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貿易自由化的關系
*競爭法與貿易自由化、知識產權保護的關系――貿易自由化與知識產權保護協調的可能性
既然貿易自由化與知識產權保護之間存在著矛盾與沖突並由此產生了平行進口問題,那麼就有必要採取措施來協調和避免這種矛盾和沖突。競爭法與貿易自由化的關系可以從自由與競爭的關系分析。首先,自由「不是天賦的,而是人賦的、自賦的,只有那些主動爭取、積極努力、不懈奮斗的人才配享有自由,才能享有自由」。「要由自己選定生活方案的人就要使用他的一切能力了。他必須使用觀察力去看,使用推論力和判斷力去預測,使用活動力去搜集為作決定之用的各項材料,然後使用思辨力去作決定,而在做出決定後還必須使用毅力和自製力去堅持自己考慮周詳的決定。」自由的實現必須依憑一定的條件、藉助一定的手段、通過一定的途徑。實踐證明,自由實現最好的條件、手段和途徑是公平的競爭。競爭激發和維系人們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和改進人們認識必然的能力,而認識必然就只是自由,因而競爭促進人的自由,擴展人的自由,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沒有競爭就沒有自由。競爭要求和集中體現人們以自己認為最好的方式去追求自己認為最好的目標,因為只有這樣,才是真正有意義的競爭,而這恰恰是自由的本義,自由就是按照人們的方式去追求自己的目標的自由。競爭通過公平的較量、優勝劣汰去配置為人可欲的目標,這是一種自我主宰,成也自己,敗也自己,不受制於人,它祛除了集權統制、行政命令,免除了對自由的侵擾。其次,從競爭的本義可以看出,競爭要求一種主動積極創造的精神和態度,而這就必然要求自由,真正的競爭是一種自由競爭。競爭實質上就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就此而言,競爭與自由並無二致。自由必然要求競爭,競爭是自由的表現和實現。從這里不難看出,在很大程度上,自由與競爭密切相關,自由與競爭同義,自由意味著競爭,競爭要求自由。自由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屬性,而自由與競爭的本性導致了市場經濟的壟斷性和盲目性的社會關系。這些社會關系的基本特徵是具有壟斷性,需要政府進行反對以促進市場自由競爭;具有盲目性,需要政府進行宏觀調控以促進市場有序發展。於是,「一個調整這種新質的社會關系的法律產生了,這個法律就是經濟法(也即競爭法,筆者注)」。自由、競爭和秩序構成了競爭法的基本范疇。
在開放的經濟中,競爭政策和貿易政策是不可分離的……從理論上講,競爭政策與貿易政策的目標是一致的,兩者都是為了增加消費者福利和提高經濟效率。競爭政策通過對限制性商業做法的消除或管制,以確保市場的有效功能,保護和促進競爭;貿易自由化政策則通過消除貿易壁壘促進競爭,目的在於提高和加強本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貿易政策和競爭政策的關系越來越密切。原因在於:一是由於關稅壁壘的降低和非關稅措施的逐步減少,企業日益依賴於限制性商業慣例來保護自己,即「私人限制和那些未受限制的限制和壟斷」,從而使貿易自由化的果實越來越多地受到競爭政策所管轄的限制性商業慣例的侵蝕;二是越來越多的貿易政策不僅沒有促進競爭,反而阻礙了競爭。然而,競爭政策和貿易政策的目標和實施之間在某些情況下至少在短期內也會存在不一致的情況。特別是當貿易政策措施旨在保護或促進國內產業時,此類政策措施將會限制外國企業在本國國內市場的作用,並且會消除市場的競爭。如果貿易政策措施無視對經濟的長期將就,那麼政策措施將會與競爭政策原則相沖突。隨著貿易自由化的深入發展,競爭政策對國際貿易的影響日漸增大,要求在國際范圍內協調競爭政策的呼聲越來越高,使得「形成一個普遍的國際反壟斷制度成為必要」。有關競爭問題也已納入到一些國際公約的調整范圍。GATs(服務貿易總協定)、TRIPs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Ms(與貿易有關的投資協定)都涉及到競爭法。盡管國際貿易中競爭規范還主要依靠國內法,但由於國內法規定的不盡相同為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增加了困難,隨著競爭政策在經濟全球化和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性的增加,在WTO框架內的合作會越來越多,並逐漸趨向實質性和系統化方向,以促進解決跨國的反競爭行為和進行競爭執法的合作等問題。
