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私募基金清算流程
(1)決定終止基金;
(2)確定清算組(清算人);
(3)清算組(清算人)核算、清理基金財產;
(4)清算組(清算人)處理基金財產;
(5)清算組(清算人)編制清算報告;
(6)向中基協申請基金清算備案;
(7)保存基金的清算材料。
一、做出基金終止決定
當觸發基金終止的情形出現時,根據基金形式的不同,由不同的決定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做出基金終止決定。
公司型基金,由股東會做出基金終止的決議。
有限合夥型基金,由合夥人會議作出。
契約型基金,由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
二、確定清算組及人員
在作出基金終止的決定後,就需要確定負責基金清算的責任主體——清算組。清算組由哪些人員組成呢?依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依據《合夥企業法》,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清算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組成。
三、清算組清理、核算基金財產
在基金進行清算時,基金應當已經從其全部投資項目中退出,基金財產應當已經全部變現,以保障有足夠的現金資產償付基金的費用與債務,也便於向投資人分配。如果在清算時確實有項目無法完成退出,則需要對該部分非現金資產進行評估,以便於之後向投資人進行非現金分配。基於此,這一階段的基金清算工作包括:
(1) 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核實基金有多少現金資產、有多少非現金資產、有多少需要收回的債權與償還的債務,並編制基金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對非現金資產進行變現,無法變現的,進行估價;
(3)清償基金的債務,收回基金的債權。
依據《合夥企業法》與《公司法》,對於合夥型與公司型基金,在清算時還應當履行債權人申報的程序。即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應將基金終止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對基金的債權,基金應對債權進行登記。
四、處理剩餘基金財產
在完成基金的財產變現或估價、以及債權債務的處理後,剩餘的基金財產應按照如下順序進行處置:
(1) 支付清算費用;
(2) 支付應繳納的稅費;
(3) 支付基金費用;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向投資人進行分配。
其中第(1)至(3)項費用應以現金支付,如基金尚余非現金資產的,在進行第(4)項分配時可能需要對投資人進行非現金分配。
其中,公司型基金、合夥型基金與契約型基金由於組織形式的不同,在處理基金剩餘財產時亦有所不同。按照《公司法》與《合夥企業法》,在向股東與合夥人(即基金投資人)進行分配前,除清算費用外,還需要繳納所欠稅款,但由於契約型基金沒有企業的組織形式,則無需繳納所欠稅款(應由基金管理人承擔的增值稅除外)。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對於個人投資人,公司型或合夥型的基金在向投資人分配前,公司或普通合夥人需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但契約型基金的管理人無需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投資人自行申報納稅即可。
另外,在基金需要清盤時,特別是股權投資基金,可能存在部分項目無法退出從而使基金面臨非現金分配的情況。非現金分配的核心問題在於非現金資產的定價以及分配方式,這都是需要在基金合同中明確約定的。
其一,關於非現金資產的定價。公開交易的證券價格一般以其市場交易價格予以確定,對於公開交易證券以外的其他非現金資產的定價機制,目前常見定價方式主要有:(1)由管理人獨立確定其價值,(2)由管理人聘請合格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定其價值,(3)由投資人選定的評估機構確定其價值。
其二,非現金資產分配的方式需要視不同非現金資產的形態而定。對於股權投資基金而言,基金清盤時遺留的非現金資產通常為標的公司的股權。但是,如果將基金所持有的標的公司股權轉讓給各個投資人,在基金投資人人數較多的情況下,不僅可能遭到來自標的公司的反對,也有可能導致標的公司的股東人數超過法定上限,因此在很多情況下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尋找其他私募基金來承接這些未清盤的項目或直接承接基金份額變得非常重要。
五、編制清算報告
清算報告是清算人編制的對基金清算情況的匯報與總結,內容通常包括基金概況、基金的運作情況、清算組的組成、基金的清算流程、清理後的基金財產、基金財產的處置與分配情況。清算報告有如下幾個問題需要關註:
一是關於簽字主體。依據《公司法》,清算報告需報股東會確認;依據《合夥企業法》,清算報告需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但相關法律法規及自律性規定並未對契約型基金清算報告的簽署與確認主體做明確規定,只在中基協的契約型基金合同必備條款指引中規定,基金合同應明確清算報告的告知與安排。
二是關於託管人的確認。清算報告系基金申請清算備案時需向中基協上傳的必備文件。如基金進行託管,清算報告需由託管人出具或由託管人蓋章確認。對於託管的基金而言,在基金收回投資時,投資回報需先支付至託管賬戶,再由託管賬戶支付至募集賬戶,再通過募集賬戶向投資人分配。基金投資變現後的回款如果未能嚴格按照前述路徑支付,可能導致託管行無法出具或者確認清算報告,從而影響基金清算程序的順利完成。實踐中筆者曾遇到過基金收回投資回報時未經託管戶從而導致託管行不願意對清算報告進行確認的情形,此時,基金不得不考慮與託管行先行解除託管協議並變更為無託管的基金,從而可以在沒有託管行確認清算報告的情況下完成基金清算備案。
三是關於清算報告是否需要審計報告。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清算組作出的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我們理解這僅系對於公募基金的強制性要求,私募基金並無強制要求。但是根據中基協的合同指引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型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已有年度審計的要求,為妥善處理投資人的利益,特別在涉及相對復雜的業績報酬計算、結構化收益處理時,建議清算報告由會計師事務所予以審計。
