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創業,我有好的發展項目,有投資人全部出資,這個股份應該怎麼算
這個應該與投資人洽談,資金占股多少,技術占股多少。比如投資人說他要佔股40%,如果你能接受,那你的占股就是60%。
占股代表的是收益佔比,假如一年盈利100萬(除去全部的支出),那麼投資人可以分得40萬,你可得到60萬。
2. 創業團隊與投資人的股份分配問題
這個要考量到你們內部的協調關系,就你方來講,股份應當獲得平衡狀態。一般是不宜低於35%。
3. 互聯網產品的創業公司融資後的股權分配問題
通常情況下,加入就是創業團隊的成員,對於他們所擅長的,A要挖掘並且培養。
我的建議如下
1:AB都有出資,並且為公司創始人,算資金股
2:C作為技術股
3:DE不算股份,作為獎勵,給予培養及發展空間,並且將前期承諾的合夥創業兌現為薪資待遇。因為大部分情況下承諾合夥創業只是負責人不專業的表現而已。
至於與天使投資的股份分配則需要談判。大多數是簽對賭協議。
4. 互聯網創業,我是一個創始人,現有營銷團隊5人,技術團隊5人,請問一下大家股份如何分配
按照商場原則來說,一般情況下,投資人盡量佔51%股份,營銷團隊和技術團隊各佔22%股份,剩餘5%股份,可以作為以後獎勵機制。
5. 互聯網的創業項目在進行融資之後,股權一般會怎麼分配
對創業公司而言,一個好的股權安排無疑至關重要,股權安排是內部商業模式的核心,很多創業項目失敗在內部股權設置上。攘外必先安內,創業首先要解決好股權設置問題。

Facebook是扎克伯格開發的,他又是個意志堅定的領導者,因此占據65%,薩維林懂得怎樣把產品變成錢,莫斯科維茨則在增加用戶上貢獻卓著。不過,Facebook起始階段的股權安排埋下了日後隱患。由於薩維林不願意和其他人一樣中止學業全情投入新公司,而他又佔有1/3的股份。因此,當莫斯科維茨和新加入但創業經驗豐富的帕克貢獻與日俱增時,就只能稀釋薩維林的股份來增加後兩者的持股,而薩維林則以凍結公司賬號作為回應。A輪融資完成後,薩維林的股份降至不到10%,怒火中燒的他乾脆將昔日夥伴們告上了法庭。
Facebook正確的辦法應當是早一點尋找天使投資,就像蘋果和谷歌曾經做過的那樣。在新公司確定產品方向之後,就需要天使投資來幫助自己把產品和商業模式穩定下來,避免立即賺錢的壓力將公司引入歧途。
6. 互聯網公司在創業初期,VC投入大量的資金,它們占的股份額度是怎麼確定那創始人的股份會被稀釋到很小嗎
最簡單的模型是一個美國連環創業家確立的, 創始團隊(如5人) 佔51%,剩下49%分別給一輪、二輪、、三輪融資,隨著公司的不斷壯大、估值增加,每筆股份也越來越值錢,一輪融資如果1000萬能佔20%,二輪融資時可能3000萬占的沒20%多。
另外51%,最簡單的是在隨著公司擴大的過程中分給每層員工,初創團隊擔的風險最大,可以拿10%,公司金字塔往下每層分10%,但是越往下人越多,每個人分得的越少,這與每層擔的風險是對應,越後期加入團隊的人擔的風險越少,前期草創時的人理應拿的多。
最後是股權與控制權問題,美國試行雙重股權,最經典的如facebook,創始人佔得不是絕對多數股份,但把股權與控制權分離,如一個人股份佔20%,但投票權站佔60%,風投股權佔25%,但投票權只有一點點。
這樣做的最合理的地方是讓懂行的人既能融到資,又能掌控公司,外部投資大多是短視的,投資者催促創始團隊追逐短期回報是一種自殺行為,這也是很多人不上市的原因,阿里這次在香港上市受阻就是因為香港沒有這種雙重製度。
所以找投資最好找一個信任、有遠見的,這種人太難找了,談的時候都會說支持你,真正入股就不一樣了,誰都熬不住不回本。
以上的模型比較簡單,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吧,也要看創始人是如何談的,這里有死的模型,最終得多少股份,也要考慮創始人的談判能力,和投資者的關系,還有需要錢的程度。你可以查查現在各個公司的創始人的股份。
7. 互聯網項目創業初期股份劃分問題
業余時間來做,那你的錢白投的可能性極大,你投資,別人只是打邊鼓,這樣給將來埋下禍患,即賠錢,搞不好連朋友都沒得做,實在想做,自己來,花錢請朋友幫忙解決問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