1.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①權利和義務不同
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被賦予相應的權利和義務,除非到期前平倉,這種權利和義務在到期日必須行使,也只能在到期日行使,期貨的空方甚至還擁有在交割月選擇在哪一天交割的權利。而期權合約只賦予買方權利,賣方則無任何權利,他只有在對方履約時進行對應買賣標的物的義務。特別是美式期權的買方可在約定期限內的任何時間執行權利,也可以不行使這種權利;期權的賣方則須准備隨時履行相應的義務。
②盈虧風險
期貨交易雙方所承擔的盈虧風險都是無限的。而期權交易賣方的虧損風險可能是無限的(看漲期權),也可能是有限的(看跌期權),潛在盈利是有限的(以期權費為限);期權交易買方的虧損風險是有限的(以期權費為限),潛在盈利可能是無限的(看漲期權),也可能是有限的(看跌期權)。
③保證金
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都須交納保證金。期權的買方則無須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虧損不會超過他已支付的期權費,而期權賣方則也要交納保證金,與期貨交易類似。
④合約序列不同
期權除了不同到期月份外,還有不同的履約價格。
⑤套期保值的效果不一樣
運用期貨進行的套期保值,在把不利風險轉移出去的同時,也把可能的盈利轉移出去。而運用期權進行的套期保值時,只把不利風險轉移出去而把可能的盈利留給自己。
2. 期權期貨的買方的意思是一樣的嗎
期權買方:買進期權合約的一方稱期權買方。亦稱期權持有者。買進期權版未平倉者稱為權期權多頭。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一筆較小的期權金之後,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在合約規定的特定時間內,按照事先確定的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買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
期貨買方:是期貨合約買與賣交換的活動或行為
3. 期權和期貨有什麼區別
你好,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
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1、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履約保證金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以上為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報道。
4. 什麼是碳排放權期貨
上海期貨交易所正在研究碳排放權期貨;希望利用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功能,提高我國碳資源的定價影響力,建立符合國內需求、與國際規則對接的碳市場體系。單位GDP能耗降低需要低碳金融機制和工具支撐。通過產權界定將溫室氣體排放權變為商品,並進行市場化定價買賣,已成為歐美等國實現低成本減排的市場化手段之一。與一般商品交易相比,碳排放權交易存在著更大的政策性和技術性風險,因而,國際市場對於期貨、期權等碳金融工具的需求日益顯現,國際碳交易工具日趨豐富,碳金融體系不斷發展。
5. 期權和期貨是什麼意思
期貨的英文為Futures,是由「未來」一詞演化而來,其含義是: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候交收實貨,因此中國人就稱其為「期貨」。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最初的現貨遠期交易是雙方口頭承諾在某一時間交收一定數量的商品,後來隨著交易范圍的擴大,口頭承諾逐漸被買賣契約代替。這種契約行為日益復雜化,需要有中間人擔保,以便監督買賣雙方按期交貨和付款,於是便出現了1570年倫敦開設的世界第一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1985年芝加哥穀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准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使用這種標准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並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於是一種專門買賣標准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一種投資理財工具。期貨的特點是以小博大、買空賣空、雙向賺錢,風險很大,因此我國對期貨交易的開放十分慎重。期貨的炒作方式與股市十分相似,但又有十分明顯的區別
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現在期貨大多都不交貨了,但是和期權不同,一個交易的是貨,一個交易的是權利
6. 期權和期貨的差別是什麼
證券分為有價證券,證據證券,和憑證證券.
有價證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價額,能夠給持票人帶來定期的收益和紅利,並可以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證書.
他具體包括」股票,債券,和證券投資基金,期權,期貨等」
期權也稱為期權合約是一種賦予權利而不是義務的標准化契約,即在某一段特定時間內,以期權合約成交時雙方同意的期權費,買賣特定價格,特定數量與質量的相關產品。
一方面來講,期權的買入者要支付期權費並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另一方面來講,期權的賣出者收取期權費並在期權買入者選擇執行其期權時承擔相應的義務。
看漲期權給予期權買入者以買進相關產品的權利,看跌期權給予期權買入者以賣出相關產品的權利。相關產品易手的價格就是敲定價格或履約價格。在任何給定的時間,期權可以有不同的履約價格。
期權的持有人行使其權利的過程叫做執行,執行的截止時間叫做期滿。在有效期內任何時間都可以執行的期權叫做美國式期權;而只在期滿時才可執行的期權叫做歐洲式期權。
執行基於期貨合約的期權時,期權的賣出者有義務以履約價格建立與期權買入者所得頭寸相對的期貨頭寸;執行基於股票的期權時,看漲期權的賣出者將有義務以履約價賣出股票、看跌期權的賣出者將有義務以履約價買進股票;執行基於股票指數合約的期權時,無論是看漲還是看跌期權,都最終以履約價格與執行時的股票指數之間的差額為基礎,用現金結算。
期貨(Futures),嚴格說來並不是貨物,而是一種法律合約,是簽訂合約的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天,以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進或賣出該項特定商品。這種商品可能是某種糧油產品或金融產品。簡而言之,期貨就是事先訂好的合約,內容載明了買賣雙方所必須履行的義務。而期貨市場就確保了買賣雙方一定會履行應盡的義務。
期貨合約在期貨交易所交易,並且是每日結算,使買賣雙方皆可順利履約。期貨價格每日都會波動,投資者試圖從這些價格的變動中獲取利潤而避險者則從價格的變動中規避經營風險
7. 期權期貨的區別
1、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2、履約保證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3、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4、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5、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6、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最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
8. 什麼是期權期貨
期貨期權是對期貨合約買賣權的交易,包括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貨期權。一般所說的期權通常是指現貨期權,而期貨期權則是指「期貨合約的期權」,期貨期權合約表示在期權到期日或之前,以協議價格購買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商品或資產的期貨合同。
期貨期權的基礎是商品期貨合同,期貨期權合同實施時要求交易的不是期貨合同所代表的商品,而是期貨合同本身。如果執行的是一份期貨看漲期權,持有者將獲得該期貨合約的多頭頭寸外加一筆數額等於當前期貨結算價格減去執行價格的現金。
期貨期權可簡單分為看漲期貨期權和看跌期貨期權,看漲期貨期權即買入期貨期權,而看跌期貨期權則是賣出期貨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