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險公司可以投資那些地方
根據新實施的保險法
第一百零六條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製定。
房地產就屬於投資不動產了。各大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是不一樣的,所以不好說。
『貳』 保險公司的業務中什麼是投資業務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和國內一般的保險制度還是有本質上的不同的。首先,從保險人來看,保險人是一般的商業公司,而海外投資保險機構多是一國的行政機構,如日本是通商產業省貿易局,紐西蘭是國家保險署,瑞典是出口信貸擔保委員會,而美國在1969年以前承保機構是國際開發署,在1969年以後才由"海外私人投資公司"承保。最典型的應是多邊投資擔保機構這一具有國際人格的機構對投資者在發展中國家的政治風險予以保險,由此可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特殊性。當然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也有採用公司制,如美國的私人海外投資公司,但是在美國這個堅持私有制和市場經濟的國家,私人海外投資公司並不是一個完全商業的公司,因為海外私人投資公司是一個在「在美國國務院政策領導下的一個機構」,而德國雖然也是由國營的公司承保,但是該公司也是只負責執行投資保險業務,而是否給予承保等問題是由政府決定的。其次,從承保的內容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承保的是政治風險,而不是商業風險,而一般的保險承保的不是政治風險,也不是商業風險,而是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政治風險是指與東道國的政治、社會和法律有關的、人為的非投資者所能夠控制的風險,所謂人為的,主要是指由東道國政府行為產生的風險。而自然災害是非人為因素的,意外事故雖有人為的因素,但是損失是由於第三人的個人行為,而不是來自於政府的行為,這是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區別於一般保險制度的原因。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承保的是政治風險,是由於他國政府的立法或者行政行為所導致的,使得代位權的行使和一般保險中的代位權的行使不同。依照一般的代位權原則,代位權應向造成損失的第三人主張,在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中,代位權行使的對象是他國的國家,使得一般的商業機構在索賠時面臨重重困難。一般的商業機構如同一般的私法個體,在向國家主張權利時可通過兩條途徑:第一,通過東道國的救濟形式,但是通過東道國的司法救濟方式,可能會遭遇政府保護主義,因為政治風險本來就是政府行為造成的,現在希望通過政府本身來否定自身的行為幾乎是不可能的,而另一方面,通常這種訴訟也是曠日持久的,費用也很高,通常私人是無力支出這樣的時間和精力的。第二,通過資本輸入國本身的司法救濟方式。但是這種方式也同樣存在著障礙。基於國家主權原則,國家享有司法豁免權,一個法院不得受理以他國為被告的案件,即使有些國家主張限制豁免理論,可以受理以國家為被告的案件,但是基於國家行為理論,引起政治風險的國家行為如徵收、禁兌等是國家行為,具有不可審判性。政治風險的這種特殊性,使得私人投資公司在行使代位權時面臨很大的障礙,自然而然地,只有尋求和國家力量的結合,試圖給東道國施加壓力,最好的選擇就是通過藉助國家間的雙邊協議所加於東道國的國際法上的約束力,在政治風險發生後,有特定的機構按事先約定的索賠的具體辦法,代位求償。投資者的母國政府與投資項目所在國的政府事先簽訂了國際協定,承認作為投資政治風險承保人的專門公司日後享有跨國的代位權。代位權的這種特殊性使得原來屬於一個國家內的國內私法上的合同關繫上的代位權跨越了,國界,而「公法化」了和「國際化」了,使得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中的代位權制度具有了國際法上的意義。
『叄』 保險公司做什麼投資
各種投資,其實就是白拿買保險的人的錢去給自己掙錢!不過比銀行好一些,至少買了保險出事還有錢拿,不然如果醫療費不夠跟自殺沒兩樣了!
『肆』 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
保險公司投資渠道多方位啊
從新保險法第106條中規定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伍』 保險公司可以用來投資的錢是哪一部分
保險公司的利潤來自三個方面:利差,費差,死差。
1,利差,通俗點講就是保險公司用錢進行各種投資掙得的錢,像大型項目的投資入三峽之類的,還有同業的拆借,如某銀行需十個億,個人是沒有的,這時就可以向其他銀行,保險機構借。等等
2,費差。通俗講就是公司在整個營運中節省下來的錢,如 公司預算今年營運要1個億,結果只用了8千萬,那麼費差就有2千萬。
3,死差。 在保險公司制定保險費率是像死亡保險之類的有死亡率,如果實際的死亡率在1.3%左右,那麼在制定費率時可能參考3%,那麼多出來的錢就是死差了!