知識產權與競爭法更是密切相關。知識產權既可能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又可能是進行市場競爭的利器。例如,發明專利往往是適應提高生產技術、獲得競爭優勢的產物,或者說是在獲取競爭優勢的下產生的,並用於促進市場競爭,競爭越激烈,獲取發明創造的動力就越大。授予發明人壟斷權,「使之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就會促使其進一步致力於開發研究」。競爭法也是鼓勵通過技術創新、提高管理水平和商品質量進行競爭。版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也具有同樣的作用。因此,知識產權保護與競爭法的根本目標並無沖突,它們「統一於競爭的聯系和對競爭的促進、從而推動創新和促進經濟發展的目的和功能上」,並且,都具有「推動創新和增進消費者福利的共同目的」。「事實上,保護工業產權不僅是其所有人的利益,而且關繫到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因而還涉及到促進公平競爭。」因此,雖然對競爭關注的角度和方式不同,「知識產權保護與反壟斷法在促進競爭推動創新和保護消費者方面存在著一致性」。正如1985年一位美國反托拉斯官員指出的:「反托拉斯部門早期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敵對似乎是一種基本上不正確的認識的結果,即認為在反托拉斯法的目標和保護令尊的法律目標之間有一種內存的經濟沖突。」「當對競爭做出更完全的經濟分析時,很明顯知識產權保護會推動競爭,它可以鼓勵公司通過發展新技術而促進競爭,並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提供更新更好更便宜的產品」。
知識產權保護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關系源遠流長。1900年在修改《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布魯塞爾外交會議上,首次將反不正當競爭的保護作為工業產權保護的一部分,增加了第10條之二,規定了反不正當競爭保護的內容,確立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為知識產權保護法的組成部分的基本關系」。一般而言,反不正當競爭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即禁止從事違背公平、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商業道德的交易行為的原則,也是整個知識產權法領域的基本原則,反不正當競爭法與知識產權法是「一般法與特別法的關系」。也即從保護知識產權的角度看,反不正當競爭法確立了知識產權保護的一般性原則,在具體知識產權規則存在不足的情況下,如在具體知識產權規則需要解釋、具體知識產權規則有漏洞、不同規則相互沖突時或者在具體知識產權規則覆蓋不到的領域,「都由反正當競爭法來兜底」。就此而言,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考察平行進口問題,既非一概禁止也非一概鼓勵,而是兼顧代理商利益及競爭秩序的維護,有條件地評定平行進口是否具有不正當競爭的性質可以得到較為滿意的解決。
知識產權保護與反壟斷法的關系更是由於知識產權易被濫用而緊緊聯系在一起。由於知識產權的壟斷性特徵,使知識產權的持有者處於強者的地位,壟斷的代表性違法行為是獨占市場和進行貿易限制,繼之而來的是傾銷、設置不正當的競爭限制和不公正的貿易限制等等。這些行為從長期的觀點看,事實上都會使價格上揚,對消費者不利,也是違反公共福利的。所以,「知識產權作為承認商品排他權的一種法制,也就必然要受到包括消費者在內的市場競爭和規定這一競爭的市場結構,以及社會價值觀的制約」。那就是「以民法中關於禁止濫用權利的法理和禁止壟斷法為代表的一套反壟斷法規」。「在知識產權被無限制地強調的世界上,的確必須將與之對抗的手段加以強化」。因此,「對知識產權領域的壟斷行為進行規制是反壟斷法的一項重要任務,以平衡處理好知識產權與競爭要求之間的沖突」。
② 貿易自由化名詞解釋
貿易自由化是指世貿組織各成員在貨物、服務和與貿易有關的投資要逐步實現自由化,即各成員方保證履行世貿組織負責實施管理的烏拉圭回合和以後世貿組織成員達成的協議與協定,逐步降低關稅,減少貿易壁壘,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擴大貨物、服務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方面的准入度。
③ 世界貿易組織貿易自由化原則的含義。
3.在世貿組織框架下,貿易自由化原則是指通過多邊貿易談判,實質性削減關稅和減少其他貿易壁壘,擴大成員方之間的貨物和服務貿易。
貿易自由化原則包含5個要點:以共同規則為基礎;以多邊談判為手段;以爭端解決為保障;以貿易救濟措施為「安全閥」;以過渡期方式體現差別待遇。