六、基金清算備案
在出具清算報告之後,清算人需在中基協的「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完成基金產品的清算備案。
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的,管理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中基協報告,否則,將被視為未按規定及時填報業務數據而被中基協責令改正,一年累計兩次以上未按時填報業務數據、進行信息更新的,中基協可以對主要責任人員採取警告措施,情節嚴重的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因此,基金終止後,管理人應及時在「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系統」)中辦理清算備案,以真正終止其對已終止基金的管理職責。為完成清算備案需要在系統中完成如下所列工作。
(1)上傳清算報告;
(2)按照系統中的模板更新投資者信息;
(3)按照系統中的模板填寫基金清算情況表,內容包括基金資產清算及分配情況、向投資者分配的現金類資產與非現金類資產具體情況、最後運作日基金的負債情況、基金的費用情況、基金的賬戶情況、截至清算結束日基金所投資的所有項目的情況等;
(4)按照系統中的模板蓋章並上傳清算承諾函;
(5)填寫系統中的其他清算信息,包括基金基本情況、清算原因、清算的開始日、截止日以及清算次數、清算組的構成等。
七、保存清算材料
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及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資決策、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的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終止之日起不得少於 10 年 。按照《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1號(契約型私募基金合同內容與格式指引)》,私募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保存10年以上。因此,基金清算的,管理人應妥善保管相關的清算材料,且保存期限應不低於10年。除基金募集與投資運作的文件外,需要保存的清算材料包括:
(1)關於決定基金終止清算、清算組的構成等事項的決議文件;
(2)基金清算時的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以及財產清單;
(3)清算報告;
(4)其他與基金清算有關的材料。
由於法律法規與自律性規則沒有明確限制,我們理解上述清算材料既可以紙質版的形式保存,也可以電子版的形式保存。
⑵ 基金贖回日期怎麼計算
持有基金時間不同,贖回費率也不同。持有時間小於7天的,贖回費率是贖回金額的1.50%;持有時間專在7天以上,但不超屬過1年的,贖回費率是0.5%;持有時間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贖回費率是0.25%;持有時間在2年以上的,贖回費率是0。另外各基金產品可能有所差異,不一定完全按照標准設置贖回費率。
⑶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怎麼辦
私募基金暴雷主要是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眾多,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存在操作不規范、挪用資金等亂象,脫離託管機構運行、投向難以監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的情況下,一般需要要先刑後民,在刑事程序沒有結束前,投資者無法通過法院民事訴訟要求償還投資損失。在該種情況下,投資者可選擇以下路徑追回投資損失:
1、要求銷售方承擔責任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等。銷售機構在推介私募基金產品時未能根據私募基金的風險和投資人的實際狀況履行適當的告知說明義務,未能確保投資人在充分了解投資標的及其風險的基礎上自主決定。銷售機構存在具有重大過錯,銷售機構應對投資人受有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合同是投資人和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簽署協議,約定擔保人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保本金額承擔的保本清償義務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合同。實踐中常見的形式還有擔保函、擔保書、承諾函。在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出具含有清償投資本息內容的書面文件的,投資人可向出具方要求承擔上述清償義務。
上述路徑可有效避開先刑後民的程序障礙,直接要求基金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擔清償責任,從而快速實現投資損失追回,當然最終追回的資金以第三方的清償能力為限,一般的銷售機構如銀行和證券公司均不需考慮清償能力。
⑷ 私募基金到期不兌付的情況是怎樣的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如果當事人有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情形下簽訂的合同,基金公司有違約等行為等證據,協商不成,起訴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⑸ 股權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兌付,投資者怎樣維權
向基金業協會舉報 像證監部門投訴。 如果違約還可以提起訴訟
⑹ 基金會有到期的顧慮嗎
k
開放式基金不會到期的.
