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基金行業有哪些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版銷售管權理辦法
關於進一步做好基金行業風險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11月2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投資者教育、強化市場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等等.
『貳』 法律對基金財產的獨立性有什麼規定
第六十九條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應當按照基金價額持有人所持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本法總則第3條明確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這一規定確立了基金份額持有人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的基本原則,分配剩餘基金財產也必須遵循此一原則。依照本條規定,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應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份額比例進行分配。具體來講,基金財產清算後,全部基金財產扣除清算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其他相關費用和債務後的剩餘基金財產,應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即所貳氦弛繼佾荒崇維搐哩持基金份額多的按比例多分配,所持基金份額少的按比例少分配。這是惟一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法,它體現了基金份額的平等和收益與風險的統一。
『叄』 開放式基金的法律規定
新公布的《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工作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業務;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按照其約定。」第五十三條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按時支付贖回款項,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二)證券交易場所依法決定臨時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三)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因而有關贖回的問題,除法律規定外,投資者還應注意基金合同中的約定。
現實中,開放式基金贖回方面的限制,主要是對巨額贖回的限制。根據《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的規定,開放式基金單個開放日中,基金凈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10%時,將被視為巨額贖回。巨額贖回申請發生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於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以對其餘贖回申請延期辦理。也就是說,基金經理根據情況可以給予贖回,也可以拒絕這部分的贖回,被拒絕贖回的部分可延遲至下一個開放日辦理,並以該開放日當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為依據計算贖回金額。當然,發生巨額贖回並延期支付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其他方式,在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時間內通知基金投資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同時在指定媒體及其他相關媒體上公告。通知和公告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證券交易日。
『肆』 憲法中有對基金的解釋和法規嗎
基金是指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並將投資收益按基金投資者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的一種間接投資方式。
『伍』 關於證券投資基金行業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目前已頒布的關於基金的法規有兩部:
一是1997年11月14日國務院批准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二是2000年10月1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
『陸』 基金是受法律保護的嗎、、
只有公募基金和陽光私募才受保護,其他的什麼私自搞的基金不受保護
『柒』 購買基金,受法律保護嗎
"這是放「高利貸」的違法行為,直接沖擊金融市場,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是刑法規定的依法嚴懲的行為。法律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關系,只要月息不高於銀行同期借款利率的4倍,就合法。出了問題嗎,要依法打擊,沒收違法收入,追究刑事責任。
基金銷售一般有三種途徑,基金公司官網的直銷、各大銀行代銷基金以及第三方平台銷售。基民在買基金時,通過不同的途徑會被收取不同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