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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基金拆分

發布時間:2021-04-15 06:22:20

A. 什麼是基金拆分

基金拆分是在保持投資人資產總值不變的前提下,改變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總份額的對應關系,重新計算基金資產的一種方式。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10000份基金A,當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60元,則其對應的基金資產為1.60×10000=16000元。對該基金按1:1.60的比例進行拆分操作後,基金凈值變為1.00元,而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原來的10000份變為10000×1.6=16000份,其對應的基金資產仍為1.00×16000=16000元,資產規模不發生變化(見下表)。
參考資料:http://www.cnfstar.com/fund/show.aspx?id=228912

B. 什麼樣的基金才有拆分

兩者的投資的標的資產相同,都是債券,但是產品形態不同
1、債券是指投版資權人直接投資債券,二級市場通過股票賬戶直接可以操作,可以理解成直投
2、智享產品為郵儲銀行的理財產品,產品委託交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設立的交銀國信·中郵儲銀行組合投資單一資金信託計劃。並將理財資金通過該信託計劃主要投資於國內依法發行的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券類資產。本產品募集資金將以不低於95%的比例投資於上述資產,現金類資產投資比例不高於5%。 可以理解成是一種通過銀行、信託的間接投資。
補充:智享產品這類運作模式無非是把銀行櫃面理財形成資金池做債券的杠桿,賺取息差,由於投資標的非常安全,因此風險非常小,但是銀行操作給客戶的收益確實不高。一般年化5%/年左右。

C. 什麼叫基金拆分拆分後如算收益率

好比股票的「送股」對一些偏好低凈值基金的投資者來說, 優質老基金的拆分申購無疑是個好消息。 所謂基金拆分,是在保持基金投資人資產總值不變的前提下, 改變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總份額的對應關系, 重新計算基金資產的一種方式。假設某投資者持有1萬份基金A, 當前的基金份額凈值為2元,則其對應的基金資產為2×1萬= 2萬元。對該基金按1:2的比例進行拆分操作後, 基金凈值變為1元, 而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原來的1萬份變為2萬份, 對應的基金資產仍為2萬元,資產規模不發生變化。 在基金拆分之後,原來的投資組合不變,基金經理不變, 基金份額增加,而單位份額的凈值減少,就好比是股票的「送股」, 而且還可以與低凈值基金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競爭。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老基金有著過往的業績作為參考, 投資者在選擇時可以有的放矢,而且能夠拿到拆分"通行證" 的基金都是經過一段時間市場檢驗的績優品種, 不管是基金經理的操作水平還是基金投研團隊的磨合, 和那些沒有任何歷史業績的新基金相比,都具有明顯的優勢。 由此看來,基金拆分為投資者提供了一次購買優質老基金的好機會。 比如,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 由於近一年表現上佳,被晨星(中國)評為「四星基金」) 5月8日進行拆分。其單位凈值在2.6050元上下, 拆分後單位凈值將會調整至1元附近, 若原先持有2萬元該基金的投資者,拆分後基金份額增加, 但金額不會改變

D. 基金分紅跟拆分有什麼區別

基金拆分是指在保持基金投資人資產總值不變的前提下,改變基金份額專凈值和基金屬總份額,重新計算基金資產的一種方式。如投資者擁有1萬份凈值為2.60元的基金,那麼,他的基金資產總值為2.6萬元。如果按照1:2.6的比例進行拆分,基金份額凈值變為1元,那麼,他持有的份額由原來的1000份,變為2600份,基金總資產仍然是2.6萬元。
基金拆分與基金分紅都是基金分配收益的方式,共同點是將凈值降下來,使得投資者以相對「便宜」的價格買到基金。不同在於,與基金分紅相比,基金拆分不需要賣出依然看好的持有股票,向投資人實現分紅受益,對基金投資的影響更小,對投資者的權益也沒有不利影響。