封閉基金到期後主要有三種處理方法:
1:封閉式轉開放式,這是目前我國封閉式基金的主流去向,如今天發行的華安優選和博時新興成長,都是封基轉為開基的,如果想繼續持有,只要辦理一個確權手續就可以啦。大部分封基到期後都會轉為開放式。
2:按照契約的約定,按照到期日的凈值進行清算,扣除相關費用後將資金轉入投資者資金賬戶; 這個就是所說的解散了。但是一般都不會這樣處理的。
3、還有一種是延期,如果該封閉式基金效益一直不錯,得到投資者的認可,通過開持有人大會(類似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決定,是否延期。
⑺ 基金清算跟基金會計怎麼區分
一,基金的資金清算依據交易場所的不同,分為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資金清算和場外資金清算3部分。
交易所交易資金清算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股票、債券買賣及回購交易時所對應的資金清算。
交易所資金清算流程如下:
1.接收交易數據。T日閉市後,託管人通過衛星系統接收交易數據。
2.製作清算指令。託管人對當日交易進行核算、估值並核對凈值後,製作清算指令,完成T日的工作流程。
3.執行清算指令。T+1日,託管人將經復核、授權確認的清算指令交付執行。
4.確認清算結果。基金託管人對指令的執行情況進行確認,並將清算結果通知管理人。
二,非營利性的組織和政府使用基金會計。基金會計的主要目的是分派責任。此做法是為了確保基金按組織訂立的目的使用。基金是遵守法律、條約和組織章程建立。
基金會計產生於18世紀的英國,隨後,美國從英國那裡移植了政府預算制度和基金會計,並逐步從政府會計推廣至政府舉辦的公立非營利組織。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基金制和基金會計。基金會計定義為:「指政府會計(包括政府財政部門會計和政府行政部門會計)及公立非營利組織會計(國有事業單位會計)以基金為基礎,按照基金種類進行會計核算與報告的會計體制或模式」。
⑻ 基金帳號狀態是正在銷戶
基金的基本概念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外匯、貨幣等金融工具投資,以獲得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投資基金在不同國家或地區稱謂有所不同,美國稱為"共同基金",英國和香港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日本和台灣稱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基金的分類
按募集方式分: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按基金的用途分:證券投資基金、創業基金、對沖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的分類
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投資基金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
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公司型投資基金、契約型投資基金
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成長型投資基金、收入型投資基金、平衡型投資基金
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混合基金、期貨基金、期權基金、指數基金和認股權證基金等
根據投資貨幣種類,投資基金可分為美元基金、日元基金、歐元基金
根據資本來源和運用地域的不同,投資基金可分為國際基金、海外基金、國內基金,國家基金、區域基金
基金術語解釋大全
基金分類術語
創業基金
又稱風險資本,它的投資目標主要是那些不具備上市資格的小企業和新興企業,甚至是那些還處於構思之中的企業。通常都屬於私募,投資周期也較長。在我國,通常所說的「產業投資基金」即屬於創業基金。
對沖基金
英文名稱為Hedge Fund,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原意是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空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可規避和化解證券投資風險。
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是指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例如目前國內證券市場上的封閉式基金屬於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開放式基金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發行總額不固定,基金單位總數隨時增減,投資者可以按基金的報價在國家規定的營業場所申購或者贖回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
封閉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指事先確定發行總額,在封閉期內基金單位總數不變,基金上市後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市場轉讓、買賣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
公司型投資基金
基金公司本身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受益憑證的方式來籌集資金。投資者購買了該家公司的股票,就成為該公司的股東,憑股票領取股息或紅利、分享投資所獲得的收益。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資公司。
契約型投資基金
契約型基金又稱單位信託基金,是指把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作為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
有限合夥基金
