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和成本法的區別
一: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
成本法的成本是實際支付的相關的費用,稅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版.
權益法的成本是采權用實際的成本與可享有的企業的可辯認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高低來確定的.如果是成本低,則高於成本的可享有的部分被計入營業外收入.
二:宣布的股利應該計入的科目:
相同點:如果是在取得後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現金股利的分配時,成本法和權益法均應沖減成本.
不同點取得後的現金股利的分配)成本法應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則應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權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計入備查薄)
三:取得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在利潤或凈虧損:
成本法不處理
權益法下則把利潤確認為投資收益.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虧損則反之.
四: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的變動
成本法不處理
權益法則是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另一方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五,處理的方式:
成本法是只有成本和投資收益的計入.和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權益法則涉及到成本,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和投資收益,另個還需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㈡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方法
一、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貸:銀行存款
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
二、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初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註: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借記「應收股利」科目,不記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三、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按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
借/貸:投資收益(按其差額)
註:長期股權投資在成本法核算下,實現凈利潤、發生虧損,投資單位不做賬務處理
(2)成本法長期股權投資擴展閱讀:
一、長期股權投資(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視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兩種:一是成本法;二是權益法。
(一) 成本法核算的范圍
1.企業能夠對被投資的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二)權益法核算的范圍
1.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占股權的20%-50%)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㈢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分紅
1、
不分紅與計不計提減值准備無直接關系。
2、
《企業會計准則-投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時投資收益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為投資年度分回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第二種為投資年度以後分回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處理。
第一種情況,投資年度分回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處理。通常情況下,投資企業投資當年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不作為當期投資收益,而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如果投資企業投資當年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有部分是來自投資後被投資單位的盈餘分配,則應作為投資企業投資年度的投資收益。具體計算時,如果能分清投資前和投資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應當分投資前和投資後計算確認屬於應當確認投資收益和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如果不能分清投資前和投資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可按投資准則指南規定的下列公式計算確認投資收益或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
①投資企業投資年度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投資當年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投資企業持股比例×當年投資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
②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被投資單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持股比例-投資企業投資年度應享有的投資收益
上述公式②計算復雜,實際上只要把握住「應收股利」和「投資收益」兩個賬戶即可。分派來的現金股利記入「應收股利」的借方,應享有的投資收益記入「投資收益」的貸方。如前者大於後者,說明分派來的現金股利大於投資方在投資期間應享有的投資收益,可認為是被投資方給投資方返還了投資成本,應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第二種情況,投資年度以後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投資准則指南中規定的計算公式為:
③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投資後至本年未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後至上年未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凈損益)×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投資企業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
④應確認的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當年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
上述公式不利於理解也不便於記憶。筆者認為,在投資方得到被投資方分派來的現金股利時,記入「應收股利」的借方,投資方應享有的投資收益記入「投資收益」的貸方。如前者大於後者,說明分派來的現金股利大於投資方在投資期間應享有的投資收益,可認為是被投資方對投資方返還的投資成本,應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若前者小於後者,說明由被投資方分派來的現金股利小於投資企業在持有期間應享有的投資收益,可認為是投資方前期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又由投資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未分配凈利潤彌補,使得原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予以轉回,並將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同時,轉回數不能大於原沖減數。
[例]A企業2001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C公司10%的股份,並准備長期持有。初始投資成本110000 元。C公司於2001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0年度的現金股利100000元。假設C公司2001年1月1日股東權益合計為1200000元,其中股本為1000000元,末分配利潤為200000元;2001年實現凈利潤400000元;2002年5月1日分派現金股利300000元。
可以看出,2002年5月1日,由C公司分給A企業的現金股利為30000元,而A企業在同期應享有的投資收益為40000元(A企業應享有的投資收益=C 公司2001年實現的凈利潤×持股比例×持股時間=400000×10%×12/12=40000元),C公司給A企業少分派10000元現金股利。A企業這時把分派來的現金股利30000元全部確認為投資收益,少分給的現金股利10000元可認為是在2001年分派2000年實現的凈利潤(2001年5 月2日發放現金股利10000元,投資方應作為投資成本返還),在2002年又以2001年實現的凈利潤得以補償(即返還回來了)。補償數也確認為A企業的投資收益,記入「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的借方。這時,A企業的投資收益實際上由兩部分即分派來的現金股利30000元和補償數10000元組成。 2002年5月2日A公司賬務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30000
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C公司)10000
貸:投資收益 40000
假設上述C公司於2002年5月1日分派現金股利為450000元,而A企業在同期應享有的投資收益為40000元,C公司為A企業多分派5000元現金股利。A企業這時只能把40000元確認為投資收益,其餘5000元應作為前期投資成本的返還,沖減投資成本。
㈣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的區別
一: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
成本法的成本是實際支付的相關的費用,稅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
權益法的成本是採用實際的成本與可享有的企業的可辯認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高低來確定的.如果是成本低,則高於成本的可享有的部分被計入營業外收入.
二:宣布的股利應該計入的科目:
相同點:如果是在取得後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現金股利的分配時,成本法和權益法均應沖減成本.
