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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基金結余

發布時間:2021-04-16 00:00:48

Ⅰ 1、新農合基金商業銀行沒有執行優惠利率如何處理 2、城市低保資金年度結余部分可以存在民政局專戶而...

新農合基金在銀行開新農合專用賬戶,由新農合管理機構憑相關票據支出,並向財政局報賬,其利息納入大病統籌基金滾動到下年大病住院報銷使用;民政局基本上也是這個性質,都是根據基金的多少設定當年度報銷比例,基金節余多少一般有限制,如:新農合基金累計結余率不能超過25%,超過了必須按國家新農合政策實施二次報銷!

Ⅱ 新農合醫療交費本年結余錢可轉下一年嗎

可以結轉。
新農合辦理程序:
1.申請人:參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參合病人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申請手續且沒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請;沒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員會負責人代其申請。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請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參合病人關系的證明材料;
2.受理機構:縣級以下(含縣級,下同)定點醫療機構。

Ⅲ 新農合收費最後錢到哪裡了

親,新農合的基金分兩部分:一部分為參合人員個人繳納部分,納入新農合門診賬戶或門診統籌,供參合對象在村衛生室或鄉鎮衛生院門診就醫報銷使用,門診報銷直接在合作醫療證上劃撥,當年度直到劃撥完為止。二是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配套部分,2016年四級財政對每個參合人員的配套資金是380元,主要用於參合患者大病住院報銷、大病救助報銷、慢性病報銷。
縣財政局在銀行設有新農合專用賬戶,籌資完成後,參合農民個人所繳納部分及財政配套部分全部匯入新農合專用賬戶,新農合憑參合農民報銷賬單向財政局報賬,並提取資金補償給參合患者(其實,新農合有周轉金的,如果先算賬,再向財政局申請提款,那麼報銷的流程就太慢了,參合群眾會不滿意的)。
新農合政策規定:新農合基金產生的利息納入新農合總基金,供參合患者報銷使用。當年度新農合基金結余率超過20%,縣(市)新農合辦公室必須對當年度住院的參合患者根據設定的報銷比例實施二次補償。新農合基金累積結余率達到25%,縣(市)新農合辦公室必須對當年度住院的參合患者根據設定的報銷比例實施二次補償。

Ⅳ 農村醫保結余部分為什麼不能累計到下一年

至於農村合作醫療,無論是一路走高,還是如何享受更高的報銷福利,都是老百姓最關心的話題。在此之前,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提高到每人220元時,網上的熱議讓很多人決定是否繳費。現在,2018年即將結束,一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朋友交上了朋友。還有一個問題:如果農村合作醫療卡一年內不使用,是否可以轉入下一年?


但問題來了。余額能抵消下一年的保費嗎?事實上,這筆餘款不能支付下一年度的參保費用,但將轉入「新農合基金」,明年就可以使用。具體辦法是住院或大病報銷,報銷比例將高於以前。因此,雖然來年沒有報銷,但來年不能少交,但至少可以享受。獲得更高比例的報銷福利,這也是為未來的健康保護積累的。

Ⅳ 新農合基金是什麼意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時間:2008-2-24 12:47:52來源:衛生部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基金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各統籌地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新農合基金。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新農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通過參合農民個人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籌集的,用於對參合農民醫葯費用進行補償的專項資金。