有限合夥基金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夥人與一名以上有限合夥人所組成的合夥,它是介於合夥與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一種企業形式。有限合夥人不參與有限合夥企業的運作,不對外代表組織,只按合夥協議比例享受利潤分配,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夥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普通合夥人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分享合夥收益,每個普通合夥人都對合夥債務負無限責任或者連帶責任。
成長型基金
成長型基金是這是基金中最常見的一種。該類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基金管理人通常將基金資產投資於信譽度較高的、又長期成長前景或長期盈餘的公司的股票。
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是主要投資於可帶來現金收入的有價證券,以獲取當期的最大收入為目的。收入型基金資產成長的潛力較小,損失本金的風險相對也較低,一般可分為固定收入型基金和權益收入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是其投資目標是既要獲得當期收入,又要追求長期增值,通常是把資金分散頭在於股票和債券,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贏利性。
股票型基金
所謂股票型基金,是指60%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股票的基金,其他資金投入到債券或其他的證券,我國有關法規規定,基金資產的不少於20%的資金必須投資國債。國內所有上市交易的封閉式基金及大部分的開放式基金都是股票基金。
債券型基金
債券基金是指全部或大部分投資於債券市場的基金。假如全部投資於債券,可以稱其為純債券基金,假如大部分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少部分可以投資於股票,可以稱其為債券型基金,
貨幣市場基金
貨幣市場基金是投資於銀行定期存款、商業本票、承兌匯票等風險低、流通性高的短期投資工具的基金品種,因此具有流通性好、低風險與收益較低的特性。
指數基金
指數基金(Index Fund),顧名思義就是以特定指數(如滬深300指數、標普500指數、納斯達克100指數、日經225指數等)為標的指數,並以該指數的成份股為投資對象,通過購買該指數的全部或部分成份股構建投資組合被,以追蹤標的指數表現的基金產品。
混合基金
混合基金是指同時投資於股票、債券和貨比市場等工具,沒有明確的投資方向的基金。其風險低於股票基金,預期收益則高於債券基金。它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在不同資產之間進行分散投資的工具,比較適合較為保守的投資者。
偏股型基金
以股票投資為主,股票投資配置比例的中值大於債券資產的配置比例的中值,二者之間的差距一般在10%以上。差異在5%~10%之間者輔之以業績比較基準等情況決定歸屬。
偏債型基金
以債券投資為主,收益適中,收益比債券收益較多,但是風險也較其大。其中債券投資配置比例的中值大於股票資產的配置比例的中值,二者之間的差距一般在10%以上。差異在5%~10%之間者輔之以業績比較基準等情況決定歸屬。
認股權證基金
此類型基金主要投資於認股權證,基於認股權證有高杠桿、高風險的產品特性,此類型基金的波動幅度亦較股票型基金為大。
期貨基金
期貨投資基金簡稱期貨基金(CTA Fund),或商品基金,是指廣大投資者將資金集中起來,委託給專業的期貨投資機構,並通過商品交易顧問(CTA)進行期貨投資交易,投資者承擔投資風險並享有投資利潤的一種集合投資方式。
期權基金
期權基金是以期權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期權也是一種合約,是指在一定時期內按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投資標的的權利。
黃金基金和衍生證券基金
黃金基金和衍生證券基金是指以投資於黃金或其它貴金屬及其生產和相關產業的證券為主要對象的基金和以衍生證券為投資對象的基金。
保本基金
保本基金(Guaranteed Fund):就是在一定期間內,對所投資的本金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證保本基金,基金利用利息或是極小比例的資產從事高風險投資,而將大部份的資產從事固定收益投資,使得基金投資的市場不論如何下跌時,絕對不會低於其所擔保的價格,而達到所謂的「保本」作用。
QDII基金
經該國有關部門批准從事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業務的證券投資基金。和QFII一樣,它也是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允許境內投資者投資境外證券市場的一項過渡性的制度安排。
QFII基金
在QFII制度下,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將被允許把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匯入並兌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督管理的專門賬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包括股息及買賣價差等在內的各種資本所得,經審核後可轉換為外匯匯出,實際上就是對外資有限度地開放本國證券市場。
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
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可變的一種開放式基金。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屬於開放式基金的一種特殊類型,它結合了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運作特點,投資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同時,又可以像封閉式基金一樣在二級市場上按市場價格買賣ETF份額,不過,申購贖回必須以一攬子股票換取基金份額或者以基金份額換回一攬子股票。由於同時存在證券市場交易和申購贖回機制,投資者可以在ETF市場價格與基金單位凈值之間存在差價時進行套利交易。套利機制的存在,使得ETF避免了封閉式基金普遍存在的折價問題。
