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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監管發展歷史

發布時間:2021-04-28 06:55:08

A.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發展歷程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4號文件批准, 由南方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廈門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廣西信託投資公司共同發起設立。
1998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國內第一隻規范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開元(2.684,-0.01,-0.48%)成功發行上市,開創了中國基金業的新紀元;
2001年9月:南方基金管理公司首批推出了開放式基金--南方穩健成長基金,引領行業潮流;
2002年9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又率先推出了國內首隻債券型開放式基金--南方寶元債券型基金;
2002年12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評選中力拔頭籌;
2003年5月: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再次引領行業之先,推出了國內首隻保本型開放式基金--南方避險增值基金,並以51.93億的首發規模創下國內開放式基金的新紀錄;
2004年3月,南方現金增利基金以80.49億再次刷新國內開放式基金的首發紀錄,成為國內發行規模最大的一隻基金;
2004年8月,南方積極配置基金正式發行,成為國內首隻上市開放式基金(LOF);
2005年5月,南方高增長基金正式開始發行;
2005年8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獲得首批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資格;
2006年1月,南方避險基金二次開放申購,10天內基金規模即達到上限而提前結束開放申購;
2006年2月,南方基金注冊資本從1億元人民幣增加至1.5億元人民幣;
2006年3月,南方多利發行,首發規模達89.77億元;
2006年6月,南方避險基金一期的投資者持有該基金滿一個避險周期,回報率高達45.05%;
2006年6月,南方穩健貳號基金發行,首發規模達52.57億份,成為國內第一隻復制基金;
2006年7月,馬鋼企業年金由南方基金開始投資,是國內企業年金第一單;
2006年11月,南方績優成長基金發行,首發規模達124.77億份,成為到發行結束之日止發行時間最短的百億基金;
2006年11月,南方高增長基金每基金單位分紅高達0.747元,創下基金單次分紅的最高紀錄,並引來投資者的踴躍申購,兩天之內申購量超過100億元。
2007年4月,南方穩健貳號基金實施拆分,投資者申購踴躍,一天之內申購量約300億元,啟動比例確認機制,確認比例只有約1/4。
2007年5月,由於南方金元封轉開而來的南方成份精選基金集中申購,發行當日結束發行,發行規模接近預計上限,發行規模107.59億元。
2007年7月,南方基金首家獲得基金QDII業務資格。

B. 我國央行金融監管的歷程

新中國成立後到1983年以前,我國央行既行使貨幣發行和金融監管,又從事信貸,儲蓄,外匯等業務。屬於復合中央銀行制。
這時,是大一統的金融體系,中國人民銀行是唯一的銀行,分支機構設立在全國各地,即管理又經營,所以各級金融機構上下級高度統一。這時期成立的建行(監管 基本建設財政撥款)農行(監管農村金融)還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都屬於央行。

實際上從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就開始改革了,79年農行,中國銀行,建行,從央行分離。只是1983年後,國務院才規定專門行使央行職能,標志著我國現代央行制度確立。隨後,隨著監管的松動,其他商業銀行成立,非銀行機構也開始設立。
這期間,央行仍在沿用傳統的資金分配方法,沒有形成有效的間接監管機制。

1992年證監會成立。

直到1994年,才開始全面的央行改革。不再對企業直接發貸款。95年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法》才確立央行體制。這時央行職能才定下來。央行各省市的分支機構,才轉變為監管,統計為主要職能。(補充:90年代出台了很多監管方面的法律,才使監管有法可依《保險法》《證券法》等)

