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公司與銀行是怎麼合作的,他們的共贏點在什麼地方啊
合作方法:證券公司的資金要在銀行開立監管賬戶,銀行為證券公司客戶提供結算卡和結算服務,銀行還會證券公司的客戶開戶提供宣傳渠道和營銷支持。
1、證券公司的三方存管必須得到銀行去辦理,這是國家證監會的要求。
2、客戶做三方存管,間接的等於去銀行存款。證券公司也允許銀行到他們的營業部去設定。
共贏點: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以下簡稱銀證合作定向業務)發展迅速,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銀行、證券公司和投資者的現實需求,並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
(1)加強證券公司在投資銀行業務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規范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明確銀證合作業務的禁止性要求
《通知》明確銀證合作定向業務,是指合作銀行作為委託人,將委託資產委託證券公司進行定向資產管理,向證券公司發出明確交易指令,由證券公司執行,並將受託資產投資於合作銀行指定標的資產的業務。
《通知》強調,證券公司開展銀證合作定向業務的禁止性行為,包括證券公司分公司、營業部獨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資產管理分公司除外);證券公司不允許開展資金池業務、將委託資金投資於高污染、高能耗等國家禁止投資的行業或進行利益輸送。
二、明確合作銀行遴選標准
為規范銀證合作定向業務開展,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合作銀行遴選機制,明確遴選標准和程序。《通知》要求證券公司應當對合作銀行的資質、信用狀況、管理能力、風控水平等進行盡職調查,審慎選擇合作銀行。合作銀行的基本條件包括: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控機制健全有效;
最近一年年末資產規模不低於300億元,且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最近一年未因經營管理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被採取重大行政監管措施;最近一年財務狀況未出現顯著惡化、喪失清償能力等。
三、加強定向合同規范性要求
《通知》規定,證券公司應在銀證合作定向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包括明確委託資產的來源和用途、約定投資指令流程和用途、明確以委託資產現狀方式向委託人返還、不得變相向委託人保本保收益、不得私下簽訂補充協議和充分揭示特定風險等要求。
⑵ 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在投行業務上各有什麼優勢誰的競爭力更強
1、在不同的國家,證券公司有著不同的稱謂。在美國,證券公司被稱作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或者證券經紀商(Broker-Dealer);在英國,證券公司被稱作商人銀行(Merchant Bank);在歐洲大陸(以德國為代表),由於一直沿用混業經營制度,投資銀行僅是全能銀行(Universal Bank)的一個部門;在東亞(以日本為代表),則被稱為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
2、投資銀行多見於歐美等發達國家,是證券市場發展到高級階段的產物,它其實是綜合性的證券公司,其業務不僅僅在於經紀、承銷和代理買賣的這些簡單操作,更包括代理投資和自營投資,製造各種金融杠桿工具,風險投資,債券融資,為大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而且後者才是它的核心業務和核心競爭力。之所以叫做投資銀行就在於其核心業務和核心競爭力都集中在與投資有關的業務。最著名的投行就是美國的高盛和摩根大通。我國目前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無論資金還是核心競爭力都還沒有資格成為投行。
3、證券公司是我國通常叫法,就是指那些從事證券經紀、承銷和代理買賣等經紀業務和自營業務的證券機構。從事的業務比較初級和簡單了,主要是證券經紀業務和自營買賣業務,這也是公司收益的主要來源,遠不同於歐美投行的主要利潤來源——投資業務。我國的證券公司還停留在最初的階段,類似於純粹的經紀公司,與歐美綜合性的投行相比,就像人力車之於汽車,不可同日而語。這也是我國遲遲不敢完全開放資本市場的原因。這與資本市場發育程度有關,我們也只能慢慢來,逐步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
⑶ 在投行業務方面,科創板的推動對國泰君安這類證券公司有何影響
科創板的推出在投行業務方面,對於國泰君安來說,保薦責任會更重大,同時投行業務資本化趨勢會越來越明顯,投行對國泰君安其它業務帶動效應也會越來越顯著。
⑷ 關於證券公司,在證券公司有工作經歷的人進
證券公司包括很多部門,大多是都是客戶經理或者投資顧問吧,其實都是賣產品的,每月有很重的任務。開戶的是屬於櫃員,穩定但每月技術含量。還有什麼客戶服務部啊,財富管理部啊。證券公司的總部都會有研究所,各地營業部構造簡單點,大多是都是拼開戶量和交易量的,全國的營業部排名就是看這個
⑸ 投資銀行和證券公司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
投資銀行 (Investment Bank, Corporate Finance) 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類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發行版、承銷、交易、企業權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區別
1、一般的投資銀行主要從事證券市場業務,不經營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也不直接面向居民個人開展業務。像證券、基金的承銷、風險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企業的再發行、參與企業並購籌劃等等,是常見的投資銀行業務。
2、證券公司和投行業務確有重疊,但證券公司還有其他的經紀業務、IB業務等等,這些事投行所不具有的。
⑹ 國內券商在香港開展投資銀行業務需要與哪些機構單位協調需要哪些資質
狹義的投資銀行業務:投資銀行的狹義含義只限於某些資本市場,著重指一級市場上的承銷\並購和融資業務的財務顧問.廣義的投資銀行業務:投資銀行的廣義含義包括眾多的資本市場活動,即包括公司融資\兼並收購顧問\股票。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⑺ 如何提高證券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1;高素質的專業人才,人盡其用。