上市型開放式基金(LOF)
LOF(Listed Open-end fund)的投資者既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託的銷售機構以基金凈值進行基金的申購、贖回,也可以通過交易所市場以交易系統撮合成交價進行基金的買入、賣出。
國際基金、海外基金、國內基金,國家基金和區域基金
國際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外市場的投資基金;海外基金也稱離岸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國外市場的投資基金;同內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內市場的投資基金;國家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某一特定國家的投資基金;區域基金是指投資於某個特定地區的投資基金
傘型基金
是指在一個母基金之下再設立若干個子基金,各子基金獨立進行投資決策的基金運作模式。其主要特點是在基金內部可以為投資者提供多種選擇,投資者可根據自己的需要轉換基金類型(不用支付轉換費用),在不增加成本的情況下為投資者提供一定的選擇餘地。
基金中的基金(FOF)
基金中的基金(FOF)與開放式基金最大的區別在於基金中的基金是以基金為投資標的,而基金是以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為投資標的。它通過專業機構對基金進行篩選,幫助投資者優化基金投資效果。
多管理人基金(MOM)
多管理人基金是指基金經理不直接將基金資產投資於諸如股票、債券等證券產品,而是用來投資於其他基金或者直接將基金資產委託給其他基金經理來管理。這類基金的特點是專業篩選優秀基金或者基金經理,形成實質上的投資決策許可權外移和分散化,標志著基金從專業管理其他資產進入了專業管理基金的新階段。
專向基金
專向基金(Specialty Funds)是指將資金專門投資與某一特定行業領域的股票基金產品。相對與一般股票基金而言,專項基金有效的縮小了投資范圍,在選擇投資對象方面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基金管理人可以把主要的研發精力集中於既定的行業領域,不僅提高了投資管理的專業化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成本。以美國的基金行業為例,較為常見的專向基金的投資領域包括了高科技、大眾傳媒、健康護理、金融、公用事業、自然資源、房地產等等。
償債基金
償債基金亦稱"減債基金"。國家或發行公司為償還未到期公債或公司債而設置的專項基金;很多發達國家都設立了償債基金制度。日本的償債基金制度,是在日本明治39年根據國債整理基金特別會計法確定的。償債基金是一般是在債券實行分期償還方式下才予設置。償債基金一般是每年從發行公司盈餘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每年按固定金額或已發行債券比例提取。
政府公債基金
政府公債基金指專門投資於直接或間接由政府擔保的有價證券的基金。技資對象包括國庫券、國庫本票、政府債券及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投資於這種基金的最大優點是安全性高。因為它有政府擔保,收益相對穩定,且流動性也大。
基金組織類術語
基金契約
基金契約就是一份「委託理財協議」。是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投資者為設立基金而訂立的用以明確基金當事人各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書面法律文件。基金契約的主要內容包括:基金的持有人、管理人、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基金的發行、購買、贖回與轉讓等;基金的投資目標、范圍、政策和限制;基金資產的估值方法;基金的信息批露;基金的費用;收益分配與稅收;基金終止與清算。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指具有專業的投資知識與經驗,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經營管理基金資產,謀求基金資產的不斷增值,以使基金持有人收益最大化的機構。
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按照資產管理和資產保管分開的原則運作基金,基金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資產。
基金持有人大會
基金持有人大會是由全體基金單位持有人或委託代表參加。主要討論有關基金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修改基金契約,終止基金,更換基金託管人,更換基金管理人,延長基金期限,變更基金類型,以及召集人認為要提交基金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託管協議
基金託管協議是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一般為商業銀行)就基金資產託管一事達成的協議書。協議書以合同的形式明確委託人和託管人的責任和權利、義務關系。
基金交易類術語
基金成立日
基金成立日是指基金達到成立條件後,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成立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基金募集期是指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到基金成立日的時間段。
基金存續期
基金存續期是指基金發行成功,並通過一段時間的封閉期後,稱作基金的存續期。
基金單位
基金單位是指基金發起人向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的,表示持有人對基金享有資產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和其他相關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的憑證。