Ⅵ 如何寫新農合基金決算報告能給份範文嗎

2008新農合基金使用情況
及2009年補償方案預測

2008年,我縣新農合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政協的關心支持下,堅持以人為本,貼心服務,強化監管,各項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績,得到領導和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全縣上下呈現出了「農民得實惠、衛生得發展、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確保了我縣新農合事業又好又快發展。自2008年我縣新農合補償方案調整以來,新農合基金使用率呈明顯上升趨勢,存在透支風險,為了科學預定縣鄉兩級新農合補償方案,特將新農合基金使用情況及預測方案匯報如下:
一、2008年新農合基金運行情況
2008年我縣新農合統籌基金應收87577230元,實收87261750元,應提取風險金3021927元,全年可支配基金84239823元。1—10月份支出70453009元, 10月21日—11月12日共22天,支出7593760元,11月份總支出推算約11000000元,12月份按900萬元推算,全年共支出90453009元,超支6213186元。根據《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豫衛發〔2008〕2號)文件精神,當年結余統籌基金不應超過15%,如按結餘12%計算,結余基金應為10509267元。按此標准推算,2008年應降低統籌基金支出16722453元。因此,根據我縣統籌基金的使用情況,調整統籌補償方案是2009年我縣新農合工作的當務之急。
二、2007年、2008年全縣新農合統籌基金使用情況對比
年 度 級 別(其它) 統籌基金支出(元) 支出比例(%)
2007年(1—10月份) 鄉 級 9397667 25
縣 級 8363518 22
縣 外 10113240 27
慢 病 66455 0.2
二 補 9564924 26
2008年(1—10月份) 鄉 級 33267741 47
縣 級 20597667 29
縣 外 16460228 23
慢 病 127373 1
由此表對比分析可知,2008年鄉級基金支付比例比2007年高22%,縣級基金支付比例高7%,縣外基金支付比例下降4%,由此可見,縣鄉兩級基金使用率過高是造成新農合基金存在透支風險的主要原因。
三、我縣城鎮醫療籌資標准及補償比例
我縣城鎮醫療保險18歲以上個人繳費70元,上級每人補助80元。18歲以下個人繳費10元,上級補助每人80元。各級補償比例如下表:
級 別 起付線(元) 補償比例(%)
鄉 級 300 65
縣 級 400 60
市 級 600 50
由基金籌集情況和各個級別補助情況來看,城鎮醫療保險補償標准較低,標准設置合理,基金透支風險預防能力高。
四、縣鄉兩級新農合補償比例預測
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我縣鄉級定點醫療機構共補助42109人次,合理費用45603105元,按現行起付線50元,補助比例80%計算,共需支付補償金額34798124元。如按起付線100元,補助比例75%,補償金額為31044154元,降低補償金額3753970元。如按起付線100元,補助比例70%,補償金額為28974544元,降低補償金額5823581元。如按起付線150元,補助比例75%,補償金額為27500729元,降低補償金額5333058元。如按起付線150元,補助比例70%,補償金額為27500729元,降低補償金額7297396元。
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我縣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共補助19731人次,合理費用39435176元,按現行起付線300元,補助比例65%計算,共需支付補償金額21785320元。如按起付線300元,補助比例60%,補償金額為20109526元,降低補償金額1675794元。如按起付線350元,補助比例60%,補償金額為19517595元,降低補償金額2267725元。
由以上預測分析可以看出: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在縣內住院61840名應享受新農合補助的人次當中,如鄉級起付線150元、補助比例70%,縣級起付線350元、補助比例60%,可降低補償金額9565121元。根據應降低新農合統籌基金支出16722453元的標准,總基金還多支出7157332元。但從另一個方面考慮,提高起付線,就減少了掛床及不符合住院條件而住院這部分人員的住院比例,從而提高新農合基金的抗風險能力,能有效預防新農合基金透支風險情況的發生,相對來講這個方案較為科學。以上是我縣新農合2009年預測方案的分析情況,具體實施方案請上級分析定奪。

XX縣新農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Ⅶ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制度的第二章 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