2;優秀的企劃方案拓寬營銷渠道。
3;到位的客戶服務能力和解決能力。
4;形成自己的營銷品牌及市場口碑。
5;研發能力的提升及自營盤口碑。
6;高效的員工培訓系統及核心人才的挖掘。
7;盡可能提供增值服務。
⑻ 證券公司設立的投資銀行業務主要是做什麼的
投資銀行業務:
(1)證券承銷。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本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本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銷金額及風險大小來權衡是否要組成承銷辛迪加和選擇承銷方式。通常的承銷方式有四種: 第一種:包銷。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員同意按照商定的價格購買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把這些證券賣給它們的客戶。這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到了投資銀行的身上。 第二種:投標承購。它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採用這種發行方式的證券通常都是信用較高,頗受投資者歡迎的債券。 第三種:代銷。這一般是由於投資銀行認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負擔。 第四種:贊助推銷。當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其主要對象是現有股東,但又不能確保現有股東均認購其證券,為防止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價格下跌,發行公司一般都要委託投資銀行辦理對現有股東發行新股的工作,從而將風險轉嫁給投資銀行。
(2)證券經紀交易。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中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為做市商,在證券承銷結束之後,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並維持市場價格的穩定。作為經紀商,投資銀行代表買方或賣方,按照客戶提出的價格代理進行交易。作為交易商,投資銀行有自營買賣證券的需要,這是因為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必須要保證這些資產的保值與增值。此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無風險套利和風險套利等活動。
(3)證券私募發行。證券的發行方式分作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種,前面的證券承銷實際上是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就是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僅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發行不受公開發行的規章限制,除能節約發行時間和發行成本外,又能夠比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相同結構的證券給投資銀行和投資者帶來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來私募發行的規模仍在擴大。但同時,私募發行也有流動性差、發行面窄、難以公開上市擴大企業知名度等缺點。
(4)兼並與收購。企業兼並與收購已經成為現代投資銀行除證券承銷與經紀業務外最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投資銀行可以以多種方式參與企業的並購活動,如:尋找兼並與收購的對象、向獵手公司和獵物公司提供有關買賣價格或非價格條款的咨詢、幫助獵手公司制定並購計劃或幫助獵物公司針對惡意的收購制定反收購計劃、幫助安排資金融通和過橋貸款等。此外,並購中往往還包括「垃圾債券」的發行、公司改組和資產結構重組等活動。 (5)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對一個特定的經濟單位或項目策劃安排的一攬子融資的技術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賴該經濟單位的現金流量和所獲收益用作還款來源,並以該經濟單位的資產作為借款擔保。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它將與項目有關的政府機關、金融機構、投資者與項目發起人等緊密聯系在一起,協調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等一起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而通過發行債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賣、抵押貸款等形式組織項目投資所需的資金融通。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的主要工作是:項目評估、融資方案設計、有關法律文件的起草、有關的信用評級、證券價格確定和承銷等。
(6)公司理財。公司理財實際上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而提供咨詢、策劃或操作。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根據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市場、某種產品或證券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提供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分析資料;第二類是在企業經營遇到困難時,幫助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
(7)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種重要的投資工具,它由基金發起人組織,吸收大量投資者的零散資金,聘請有專門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專家進行投資並取得收益。投資銀行與基金有著密切的聯系。首先,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發起人,發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資銀行可作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承銷人,幫助基金發行人向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
