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期貨業協會的管理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行業信息資料庫系統(以下簡稱資料庫系統)的使用和管理,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和《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製訂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經營期貨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機構)是指:
(一)期貨公司;
(二)期貨交易所的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
(三)期貨投資咨詢機構;
(四)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機構;
(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
第三條 協會負責資料庫系統的設計開發和日常運行的管理及維護。
第四條 資料庫系統信息的填報、採集、保存和使用,應當遵循公正、客觀、規范的原則。
第二章 資料庫類別和內容
第五條 資料庫系統由考試成績資料庫、經營期貨業務的機構資料庫(以下簡稱機構資料庫)和期貨從業人員資料庫(以下簡稱從業人員資料庫)三個子庫構成。
第六條 考試成績資料庫是採集和保存參加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個人信息、考試科目和考試成績的資料庫。
第七條 機構資料庫是採集和保存經營期貨業務的機構信息的資料庫。機構資料庫採集的信息主要包括機構基本信息、經營信息、財務信息、誠信信息等內容。
第八條 從業人員資料庫是採集和保存具有期貨從業資格人員的個人信息的資料庫。從業人員資料庫採集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從業資格號、獲取資格時間,培訓信息、工作履歷、誠信信息等內容。
第三章 信息報送和整理
第九條 機構和個人應當按照協會的資料庫標准和有關要求,准確、完整、及時地向資料庫報送信息。
第十條 機構和個人填報的所有歷史信息均由資料庫系統統一自動存檔並長期保存。
第十一條 機構和個人應當對其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協會有權對所填報信息進行核查,並督促有關機構對虛假、不準確、遺漏或已過期的信息進行修改、補充等更新操作。
第十二條 機構和個人發現其所報送的信息不準確時,應當及時更正並報告協會。
第十三條 協會認為機構和個人報送的信息不準確時,可以要求機構和個人進行復核。機構和個人應當在收到復核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第十四條 機構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在資料庫中更新信息,並向協會提交書面材料:
(一)變更法定代表人;
(二)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重大股東或者股權結構變更;
(四)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
(五)變更或者終止分支機構;
(六)變更聯系方式;
(七)協會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期貨從業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在資料庫中更新信息,並向協會提交書面材料:
(一)機構聘用期貨從業人員;
(二)期貨從業人員發生辭職、退休、被解聘、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等情形的;
(三)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發生變化;
(四)協會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期貨從業人員或機構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期貨交易所或各級期貨自律組織的自律處分的,受到期貨監管部門、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行政處罰的,受到司法機關的刑事處罰的,機構應當在處分決定或處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資料庫中進行相關信息填報。同時,由所在機構向協會出具經該機構負責人簽字和加蓋公章的書面報告,並附上處罰機關出具的處罰證明材料復印件。
第四章 信息公示及查詢
第十七條 協會通過網站公布通過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人員名單。
第十八條 協會通過網站對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從業資格號、高級管理人員資格、誠信信息以及協會認為應當公示的其他信息。
第十九條 協會通過網站對機構的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主要經營信息以及協會認為應當公示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條 機構公示內容、期貨從業人員公示內容由期貨從業人員所在機構提供。該機構應當對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並保證及時更新。對不真實、不準確或未及時更新的信息公示所造成的後果,由負責提供和更新數據的機構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期貨從業人員被注銷從業資格的,其從業信息至少保持公示5年。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均可向協會進行反映。協會應予以核實,並對不真實、不完整或不準確的信息按規定予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三條 參加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人員可以通過考試成績資料庫查詢考試成績。
第二十四條 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機構資料庫和從業人員資料庫查詢機構和個人的公開信息。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可以按照規定查詢、使用資料庫系統的非公開信息,必要時,應監管部門的要求由協會資料庫向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提供期貨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從業人員資料庫和機構資料庫中涉及到誠信評價的相關數據定期從監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相關資料庫中導入。
第五章資料庫管理及安全維護
第二十五條 機構應指定專門管理員代表機構使用從業人員資料庫和機構資料庫。機構專門管理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本機構的賬號和密碼進行管理;
(二)負責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息的填報和更新工作,嚴格按照協會的要求及時、准確地將審核確認並報本機構負責人核准後的信息填報到資料庫。
第二十六條 機構可以擁有兩個賬號和相應密碼,其中填報賬號擁有填報、更新和瀏覽本機構信息的許可權,瀏覽賬號具有瀏覽本機構信息的許可權。
第二十七條 機構獲得本機構資料庫賬號和密碼後,即可依相應許可權進行信息的填報、修改、查詢和從業資格的申請。
第二十八條 為保障本資料庫的安全運行,機構和使用人員應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規定:
(一)嚴格按照預先設定的操作許可權操作,嚴禁越權操作,操作員應對自己賬號下的所有操作負責;
(二)在聯網操作過程中,如發現輸入的信息有誤,應按照系統提供的功能進行修改。
第二十九條 為保障本資料庫的安全運行,機構和使用人員必須遵守下列保密管理規定:
(一)採取嚴密的安全措施,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與資料庫有關的計算機系統;
(二)首次使用資料庫時,必須更改本機構賬號的密碼;
(三)管理員不得泄露自己保管的賬號和密碼;
(四)管理員的密碼按許可權級別嚴格控制,應定期或不定期更換密碼。
第三十條 協會工作人員應當對資料庫中的非公開信息履行保密義務。
第六章 紀律懲戒
第三十一條 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違反本規則的規定查詢或使用協會資料庫。
第三十二條 協會會員機構違反本規則規定的,協會要求其按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協會視情節輕重採取下列紀律懲戒措施,同時記入其誠信檔案:
(一)訓誡;
(二)公開譴責;
(三)暫停會員資格;
(四)撤銷會員資格。
第三十三條 非協會會員機構違反本規則規定的,協會要求其按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協會視情節輕重採取下列措施,同時記入其誠信檔案:
(一)訓誡;
(二)公開譴責;
(三)暫停受理其從業人員資格申請。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則已經中國證監會核准,自頒布之日起實施。2002年12 月17 日頒布的《中國期貨業協會團體會員、從業人員信息管理資料庫管理暫行規定》和《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網上公示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2. 期貨公司更換新銀行 具體流程是什麼樣的 先去期貨公司嗎營業部辦理要不要把資金先轉到原卡上的前
你好,你說的是銀行卡的變更業務,需要先去期貨公司辦理銀行卡變更,再去銀行辦理三方存管的轉移業務!
