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期貨棉花交割品質是什麼
棉花合約按序號排列,分為一號棉和交易所公告的其他序號棉花。
一號棉交割單位:185包±5包(227包10公斤/包),對應8手期貨合約。
一號棉交割適用國家標准。
基準交割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棉花 細絨棉》(GB1103-2007)規定的328B級國產鋸齒細絨白棉。
期貨交割棉實行分級計價。分級計價按重新檢驗的結果計算:
(一)有主體品級的棉花,各品級棉花分級計價。主體品級確定方法:按批檢驗時,佔80%及以上的品級,其餘品級僅與其相鄰。
(二)無主體品級的棉花,以累計方式產生結算品級,累計棉花按結算品級與未累計棉花分級計價。結算品級確定方法:根據按批檢驗結果,從高品級起依次降級累計,直至累計比例大於等於80%的品級,且未累計品級僅與其相鄰。
替代品及升貼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棉花 細絨棉》(GB1103-2007)規定的,主體品級和按本條第三款第(二)項累計產生的結算品級為四級及以上,長度級為28毫米及以上,馬克隆值級為A級和C2級的國產鋸齒細絨白棉,可以替代交割。
(一)品級升貼水:符合GB1103-2007規定的國產鋸齒細絨白棉一級升水450元/噸,二級升水300元/噸;四級貼水500元/噸;五級貼水1300元/噸。
(二)長度升貼水:棉花的平均長度大於或等於30毫米以上的,升水100元/噸。
(三)主體馬克隆值級為A級的棉花,升水50元/噸;主體馬克隆值級為C2級的棉花,貼水100元/噸。
(四)每交割單位棉花中,抽樣檢驗時發現異性纖維的包數為1包的,正常交割;超過1包的,每發現一包增加貼水200元/噸。
升貼水隨貨款一並結算。
N年產鋸齒細絨白棉從N+1年8月1日起每日歷日貼水4元/噸,至N+2年3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止。
棉花包裝及包裝物應符合國家有關棉花包裝規定。
㈡ 期貨交割倉庫有什麼要求
上海期貨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的管理,規范交割行為,保證交割正常進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指定交割倉庫是指經交易所指定的為期貨合約履行實物交割的交割地點。
第三條 交易所依據本辦法對指定交割倉庫期貨業務進行監管,指定交割倉庫及其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申請和審批
第四條 申請指定交割倉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二) 固定資產和注冊資本須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數額;
(三) 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完善的倉儲管理規章制度;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行為記錄和被取消指定交割倉庫資格的記錄;
(五) 承認交易所的交易規則、交割細則等;
(六) 倉庫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倉儲管理經驗以及有一支訓練有素的專業管理隊伍;
(七) 有嚴格、完善的商品出入庫制度、庫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八) 堆場、庫房有一定規模,有儲存交易所上市商品的條件、設備完好、齊全、計量符合規定要求以及良好的交通運輸條件;
(九)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 申請成為指定交割倉庫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 申請書;
(二)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 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近兩年審計報告原件或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的復印件;
(四) 申請單位倉庫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及相關文件;
(五) 申請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其董事會出具的同意申請指定交割倉庫的批准文件及有關單位出具的擔保函;
(六) 倉庫管理制度及簡介;
(七)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 指定交割倉庫的審批程序:
(一) 交易所根據前條所列材料進行初審;
(二) 交易所根據初審結果派員對申請單位進行實地調查和評估;
(三) 指定交割倉庫需根據本辦法,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或細則,經交易所審定後方可開展有關期貨合約的實物交割業務;
(四) 交易所根據實地調查和評估結果擇優選用倉儲企業,並與之簽訂《指定交割倉庫協議書》。
第七條 指定交割倉庫經交易所核定批准後須辦理以下事宜:
(一) 指定交割倉庫簽發標准倉單所需各種印章須到交易所備案;
(二) 期貨交割業務指定專人授權書及專人簽字須到交易所備案;
(三) 繳納風險抵押金;
(四) 指定交割倉庫期貨管理人員接受交易所的交割業務培訓;
(五) 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指定交割倉庫申請放棄指定交割倉庫資格, 應向交易所遞交《放棄指定交割倉庫資格申請書》,並經交易所審核批准。
第九條 指定交割倉庫放棄或被取消資格的,應辦理以下事項:
(一) 交割商品全部出庫或全部變成現貨;
(二) 結清與交易所的債權債務;
(三) 按交易所規定清退風險抵押金。
第十條 指定交割倉庫資格的確認、放棄或取消,交易所應及時通告會員及指定交割倉庫,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指定交割倉庫的權利:
(一) 按交易所規定簽發標准倉單;
(二) 按交易所審定的收費項目、標准和方法收取有關費用;
(三) 對交易所制定的有關實物交割的規定享有建議權;
