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開律師事務所的投資人,自己可以不是律師吧
不可以,但是你可以考慮隱名合夥。
《律師法》規定:
第14條 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3、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4、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第15條 ...應當有三名以上合夥人,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
第16條 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設立人還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
律師法對律所的執業律師人數沒有硬性規定,主要的限制都是針對設立人的。你說的一人律所是可以的。
2. 普通人能夠投資律師事務所嗎
可以投資,但是律師事務所是合夥制,普通人不能夠擔任合夥人。
3. 非律師和律師一起投資律所,那麼非律師有風險嗎
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第十五條 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有三名以上合夥人,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
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按照合夥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依法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設立人還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設立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4. 投資人作為律師被金融詐騙不能為自己辯護嗎
啊!不會吧?律師不能給自己辯護?那大夫也不能給自己治病了?首先為自己辯護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吧?還有法院能剝奪公民的辯護權嗎?就是說普通老百姓,沒有錢請律師,還不能自己為自己辯護了嗎?律師就是用他的法律知識來為別人爭取法律框架下的保護啊。自己當然可以保護自己了。只不過律師又分好多種吧。要找專門研究金融來辯護才管用吧。
5. 投資方面的法律問題,請教專業律師
你好,不屬於詐騙,屬於債務糾紛,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還款。
6. 投資為什麼要律師見證 律師見證是投資公司唯一指定的見證單位嗎
如果是該投資公司,讓你去找某一家指定的律師事務所做律師見證,對方律師開價5萬沒有商量餘地,那肯定會存有貓膩。如果另外律師見證開價15000元,那還算正常。
投資並非要律師見證, 律師見證也並非是投資公司唯一指定的見證單位。比如進行公證也行!律師收費本來就沒有嚴格規定,完全可以和當事人協商按投資的百分比收費。要知道是你們公司有項目找人家投資公司談投資的事情,人家說要找律師事務所做律師見證,那你們也只有做律師見證了!否則就另找投資公司或另尋別的融資渠道也行!
7. 律師能否作為股東投資設立公司
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說可以還是不可以。但是根據現有的法律,應該是可以的。這只不過是律師的投資行為,法律並不限制。但是律師不能在該公司擔任職務或參與經營管理,這一點是有明確的規定。其實,即使這一點也是可以規避的,即律師可以受聘這家公司擔任法律顧問,間接地參與經營管理,只要不擔任董事、經理之類的職務即可。
《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僅是司法部的一部部門規章,是適應當時律師是由司法行政部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要制定的,因而有著其局限性;而根據《律師法》的規定並沒有限制律師個人從事商業性活動。法律限制有特定身份的人如公務員、國家工作人員禁止其從事商業性活動是因其從事商業性活動會因其特殊身份導到權利濫用,損害國家利益及其職務的廉潔性,同時根據對於普通公民法不禁止則為自由的原則,律師本人從事商業性活動成為股東、董事等應該是理所當然的。
8. 律所搞成股份制嗎外人投資律所行嗎/做法律師能兼企業老闆嗎相關根據
1、律師事務所目前除國有外,只有兩種形式,合夥所、個人所。不是樓主的說的股份制。
2、從法律法規上看,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必須是執業三年以上的專職律師,外人不能成為合夥人。
所謂的外人投資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但在內部如果有相應資源,可以同具體的律師所合夥人去談合作。但在注冊資料中是不能體現的。
3、按目前規定,除在在學法學院的法學教師外,其他人不得做兼職律師。也就是說,專職律師不得從事其他工作,當然,投資是不受限制的。但是,實踐中沒人管的,律師投資做老闆的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