以上就是保險公司的盈利來源
『陸』 我想開保險公司需要多少投資
首先你的凈復資產要達制到2億,注冊資本也要2億,機構的人員、設施都有規定。通過後再向保險監督委員會提交相關資料,包括:(一)設立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保險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籌建方案;
(四)投資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背景資料,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五)投資人認可的籌備組負責人和擬任董事長、經理名單及本人認可證明;
(六)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一般會在半年內給予批復結果。然後是籌建,一般要求一年內完成。
『柒』 保險公司投資渠道有那些啊
《保險法》
第一百零六條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製定。
『捌』 保險公司把錢都會投資哪些方面
投資渠道逐步放開 保險投資瓶頸難破
業界對中國保險公司投資渠道放開的疑慮,更多地來自對於保險公司風險控制的擔心
歲末年初,保監會依照慣例,往往會推出一些針對保險公司的利好消息。然而,諸多保險公司一直在期盼的《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保險機構投資者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兩份文件,並沒有如預期出台。
2005年12月15日,在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首推的資產證券化產品「開元」和「建元」的發行中,保險公司依然未獲得官方的投資許可。此前頒布的《保險機構投資者債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中曾規定,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將有待保監會另行發文規范。
事實上,關於資產支持證券產品對保險公司的放開事宜,保監會的有關文件草案早已上報高層,最終仍受制於這一產品自身的規范性。具體的症結在於,稅務總局與人民銀行在征稅問題上爭執不下;因此,盡管相關試點已經推開,但繳稅方式仍未以法規形式確定下來。這直接影響了保險公司對其投資的放開。
除了資產證券化,保險公司覬覦已久的基礎設施項目投資亦未有實質進展。目前,《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和《保險機構投資者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均已上報高層部門進行審批。由於部門意見需要進一步協調,高層對於保險業擴大投資渠道亦有不同認識,因此仍需時間磨合。在保監會的極力撮合下,前者近期有可能先行一步推出。
渠道難開
自2004年以來,中國保監會放開投資渠道的努力可謂頻繁。
以往,保險資金只允許銀行存款、購買債券;2004年中便可以投資基金,而後又放開其間接進入股市;2005年還批准了保險資金可以獨立席位直接進入股市。2005年,保險資金投資企業債券余額占保險公司總資產的比例,由原來的20%提高到30%;9月中旬,保監會發布《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後,已允許保險資金在境外運用,並可適量投資紅籌股。
即便如此,與成熟市場的保險企業相比較,中國保險業的投資渠道仍嫌偏窄。一家國內大型壽險公司有關人士抱怨,壽險公司要面對通貨膨脹的壓力,又要完成保值增值的任務,還要適時與高負債匹配;目前債市和股場普遍低迷,銀行資金充裕,利率偏低,情況並不樂觀。
中國保監會2005年10月25日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05年1月到9月,全國保費收入達3778.76億元,同比增長13.1%。截至9月末,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到13071億元,比年初增長了25.8%;其中,債券投資6690.4億元,銀行存款4994億元,兩項超過可用資金的60%;證券投資基金1062.4億元,股票(股權)投資僅98.7億元,小於保險業可用資金的1%。
相形之下,這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05年出版的《保險業統計年鑒1994-2003》上公布的歐美等國的保險投資狀況相去甚遠。以美國為例,2003年其保險業的投資分布為債券70%,股票11%,抵押貸款7%,無抵押貸款3%,房地產1%,其它投資8%,分布相當廣泛。
不同投資結構直接反映到收益上。統計顯示,2000年-2003年的四年中,中國保險業的投資平均收益率僅為3.54%。目前有業內人士預測,2005年的收益率應該為略高於3%的額度,同樣遠低於歐美國家保險市場10%左右的收益水平。
「保險公司在做投資時,強調的是資產與負債相匹配。所以保險業注重優化投資,即在預測的投資時間內達到一定的投資收益,同時又保證一定的資產流動性。」美國保德信金融集團(Prudential Financial)年金產品發展部精算經理潘藺對《財經》說,為了實現資產與負債相匹配,保險公司通常使用現金流匹配(Cash Flow Matching)或存續期間匹配(Duration Matching)兩種辦法;根據不同的險種,設置不同的投資。
