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稅務局收入的醫保和社保資金要上繳哪個部門
從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局徵收社保。
國務院、人社部印發了《國家稅務和地方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各地社會保障征繳工作由稅務部門統一進行。
政策原文節選:
改革方案還對完成新稅務機關掛牌督辦、制定新稅務機關「三個明確」、開展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關稅轉移支付、促進稅收一體化和優化征管等重點改革任務作出具體部署。收費業務和信息系統,加強資金保障和資產管理,清理和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相關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市、縣稅務局按計劃分步完成集中辦公工作,掛牌新設機構,以新設機構名義開展工作。嚴格控制機構數量,進一步優化各級稅務組織體系和稅收征管責任,完善結構布局和權力配置,使機構設置科學化、職能明確化,合理配置資源。
同時,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機關徵收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要按照方便、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責任轉移到稅務部門的范圍,轉移一批依法保留、適合轉移的成熟非稅收入項目,並逐步推進。要把納稅服務與稅收征管結合起來,優化完善納稅管理信息系統,更好地為納稅人和出資人提供便利。
㈡ 去地稅局做了10月份的社保登記,網上還沒申報繳費,會怎麼樣嗎
咁你就應該去地稅前台辦理申報,很方便嘅,填上社保明細和匯總表就可以啦,最好就系在11月份內補申報,不然到了12月就要辦理正常補繳,需要的資料比較繁瑣
㈢ 剛剛在社保局辦理了社保繳費申請,去地稅局繳費應該帶什麼東西去呢
首先你要吧一下內容看完對你有幫助。社保費繳費單位登記(單位、個體戶適用)一、繳費單位登記范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註: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了社保登記的繳費單位無需再到地稅局辦理繳費登記。二、所需資料(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加蓋公章或簽名。)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3、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4、經辦人身份證三、辦事流程第一步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局級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第二步辦理繳費登記辦理地點:社地稅服務廳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地點: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12333)備註:地稅服務廳含地稅社保廳及各辦稅服務廳。四、所需時限:半小時五、辦理須知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六、咨詢途徑:社保咨詢:12333地稅社保服務咨詢:12366-2
現在辦理社保登記繳費由地稅負責,你就按照上面的程序辦理就可以啦,如有不明的咳直接咨詢社保局電話:12333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㈣ 公司不給工人交社保,稅務局會對公司採取什麼措施
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稅務局做好5月1日社保基金擴展閱讀
工作多年,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應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案例:
一、事件回顧:公司三年未給員工買社保
家住順慶區蘆溪鎮的鄒梅,於2015年7月入職於順慶城區某小區物業服務公司。2018年9月底,該物業服務公司在未通知其本人的情況下,突然下達通知,調換鄒梅工作崗位。
離開熟悉的崗位,在新崗位上的鄒梅十分不適應,2018年10月,鄒梅向該物業服務公司提出辭職申請,然而讓鄒梅沒想到的是,自己在該物業公司就職的三年間,公司一直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自己也不能獲得哪怕一分失業救濟金。
據鄒梅回憶,她自2015年7月起一直在該物業服務公司的監控崗位負責秩序維護工作,直至2018年9月。鄒梅在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工作期間,物業服務公司並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直至2016年5月1日,該物業服務公司方才與鄒梅簽訂了為期一年的書面勞動合同,往後的2017年、2018年,物業服務公司又以一年一簽的方式與鄒梅續簽了為期一年的合同。在三份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中,均有涉及社會保險繳納的條款,然而公司卻一直未為鄒梅繳納。
2018年10月,鄒梅以該物業服務公司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提出辭職申請。同時,以公司第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以及三年未為其繳納社保為由,要求物業服務公司支付經濟賠償。然而,該物業服務公司卻以鄒梅自己主動離職,公司並未辭退為由,拒絕支付一切費用。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取得應得的賠償金,同年10月,鄒梅向順慶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二、申請仲裁:獲得賠償金17892元
2018年11月14日,順慶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就該物業服務公司一年未與鄒梅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三年未為其繳納社保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了審理。