(四) 交易所交割細則和《指定交割倉庫協議書》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指定交割倉庫的義務:
(一) 遵守交易所的交割細則和其他有關規定,接受交易所的監管,及時向交易所提供有關情況;
(二) 根據期貨合約規定的標准,對用於期貨交割的商品進行驗收入庫;
(三) 按規定保管好庫內的商品,確保商品安全;
(四) 按標准倉單要求提供商品,積極協助貨主安排交割商品的運輸;
(五) 保守與期貨交易有關的商業秘密;
(六) 參加交易所組織的年審;
(七) 繳納風險抵押金;
(八) 變更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股東或股權結構、倉儲場地、授權業務人員等事項,應及時向交易所報告;
(九) 交易所交割細則和《指定交割倉庫協議書》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日常業務
第十三條 指定交割倉庫的日常業務分為三個階段:商品入庫、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庫。
第十四條 指定交割倉庫應保證期貨交割商品優先辦理入庫、出庫。
第十五條 商品入庫是商品進入儲存的第一階段,商品入庫依次經過下列作業環節:
(一)商品接運。接運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及時而准確地向運輸部門接收入庫商品,手續要清楚,責任要分明,遇有封識損壞、苫罩異常、貨證不符、數量短缺、商品殘損、包裝損壞等現象的,一要摸清情況;二要分清責任,向承運部門索要商務記錄或普通記錄,交貨主處理;三要做好入庫驗收記錄。
(二) 商品驗收。商品的驗收是按一定的程序和手續,對某項商品的外觀質量和數量進行檢查,以驗證其是否貨證一致,是否符合交易所交割規定的一項工作。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的驗收項目為:商品名稱、商標、規格、數量,必備的入庫資料、包裝狀況,以及無須開箱拆捆直觀可見可辨的表面質量狀況(問題較多,直觀難見或已有規則規定按比例抽樣檢查的,要做拆箱、拆捆、拆包檢查)。
(三) 商品入庫和簽發標准倉單。商品驗收無誤(或在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已處理完畢)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即登帳、立卡、建立商品檔案,並根據貨主要求按交易所的具體規定簽發標准倉單。
(四) 標准倉單的注冊。標准倉單簽發完畢後,有關會員應及時到交易所辦理注冊手續。標准倉單注冊後,方可用於履行交易所期貨合約的實物交割。
第十六條 商品經驗收入庫後,即進入儲存階段,在整個儲存期間倉庫應做好商品的保管保養工作。指定交割倉庫應根據各種商品不同的性能、特點,結合當地的自然條件選擇合適儲存場所和科學合理的堆碼方式,對商品進行不同的保管、維護和保養,以確保儲存商品完好。
第十七條 商品出庫是指定交割倉庫根據貨主的要求,用發貨、送貨、代運等方式將商品發送出庫。商品出庫標志著儲存階段結束。
第十八條 商品出庫應核對出庫憑證、檢查無誤方可發貨;發貨完畢當日登銷料帳、清理單據證件、清理場地、整理貨垛;對需辦理代運的物資應提前向承運部門提出運輸計劃;收回標准倉單加蓋"貨訖"章與倉庫留底配對後保存。
第十九條 商品過戶。過戶必須做好記錄和料帳的登、銷工作。
第二十條 指定交割倉庫在辦理商品進出庫手續時,應及時將相應數據錄入倉單管理系統,並做好數據傳送工作。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指定交割倉庫必須對期貨交割商品單獨設帳管理。
第二十二條 指定交割倉庫必須確定一名負責人主管期貨交割業務,指定專人負責交割商品的管理和辦理標准倉單業務。
第二十三條 為保證和提高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為會員、投資者的服務質量,切實改進倉庫管理水平,交易所對指定交割倉庫實行倉庫自查、交易所抽查和年審制度。
(一) 自查制度。各指定交割倉庫根據本辦法、交割細則、標准倉單管理辦法和倉庫的實際情況,每月選擇一項或幾項工作內容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
(二) 交易所抽查制度。交易所根據掌握的情況或會員、投資者的反映,隨時對各指定交割倉庫的一項或多項工作進行抽查,並做好詳細記錄,以檢查指定交割倉庫在日常工作中對交易所的各項規定的執行情況。
(三) 年審制度。交易所每一年度對指定交割倉庫的工作做一次年度檢查並按《上海期貨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考核管理辦法》進行考核評比,提出下一年度的要求,對確不符合指定交割倉庫要求又不能做改進的倉庫,交易所可以取消其指定交割倉庫的資格。
交易所審查的內容包括倉儲設施、庫容庫貌、業務能力、業務實績、帳目管理、會員滿意程度以及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指定交割倉庫應向交易所繳納風險抵押金作為倉庫履行義務的保證。若未發生經濟賠償的,交易所將其利息返還給倉庫(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若發生經濟賠償的,交易所首先用其所繳納的風險抵押金賠償,抵押金不足以賠償的,交易所有權向指定交割倉庫追索。
風險抵押金的具體數額和交納方式在上海期貨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的協議書上載明。
第二十五條 由於指定交割倉庫的過錯造成標准倉單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標准倉單權利的,指定交割倉庫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不足的部分由交易所按有關規定補充賠償,補充賠償後交易所有權對指定交割倉庫進行追償。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交易所按《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於上海期貨交易所。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實施。
㈢ 商品期貨交割日是在每月的幾號
