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豆1號期貨合約
交易品種 黃大豆1號
交易單位 10噸/手
報價單位 人民幣
最小變動價位 1元/噸
漲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
合約交割月份 1,3,5,7,9,11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最後交易日後七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交割等級 具體內容見附表
交割地點 大連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交易手續費 不超過4元/手
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
交易代碼 A
上市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
比如我在08年9月1日買入豆一0809一手,請問我可以長線持有不買出嗎?
豆一0809是2008年9月到期交割的大豆,到期必須平倉(交割),所以不能長期持有。
另外,個人投資者不允許持倉進入交割月的合約,所以,如果您是個人投資者,不允許在08年9月1日買入豆一0809一手。
如果不可以那我的最後交易日是什麼時候?
個人投資者在08年9月1日必須平倉。
法人客戶的最後交易日是08年9月第十個交易日。
過了最後交易日我是不是要等到交割日去期貨交易所把我的大豆給扛回來?
如果您是個人投資者,不到最後交易日就會被平倉。
如果您是法人客戶,就需要接貨,否則,會被處罰違約金。
2. 到期日、交割日、最後交易日有什麼區別嗎
1、到期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的合約到期日。
2、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3、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擴展閱讀:
最後交易日 [Last trading day],交收月份的最後一天。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B股最後交易日,相當於A股的股權登記日,B股最後交易日就是含權息或含權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後一天,只要在最後交易日收盤止一直擁有B股者,即可擁有該B股的送股、轉增股、派發現金紅利等權利,並能通過B股「最後交易日」來確定B股「股權登記日」的具體日期。
由於B股實行T+3交收制度,則B股的「股權登記日」是「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直至「股權登記日」這天為止,B股投資者的股權登記才告完成,這就意味著B股股份至股權登記日為止,才真正劃入B股投資者的名下。
最後交易日是一個投資者特別需要關注的日期,權證的交易日並不等同於權證的到期日。在現行的權證管理辦法中,權證到期日前第六個交易日即為權證的最後交易日,過了最後交易日,權證停止交易,權證持有者可以行權但不能交易。
以即將到期的招行認沽證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日,倒推5個交易日即8月24日是招行CMP1的最後交易日,過了8月24日該權證停止交易。
在此提醒投資者,招行CMP1到期成為廢紙的命運已成定論,投資者應該在最後交易日前伺機賣出,以免過了最後交易日遭受損失,而萬一沒有賣出,更不可誤行權,以防一錯再錯,損失更大。同樣即將到期的認購權證國電JTB1的最後交易日是8月28日。
參考資料:網路-最後交易日
3.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樣嗎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和期權的最後交割日一樣嗎請解析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期權的最後交易日一般是不一致的。舉個商品期貨期權,回期權的最答後交易日是至期權的買方或者賣方可以把這個期權合約再放在市場上流動買進賣出得截止點。這個如何與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發生關系呢 ?這里要考慮期權的最後行權日期,很多情況下,期權的最後行權日期與期權的最後交易日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在最後行權日期之前,期權的買方可以要求履行權利,買入或者賣出期貨,那麼這個時候期權就轉換為期貨了。為了給到投資者轉換為期貨之後仍有一段時間可以處理期貨頭寸,當時的期貨肯定是不會到達最後交易日的。
商品期貨有交割的可能性,有最後交割日的概念,但是期權只有行權的概念,不存在最後交割日的概念。
4. 大豆期貨最後交易日 和最後交割日 是什麼意思啊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5. 期貨基礎知識:期貨交易的最後交易日及交割日是怎麼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個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版了這個期限的未平倉期權貨合約,必須進行實物交割。根據不同期貨合約標的商品的生產、消費和交易特點,期貨交易所確定其不同的最後交易日。
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一般有股票交割日、期貨交割日、股指期貨交割日
6. 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最後交割日有什麼區別
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合約停止交易,也就是摘牌了,最後交割日就是最後交貨日.
7. 基礎知識:期貨交易的最後交易日及交割日是怎麼規定
交易日:交易發生的日期現代多指證券、期貨、物資等交易的日期。
交割日: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8. 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的區別
最後交易日是指期貨合約到期,停止交易了,開始交割 。專
最後交割日意思是停屬止交割的期限。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必須以現貨、金融工具、或根據期貨合約的協議作結算。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交割日: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一般有股票交割日、期貨交割日、股指期貨交割日。就期貨合約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9. 玉米澱粉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最後交割日分別是什麼時候
你好,澱粉期貨的最後交易日是交割月的第十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是最後交易日內的第三容個交易日。
不過澱粉期貨,個人是不能進入交割月的。都會要求在進入交割月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平倉。
你好,A類A級期貨公司,對套保,交割都有深入的研究,開戶這邊可以,個人可以直接在網上或者手機辦理,十幾分鍾就可以了。正規期貨公司,可以在期貨協會查到相關信息。
10. 關於期貨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的問題
首先,要弄清楚兩個名詞:
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會員指擁有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在期貨交易所內直接進行期貨交易的單位。國內期貨交易所分兩類會員,一類是為自己進行套期保值或投機交易的期貨自營會員,另一類則是專門從事期貨經紀代理業務的期貨經紀公司),
滾動交割方式(.交易所實行「三日交割法」)。
其次,鄭商所交割規則:
滾動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為例:
1.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進入交割月前一個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憑標准倉單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抵押手續,以頭寸形式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必須到交易所辦理撤銷標准倉單抵押後,方可提出交割申請。
2.交易所實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為配對日。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通過席位提出交割申請。沒有進行倉單質押的交割申請提出後,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在當日收市前可通過席位撤銷已提出的交割申請,撤銷交割申請後,重新收取相應的保證金。交割月買方會員無權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
最後,交易規則的具體解釋:2月28日賣方會員可以去申報交割,3月1日為配對日,3月2日為通知日,3月3日是交割日。若在3月2日提出申請可同理得出交割日的具體時間。又比如賣方會員是23日提出申請交割的,3月24日為配對日,3月25日為通知日,3月26日是交割日。3月23日後仍可以申請交割,但是當月合約已停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