庭上,鄒梅要求公司支付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18000元,支付經濟賠償金6300元、失業救濟金11592元。同時,她還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示了她與該物業服務公司簽訂的三份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以及工資銀行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等相關證據。
物業服務公司認為,鄒梅要求支付的雙倍工資不屬實且已超過仲裁時效,不予支付;另外,公司並未辭退鄒梅,鄒梅是自動離職,並不存在經濟賠償的問題;關於失業救濟金,因不存在辭退情況,鄒梅就不符合失業救濟金的領取條件。
經審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查明,鄒梅自2015年7月入職至2016年4月期間,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2016年5月1日、2017年6月1日、2018年6月1日,均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2015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間,物業服務公司未替鄒梅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屬實。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期間,物業服務公司未與鄒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盡管事實成立,但已超過仲裁時效,因此對鄒梅提出的要求公司支付18000元的請求不予支持;
該物業服務公司未替鄒梅繳納社會保險費,鄒梅以此理由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則該公司應當向鄒梅支付經濟賠償金6300元。
同時,因該公司未依法為鄒梅購買社會保險,導致鄒梅離職後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合計賠付金額為15840元。另因鄒梅請求支付的失業救濟金額為11592元,有4248元的金額未請求支付,視為鄒梅自動放棄。
2019年1月2日,順慶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物業服務公司支付鄒梅經濟賠償金6300元、失業救濟金11592元,合計17892元。
㈤ 2019年1月1日稅務局統一徵收社保,掛靠會被卡死嗎
改為稅務部門徵收,就會杜絕某些不法單位不繳納社保,或降低繳納數額規避社保現象。
㈥ 社保為什麼要交給稅務局
從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局徵收社保。
國務院、人社部印發了《國家稅務和地方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各地社會保障征繳工作由稅務部門統一進行。
政策原文節選:
改革方案還對完成新稅務機關掛牌督辦、制定新稅務機關「三個明確」、開展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關稅轉移支付、促進稅收一體化和優化征管等重點改革任務作出具體部署。收費業務和信息系統,加強資金保障和資產管理,清理和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相關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市、縣稅務局按計劃分步完成集中辦公工作,掛牌新設機構,以新設機構名義開展工作。嚴格控制機構數量,進一步優化各級稅務組織體系和稅收征管責任,完善結構布局和權力配置,使機構設置科學化、職能明確化,合理配置資源。
同時,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機關徵收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要按照方便、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責任轉移到稅務部門的范圍,轉移一批依法保留、適合轉移的成熟非稅收入項目,並逐步推進。要把納稅服務與稅收征管結合起來,優化完善納稅管理信息系統,更好地為納稅人和出資人提供便利。
(6)稅務局做好5月1日社保基金擴展閱讀:
《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基本原則:
依法治稅。以法治為引領,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完善征管法律制度,增強稅收執法的統一性和規范性。
便民辦稅。以納稅人為中心,堅持執法為民,加強國稅、地稅合作,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不斷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讓納稅人和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科學效能。以防範稅收風險為導向,依託現代信息技術,轉變稅收征管方式,優化征管資源配置,加快稅收征管科學化、信息化、國際化進程,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協同共治。以營造良好稅收工作環境為重點,統籌稅務部門與涉稅各方力量,構建稅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會協稅護稅、綜合治稅的強大合力。
有序推進。以加強頂層設計為前提,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程相匹配。
㈦ 社保費明年起由稅務部門徵收的比例是多少
2019年起,你的社保將有一個大變化,那就是社保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根據國務院1999年出台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2011年正式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依然沒有明確規定社保費的統一徵收機構,只籠統提出,「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在沒有統一規定的情形下,各省份的征管模式也不一樣。如,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徵收。而根據媒體2016年底的統計,有20多個地方稅務部門實現了稅務機關代征社保費。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各項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此舉結束了五項社會保險在不同地區分別由社保經辦部門和稅務部門徵收的局面,統一了徵收體系,結束了「分征」的局面。
解決漏繳、少繳社保問題
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更為關心的是,這會對自己的社保繳費產生什麼影響?