商品期貨品種不一樣,交割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商品期貨是在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一、買賣股指期貨的本質是與他人簽訂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期指的合約。
1、這個合約都有約定的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履行合約的日子,一般是合約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2、約定的最後履約時間到了,買賣雙方必須平倉(解除合約)或交割(現金結算)。
二、不同的品種是有差別的,有的品種交割日期是一天,有的是幾天,主要品種的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期如下:
1、銅、鋅、鋁、天然橡膠、鋼材、黃金。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2、燃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3、白糖、棉花、PTA、菜籽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4、大豆1號、大豆2號、豆粕、豆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後(注意)七日、第三日、第四日。
5、L、玉米、PVC、棕櫚油。
(1)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2)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分別為第二個交易日。

(3)期貨標准交割品擴展閱讀
商品期貨交割流程:
一、賣方交割流程。
1、賣方交割流程:
交割預報——貨物入庫(交割倉庫驗收)——交割倉庫或指定質檢機構檢驗——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注冊——到交易所交倉單——參與交割,獲得貨款和開具增值稅發票。
2、如在廠庫標准倉單注冊,則從上述流程中「交割倉庫開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開始交割流程。
3、賣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閉市以前完成標准倉單注冊,並將倉單交到交易所,否則即判定為違約。滾動交割時,賣方在交收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一次性交割時,賣方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拿到80%貨款,餘款在提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結清。
二、買方交割流程。
1、買方交割基本流程:
交貨款—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注銷標准倉單,領取《提貨通知單》—憑《提貨通知單》到交割倉庫辦理出庫手續—商品出庫。
2、滾動交割時,買方必須在交收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一次性交割時,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前將足額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
3、滾動交割時,客戶在交收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一次性交割時,客戶在最後交割日結算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
㈣ 關於期貨對應的交割產品~~
1、交割時是抽簽確定倉單的。你抽到的可能是HRB400的倉單、也可能是HRB335的倉單
2、交割價是按照HRB400確定的,即最後交易日的收盤價。如果交割時收到的貨物是HRB335的品種,則按照交易所規定的升貼水標准計算
3、舉個例子:假如交易所規定HRB335替代HRB400時每噸貼水150元,那麼如果最後交割時的價格為4200元/噸,就是指你如果提取的貨物時HRB400時按照4200元/噸付款、若提取的貨物為HRB335時就按照4050元/噸的價格付款
㈤ 期貨的各個交割方式之間有什麼區別
期貨交割方式與標准倉單
商品期貨因實行實物交割制度,存在倉單概念。本文介紹倉單的知識,是為了幫助讀者了解持倉成本的概念。商品期貨的持倉成本包括融資成本、入庫費、倉儲費等,其中融資成本與股指期貨中的持有現貨股票的融資成本是一樣,不同的是,持有股票沒有入庫費和倉儲費等,而且可獲得股息收入,抵消了部分融資成本。了解商品期貨的持倉成本,有助於讀者對套利和股指期貨定價理論的理解。
商品期貨交易的了結(即平倉)一般有兩種方式,即對沖平倉和實物交割。商品期貨的交割方式有集中交割、滾動交割、期轉現和廠庫交割四種方式。期貨交割是指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對各自持有的到期未平倉合約按交易所的規定履行實物交割,了結其期貨交易的行為。
期貨標准倉單是指指定交割倉庫在完成人庫商品驗收、確認合格並簽發《貨物存儲證明》後,按統一格式制定並經交易所注冊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實物所有權憑證。標准倉單的表現形式為《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易所依據《貨物存儲證明》代為開具。標准倉單持有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交割倉庫不同等級的交割商品提取貨物。標准倉單具有流通性好、價值高的特點,因而,商業銀行對期貨市場標准倉單抱有很大的熱情。
集中交割是指交割配對在最後交易日閉市後集中進行的交割模式,是倉庫交割方式的一種。在最後交割日,買賣雙方實行一次性交割,倉單與貨款同時劃轉,交割價格按交割月份所有交易日結算價的加權平均價格計算。採取集中交割可以有效避免交割違約,為賣方提供增值稅發票和買方籌措貨款留下充足時間。