「比如人壽險,保單的周期較長,產品受利率的影響較大,通常使用存續期間匹配方法,購買與之相匹配的是中長期債券;車險保單的周期較短,基本不受利率影響,可以考慮別的投資工具。」他說。
金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投資部經理郭晉魯對國內投資與資產的不匹配頗有感觸,「比如,我們對客戶承諾6%的回報率,但是目前在國內買到的五年期債券的回報率只有3%;又比如,我們對客戶的負債是20年的負債,但是國內市場上,期限長達20年的債券很少。」至於外國保險公司為鎖定風險進行的金融衍生品的投資,對於中國的保險公司而言,更遠超出了其風險控制能力范圍。
保監會有關官員對《財經》表示,在沒有獲得高層首肯、同時有關規定尚有待完善的情況下,在保監會的現有政策框架內,對於超過目前投資渠道範圍的投資申請,保監會一律沒有許可權予以放行。
投資憧憬中國保險公司拓寬投資渠道的願望素來十分強烈。事實上,坊間關於保險公司繞道投資房地產、路橋設施的傳聞一直不絕於耳。
這種投資沖動與保險業近年來的發展不無關系。從保險產品的角度看,很多壽險公司的萬能險比以往大幅增加,其一般情況下結算利率目前高於3%。此外,對於投資連結產品,客戶的保險利益是與獨立投資賬戶的投資業績直接掛鉤,因此,對投資運作的水平和資金的保值增值有很高的要求。因此,保險公司普遍反映提高收益率的壓力相當之大,保險業新增資金的大幅增加更令壓力有增無減。
中國保監會有關人士也指出,部分保險公司尚背負大量利差損未能化解,保值增值壓力尤甚。
從資產負債配比看,中國保險公司普遍資產平均期限較短,負債平均期限較長,結構不甚合理。
中國人壽股份公司一位負責資金運用的人士表示,如能適當增加房地產和基礎建設項目投資,將有利於提高資產負債匹配。因為目前的投資品種除銀行存款和債券,期限都相對較短,而銀行利率和債市的低迷則令收益率的提高大打折扣。
中國人保資產管理公司有關人士則表示,資產證券化產品目前也不失為一個很好的品種,其投資回報率雖算不上驚人,但一般風險較小,具有比較優勢。
除此之外,隨著國有銀行的上市大熱,保險公司對銀行的投資沖動也與日俱增。
2005年年底,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獲准分別拿出100億元資金成為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的戰略投資者,此舉令保險業感到相當震動。事實上,在2005年11月工商銀行股份公司成立大會上,也不乏保險公司老總的身影。只不過,落花有意,大門也並未向其敞開。
據記者了解,此前數月,保監會便為此事向有關部門進行斡旋,結果是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有關部門認為,之所以接納社保基金作為戰略投資者,主要是考慮其作為國家戰略儲備基金的特殊地位。
中國人壽幸運地搭上了建行上市的班車,不過,這只是決策基於其歷史包袱給出的一個優惠政策而已。在中國人壽上市之前,為了化解歷史上的巨額利差損,中國人壽與財政部建立了一個數千億元的共管基金。考慮到這一筆戰略資金的保值增值,在保監會的極力推動下,最終有關部門特批其參與了建行的IPO投資。
在金融企業之外,據記者了解,保監會也正在謀求促成保險公司投資工業企業和其它中小企業的有關事宜。
制度有待完善
盡管保險公司熱望殷殷,但業界對於保險資金擴大投資渠道之舉仍多持謹慎態度。保監會資金監管部門一位官員就向《財經》指出,雖然目前保險資金擴大投資渠道具備了一定條件,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完備制度,先在小范圍內進行試點,積累經驗,盡可能規避投資的風險。
平安養老保險公司徐建軍也稱,投資渠道雖然越開放越好,但具體操作起來卻很復雜,因為這涉及監管體系、交易平台甚至一些基本認識問題。從長期來看,對於投資的比例控制、公司的信用評級、動態的管理跟蹤等都需配套,才能防範風險。
目前,保監會在放開投資渠道的政策中,也體現了額度控制和資格限制的思路。據了解,《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中,明確限定了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的資金上限,即按成本計價,投資於基礎設施類項目的資產總值不得超過上一年度末保險公司總資產的一定比例。
在這份徵求意見稿中,可投資的基礎設施,被明確限定為水務、交通運輸、能源、市政等項目。這與保險公司的投資需求基本吻合。
到目前為止,保險公司投資基礎建設的投資方式初步確定為信託模式,「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可以採用信託或委託方式,以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有關信託資質問題、具體操作流程等問題,則有待進一步研究。
解鈴還須系鈴人。業界對中國保險公司投資渠道放開的疑慮,更多地來自對於保險公司風險控制能力的擔心。
近年來爆發的證券公司委託理財案件中,債權人中就不乏保險公司的身影。在當前中國尚不成熟的金融環境下,保險公司倘若不能盡快提高自身風險控制能力,監管部門倘不建立完備的監控體系,其飛速增長的保費收入正在成為其自身難以掌控的負擔。
『玖』 現在哪個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最高
「保險公司十大排名」絕對是搜索量居高不下的關鍵詞,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家對保險知識的不了解,但是配置保險又逐漸成為了剛需,只能先從保險公司的大小開始,想著大公司的產品就算不是最好,起碼也在及格線以上,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
1.保險公司排名的依據是什麼?
