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華銳風電最新公告是利好還是利空
華銳風電(601558)敬請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理性投資。這很顯然是利空消息!
【2015-07-30】華銳風電(601558)關於相關立案調查進展及風險提示公告(詳情請見公告全文)
因公司其它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上述信息公司已於 2014 年 1 月 13 日進行了披露(公告編號:臨 2014-003)。截至目前,該案件尚未產生最終結果。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調查事項被中國證監會最終認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公司股票將繼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暫停上市。若公司所涉及立案調查事項最終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或欺詐發行行為,則公司不會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13.2.1 條規定的重大違法退市情形。公司將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敬請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理性投資。
『貳』 現在國家對風力發電的政策是怎樣的
政策如下:
一、嚴格落實規劃和預警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能源局關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各地區新增風電建設規模方案的分年度規模及相關要求。預警為紅色和橙色的地區應嚴格執行《國家能源局關於發布2018年度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23號)的有關要求,同時不得在「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的過程中調增規劃規模。預警為綠色的地區如需調整規劃目標,可在落實風電項目配套電網建設並保障消納的前提下,結合「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向國家能源局申請規劃調整後組織實施。
二、將消納工作作為首要條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42號)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報送落實〈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18〕36號)要求向國家能源局報送2018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工作方案,對未報送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停止該地區《指導意見》中風電新增建設規模的實施。
三、嚴格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
新列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風電項目,必須以電網企業承諾投資建設電力送出工程並確保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或棄風率不超過5%,以下同)為前提條件,在項目所在地市(縣)級區域內具備就地消納條件的優先納入年度建設方案。通過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外送消納的風電基地項目,應在送受端省級政府間送受電協議及電網企業中長期購電合同中落實項目輸電及消納方案並約定價格調整機制,原則上受端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企業應出具接納通道輸送風電容量和電量的承諾。
四、推行競爭方式配置風電項目。
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尚未印發2018年風電度建設方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未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已印發2018年度風電建設方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已經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項目2018年可繼續推進原方案。從2019年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核準的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參照隨本通知發布的《風電項目競爭配置指導方案(試行)》制定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抄送國家能源局並向全社會公布,據此按照《指導意見》確定的分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組織本地區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分散式風電項目可不參與競爭性配置,逐步納入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范圍。
五、優化風電建設投資環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完善風電工程土地利用規劃,優先選擇未利用土地建設風電工程,場址不得位於生態紅線范圍和國家規定的其他不允許建設的范圍,並應避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土地范圍,如位於耕地佔用稅范圍,徵收面積和徵收標准應當按照風電工程用地特點及對土地利用影響程度合理確定。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在風電項目開發過程中不得以資源出讓、企業援建和捐贈等名義變相向企業收費,不得強制要求項目直接出讓股份或收益用於應由政府承擔的各項事務。各地市(縣)級政府相關部門推薦風電項目參加新增建設規模競爭配置時,應對上述建設條件做出有效承諾或說明,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對相關市(縣)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考核評估,並作為後續安排新增風電建設規模的重要依據。
六、積極推進就近全額消納風電項目。
支持風能資源豐富地區結合當地大型工業企業和產業園區用電需求建設風電項目,在國家相關政策支持下力爭實現不需要補貼發展。鼓勵在具備較強電力需求的地級市區域,選擇年發電利用小時數可達到3000小時左右的風能資源場址,在省級電網企業確保全額就近消納的前提下,採取招標方式選擇投資開發企業並確定上網電價,特別要鼓勵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平價上網項目。
中國風力等新能源發電行業的發展前景十分廣闊,預計未來很長一段時間都將保持高速發展,,隨著國家不斷加大對清潔能源的開發支持力度,一批批大型風電項目落戶,加速了風電基地建設。