滾動交割是指進入交割月後可在任何交易日交割,由賣方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按多頭建倉日期長短自動配對,配對後買賣雙方進行資金的劃轉及倉單的轉讓,通知日的結算價格即為交割價格。期貨轉現貨是指期貨市場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約的多空雙方之間達成現貨買賣協議後,變期貨部位為現貨部位的交易。這種交割方式在全球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中十分普遍和流行。我國還有豆粕(3283,51,1.58%)期貨的廠庫交割,即以廠庫倉單為對象,與倉庫倉單相對的信用倉單形式。廠庫倉單是油廠以信用為基礎,按照交易所規定的程序簽發的符合豆粕合約規定質量的實物提貨憑證。
股指期貨的標的物是虛擬的股票指數,沒有實物形態,因此,只能採用現金交割。股票指數期貨買賣實際上是對股市未來價格走勢的預測進行交易,這和其它的商品期貨交易有著本質的區別。雖然現金交割相對於實物交割簡單很多,也不存在類似商品期貨交割中的倉儲費、入庫費等成本費用,但現金交割也存在財務成本,研究現金交割的成本對設計合理和有效的股指期貨套期保值方案是有幫助的。
㈥ 期貨交割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交割商品的質量嚴格執行規定的標准。由於期貨市場涉及買賣雙方的利益,買賣雙方是互不見面的,交割倉庫要對交割質量負責,因此,對質量標准極為嚴格。目前,期貨交割檢驗實行國家公檢制度,有關檢驗機構也會嚴格執行規定的標准,確保交割順利進行。2、在期貨市場降價交割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現貨市場不同,期貨市場交割的商品必須符合交割品的有關規定,不符合標準的不能交割。3、交割成本核算低於期現貨價格差。除貨物購入價外,期貨交割由於實行定點交割倉庫制度,還需花費一定的交割成本,其中包括期貨交易費、短途運費、卸車費、配合公檢費、交割費、資金利息、稅收和一些人員的差旅費等。4、交割收益水平。交割過程中存在一些風險,如貨物出現商務糾紛。包括購進貨物數量和質量糾紛,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糾紛等。如果貨物到達交割倉庫後發現質量不合格,交割費用就無法彌補。因此交割必須超過一定的收益水平才是合理的。
㈦ 國內商品期貨是如何進行交割的
銀芝麻告知來您:商品期貨買方交割流程自
交貨款——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注銷標准倉單,領取《提貨通知單》——憑《提貨通知單》到交割倉庫辦理出庫手續——商品出庫。
滾動交割的時候,買方一定要在交收日結算之前把足夠的貨款放到交易所的賬戶裡面。一次性的交割時,買方一定要在最後交割日結算之前把足夠的貨款放到交易所賬戶當中。
滾動交割時,客戶需要在交收日結算結束之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一次性交割時,客戶要在最後交割日結算以後領取《標准倉單持有憑證》。
二:商品期貨賣方交割流程
交割預報——商品入庫(交割倉庫進行驗收)——交割倉庫或者是相關質檢機構進行檢驗工作——交割倉庫出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去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的注冊工作——去交易所提交倉單——進行交割,獲得貨款和增值稅發票。
若在倉庫標准倉單注冊,就要從上述流程當中的交割倉庫出具《標准倉單注冊申請表》這里開始進行交割流程。賣方要在最後交割日到來之前完成標准倉單的注冊工作,並且將倉單交到交易所,不然就是判定為違約。
㈧ 期貨的各個交割方式之間有什麼區別

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投資型、還是投機型。
做對沖的投資都是結算現金。
投資型的投資,就是為了平衡市場中本身所需要原材料的價格,已穩定其產品的成本值的一種遠期投資,這種投資需要交割。
㈨ 在期貨上交割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交割
期貨合約就是指協議雙方同意在約定的時間按照約定的條件買入或賣出一定數內量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協議容。
目前來說我國只有商品期貨,期貨合約實質上是一份簽訂的買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合同,比如你在七月份買入了一份九月的大豆期貨合約,就相當於你在七月預定了九月的大豆,到了九月份你就可以去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憑借提貨單去提取屬於你一定量的大豆啦!交割大致就是這個意思。
㈩ 棉花期貨交割的詳細步驟和標准
鄭州商品交易所一號棉花交割程序及標准: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第10個交易日):
閉市後,交易所按「按數量取整、最少配對數」的原則通過計算機對交割月份持倉合約進行交割配對。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2、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通知日):
買賣雙方通過會員服務系統確認《交割通知單》。會員未收到《交割通知單》或對《交割通知單》有異議的,應在通知日17時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則視為對《交割通知單》的認可;
3、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即交割日):
上午9時之前,買方會員應當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賣方會員應當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結算部。買賣雙方應當在規定時間到交易所結算部辦理具體交割及結算手續,同時,買方會員把投資者名稱和稅務登記證號等事項提供給賣方會員。

滾動交割
1、第一日為配對日。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2、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3、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