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在中國杭州,其前身是成立於1993 年5 月的浙江財政證券公司。2003 年6 月,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的精神,改制為財通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2006 年10 月,公司吸收合並天和證券經紀有限公司。2007 年6 月29 日, 省委、省政府明確公司為省直屬國有企業,由省政府授權省國資委監管。2007年9月,公司控股浙江省永安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2009年3月,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更名為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注冊資本11.27 億,現有營業網點36 家(主要分布在省內各市縣)。
公司經營范圍為:證券經紀,證券自營,證券承銷,證券投資基金代銷與保薦,證券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咨詢,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理念:財通證券將在恪守「規范經營、穩健發展」理念的基礎上,依託浙江豐富的金融資源和良好的金融生態,立足浙江,服務浙江,以經紀業務為基礎,重點拓展證券承銷與保薦和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力爭發展成為治理規范、規模適中、業務全面、資本充足、機制靈活、人才豐富、風控有力並具有區域競爭優勢、明顯經營特色和核心競爭力的現代證券企業。
IB業務:財通證券2008.10.29表示,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資格已經得到了中國證監會的核准。
據了解,財通證券早在控股浙江永安期貨後,便開始著手IB業務的前期准備工作。公司於2007年9月控股浙江省永安期貨,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積極穩妥開展股指期貨的方針,公司以風險控制、技術建設和培訓工作為重點,著手開展IB業務前期准備工作,並進行了多輪技術測試和培訓活動。
浙商(此應為財通,非浙商)證券表示,將以此次獲得IB業務資格為契機,攜手永安期貨,大力開展技術准備和相關研究工作。爭取在股指期貨推出後,為股指期貨客戶提供更專業服務。
『貳』 證監會是做什麼的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
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證監會期貨公司股東擴展閱讀:
證監會的歷史沿革:
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簡稱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宣告成立,標志著中國證券市場統一監管體制開始形成。
國務院證券委是國家對證券市場進行統一宏觀管理的主管機構。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證券委的監管執行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
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成立以後,其職權范圍隨著市場的發展逐步擴展。1993年11月,國務院決定將期貨市場的試點工作交由國務院證券委負責,中國證監會具體執行。
1995年3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機構編制方案》,確定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副部級事業單位,是國務院證券委的監管執行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證券期貨市場進行監管。
1997年8月,國務院研究決定,將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統一劃歸中國證監會監管;同時,在上海和深圳兩市設立中國證監會證券監管專員辦公室;
11月,中央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對全國證券管理體制進行改革,理順證券監管體制,對地方證券監管部門實行垂直領導,並將原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的證券經營機構劃歸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
1998年4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將國務院證券委與中國證監會合並組成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經過這些改革,中國證監會職能明顯加強,集中統一的全國證券監管體制基本形成。
1998年9月,國務院批准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進一步明確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進一步強化和明確了中國證監會的職能。
2015年5月1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一批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其中包括取消8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保留4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進入2015年9月份,證監會「火力全開」,對違法違規的機構和個人毫不手軟。
據觀察者網統計,從9月2日至9月19日,證監會共開出了17.6億元的罰單,涉及券商、期貨公司、對沖基金、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多家機構和個人。其中,「牛散」袁海林涉嫌操縱股票,虧損2.78億,但仍被罰300萬元。
證監會重點打擊的行為包括操縱市場、非法經營(證券服務)、違法違規(券商期貨)、違法減持和短線交易等五種,共立案40宗。
其中,涉嫌操縱市場的有7宗案件,涉及1家機構和6名個人。東海恆信因涉嫌操縱180ETF被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共7.37億元(罰款5.5億)。這也是近期證監會開出的最大一張罰單。
『叄』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十二條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日前2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准。
(二)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
(三)符合中國證監會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規定。
(四)具有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的詳細計劃。
(五)業務設施和技術系統符合相關技術規范且運行狀況良好。
(六)高級管理人員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無不良信用記錄,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七)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採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監管措施的情形。
(八)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行政、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情形。
(九)近2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但期貨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變更,高級管理人員變更比例超過50%,對出現上述情形負有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負責人已不在公司任職,且已整改完成並經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合格的,可不受此限制。
(十)控股股東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十一)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的情形。
(十二)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肆』 期貨公司的管理規定
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
證監會公告[2009]28號
現公布《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自2009年11月16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期貨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規定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揮社會監督功能,提高期貨市場透明度,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現對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做出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的信息公示是指期貨公司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期貨公司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簡稱公示平台),將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基本情況、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信息、公司股東信息、誠信記錄等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向社會公開的活動。
二、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公示以下信息:
(一)公司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名稱、許可證號、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辦公地址和郵編、客戶服務及投訴電話、公司網址、公司電子郵箱等。
(二)公司歷史情況。包括公司成立、名稱變更、改制重組和增資擴股等。
(三)公司分支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分支機構的名稱、所在地、設立時間、許可證號、負責人、詳細地址、客戶服務及投訴電話等。
(四)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信息。包括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性別、職務、任職時間、高管資格批准文號等。
(五)公司從業人員信息。包括期貨從業人員的姓名、性別、職務、任職時間、從業資格號等。
(六)公司股東信息。包括期貨公司股東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所屬行業、經濟類型、持股比例、入股時間、辦公地址、公司網址等。
(七)公司誠信記錄。包括監管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等。
(八)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信息。
鼓勵期貨公司公示除以上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