E. 什麼是基金份額拆分

就市場上的基金產品來,實施拆分的基金都是已經運作了相當一段時間並且業績相對不錯的老基金。

由於歷史原因或持有人結構的原因,原本使部分成績優異的老基金規模較小而上升到基金凈值時的兩三筆錢,投資者輕易感到昂貴,所以很少有人解釋購買。

而贖回的投保袋卻多了,反而導致基金規模出現萎縮,這就不可避免地對這些優秀的老基金基金的後續投資操作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因此,這些表現良好但規模相對較小的老基金,可能會選擇不影響其原始所有者的基金分拆。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假設投資者持有某隻基金1萬元,該基金份額凈值為2元,那麼他的基金資產為2萬元。如果按1:2的比例分割基金,則基金份額凈額為1元,總份額翻倍。

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由1萬股變為2萬股,基金總資產保持2萬元。基金未對原持有人資產總額產生影響,只是基金份額發生變化。

(5)信託基金拆分擴展閱讀: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以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交易(這要視情況而定),通過銀行、股票經紀人、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通常在股票交易所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式的不同,可分為企業基金和合同基金。該基金是以發行基金份額的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的,通常簡稱企業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者是根據基金契約而成立的,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屬於合同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和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益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基金分紅

根據基金法的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對封閉式基金分紅的要求是:在分紅的條件下,必須以現金形式分配基金凈收入的90%以上,並且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開放式基金份額分紅原則是:基金收益分配後,每隻基金份額的凈值不得低於面值;在收益分配過程中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在有關基金股利分配的情況下,規定每年基金收益的最大分配次數和最低分配比例;基金投資在本期凈虧損不進行收益分配;基金的收入應在分配收入前彌補上一年的虧損。

F. 基金按比例拆分是什麼意思

就目前市場上的基金產品來看,實施拆分的基金都是已經運作了相當一段時間並且業績相對不錯的老基金。

由於歷史原因或者持有人結構的原因,使得部分績優老基金規模本來就比較小而當基金凈值漲到二三元錢了,投資者容易覺得貴,所以很少有人申購。

而贖回落袋為安的卻不少,導致基金規模反而出現萎縮,這難免對這些績優老基金的後續投資操作產生某些不利影響。

因此,這些業績表現優良而規模相對較小的老基金,可能會選擇採取基金拆分這種對原持有人不產生影響的形式。

舉個簡單例子來說吧: 假設投資者持有某基金1萬份,該基金份額凈值為2元,那麼他的基金資產為2萬元。如果該基金按1:2的比例進行拆分,則基金份額凈值變為1元,總份額加倍。

該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原來的1萬份變為2萬份,所對應的基金總資產仍為2萬元。基金拆分對原來的持有人資產總額沒有影響,只不過基金份額發生變化。

(6)信託基金拆分擴展閱讀: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基金分紅

根據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對於封閉式基金分紅要求是:符合分紅條件下,必須以現金形式分配至少90%基金凈收益並且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開放式基金分紅原則是: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收益分配時所發生銀行轉賬或其它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前提下,需規定基金收益每年分配最多次數、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最低比例;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G. 什麼是基金的拆分

基金拆分來就是把一份凈值較高的基源金「變身」為若干份凈值較低的基金。

比如你原來持有500份,單位凈值是2元,如果把其拆分為1元,那麼你的份額是1000份。
也就是說其實你的參考市值是一樣的,原有份額*拆分前基金凈值=拆分後份額*拆分後基金凈值,即500份*2元=1000份*1元

基金拆分就其本質來講,只是基金公司持續營銷的一種重要手段,其優勢在於對申購者而言,可以讓其以低價格買到績優老基金。

其實折不折分都無所謂,只是有些人恐高。

H. 為什麼信託受益權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的解釋

我國《信託法》對於信託收益權拆分有嚴格的內容規定:
《信託法》第47條:受益人不內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其容信託受益權可以用於清償債務 ,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
《信託法》第48條: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 ,但是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2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信託計劃),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辦法第29條:信託計劃存續期間,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信託單位。...信託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辦法第52條: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一資金信託用於同一項目 的,委託人應當為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並使用本辦法規定
辦法第53條: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以及其他財產和財產權信託 進行受益權拆分轉讓的,應當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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