其實,標准不一樣的話排名情況也不相同,一般來說,消費者主要看中的有保費收入、償付能力和理賠效率/投訴率等幾個方面,我們就看下這幾個方面保險公司的排名。
▲從保費上來看排名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某種程度上說,通過保費收入看保險公司十大排名,固然可以從某種程度上判斷公司實力,但是,如果想要買保險,看保費收入排名沒用,因為銷量高並不代表產品好。
▲從償付能力上來看排名
當然,償付能力越高說明公司在發生超出正常年景的賠償或給付時的經濟能力越強,但是依然不能保障償付能力越高的險企,產品就越好。
▲從理賠金額上來看排名
排名在首位的理賠金額多,只能說明在產品銷量大,在這個基礎上理賠金額也會大於其他公司,並不能說明任何其他問題。實際上,不管小公司還是大公司,都是按照合同進行理賠,只要用戶達到理賠條件,提供充足的理賠資料,一般都能順利完成理賠。
2.保險公司十大排名有何意義?
其實,當我們在糾結保險公司排名的時候,在擔心的無非是自己的保單會沒人管、不能順利理賠的問題,但這些擔心,都是不必要的。
1. 保險公司其實無法通過排名來判斷「大小」
保險公司是需要通過嚴格的注冊資金、持續注資的能力、高管人員專業度、經營方案層層審核的,起點很高,不能按照普通的「大小」來對保險公司下定義,更不能單純憑廣告多少、保險營銷員的多少來判定一個保險公司,畢竟我們要看的是產品,而不是營銷網點的多少。
1. 銀保監會強大的監管能力
銀保監會有嚴格的監管體系,會對保險公司的資金實力、償付能力和資金運用都會嚴密監管,保費有資金運用監管,賠付有償付能力監管,外有再保障制度對接全球金融,內有保險保障基金為國護盤。一個保險公司不可能會破產,就算退一萬步來講,瀕臨破產了,也會有強大的資金把他救回來。
第三,保險公司根本不敢也不會故意不賠
保險條款里對核賠時間、理賠金給付時間等都有規定,並不是保險公司想延期就能延期的。如果風險明確,符合理賠條款無異議,那麼保險公司完全沒必要為了一份保單而丟掉自己的名聲,要知道,理賠才是保險公司的口碑源泉。
還是那句話,保險公司會根據保險條款進行賠付,符合條款的,保險公司一定會賠,不符合條款的,保險公司就有理由拒賠。
所以,總的來說,我們在配置保險的時候,根本不用在意保險公司的排名,因為那些根本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產品的優劣。
3.配置保險最關鍵的還是要看產品的優劣
投保人壽保險無須關注保險公司排名,投保高性價比的保險產品,才是90%以上普通家庭買保險的首選。我們以重疾險為例,如果預算不足,可以選擇昆侖健康保2.0版這類單次賠付的重疾險,以30歲男士選擇30萬保額,保至80周歲,30年繳費,每年僅需2703元,即可獲得:
重疾保障:110種重疾,賠付一次,30萬保額
輕症保障:50種輕症,可賠付3次,依次賠付保額30%、40%、50%,即9萬、12萬、15萬。
中症保障:25種中症,可賠付2次,每次50%保額,即15萬。
此外還可以附加特定疾病保障、重疾住院津貼和身故/全殘/疾病終末期保障。
如過預算充足,可以選擇完美人生守護(尊享版)這類多次賠付的重疾險,還以,30歲男士為例,選擇30萬保額,保至終身,30年繳費,每年僅需5133元,即可獲得:
重疾保障:108種重疾賠付六次,比例逐次遞增;累計可賠付750%基本保額,最高可達225萬。
輕症保障:35種輕症,賠付三次,每次45%基本保額,即13.5萬賠付3次。
中症保障:20種中症,賠付兩次,每次60%基本保額,即18萬賠付2次。
此外還有原位癌額外賠付兩次,每次45%保額,即13.5萬賠2次,還有身故、全殘保險金30萬,一旦罹患輕症/中症/重疾,可以豁免余期所有保費,其餘保障不受影響。
小結
大家在配置保險的時候,對保險公司十大排名的信息不用過多關注,最關鍵的還是要清楚產品的保障責任是什麼,弄清保什麼不保什麼,再來結合自己的需求和預算,看保險產品的保障和保費是否貼合自己的需求,這樣才能配置到合適、劃算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