「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提高了征繳力度,有利於將社會保險費基向個人所得稅的稅基靠攏,解決長期存在的費基不實的問題。」張盈華說,稅務部門的強制性也有助於落實《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對於欠繳社保費的罰則,規范市場主體的社保繳費行為。
通俗來說就是,目前有的企業不給員工上社保,更為常見的是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這種情況有望得到改變。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
在現實情況中,很多企業不會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資來繳納社保。
舉個例子,雖然你的實際工資每月有10000元,但企業卻按照社保繳費下限5000元來給你申報和繳納社保費,這樣一來,雖然當期你到手的工資會變多,但長遠來看,你的社保權益是受到損害的,至少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會變少。
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以後,你和單位得按照實際工資10000元交社保。這樣一來,雖然你和企業當期繳納的社保費會變多,拿到手的工資會變少,但長遠來看是劃算的,這將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權益。
劉劍文認為,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權責更加統一,依靠稅務部門長期形成的經驗豐富、強有力的徵收隊伍和系統,社保費徵收將更加規范化,也將保證社保基金的及時入庫,有效保護參保人的權益,同時也會減少甚至杜絕少繳社保的問題。
需考慮減輕企業社保負擔
張盈華指出,稅務是垂直管理體系,稅務部門徵收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地方政府對社保征繳的干預,確保社會保險的獨立運行。
不過,張盈華認為,就現行體系來說,社保費向稅務部門統一徵收轉變,還需要考慮以下問題——
一是,五險徵收力度加大,市場主體的遵繳率提高,基金收入必定會增加,而部分地區或部分行業、企業的繳費負擔可能會加重,因此降低社會保險費率還應繼續在路上;
二是,自雇就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沒有僱主代扣代繳,需要稅務部門做好信息管理和經辦服務,以免這些群體出現社保斷繳問題。
目前,社保費率繼續階段性降低。自2018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19%的省(區、市),以及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9%的省(區、市),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可階段性執行19%的單位繳費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㈧ 社保每個月什麼時候到賬。
社保每個月月中(15日左右)到賬。
社保部門一般在月中(15日左右)與合作銀內行核對信息、劃款入個容人社保卡金融賬戶,如果您在核對之日前激活了社保卡的個人金融賬戶,當月28日左右您就可以從卡里取錢了;
如果您在核對日之後激活的,轉月28日左右您同樣可以從卡里取錢。您什麼時候激活都行,激活當月以及之前未取的錢,一分錢都不會少。
在申領社保卡時,非參保企業職工的申領人是可以自主選擇金融服務銀行的,可選擇的銀行范圍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廣發銀行、廣州銀行、招商銀行、廣州農商銀行。
但如申領人為參保企業職工,申領社保卡時只能選擇原醫保服務銀行為金融服務銀行。
對於社保卡醫保賬戶是否要激活、密碼如何設置等問題,通過市醫保局牽頭服務銀行發放的社保卡有兩個賬戶,一是金融賬戶,二是醫保個人賬戶。
醫保個人賬戶用於市醫保局向參保人撥付個人賬戶資金。參保人不需前往服務銀行激活醫保個人賬戶。社保卡的醫保功能啟用後醫保個人賬戶的密碼與原醫保卡一致。
㈨ 地方稅務局社保基金收入待解專戶是什麼意思
就是指非稅收入的社保基金專存戶!
㈩ 社保每個月幾號交啊,要提前嗎
社保費一般都是在20號以後繳納,但社保繳費時間各省規定不同,具體需要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社保在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般錄用新員工的單位,在當月15日以前報到的,則按整月繳納;16日以後報到的,則發半個月工資,合同則從下月初作為起始日,企業以此規避單位多繳納一個月社保基金(單位繳納佔了大頭)的費用。因此,企業每月繳納社保基金的日期,大都定在20日以後。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10)稅務局做好5月1日社保基金擴展閱讀:
社保一般是月底做申報,月初進行繳費,月中進行扣費。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
單位給交社保,一般先要在網上進行申報並自助繳費。一般的,社保局會在每個月的19號鎖定公司社保台賬,19號前繳納當月的社保費用,19號以後只能辦理下個月的社保。社保局對於每月20日以後申報的數據,視為下月申報數據處理。
一般社保局在鎖定公司台賬後,會在20號統一從各個公司社保專戶里扣去各個員工的社保費用。26號之後或者下個月初員工就能查到自己的社保帳戶繳費明細,20-25號是社保扣費後的一個刷新時間段。單位當月交的社保扣費成功後,員工下個月1號起就能使用社保卡了。
個人交社保,一般是委託銀行扣款,而每月的21—26日為社保費托收時間。另外,個人交社保一般只有當地戶口才可以交,否則只能找社保代繳機構,這點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