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掉期合約
又稱「互換合約」是一種內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他說,是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合約。交換的具體對象可以是不同種類的貨幣、債券,也可以是不同種類的利率、匯率、價格指數等。一般情況下,它是交易雙方(有時也有兩個以上的交易者參加同一筆互換合約的情況)根據市場行情,約定支付率(匯率、利率等),以確定的本金額為依據相互為對方進行支付。、期貨合約和期權合約不同的是,一般都是非標准化的,因此不能像期貨合約和期權合約那樣上市交易。
掉期交易(Swap Transaction)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交易形式。更為准確地說,掉期交易是當事人之間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 他們認為具有等價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交易。較為常見的是貨幣掉期交易和利率掉期交易。貨幣掉期交易,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交換交易,在一般情況下,是指兩種貨幣資金的本金交換。利 率掉期交易、是相同種貨幣資金的不同種類利率之間的交換交易,一般不伴隨本金的交換。掉期交易與期貨、期權交易一樣,是近年來發展迅猛的金融衍生產品之 一,成為國際金融機構規避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的重要工具。
的分類:較為常見的是利率和貨幣。中規定的交換貨幣是同種貨幣,則為利率掉期;是異種貨幣,則為貨幣掉期。
1、利率,利率是互換雙方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的合約,不交換名義本金,雙方按合約規定,一方定期向另一方支付名義本金的固定利息,而後者則定期向前者支付名義本金的浮動利息。
2、貨幣,貨幣是指兩筆金額相同、期限相同、計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貨幣不同的債務資金之間的調換,同時也進行不同利息額的貨幣調換的協議。
3、商品,商品是指把所有同一種商品或商品指數相關的收益同與另一種商品或商品指數進行收益互換的協議。
Ⅱ 比較遠期合約、期貨合約、掉期合約、期權合約的區別
先從定義上看:
遠期: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
期貨: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一定標准數量金融資產的標准化合約。
期權:賦予期權購買者在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的合約。
掉期:將相同幣種,相等金額,方向相反,期限不同的兩筆或兩筆以上交易結合起來的行為。
一般比較的是遠期,期貨,期權的區別;掉期是將即期交易與遠期/期貨結合起來作從而套期保值的一種形式,是遠期/期貨(可能也包括期權)的具體運用。
遠期VS期貨:由定義可知,期貨是遠期的標准化形式,由於標准化,從而增強了流動性,活躍了市場。同時遠期多為場外交易,期貨多在交易所交易;遠期要交易雙方協商交割時間地點方式價格等等,期貨已經由交易所訂好了,無需協商;遠期可以無保證金,期貨要求雙方交納一定數額保證金,實行逐日盯市,浮動盈虧制度。
期權VS期貨:期權的權利義務不對稱,買方只有權利,買方只有義務,而期貨是對稱的;期權可以有也可以沒有保證金,依據具體市場而定,期貨必須有保證金;期權買方可能有無限盈利但只有有限風險,買方相反,期貨雙方贏虧都無限;期權不一定是標准化合約,期貨是標准化合約;期貨到期日必須交割,期權則可交割可不交割;用期權只轉移不利風險,期貨是有利風險不利風險都轉移出去。
Ⅲ 求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的區別。。
金融期貨合約與金融遠期合約的區別
【1】交易地點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廳版內公開、權公平交易;而遠期合約的市場組織則較為鬆散,沒有交易所,也沒有集中交易地點。
【2】合約形式不同:金融期貨是屬於標准化合約,對於商品的品質、數量、到期日都有嚴格的規定;但是對於遠期合約,商品的品質以及交割日期等等都是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的,沒有嚴格的標准。
【3】保證金繳納與結算時間不同:遠期合約通常不繳納保證金,合約到期才會結算盈虧;而期貨合約在交易前必須繳納合約金額5%—10%的資金作為保證金,由清算公司進行逐日結算。
【4】交易的參與者不同:期貨交易的市場流動性是比較高的,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以及個人;遠期合約的參與者大多是專業化生產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Ⅳ 外匯掉期與期貨的區別
1,2,3樓別在那不懂裝懂。外匯掉期主要存在銀行間。外匯期貨現在芝加哥商業交易所在做
外匯掉期(Foreign Exchange Swap)是交易雙方約定以貨幣A 交換一定數量的貨幣B,並以約定價格在未來的約定日期用貨幣B 反向交換同樣數量的貨幣A。外匯掉期形式靈活多樣,但本質上都是利率產品。首次換入高利率貨幣的一方必然要對另一方予以補償,補償的金額取決於兩種貨幣間的利率水平差異,補償的方式既可通過到期的交換價格反映,也可通過單獨支付利差的形式反映