第十一條 經辦機構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對新農合基金進行會計核算。
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經辦機構可以根據核算和管理工作需要對明細科目的設置作必要的補充。
第十二條 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
順序號 編號 名稱
一、資產類
1 1001 現金
2 1002 財政專戶存款
3 1003 收入戶存款
4 1004 支出戶存款
5 1101 暫付款
6 1201 繳存省級風險基金
二、負債類
7 2001 暫收款
三、凈資產類
8 3001 統籌基金
9 3002 家庭賬戶基金
四、收入類
10 4001 農民個人繳費收入
11 4002 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
12 4003 集體扶持收入
13 4004 政府資助收入
14 4005 利息收入
15 4006 其他收入
五、支出類
16 5001 統籌基金支出
17 5002 家庭賬戶基金支出
第十三條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1001 現金
一、本科目核算新農合基金的庫存現金。
二、經辦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收支現金。
三、現金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收到現金形式的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收入科目。將現金存入銀行,借記「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從銀行提取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支出戶存款」科目。支出現金,借記「統籌基金支出」、「家庭賬戶基金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並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進行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新農合基金的庫存現金。
1002 財政專戶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農合基金存入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財政專戶的款項。
二、財政專戶存款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將現金存入財政專戶,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科目。
(二)設置收入戶的地區,按規定將收入戶的資金劃入財政專戶,借記本科目,貸記 「收入戶存款」科目。
(三)收到直接繳入財政專戶的基金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農民個人繳費收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集體扶持收入」、「政府資助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
(四)收到財政專戶存款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五)由財政專戶向支出戶撥入資金,借記「支出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將支出戶的存款利息按規定轉入財政專戶,借記本科目,貸記「支出戶存款」科目。
(六)實行財政專戶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的地區,發生支出時,借記「統籌基金支出」、「家庭賬戶基金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風險基金按規定由省級統一管理的,由經辦機構本級財政專戶繳入省級財政專戶時,借記「繳存省級風險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風險基金由省級財政專戶撥回經辦機構本級財政專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繳存省級風險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財政專戶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財政部門轉來的財政專戶繳撥憑證和加蓋專用印章的原始憑證復印件,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財政專戶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財政部門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財政專戶存款賬面結余與財政部門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應按月編制「財政專戶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財政專戶存款結余。
1003 收入戶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農合基金按規定存入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收入戶的款項。
基金收入直接繳入財政專戶的,不設置本科目,通過「財政專戶存款」科目核算。
二、收入戶主要用於暫存尚未繳入財政專戶的各項基金收入,應按期匯繳財政專戶。收入戶除向財政專戶劃轉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支付業務。
三、收入戶存款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設置收入戶的地區,收取農民個人繳費、接收集體經濟組織扶持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等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農民個人繳費收入」、「集體扶持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
(二)收到收入戶的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三)按規定將收入戶的資金劃入財政專戶時,借記「財政專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收入戶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收入戶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收入戶存款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應按月編制「銀行收入戶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五、收入戶存款月末余額必須按規定全部劃入財政專戶。劃轉後,本科目月末無余額。
1004 支出戶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農合基金按規定存入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支出戶的款項。
全部補償支出實行財政專戶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的地區,可不設置本科目。
二、支出戶主要用於接收財政專戶撥入款項、支付基金支出款項、暫存該賬戶利息收入及將該賬戶利息收入繳入財政專戶。除接收財政專戶撥付款項與該賬戶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三、支出戶存款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接收財政專戶撥入的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專戶存款」科目。
(二)收到支出戶的利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劃撥支出戶的利息到財政專戶,借記「財政專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支付基金支出時,借記「統籌基金支出」、「家庭賬戶基金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開戶銀行設置「支出戶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支出戶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支出戶存款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應按月編制「銀行支出戶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支出戶存款結余。
1101 暫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農合基金收支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暫付款項,如經辦機構向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預付款。
二、暫付款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經辦機構向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預付的醫葯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支出戶存款」、「財政專戶存款」科目。
(二)經辦機構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結算醫葯費款項時,根據予以補償的醫葯費支出數額,借記「統籌基金支出」、「家庭賬戶基金支出」科目,按已預付的醫葯費金額,貸記本科目,按醫葯費實際支出數額與已預付醫葯費金額的差額,貸記「支出戶存款」、「財政專戶存款」等科目。
(三)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退回經辦機構多付的預付醫葯費,按資金的原渠道,借記「財政專戶存款」、「支出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暫付款種類和對方單位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結清的暫付款。
1201 繳存省級風險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風險基金實行省級統一管理的統籌地區,新農合基金繳存省級財政專戶的風險基金。
二、繳存省級風險基金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風險基金按規定由省級統一管理的,由經辦機構本級財政專戶繳入省級財政專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專戶存款」科目。
(二)風險基金由省級財政專戶撥回經辦機構本級財政專戶時,借記「財政專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繳存省級統一管理的風險基金余額。
2001 暫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農合基金收支活動中形成的暫收款。
二、經辦機構在本年度收到的參合農民繳納的以後年度個人繳費以及收到的其他屬於以後年度的基金收入,通過本科目核算,在本科目下相應設置「預收基金收入」明細科目及相關明細賬。
三、暫收款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收到屬於以後年度的基金收入時,借記「現金」、「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預收基金收入)。以後年度,將歸屬於該年度的各預收基金收入轉入相關收入科目,借記本科目(預收基金收入),貸記相關收入科目。