拓展資料
風力發電種類:水平軸風力發電機;垂直軸風力發電機;達里厄式風輪;雙饋型發電機;馬格努斯效應風輪;徑流雙輪效應風輪。
盡管風力發電機多種多樣,但歸納起來可分為兩類:①水平軸風力發電機,風輪的旋轉軸與風向平行;②垂直軸風力發電機,風輪的旋轉軸垂直於地面或者氣流方向。
檢測方法
1.風力機運行狀態的監控。
2.單個風電機組的信息,風電機組轉子,傳動鏈,發電機,變換器,變壓器,艙室,偏航系統,塔架,氣象站狀態監控。
3.風速,風向,葉輪轉速,電網頻率,三相電壓,三相電流,發電機繞組溫度,環境溫度,機艙溫度,出力等監控。
4.保證風電廠數據的實時性和可靠性。實時調整風能的最優性,實現風電綠色能源,滿足國家電力系統二次防護要求。
『叄』 目前國內風電投資規模比較大的企業有哪幾家
第一個回答的來表示懷疑,我是源廠家出來的,對這幾個企業太了解了:
廠家第一梯隊:金風 聯合動力 明陽
第二梯隊:華銳 東汽 遠景
運營第一名:龍源電力
其他運營商:華電 華能 大唐 中電投 中廣核 三峽 華潤
『肆』 每千瓦風電投資大概要多少元
1、每千瓦風電投資金額隨風力資源不同、風電場規模不同和採用技術不同,風力發電的成本也相應有所不同。目前,一般來說,每千瓦風電投資大概3500元。這個需要具體項目具體分析,想貴州地區道路成本就上億,風電的單位千瓦必然高。目前低風力發電成本已降至每千瓦時3至5美分,高風力發電成本也降至每千瓦時10至12美分。到2010年,其降至每千瓦時2至4美分和每千瓦時6至9美分,達到與化石能源展開競爭的水平。
2、目前,風電投資已經有很多公司在做了,比如五大電力集團(國電、華能、大唐、華電、中電投)、神華、深能源、中廣核、京能、湘電等等。
3、把風的動能轉變成機械動能,再把機械能轉化為電力動能,這就是風力發電。風力發電的原理,是利用風力帶動風車葉片旋轉,再透過增速機將旋轉的速度提升,來促使發電機發電。依據目前的風車技術,大約是每秒三米的微風速度(微風的程度),便可以開始發電。 風力發電正在世界上形成一股熱潮,因為風力發電不需要使用燃料,也不會產生輻射或空氣污染。
『伍』 風電、光伏經濟評價能用EXCEL實現嗎
1、項目參數
2、投資計劃與資金籌措表
3、總成本費用表
4、利潤和利潤分配表
5、借款還本付息計劃表
6、財務計劃現金流量表
7、項目投資現金流量表
8、項目資本金現金流量表
9、資產負債表
10、財務指標匯總表
『陸』 節能風電這只股還能要嗎
如果你要是打長期股,我認為還是可以繼續持有的,但是如果你要打短線,那我建議你放棄
『柒』 有個風電項目請問核准備案是什麼意思謝謝
核准備案,是指投資項目管理的2個類型的管理制度;與該類管理制度對應的還有一個叫審批制;
概念:
投資項目核准制,是指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適用於企業投資重大項目或限制類項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資項目的前置條件之一;
投資項目備案制,是指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適用於企業投資一般項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資項目的前置條件之一;
項目審批制,是指行政審批,即行政審核和行政批準的合稱。行政審批項目就是進行行政審核和行政批準的項目;
3. 主要的相同與不同:
核准備案制項目,投資方基本是企業或集團盈利性團隊;
核准制項目,規模大,類別特殊;
備案制項目,一般中小型項目,非限制類項目。相對核准制、審批制,該類管理制度較為寬松一點;
審批制項目,政府投資的項目。
『捌』 風力發電機組能使貸款嗎
一、 嚴格落實規劃和預警要求。
各省(自 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嚴格 執行《國家能源局關於可再生 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各地區新增風電建設規模方案的分年度規模及相關要求。預警為紅色和橙色的地區應嚴格執行《國家能源局關於發布2018年度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23號)的有關要求,同時不得在「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的過程中調增規劃規模。預警為綠色的地區如需調整規劃目標,可在落實風電項目配套電網建設並保障消納的前提下,結合「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向國家能源局申請規劃調整後組織實施。
二、將消納工作作為首要條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42號)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報送落實〈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18〕36號)要求向國家能源局報送2018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工作方案,對未報送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停止該地區《指導意見》中風電新增建設規模的實施。
三、嚴格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
新列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風電項目,必須以電網企業承諾投資建設電力送出工程並確保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或棄風率不超過5%,以下同)為前提條件,在項目所在地市(縣)級區域內具備就地消納條件的優先納入年度建設方案。通過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外送消納的風電基地項目,應在送受端省級政府間送受電協議及電網企業中長期購電合同中落實項目輸電及消納方案並約定價格調整機制,原則上受端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企業應出具接納通道輸送風電容量和電量的承諾。
四、推行競爭方式配置風電項目。
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尚未印發2018年風電度建設方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未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已印發2018年度風電建設方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已經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項目2018年可繼續推進原方案。從2019年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增核準的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參照隨本通知發布的《風電項目競爭配置指導方案(試行)》制定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抄送國家能源局並向全社會公布,據此按照《指導意見》確定的分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組織本地區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分散式風電項目可不參與競爭性配置,逐步納入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