④ 什麼是貿易自由化
貿易自由化需要兩種因素:
一是取消數量限制,
二是削減壁壘關稅的名義稅率。無論對國別經濟還是對整個世界來說,貿易自由化的吸引力越來越大。
貿易自由化的優點是:貿易自由化促進了世界經濟的迅速發展。
從經濟角度而言,貿易自由化能從 3 個方面提高效率;
第一,通過挖掘擴大市場後增加的收益;
第二,根據比較利益學說而形成專業化;
第三,通過激烈的競爭來鼓勵革新,打破交易體制上的障礙。
⑤ 經濟自由化
不是,經濟自由化的內涵更加豐富,其外延包括貿易自由化、投資自由化、金融自由化等等。
自由化是和政府管制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經濟交往國際化所帶來的必然結果。經濟自由化,要求放鬆政府管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它是一個比較宏觀的概念。相比之下,貿易自由化則是一個更為具體的概念,要求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礙和阻止國際間貿易展與進行的所有障礙,包括法律、法規、政策和措施等。
⑥ 貿易自由化的優點是什麼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縮寫CAFTA,是中國與東盟十國組建的自由貿易區。2010年1月1日貿易區正式全面啟動。自貿區建成後,東盟和中國的貿易佔到世界貿易的13%,成為一個涵蓋11個國家、19億人口、GDP達6萬億美元的巨大經濟體,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貿區,也是發展中國家間最大的自貿區。
重要性
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是中國和東盟合作歷程中歷史性的一步。它充分反映了雙方領導人加強睦鄰友好關系的良好願望,也體現了中國和東盟之間不斷加強的經濟聯系,是中國與東盟關系發展中新的里程碑。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成,將會創造一個擁有18億消費者、近2萬億美元國內生產總值、1.2萬億美元貿易總量的經濟區。按人口算,這將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從經濟規模上看,將是僅次於歐盟和北美自由貿易區的全球第三大自由貿易區,由中國和東盟10國共創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貿易區,是發展中國家組成的最大的自由貿易區。
這是我國建立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區
貿易區發展的障礙因素【利弊】
參見網路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http://ke..com/view/856814.htm#8
想給你粘貼過來還不能粘貼說有不合適的詞語,我就很無奈了
網路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裡面有很詳細的利弊分析,
我把有利因素貼過了 弊端的話你自己去看,這邊發不上去:
意義
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對中國與東盟都有著積極的意義。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一方面有利於鞏固和加強中國與東盟之間的友好合作關系,有利於中國與發展中國家、周邊國家的團結合作,也有利於東盟在國際事務上提高地位、發揮作用。另一方面,有利於進一步促進了中國和東盟各自的經濟發展,擴大雙方貿易和投資規模,促進區域內各國之間的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促進區域市場的發展,創造更多的財富,提高本地區的整體競爭能力,為區域內各國人民謀求福利。與此同時,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建立,有利於推動東盟經濟一體化,對世界經濟增長也有積極作用。
政治意義
1、從中國與東盟各國的關系來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有助於中國和東盟全面、深入、快速發展友好關系。維護東亞和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具有積極意義。
2、從建立國際新秩序來看,建立中國—東盟自貿區,有助於發展中國家的團結合作 。
3、從提高東盟的國際地位來看,建立中國—東盟自貿區,有助於東盟在國際社會事務中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 。