不同點取得後的現金股利的分配)成本法應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則應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權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計入備查薄)
三:取得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在利潤或凈虧損:
成本法不處理
權益法下則把利潤確認為投資收益.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虧損則反之.
四: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的變動
成本法不處理
權益法則是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另一方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五,處理的方式:
成本法是只有成本和投資收益的計入.和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權益法則涉及到成本,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和投資收益,另個還需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㈤ 長期股權投資什麼時候用成本法,什麼時候用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權益法
投資單位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採用成本法
這里說的控制,並不一定是控股50%以上,採用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只要實質上是投資單位話語權較大,則屬於控制。
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能夠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採用權益法。
也可以這樣理解:成本法是用來核算自己家的東西,權益法用來核算不是自己家但是和自己有關聯的東西。
(5)成本法長期股權投資擴展閱讀:
長期股權投資(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視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基本特點
長期持有
長期股權投資目的是為長期持有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成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並通過所持有的股份,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改善和鞏固貿易關系,或持有不易變現的長期股權投資等。
利險並存
獲取經濟利益,並承擔相應的風險。
長期股權投資的最終目標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可以通過分得利潤或股利獲取,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資單位生產的產品為投資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場上這種原材料的價格波動較大,且不能保證供應。
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企業通過所持股份,達到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使其生產所需的原材料能夠直接從被投資單位取得,而且價格比較穩定,保證其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但是,如果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不佳,或者進行破產清算時,投資企業作為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投資損失。
禁止出售
除股票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通常不能隨時出售。
投資企業一旦成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依所持股份份額享有股東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不能隨意抽回投資。
風險較大
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於長期債權投資而言,投資風險較大
在中國,長期股權投資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區分企業合並的類型,分別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確定形成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購買過程中支付的手續費等必要支出。
以發行權益性證券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成本為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
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㈥ 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技巧
《企業會計准則-投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時投資收益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為投資年度分回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第二種為投資年度以後分回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處理。
第一種情況,投資年度分回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處理。通常情況下,投資企業投資當年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不作為當期投資收益,而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如果投資企業投資當年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有部分是來自投資後被投資單位的盈餘分配,則應作為投資企業投資年度的投資收益。具體計算時,如果能分清投資前和投資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應當分投資前和投資後計算確認屬於應當確認投資收益和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如果不能分清投資前和投資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可按投資准則指南規定的下列公式計算確認投資收益或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
①投資企業投資年度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投資當年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投資企業持股比例×當年投資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
②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被投資單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持股比例-投資企業投資年度應享有的投資收益
上述公式②計算復雜,實際上只要把握住「應收股利」和「投資收益」兩個賬戶即可。分派來的現金股利記入「應收股利」的借方,應享有的投資收益記入「投資收益」的貸方。如前者大於後者,說明分派來的現金股利大於投資方在投資期間應享有的投資收益,可認為是被投資方給投資方返還了投資成本,應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第二種情況,投資年度以後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投資准則指南中規定的計算公式為:
③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投資後至本年未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後至上年未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凈損益)×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投資企業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
④應確認的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當年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
上述公式不利於理解也不便於記憶。筆者認為,在投資方得到被投資方分派來的現金股利時,記入「應收股利」的借方,投資方應享有的投資收益記入「投資收益」的貸方。如前者大於後者,說明分派來的現金股利大於投資方在投資期間應享有的投資收益,可認為是被投資方對投資方返還的投資成本,應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若前者小於後者,說明由被投資方分派來的現金股利小於投資企業在持有期間應享有的投資收益,可認為是投資方前期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又由投資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未分配凈利潤彌補,使得原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予以轉回,並將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同時,轉回數不能大於原沖減數。
[例]A企業2001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C公司10%的股份,並准備長期持有。初始投資成本110000 元。C公司於2001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0年度的現金股利100000元。假設C公司2001年1月1日股東權益合計為1200000元,其中股本為1000000元,末分配利潤為200000元;2001年實現凈利潤400000元;2002年5月1日分派現金股利300000元。
可以看出,2002年5月1日,由C公司分給A企業的現金股利為30000元,而A企業在同期應享有的投資收益為40000元(A企業應享有的投資收益=C 公司2001年實現的凈利潤×持股比例×持股時間=400000×10%×12/12=40000元),C公司給A企業少分派10000元現金股利。A企業這時把分派來的現金股利30000元全部確認為投資收益,少分給的現金股利10000元可認為是在2001年分派2000年實現的凈利潤(2001年5 月2日發放現金股利10000元,投資方應作為投資成本返還),在2002年又以2001年實現的凈利潤得以補償(即返還回來了)。補償數也確認為A企業的投資收益,記入「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的借方。這時,A企業的投資收益實際上由兩部分即分派來的現金股利30000元和補償數10000元組成。 2002年5月2日A公司賬務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30000
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C公司)10000
貸:投資收益 40000
假設上述C公司於2002年5月1日分派現金股利為450000元,而A企業在同期應享有的投資收益為40000元,C公司為A企業多分派5000元現金股利。A企業這時只能把40000元確認為投資收益,其餘5000元應作為前期投資成本的返還,沖減投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