80年代以來,外匯掉期市場迅猛發展,全球外匯掉期日均交易量從1989 年的1900億美元增長到2004 年的9440 億美元,從1995 年起,全球外匯掉期交易的日交易量已超過外匯即期交易和遠期交易,至2004 年,分別為外匯即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日交易量的1.5 倍和4.5 倍。2005 年8 月2 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關於擴大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和開辦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開辦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
外匯掉期也被中央銀行作為貨幣政策工具,用於從市場上收迴流動性或向市場投放流動性。一些國家(如瑞士、德國、英國、新加坡、泰國等)中央銀行都曾(或正在)使用外匯掉期作為公開市場操作工具。以瑞士中央銀行為例,由於瑞士政府財政赤字很小,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缺乏短期政府債券工具,因此瑞士央行曾主要運用外匯掉期來調節銀行體系的流動性,1993 年瑞士央行未平倉外匯掉期合約金額最高曾達到基礎貨幣的50%左右。
2005 年11 月底,經過連續12 次升息,美國聯邦基金利率已從1%上升到4%。同期,美元一年期Libor 也達到4.70%左右,高出相應期限的人民幣貨幣市場利率2-3%。外匯資金運用能力較強的商業銀行傾向於增持美元資產,提高盈利能力,緩解人民幣流動性帶來的短期投資壓力;同時,為規避匯率風險,商業銀行希望在未來仍然能以當前匯率水平換回人民幣,並願意從美元資產的投資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補償交易對手。在這種情況下,2005 年11 月25 日,為適度回收流動性,保持貨幣市場利率的平穩運行,中國人民銀行選擇國家開發銀行等10 家銀行開展外匯掉期交易,央行即期賣出美元,同時約定1 年後以相同匯率買回美元,並相應收取美元與人民幣的利差補償。該次掉期交易量為60 億美元,央行收回基礎貨幣484.83 億元人民幣。
外匯期貨(foreign exchange futures)
外匯期貨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依據現在約定的比例,以一種貨幣交換另一種貨幣的標准化合約的交易。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它是金融期貨中最早出現的品種。自1972年5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分部推出第一張外匯期貨合約以來,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和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外匯期貨交易一直保持著旺盛的發展勢頭。它不僅為廣大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等經濟主體提供了有效的套期保值的工具,而且也為套利者和投機者提供了新的獲利手段。
1972年5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正式成立國際貨幣市場分部,推出了七種外匯期貨合約,從而揭開了期貨市場創新發展的序幕。從1976年以來,外匯期貨市場迅速發展,交易量激增了數十倍。1978年紐約商品交易所也增加了外匯期貨業務,1979年,紐約證券交易所亦宣布,設立一個新的交易所來專門從事外幣和金融期貨。1981年2月,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首次開設了歐洲美元期貨交易。隨後,澳大利亞、加拿大、荷蘭、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也開設了外匯期貨交易市場,從此,外匯期貨市場便蓬勃發展起來。
Ⅳ 遠期,期貨,期權,掉期的區別
遠期: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
期貨: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一定標准數量金融資產的標准化合約。
期權:賦予期權購買者在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的合約。
掉期:將相同幣種,相等金額,方向相反,期限不同的兩筆或兩筆以上交易結合起來的行為。
Ⅵ 什麼是期貨什麼叫掉期
期貨(Futures)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掉期是指在外匯市場上買進即期外匯的同時又賣出同種貨幣的遠期外匯,或者賣出即期外匯的同時又買進同種貨幣的遠期外匯,也就是說在同一筆交易中將一筆即期和一筆遠期業務合在一起做,或者說在一筆業務中將借貸業務合在一起做。 在掉期交易中,把即期匯率與遠期匯率之差,即升水或貼水叫做掉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