3. 期貨公司的管理規定
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
證監會公告[2009]28號
現公布《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自2009年11月16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揮社會監督功能,提高期貨市場透明度,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現對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做出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的信息公示是指期貨公司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簡稱公示平台),將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基本情況、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信息、公司股東信息、誠信記錄等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向社會公開的活動。
二、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公示以下信息:
(一)公司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名稱、許可證號、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辦公地址和郵編、客戶服務及投訴電話、公司網址、公司電子郵箱等。
(二)公司歷史情況。包括公司成立、名稱變更、改制重組和增資擴股等。
(三)公司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分支機構的名稱、所在地、設立時間、許可證號、負責人、詳細地址、客戶服務及投訴電話等。
(四)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信息。包括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性別、職務、任職時間、高管資格批准文號等。
(五)公司從業人員信息。包括期貨從業人員的姓名、性別、職務、任職時間、從業資格號等。
(六)公司股東信息。包括期貨公司股東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所屬行業、經濟類型、持股比例、入股時間、辦公地址、公司網址等。
(七)公司誠信記錄。包括監管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等。
(八)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信息。
鼓勵期貨公司公示除以上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
三、期貨公司應當在公司網站開辟信息公示專欄,公示的信息內容不得少於在公示平台公開的信息。
四、期貨公司應當在營業場所的信息公示欄中,公告公示平台和公司網址、從業人員信息以及投訴、服務電話等信息。
五、期貨公司應當保證公示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和及時。
六、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制定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明確公示的內容、標准、流程、職責和責任追究等事項,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報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中國期貨業協會備案。
七、期貨公司應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專門負責信息公示工作,並確定專門部門辦理信息公示和持續更新工作,報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八、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應當持續關注信息公示文件的編制情況,保證公示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公開。
九、期貨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首席風險官、信息公示負責人、其他責任人應當對公示信息簽字確認,如對公示信息持有異議的,應當書面註明意見和理由,並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十、期貨公司應當通過公示平台對擬公示信息進行在線填報。
期貨公司首次公示的信息,應當於2009年12月20日前填報完畢,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後,統一由中國期貨業協會進行網上公示。
十一、公示信息發生變化的,期貨公司應當及時通過公示平台在線填報,更新相關內容,並立即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本規定第二條(一)項至第(七)項內容發生變化的,期貨公司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更新並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十二、期貨公司應當在開戶時將公示平台和公司網址書面告知投資者,並在客戶交易系統中提示相關事宜。
十三、期貨公司填報和更新應公示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和不及時的,或者存在虛假、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採取監管措施,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期貨公司信息公示附表(略)
4. 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辦法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3〕12號
現公布《關於修改〈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的決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國證監會
2013年2月21日
5. 電話號碼換了,用告知期貨公司么
如果因為這樣爆倉了 責任全在你。。。 投訴不管事
6. 追加保證金 期貨公司該如何通知客戶
通知方式,大致有錄音電話通知、傳真通知、書信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簡訊通知等方式。
在我國期貨市場即將迎來股指期貨之際,我國期貨公司在經營中仍然有若干難以迴避的法律問題有待解決,其中主要的一點就是期貨公司如何履行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義務。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應當在當日及時將結算結果通知會員。期貨公司根據期貨交易所的結算結果對客戶進行結算,並應當將結算結果按照與客戶約定的方式及時通知客戶。客戶應當及時查詢並妥善處理自己的交易持倉。
」由此可以得出幾點:一、客戶有及時查詢自己保證金及交易持倉的義務;二、期貨公司與客戶可以通過經紀合同來靈活約定通知方式;三、目前結算結果每日只公布一次。 我們認為,雖然新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規定了客戶有及時查詢自己保證金及交易持倉的義務,但是如何通過合理的方式,使所有客戶能夠履行自我查詢的義務還是有待商榷的。由於客戶量眾多,期貨公司有時來不及按照約定通知到每一個需要追加保證金的客戶。一般認為,
在期貨公司與客戶訂立的《經紀合同》中,可約定「客戶有及時查詢自己保證金及交易持倉的義務」,並通過約定「客戶應自行登陸保證金監控中心自行查詢」,可將通知義務轉為由客戶自行承擔。但是,如果客戶不懂網上交易,如一些年長的投資者,很有可能也來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如果合同中強行約定其自行登陸查詢,顯然其是無法做到的,該事先擬訂的合同條款也極有可能被認為是免除期貨公司自身義務、
加重對方義務的格式條款而被認為無效。所以,期貨公司有必要在規定「客戶有及時查詢自己保證金及交易持倉的義務」之外,再與客戶約定補充
7. 企業營業執照分支機構地址變更需要提供什麼材料,地址。
分公司變更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4、分公司變更營業場所的,提交變更後營業場所的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5、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6、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