三、期貨公司應當在公司網站開辟信息公示專欄,公示的信息內容不得少於在公示平台公開的信息。
四、期貨公司應當在營業場所的信息公示欄中,公告公示平台和公司網址、從業人員信息以及投訴、服務電話等信息。
五、期貨公司應當保證公示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和及時。
六、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制定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明確公示的內容、標准、流程、職責和責任追究等事項,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報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中國期貨業協會備案。
七、期貨公司應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專門負責信息公示工作,並確定專門部門辦理信息公示和持續更新工作,報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八、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應當持續關注信息公示文件的編制情況,保證公示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公開。
九、期貨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首席風險官、信息公示負責人、其他責任人應當對公示信息簽字確認,如對公示信息持有異議的,應當書面註明意見和理由,並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十、期貨公司應當通過公示平台對擬公示信息進行在線填報。
期貨公司首次公示的信息,應當於2009年12月20日前填報完畢,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後,統一由中國期貨業協會進行網上公示。
十一、公示信息發生變化的,期貨公司應當及時通過公示平台在線填報,更新相關內容,並立即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本規定第二條(一)項至第(七)項內容發生變化的,期貨公司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更新並報告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十二、期貨公司應當在開戶時將公示平台和公司網址書面告知投資者,並在客戶交易系統中提示相關事宜。
十三、期貨公司填報和更新應公示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和不及時的,或者存在虛假、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採取監管措施,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期貨公司信息公示附表(略)
『伍』 中國證監會和國資委的上級單位是誰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都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機構和單位。
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2、國務院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在證監會內部,專門設有期貨監管部,該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
3、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會機關內設21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特設機構,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
2、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3、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劃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5)證監會期貨公司股東擴展閱讀:
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1、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2、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3、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4、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5、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6、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7、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8、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9、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10、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11、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12、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13、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責
1、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2、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准,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3、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4、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5、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6、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准等工作。
7、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8、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陸』 券商背景的期貨公司名單
魯證期貨。 魯證期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內國家工商總局注冊設容立,由齊魯證券有限公司、山東新礦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市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等股東出資組建的大型期貨公司,注冊資本2億元,總部設於山東濟南。
招商期貨。 招商期貨是招商證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達1.2億元人民幣,位居同業前列。
銀河期貨。銀河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國家工商局注冊,由中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荷蘭銀行共同控股的期貨公司。
中證期貨:中證期貨經紀有限公司(CITICS Futures Co., Ltd.,下稱公司)是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平安期貨:平安期貨的控股公司——平安證券有限公司是全國性綜合類券商(簡稱平安證券),成立於1995年10月,注冊地為北京,總部設在深圳,資本金為18億元人民幣
『柒』 華泰長城期貨有限公司的股東背景
控股股東華泰證券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首批四家創新類券商之一,被中國證監會評為專A類AA級券商,2010年2月26日在a股成屬功上市。華泰證券在全國74個大中城市的180家營業網點和華泰證券控股參股的華泰聯合證券、南方基金、華泰柏瑞基金、江蘇銀行、華泰金融控股(香港)華泰紫金投資等都成為華泰長城期貨專業服務的有效延伸。華泰系首批15家營業部已獲股指期貨IB資格。
『捌』 期貨公司股東 是什麼
按照中國證監會期貨部規定:擬持有期貨公司10%以上股權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申請股東資格須符合12個條件,包括:注冊資本、凈資產的最低限額均為1000萬元;連續經營兩年以上並且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注冊資本、凈資產均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對盈利不作要求,但應連續經營一年以上;期貨公司之間、期貨公司與其出資人之間不得相互交叉持股;最近五年內不存在未經許可私自受讓或者參股期貨公司的行為;申請人及其重要關聯方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或者上市公司等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公司的,還應符合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等。 證監會核准期貨公司股東資格的決定有效期為六個月。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完成相關工商登記手續的,股東資格核准決定自動失效。 申請設立期貨經紀公司須符合注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等條件。並且,全體擬出資人也應當符合相應條件,擬出資持有公司10%以上股權或者擁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還須符合相應條件。
依照通知,期貨公司設立需經歷籌建、開業兩個階段,籌建工作應當自收到准予籌建公司的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籌建完成後,申請人應當向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開業申請。若期貨公司申請解散,必須結清受委託的業務,並依法返還客戶的保證金,並且應當向公司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申請,證監會進行復審,向公司出具准予或者不予批准解散的決定。
所謂期貨公司的合並,通知指出,僅限於《公司法》所規定的吸收合並,申請合並的公司須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妥善處理被吸收合並的公司全體期貨投資者的保證金和持倉;對被吸收合並的公司的營業部有妥善的處理方案;合並後存續的公司須符合證監會有關期貨公司持續經營的條件。申請合並的,應當由存續公司向其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申請,證監會進行復審,向存續公司出具准予或者不予合並的決定。
通知規定,期貨公司開業、合並、解散都應在收到准予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在其住所或營業部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公告,並且應保持一定時間,期間還應在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至少公告三次。
證券時報2004年7月24日
『玖』 關於股權轉讓:證券公司(非上市)控股一家期貨公司,能否將所持期貨公司股權轉讓給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
證劵公司已經持有期貨公司的股權,不存在轉不轉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