(二)收到其他暫收款項時,借記「現金」、「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償付或退回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財政專戶存款」、「支出戶存款」等科目。
因債權人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償付的暫收款,經財政部門批准後,計入其他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暫收款的種類和對方單位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償付的暫收款。
3001 統籌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新農合統籌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後的滾存結余。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一般統籌基金」、「風險基金」兩個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統籌基金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期末(含月末,下同),按照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的要求,將各收入科目貸方余額中歸屬於統籌基金的金額轉入本科目,借記相關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一般統籌基金)。將「統籌基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一般統籌基金),貸記「統籌基金支出」科目。
(二)按規定提取風險基金的,借記本科目(一般統籌基金),貸記本科目(風險基金)。
(三)當期因彌補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臨時周轉困難等動用了風險基金的,借記本科目(風險基金),貸記本科目(一般統籌基金)。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歷年積存的新農合統籌基金結余。
3002 家庭賬戶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新農合家庭賬戶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後的滾存結余。
不設家庭賬戶的統籌地區,不設置本科目。
二、經辦機構根據統籌地區實際情況,可按鄉(鎮)、每戶參合農民家庭等設置明細賬。
三、家庭賬戶基金的核算內容如下:
期末,按照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的要求,將各收入科目貸方余額中歸屬於家庭賬戶基金的金額轉入本科目,借記相關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家庭賬戶基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家庭賬戶基金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歷年積存的新農合家庭賬戶基金結余。
4001 農民個人繳費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參合農民以家庭為單位按照規定的繳費標准繳納的款項。
經辦機構在本年度收到的參合農民繳納的以後年度個人繳費,在「暫收款(預收基金收入)」科目核算,以後年度再轉入本科目。
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集體扶持收入、政府資助收入等比照上述原則處理。
二、農民個人繳費收入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收到參合農民本年度個人繳費時,借記「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在本年度收到的參合農民繳納的以後年度個人繳費,借記「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等科目,貸記「暫收款(預收基金收入)」科目。以後年度,將歸屬於該年度的農民個人繳費轉入本科目,借記「暫收款(預收基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將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相關基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統籌基金(一般統籌基金)」、「家庭賬戶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4002 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農村醫療救助資金代資助對象繳納的款項。
二、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農村醫療救助資助資金時,借記「財政專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相關基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統籌基金(一般統籌基金)」、「家庭賬戶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4003 集體扶持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鄉(鎮)、村等集體經濟組織扶持新農合的款項。
二、集體扶持收入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集體經濟組織扶持資金時,借記「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相關基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統籌基金(一般統籌基金)」、「家庭賬戶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4004 政府資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各級政府按照規定標准和參合農民人數資助新農合的款項等政府撥付的新農合補助資金。
二、經辦機構根據統籌地區實際情況,可在本科目下設置「中央財政資助收入」、「省級財政資助收入」、「地(市)級財政資助收入」、「縣級財政資助收入」等明細科目。
三、政府資助收入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政府補助資金時,借記「財政專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相關基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統籌基金(一般統籌基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4005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新農合基金持有的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利息收入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財政專戶利息收入時,直接計入財政專戶,借記「財政專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收到本年度支出戶利息收入時,計入支出戶存款,借記「支出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將支出戶利息收入轉入財政專戶時,借記「財政專戶存款」科目,貸記「支出戶存款」科目。
(三)收到本年度收入戶利息收入時,計入收入戶存款,借記「收入戶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將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相關基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統籌基金(一般統籌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4006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社會組織和個人對新農合基金的捐贈收入及經財政部門核準的其他收入。
二、其他收入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收到社會捐贈等其他收入時,借記「財政專戶存款」、「收入戶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貸方余額轉入相關基金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統籌基金(一般統籌基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5001 統籌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應由統籌基金開支的對參合農民醫葯費用的補償支出。
二、經辦機構根據統籌地區實際情況,可在本科目下設置「住院支出」、「門診支出」、「其他支出」等明細科目。
三、統籌基金支出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經辦機構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結算醫葯費款項時,根據予以補償的醫葯費支出數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專戶存款」、「支出戶存款」科目;經辦機構向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預付醫葯費的,借記本科目,貸記「暫付款」科目。
(二)採用其他結算方式支付的醫葯費補償支出,根據經審核的醫葯費報銷憑證,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支出戶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將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統籌基金。借記「統籌基金(一般統籌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5002 家庭賬戶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設置家庭賬戶基金的地區用於參合農民門診醫葯費用、住院自負費用和健康體檢費用等支出。
不設家庭賬戶基金的統籌地區,不設置本科目。
二、經辦機構根據統籌地區實際情況,按每戶參合農民家庭設置明細賬。
三、家庭賬戶基金支出的核算內容如下:
(一)經辦機構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結算醫葯費款項時,根據應由家庭賬戶開支的醫葯費支出數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專戶存款」、「支出戶存款」科目;經辦機構向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預付醫葯費的,借記本科目,貸記「暫付款」科目。
(二)採用其他結算方式支付的醫葯費補償支出,根據經審核的醫葯費報銷憑證,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支出戶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將本科目借方余額轉入家庭賬戶基金,借記「家庭賬戶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Ⅷ 新農合統籌基金累計結余額怎麼計算

