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暫停投資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的變更備案
包括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變更、經營范圍變更等
這些都是暫停的。因為要進行清理整頓
但是可以注銷公司。
② 公司法人也是本公司的股東,那他屬於企業股東還是個人股東
這種情況屬於企業股東兼法人代表。
在股東與公司的關系中,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而且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具有知情質詢權、決策表決權、選舉權、收益權、解散公司請求權、股東代表訴訟權、優先權、提議召集權等權利。
(2)南京瑞森投資管理合夥企業股東法人是誰擴展閱讀:
法人代表的責任和義務: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
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4、股東的職責和責任: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③ 法人股東可以是合夥企業嗎
股東為企業的不一定是叫法人股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只有一個法人股東。
1、【法人股東】亦稱單位股東,是指以公司或集團(機構)名義佔有其他企業股份的股東。法人股東是一個組織,作為抽象的依法擬制的實體,其權利義務的行使承擔,需通過具體人的行為來完成,方式為派出股東代表,憑授權委託手續代表其完成,後果由組織承擔。
2、【自然人股東】是相對法人股東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個人投資者,在他進行公司的投資以後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冊,進行公司股權登記,就成為自然人股東。自然人是基於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個人。股東是股份制企業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在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較為普遍,因為美國許多州的公司法律規定董事必須擁有一定數額的公司股份,即資格股,所以許多公司的股份的絕大部分比例由一個股東擁有,另外極小比例的股份由公司董事擁有。
④ 澳洋順昌的股東有哪些,
澳洋順昌的大股東:
序號 股東名稱 持股數(萬股) 占總股本比例(%)
1 澳洋集團有限公司 14874.00 33.67
2 昌正有限公司 3800.90 8.60
3 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912.00 2.06
4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30.21 1.65
5 全國社保基金一零七組合 729.97 1.65
6 寶盈基金-民生銀行 710.27 1.61
7 郭偉松 680.00 1.54
8 南京瑞森投資管理合夥企業 680.00 1.54
9 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紅 669.87 1.52
10 張家港市金茂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666.67 1.51
11 華安基金-浦發銀行-中企匯錦投資有限公司 666.67 1.51
⑤ 我是投資管理公司的法人和股東,股東只有我一個人,是我注冊資金2000萬,我不想當這個法人了,
法人是要對公司所有行為負責任的,股東只要沒有參與公司經營就沒有關系。
⑥ 合夥企業作為公司控股股東,誰是實際控制人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那麼,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在合夥企業中占據絕大多數份額的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人不參與合夥企業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