基金開放日
基金開放日就是可以辦理開放式基金的開戶、申購、贖回、銷戶、掛失、過戶等等一系列手續的工作日。對於一隻開放式基金來說,並不是在任何一個工作日都可以進行交易,因此,規定每周的某幾個工作日進行交易,這幾個工作日就稱為開放日。
基金認購
基金認購是指投資者在開放式基金募集期間、基金尚未成立時購買基金單位的過程。通常認購價為基金單位面值(1元)加上一定的銷售費用。投資者認購基金應在基金銷售點填寫認購申請書,交付認購款項。
基金申購
基金申購是指投資者到基金管理公司或選定的基金代銷機構開設基金帳戶,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購買基金單位。申購基金單位的數量是以申購日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的,具體計算方法須符合監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要求,並在基金銷售文件中載明。
基金轉託管
基金轉託管是指投資者同一基金在不同託管點(不同銷售商及同一銷售商的不能通存通況的城市或分行)之間實施的所持基金份額託管機構變更的操作。
基金轉換
基金轉換是指投資者在持有本公司發行的任一開放式基金後,可直接自由轉換到本公司管理的其它開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贖回已持有的基金單位,再申購目標基金。
非交易過戶
非交易過戶是指因遺產繼承、捐贈或司法執行等原因引起的基金單位持有人的變更行為。基金非交易過戶包括遺產繼承、捐贈和司法執行。
基金費用類術語
認購費
認購費,指投資者在基金發行募集期內購買基金單位時所交納的手續費,目前國內通行的認購費計算方法為: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認購費費率通常在1%左右,並隨認購金額的大小有相應的減讓
申購費
申購費是指投資者在基金成立後的存續期,基金處於申購開放狀態期內,向基金管理人購買基金份額時所支付的手續費。我國《開放式投資基金證券基金試點辦法》規定,開放式基金可以收取申購費,但申購費率不得超過申購金額的5%。目前申購費費率通常在1.5%左右,並隨申購金額的大小有相應的減讓。
贖回費
基金贖回費是指在開放式基金的存續期間,已持有基金單位的投資者向基金管理人賣出基金單位時所支付的手續費。我國法律規定,贖回費率不得超過贖回金額的3%,各基金規定的贖回費收入的歸屬可能會有所不同,有的規定只扣除較少的手續費後,大部分會歸基金所有;有的規定全部或大部分用作手續費,而不歸或只將少部分歸入基金資產
巨額贖回
巨額贖回是指當開放式基金的當日凈贖回量(贖回申請總數扣除申購申請總數後的余額)超過基金規模的10%。在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一般有兩種處理方法:
全部贖回:當基金管理公司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即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對投資人的利益沒有影響。
部分延期贖回:基金管理公司認為兌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可能引起基金資產凈值的較大波動等情況下,可以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於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對其餘贖回申請延期辦理。
基金管理費
基金管理費是指支付給實際運用基金資產、為基金提供專業化服務的基金管理人的費用,也就是管理人為管理和*作基金而收取的費用。
基金託管費
基金託管費是指基金託管人為基金提供服務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託管費通常按照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提取,逐日計算並累計,按月支付給託管人。此費用也是從基金資產中支付,不須另向投資者收取。
基金轉換費
指投資者按基金管理人的規定在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同開放式基金之間轉換投資所需支付的費用。基金轉換費的計算可採用費率方式或固定金額方式;採用費率方式收取時,應以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費率不得高於申購費率。通常情況下,此項費用率很低,一般只有百分之零點幾。
基金運營費
基金運營費指的是在基金運作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通常是從基金資產中扣除,因此會降低基金凈值。主要的基金運營費包括: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持續銷售法、證券交易費用、基金信息披露費用、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召開持有人大會費用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運營費用等。
基金信息披露類術語
開放式基金信息披露
開放式基金信息披露內容包括招募說明書(公開說明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三大類。定期報告又由每日公布單位凈值公告、季度投資組合公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四項組成。法定披露信息由基金管理人編制,基金託管人復核,於規定時限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和網站上發布。
招募說明書
招募說明書(初次發行後也稱為公開說明書),該報告旨在充分披露可能對投資者做出投資判斷產生重大影響的一切信息。包括管理人情況、託管人情況、基金銷售渠道、申購和贖回的方式及價格、費用種類及比率、基金的投資目標、基金的會計核算原則、收益分配方式等。
公開說明書
公開說明書是指基金成立後定期公告的有關基金簡介、基金投資組合公告、基金經營業績、重要變更事項合其他按法律規定應披露事項的說明。
基金年度報告
基金年度報告是反映基金全年的運作及業績情況的報告。除中期報告應披露的內容外,年度報告還必須披露託管人報告、審計報告等內容。該報告在會計年度結束後90天內公告。