經濟意義
1、使雙方獲得「貿易創造」效益 。
2、使雙方獲得投資增長效益 。
3、使雙方獲得規模經濟效益 。
4、推動雙方經濟發展
⑦ (高三政治題目)請簡述APEC所倡導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和便利話的含義
這道題偏了 高考不可能出現。
⑧ 為什麼說貿易自由化是一個必然的趨勢達人速度給答案~人在~答案好追分~~~
貿易自由化(經濟全球化)是指人類經濟活動突破國家、民族的界限,使全世界 經濟逐漸融為一體的漫長的發展進程。全球化是一個不依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不可逆轉的、歷史的、客觀的進程。不同意識形態、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都或早或遲、或主動或被動地捲入進去。
全球化存在的客觀性,發展的必然性,是由歷史唯物主義所揭示的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發展和上層建築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的發展的客觀規律所決定的。 經濟全球化存在的客觀性,發展的必然性,是由歷史唯物主義所揭示的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發展和上層建築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發展的客觀規律所決定的。
全球化是一個歷史發展的趨勢,而不是瓜熟蒂落、垂手可得的果實。不可否認,當代的經濟全球化是由全球資本主義所主導的,因而,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進程中,資本主義固有的矛盾也結伴而行.
】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是當今世界經濟領域中引起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普遍關注的一個重大問題。所謂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就是要使各國取消服務貿易的壁壘,最大限度地實現服務的國際間自由交換。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會為發展中國家一些具有優勢的服務行業的發展帶來機遇,但是,在服務業越來越依靠技術知識進行國際競爭的今天,發展中國家僅依靠廉價的勞動力資源的「比較優勢」在國際服務市場上已難以進一步實現服務貿易量的擴大和結構的改善。面對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浪潮,發展中國家遇到的更是嚴峻的挑戰。
區域經濟集團的建立必將使原來不存在貿易往來的成員國之間開展交換,從而產生貿易效應,促進自由貿易。全球貿易自由化的進程就是促進各國消費者在全球范圍以最低價購買產品、進行消費行為的擴大與深化,從而提高全球資源培植效率的過程。
⑨ 資本主義自由化是什麼
資本主義自由化主要指經濟層面:
金融自由化,是指80年代初西方國家普遍放鬆金融管制後出現的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充分經營、公平競爭的趨勢。
貿易自由化是指包括國際商品貿易,對外金融貿易,技術轉讓以及最近出現的服務貿易等方面的自由貿易與自由投資。
廣泛的自由化,旨在通過清除限制式政府的歧視性措施所導致的市場扭曲來提高經濟效率。這些政策相互關聯而又互相支撐,在從中吸收動力的同時,自由化又是正出現一體化國際生產體系形成和進一步發展的先決條件。
⑩ 貿易自由化的好處
貿易自由化的諸多益處:
首先,可帶來競爭機制,一方面,通過競爭可提高服務質量,改進管理,降低成本;另一方面,有利於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以便進一步提高服務的專業水平。
其次,使各國具有比較優勢的服務部門得以進一步實現專業化,提高效率,在全球范圍更好地實現規模效益,從而加快本部門的發展,提高國際競爭力。
第三,通過貿易自由化,促便服務提供者充分考慮消費者的需要,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成本,使廣大消費者受益,享受到價廉質優的服務。
第四,服務貿易自由化促進服務業的蓬勃發展,產生更多的新的就業機會。
第五,貿易自由化促進各國政策法規進一步增加透明度和可預測性,有利於引進外國的長期投資和技術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