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使用權轉讓投資總額25%以上,這投資總額中含購買的機器設備嗎
是的,也包括流動資金,運行費用,明白嗎?投資是多樣性的。
② 土地轉讓,法律規定實際投資額占計劃投資額25%以上;那麼,實際投資額包含哪些投資,配套費算不算
按總投資計劃確定的數額為基礎計算,包括為本項目而投入的前期開發費用及施工成本等。
③ 房地產法規定:土地轉讓時,已投資額需占總投資額的25%以上,則總投資額是指哪些費用,取得土地費用算不
總投資額包括土地購地\開發成本,房屋建造成本,管理費\相關稅費等,取得土地費用只是其中一部分.
④ 未符合投資開發金額25%的要求 能否進行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時,是否視土地所有權發生了轉讓
土地投資大於25%的規定源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專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屬,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分立新設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權屬的行為,不是出售資產,也不是土地換土地的交換行為,更不是無償贈與行為,僅是法律形式上的資產轉移,並未發生產權轉讓行為。
因此公司分立方式的土地獲地不屬於轉讓行為,可以忽視25%的規定。
註:詳細情況咨詢地方國土資源局,有存在沖突的可能。
⑤ 國土合同規定土地要到開發投資額的25%才可能轉讓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土地局認為你達到了,就可以了。
⑥ 母公司向子公司增資土地使用權是否受投資額百分之25的限制
這個母公司向子公司增資土地使用權是否受到這個25%的限制?是的。
⑦ 土地使用權轉讓投資額25%以上如何確定 由哪個部門確認
國有土地轉讓金的計算:
一、工業用地土地出讓基準地價: 凡符合高新區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用地出讓基準地價16萬元/畝。 為支持工業項目,採取以下政策予以優惠: 1、投資額在400萬美元以上,注冊資金在200萬美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和經省主管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項目,其土地出讓價格在基準地價基礎上優惠10%;投資額在400萬美元以下,注冊資本在200萬美元以下的一般性工業項目,執行基準地價。 2、自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後3日內交齊土地出讓金及各種稅費的,出讓金再優惠10%。 3、對全市產業結構調整有較大影響,投資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高新技術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價格由高新區管委會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出讓地價原則不低於土地徵用價格,差額部分由高新區財政補貼。 4、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一般性工業項目用地使用金免5年;高新技術項目土地使用金免10年,期滿後逐年繳納。 5、土地交易契稅以基準地價計征。 二、商業用地土地出讓基準地價: 商業用地土地出讓基準地價為38.6萬元/畝。 1、商服業用地採取招標拍賣方式供應土地。 2、沿建設北路兩側商業用地地價幅度在40-42.7萬元/畝。 3、沿龍澤北路等城市其它主幹道路兩側的商業用地地價幅度在38.6-40萬元/畝。 4、在高新區內其它的商業用地根據土地的坐落、配套等條件,地價按38.6萬元/畝執行。 5、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自取得土地使用權後逐年繳納。 三、住宅用地土地出讓基準地價: 住宅用地基準地價28萬元/畝。採取招標、拍賣方式供應土地,土地出讓價格以最後竟價為准。 1、一般性住宅用地28-30萬元/畝。 2、公寓等高檔住宅用地31-33萬元/畝。 3、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開發建設單位繳納,分戶確權後由受讓方按分攤土地面積和使用年限一次性繳納。 四、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符合土地劃撥條件的項目或用地項目代征的土地,過有土地劃撥費為10萬元/畝,如征地地價高於國有土地劃撥標準的,則按征地地價標准交納。
⑧ 土地轉讓 要求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土地局辦轉讓手續的時候怎麼界定需要做什麼報告嗎
有資質部門評估,一般只要不太難看,一點都不建肯定不行,都可以轉讓的,一般國家有優先購買權
⑨ 土地轉讓需按總投資25%是根據什麼法
憲法裡面寫的允許轉讓的情形不涉及普通人民群眾,講轉讓土地要麼講違什麼法怎麼處罰,要麼就不要提及法律
⑩ 未達投資總額25%是否必然導致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無效
法律法規只是規定了投資額必須達到25%才能轉讓。
但如果沒達到25%而辦理了轉讓,且簽了轉讓合同,則必須承認交易結果。
剩下的事情就是紀檢部門查處違規辦理轉讓手續的經辦人,那是政府內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