基金中期報告
基金中期報告是反映基金上半年的運作及業績情況。主要內容包括:管理人報告、財務報告重要事項揭示等,其中,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益及分配表、凈資產變動表等會計報表及其附註,以及關聯事項的說明等。該報告在會計年度的前6個月結束後60日內公告。
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包括基金購買的各類證券價值、銀行存款本息以及其他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資產中扣除的費用後的價值。
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基金單位資產凈值是指計算日基金資產凈值除以計算日基金單位總數後的價值。
基金累計凈值
基金累計凈值是基金單位資產凈值與基金成立以來累計分紅的總和。
基金收益分配類術語
基金收益
基金收益是指基金資產在運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超過自身價值的部分。具體地說,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基金凈收益
基金凈收益是指基金收益減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後的余額。
權益登記日
權益登記日是基金管理人進行紅利分配時,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基金持有人可以參加分紅,定出的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也就說,在權益登記日當天仍持有或申購南方穩健成長基金並得到確認的投資者均可享受此次分紅。
除息日
除息日是權益登記日(T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即T+1日。
紅利再投資
紅利再投資是指將投資者分得的收益再投資於基金,並折算成相應數量的基金單位這實際上是將應分配的收益折為等額的新的基金單位送給投資者。
基金風險類術語
開放式基金的申購及贖回未知價風險
開放式基金的申購及贖回未知價風險是指投資者在當日進行申購、贖回基金單位時,所參考的單位資產凈值是上一個基金開放日的數據,而對於基金單位資產凈值在自上一交易日至開放日當日所發生的變化,投資者無法預知,因此投資者在申購、贖回時無法知道會以什麼價格成交,這種風險就是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贖回價格未知的風險。
開放式基金的投資風險
開放式基金的投資風險是指股票投資風險和債券投資風險。其中,股票投資風險主要取決於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證券市場風險和經濟周期波動風險等,債券投資風險主要指利率變動影響債券投資收益的風險和債券投資的信用風險。基金的投資目標不同,其投資風險通常也不同。收益型基金投資風險最低,成長型基金風險最高,平衡型基金居中。投資者可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合自己財務狀況和投資目標的基金品種。
不可抗力風險
不可抗力風險是指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發生時給對基金投資者帶來的風險。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主要包括是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等。
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指因國家宏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經濟周期風險
經濟周期風險是指隨著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各個行業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呈周期性變化,從而影響到個股乃至整個行業板塊的二級市場的走勢。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利率直接影響著國債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基金投資於國債和股票,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經營風險是指上市公司的經營好壞受多種因素影響,如管理能力、財務狀況、市場前景、行業競爭、人員素質等,這些都會導致企業的盈利發生變化。如果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經營不善,其股票價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夠用於分配的利潤減少,使基金投資收益下降。雖然基金可以通過投資多樣化來分散這種非系統風險,但不能完全規避。
⑼ 封閉式基金到期後,持有人該如何處理
封閉式基金到期以後投資可能獲得現金也可繼續持有,因為封閉式基金的特點是它有回存續期限,在答我國這個期限不能少於五年,一般的封閉式基金的期限是十五年。封閉式基金到期之後,有三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是清盤,即按基金凈值扣除一定費用後退還給投資者;
第二種是轉為開放式基金,即我們常說的"封轉開";
第三種是延長到期期限,這種方式很少應用。
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的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限定了基金單位的發行總額,籌足總額後,基金即宣告成立,並進行封閉,在一定時期內不再接受新的投資。基金單位的流通採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辦法,投資者日後買賣基金單位,都必須通過證券經紀商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競價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