(8)財務顧問與投資咨詢。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業務是投資銀行所承擔的對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證券市場業務的策劃和咨詢業務的總稱。主要指投資銀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級市場再籌資以及發生兼並收購、出售資產等重大交易活動時提供的專業性財務意見。投資銀行的投資咨詢業務是連結一級和二級市場、溝通證券市場投資者、經營者和證券發行者的紐帶和橋梁。習慣上常將投資咨詢業務的范疇定位在對參與二級市場投資者提供投資意見和管理服務。
(9)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經過投資銀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資產作為擔保而進行的證券發行,是一種與傳統債券籌資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資方式。進行資產轉化的公司稱為資產證券發起人。發起人將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如住房抵押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分類整理為一批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交易組織,即金融資產的買方(主要是投資銀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組織以買下的金融資產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用於收回購買資金。這一系列過程就稱為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的證券即資產證券為各類債務性債券,主要有商業票據、中期債券、信託憑證、優先股票等形式。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本金、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於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即資產債務人償還的到期本金與利息。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於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人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10)金融創新。根據特性不同,金融創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為三類:期貨類、期權類、和調期類。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種,即套利保值、增加回報和改進有價證券的投資管理。通過金融創新工具的設立與交易,投資銀行進一步拓展了投資銀行的業務空間和資本收益。首先,投資銀行作為經紀商代理客戶買賣這類金融工具並收取傭金;其次,投資銀行也可以獲得一定的價差收入,因為投資銀行往往首先作為客戶的對方進行衍生工具的買賣,然後尋找另一客戶作相反的抵補交易;第三,這些金融創新工具還可以幫助投資銀行進行風險控制,免受損失。金融創新也打破了原有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之間的界限和傳統的市場劃分,加劇了金融市場的競爭。
(11)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是指對新興公司在創業期和拓展期進行的資金融通,表現為風險大、收益高。新興公司一般是指運用新技術或新發明、生產新產品、具有很大的市場潛力、可以獲得遠高於平均利潤的利潤、但卻充滿了極大風險的公司。由於高風險,普通投資者往往都不願涉足,但這類公司又最需要資金的支持,因而為投資銀行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
⑼ 求中國證監會《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管理的通知》 證監辦發(2010)5號 全文
根據《通知》,已獲得介紹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要對照相關法規制度要求,全面梳理開展介紹業務的制度、流程、人員、技術系統、風控等方面的准備情況,做好開業前的准備工作。各證監局將在證券公司正式開展介紹業務前,對證券公司的開業准備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通知》進一步強調,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介紹業務,一方面必須建立專職介紹業務人員體系,另一方面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應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實行嚴格的內部管理,並加強證券公司總部、期貨公司總部的統一協調。首先,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要根據相關規定聯合制定介紹業務實施辦法,明晰介紹業務流程與職責,報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住所地證監局備案。其次,證券公司須與其相關期貨公司聯合制定其證券營業部開展介紹業務的規劃,即證券公司營業部開展介紹業務的分步計劃,該規劃應與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技術水平、客戶狀況等相適應,報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住所地證監局備案後實施。第三,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要對介紹業務准備情況進行聯合自查,聯合自查結果報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住所地證監局,並作為證監局驗收檢查的前提,強化公司的自我約束與管理。同時,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要切實加強介紹業務信息技術管理工作,對信息系統進行充分評估和測試,根據系統承受能力決定介紹業務開展規模,確保介紹業務信息系統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