新農合統籌基金有當年度結余及累計結余之分:當年度結余是指當年度所籌大病統籌基金減去大病統籌報銷、慢性病報銷之後節余的部分。新農合大病統籌基金累計結余是指上年度基金結余加本度籌集基金再減去大病統籌報銷、慢性病報銷之後節余的部分。

大病統籌基金結余及累積結余不包括統籌門診報銷,因為門診費用主要是個人參合時繳納部分,一般納入門診統籌進行管理,參合農民當年花不完可以滾存到下一年,大病報銷無法使用,所以在計算大病統籌基金累積結余時應該刨除門診統籌基金部分。

國家規定,大病統籌基金累積結余大於25%,必須實施二次報銷政策!

Ⅸ 新農合交280返卡里多少

中央財政對參合農民每人每年補助60元,地方財政對參合農民每人每年補助60元。

以太和縣為例,依據《太和縣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第十七條規定:從2010年起新農合籌資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參合農民每人每年補助60元,地方財政對參合農民每人每年補助60元(省與縣分擔比例另行規定),參合農民繳納30元,合計150元。今後隨著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調整,地方財政補助標准和農民籌資標准作相應的調整。

鼓勵有條件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對新農合給予資金扶持。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宣傳新農合籌資政策,組織動員農民參合,組織收繳農民個人參合資金。參合農民於每年11月底前交納下一年度的參合費用,從次年1月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新農合待遇,一年一籌資當年繳費次年受益,中途不辦理入合,也不辦理退合。

(9)新農合基金結余擴展閱讀: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相關要求規定:

1、新農合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新農合基金結余率控制在15%以下,累計25%以下。

2、全縣范圍內農業戶籍的農民、鄉鎮企業職工、雖有城鎮戶口但在城鎮無固定職業且事實上長期居住在農村的居民,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開發區中屬於農業人口的居民,可選擇參加新農合。

Ⅹ 新農合賬戶余額可以累積到下一年的卡上嗎

新農合賬戶余額不可以累積到下一年的卡上。例如:

根據《巴中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規定,從2016年起,全市按參保居民每人每年不低於30元標准計入戶主的社會保障卡中作為門診使用,憑卡到定點葯店或醫療機構刷卡消費,當年未使用完的,自動結轉,戶主的社會保障卡中門診費用可到開通金保網的定點葯店或醫療機構查詢余額。

另例如:

《蕭縣201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總額預算管理實施方案》(蕭衛計農合〔2016〕7號)等文件精神,門診統籌基金必須專款專用,門診統籌基金不屬於參加新農合個人資金,不得抵繳下一年度新農合籌資款,不對個人滾存使用,也不得退返現金。

(10)新農合基金結余擴展閱讀:

新農合醫保年度結余基金並入統籌基金統一使用,普通門診統籌費用劃入個人賬戶的問題,不符合城鄉醫保省級統籌政策規定

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2016〕81號)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辦 〔2015〕222號)精神,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制度,取消原家庭(個人)賬戶。

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對參保城鄉居民在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的門(急)診醫療費用,每次按50%的比例予以報銷,每人每年統籌基金累計報銷額度不超過120元。年度結余基金並入統籌基金統一使用。根據政策規定和省廳統一安排,我市於2017年6月27日完成省級統籌和系統切換等工作。

將普通門診統籌費用劃入個人賬戶的問題,不符合我省城鄉醫保省級統籌政策規定,故暫時不能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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