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借款人用於投資結果去還債了是詐騙嗎
你好,這個不算詐騙,也沒什麼的,因為借款人。有還款能力就可以了,並不是說,借款時說借款需要幹嘛。就必須幹嘛。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② 從投資者,債權人,企業管理者三個方面談下會計報表分析的意義
財務報表分析能夠為企業管理者制定經營計劃和進行財務控制提供依據,為投資者提供決策信息,為債權人分析公司是否有還債能力,對公司的貸款是否安全提供分析依據。
作為投資者來講,會計報表分析的意義是,用於分析企業的盈利能力,看其發展的空間,是決定投資與否的關鍵影響因素。其次就是償債能力。
作為債權人來講,會計報表分析的意義是,分析其企業的償債能力,看其在將來債務到期能否拿回本利。
作為管理者來講,會計報表分析的意義是,這一年度內的營業利潤多少,年終能拿多少獎金。
每一點,你可以從相關的財務指標上做具體的解釋,這樣字數就夠了,還可以最後分析他們各自的局限性。
具體的話,償債能力也就是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利息償付倍數等然後,盈利能力,收入凈利率,股東權益凈利率。甚至可以分析他的可持續增長率,看他的發展空間,資產管理能力,流動資產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等。然後局限性的話,前兩個是外部人員,拿到的報表只是對外公布的,和真實的有差別,而管理者不會利用真實的數據,只是為得獎金。
③ 個人獨資企業當投資人所有財產都用來償還債務一人不夠的時候怎麼辦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該公司的債務負有無限責任,當公司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要用投資人的家庭財產來償還,還不夠的話只能和債權人協商處理。
④ 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不足還債,債權人對投資人有什麼權利請求
如果獨資企業股東與企業在財務方面沒有完全分離,獨資股東就需要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獨資股東需要自己背負債務了。
⑤ 公司欠債上級投資人能替還債嗎
首先看公司組織類型,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若是有限公司中的一人公司則有可能可以向公司股東追償。依據是:公司法規定的一人公司人格混同制度。
如是其他公司形式,一般股東只在出資額度范圍內承擔責任。
另外還有一些承擔責任的情況:出資不到位等。
⑥ 自己做微型企業,有天使投資人願意出資,但是以債務形式,請問如果企業最後無法償還債務會怎樣呢
如果他是投次你的企業里的,要看你企業的形式,如果是合夥、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性質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企業無法償還要你自己還的,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以注冊資金為限承擔責任,破產清算後就不用還了。
⑦ 投資者以固定資產作為投入,經投資雙方商議,確認價值為3W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等
做會計分錄時要有具體的科目
至於長期投資記載的是本公司向外部的投資
⑧ 請問作為一個投資者,在投資時應該考慮什麼問題
要根據你的資現狀和你的風險承受能力來決定你的投資項目。
如果你的資金充足,投資房地產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如果你的資金不多,可選擇資本市場中的期貨、股票、外匯、債券、基金或保險。
即使資金多,也可以分散投資,來降低風險。
銀行存款不能算是投資。
要投資於資本市場,可就要選擇時機了。
君子問凶不問吉,投資資本市場先看跌,投資以前先要考慮一下收益和風險的概率哪個大,再作決定。
祝你發財,好運!!
⑨ 「投資者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詳細准確的解釋
你的第一個答案接近這個概念的正確的理解。也就是說,按照公司法,每個股東應該足額按照公司注冊資本金(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如某一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股本是100萬元,股東甲出資20萬元,他持有公司的20%的股份。在以後的經營過程中,該股東只承擔這個20萬元全部損失的風險,或者說他的最大責任就是那已經出資的20萬元,而無論公司虧損多少或者欠債多少,除非他曾經另外參與某些公司外借貸款的擔保。
另外,如果公司如果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更多的資本,一般兩種方法處理,一是增加股本,所有股東都要按比例出資,或者不出資的股東股份被灘薄(少於原來增資前的比例);第二,如果不增加股本,在財務上就要將每一位另外出姿的股東作成這些股東對公司的貸款(股東貸款),這些貸款較比股本有優先分配權(比如公司盈利後首先要償還該等貸款的本金和約定的利息,或者在公司倒閉清盤時,首先參與分配剩餘資產,而優先於公司的股本)。
所以,如果出現你說的(2)種情況時,該出資的股東(出資大於股本的那些股東)的超出股本的那部分資金,是有權要求公司在參與股本分配前優先償還。當然,如果公司已經資不抵債的話,該等超出股本的資金應該跟公司向外界借的資金一樣享有優先償還權利(除非其他借款有抵押)。
⑩ 我和朋友開游戲工作室簽了合同但注冊不了工作室然後有股東拿走一萬還債,一個投資者以合同詐騙上訴成立嗎
不能注冊游戲室,應該把投資的錢退回。不能挪作他用。
其中有一個股東把錢拿走一萬,應該退回。
有一位投資者去法院起訴此事構成詐騙,不正確。
應該起訴拿走一萬元的股東把錢交回來,同時要求把收上的錢全部返還給交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