2003年保監會掛牌,隨後銀監會掛牌,銀監會成立標志著央行集貨幣政策和銀行管理於一體的管理模式正式結束。(至此,我國一行三會構成分業監管體系。

C. 資金管理的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對國營企業資金管理的方針、原則、方式和方法進行了不斷的改進。建國初期,國民經濟處在恢復階段,企業數量少、規模小,國家對企業的資金實行供給制,即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設備和材料以及工資和費用的開支,全部由國家撥給;企業生產的產品,則全部交給國家。資金管理主要是編制收支預算,企業不算成本,不計盈虧,僅核算物資、設備收發結存和費用開支的數額。為了進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1952年在全國進行了「清理資產,核定資金」工作,對企業的全部財產物資進行全面的清查盤點,作價入帳。在此基礎上,國家按照企業生產任務確定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的需要量,核定計劃定額並撥給自有資金,要求企業獨立經營,核算盈虧,開始實行經濟核算制。從這一次清產核資直至1978年,企業的資金管理工作雖有許多發展和變化,但就國營企業的資金供應來看,基本上仍實行供給制。例如,固定資金的來源(基本建設投資)全部由國家財政撥款,企業無償佔用;補充固定資產損耗的折舊基金,在1967年以前全部上交國家,此後有小部分留歸企業作為更新改造基金。工業企業的流動資金根據核定的計劃定額,全部由國家財政撥款,企業無償佔用;1958年改為財政撥款70%,其餘30%由銀行貸款,實行有償佔用;1959年對定額流動資金改為全部由銀行貸款供應;1961年又恢復為全部由財政撥款供應。
1979年以來,隨著國家經濟體制的改革,企業的資金管理方針有了重大改變,開始實行資金有償使用的辦法。主要是:基本建設投資由國家財政撥款改為建設銀行貸款;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只上交國家財政30%,其餘留歸企業作為更新改造基金,並准許一部分企業留用全部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定額流動資金的來源由國家財政撥款改由銀行貸款;專項資金的來源主要由企業稅後留利解決。在國營企業實行「利改稅」以前,企業對國家財政撥給的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要繳納資金佔用費,即按國家投入企業的資金總額和計征比率計算應交的佔用費,由企業實現的利潤支付。實行資金有償使用的辦法,對於提高資金利用效果,促進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貫徹經濟核算制起了重大作用。

D. 基金發展過程

中國基金業發展歷史中國的投資基金起步於1991年,並以1997年10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實施為標志,分為兩個主要階段。一、1997年10月前投資基金的發展狀況 1991年10月,在中國證券市場剛剛起步時,「武漢證券投資基金」和「深圳南山風險投資基金」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和深圳南山風險區政府批准成立,成為第一批投資基金。此後僅於1992年就有37家投資基金經各級人民銀行或其他機構批准發行,其中「淄博鄉鎮企業基金」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於1993年8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是第一隻上市交易的投資基金。1993年初,建業、金龍、寶鼎三隻教育基金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在上海發行,共募集資金3億元,並於當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1997年10月,全國共有投資基金72隻,募集資金66億元。其特點表現為:1、組織形式單一。72隻基金全部為封閉式,並且除了淄博鄉鎮企業投資基金、天驥基金和藍天基金為公司型基金外,其他基金均為契約型。2、規模小。單只基金規模最大的是天驥基金,為5.8億元,最小的為武漢基金第一期,僅為1000萬元。平均規模8000萬元,總規模僅66億元。3、投資范圍寬泛,資產質量不高。絕大多數投資基金的資產由證券、房地產和融資構成,其中房地產占據相當大的比重,流動性較低。1997年末的統計調查結果顯示,其投資范圍大體為:貨幣資金14.2%,股票投資31%,債券投資3.5%,房地產等實業投資28.2%,其他投資佔23.1%。4、基金發起人范圍廣泛。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包括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財政和企業等,其中由信託投資公司發起的佔51%,證券公司發起的佔20%。5、收益水平相差懸殊。1997年,收益水平最高的天驥基金,其收益率達到67%,而最低的龍江基金收益率只有2.4%。中國投資基金業的起步階段存在一定的問題,其中包括:第一是基金的設立、管理、託管等環節均缺乏明確有效的監管機構和監管規則。例如,大部分基金的設立由中國人民銀行地方分行或者由地方政府審批,其依據是《深圳市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等地方性法規,沒有統一的標准,甚至在名稱上都存在較大差異。在基金獲批設立後,審批機關也沒有落實監管義務,基金資產運營、投資方向等方面均缺乏相應的監督制約機制。第二是一些投資基金的運作管理不規范,投資者權益缺乏足夠的保障。例如,部分基金的管理人、託管人、發起人三位一體,基金只是作為基金管理人的一個資金來源,而基金資產與基金管理人資產混合使用,賬務處理混亂。又如,基金託管人並沒有起到監督作用,基金管理人的行為沒有得到有效監控。第三是資產流動性較低,賬面資產價值高於實際資產價值。投資基金的大量資產投資於房地產、項目、法人股等流動性較低的資產,同時存在資產價值高估的問題。例如,20世紀90年代中期,部分地區房地產泡沫逐漸消除時,沉澱在房地產的資產仍然按照成本計價而沒有按照市價進行調整,使個別基金資產的賬面價值高於實際資產價值。二、1997年10月之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在1997年1O月的出台,標志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進入規范發展階段。該暫行辦法對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募集與交易,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投資運作與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范。1998年3月,金泰、開元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標志著規范的證券投資基金開始成為中國基金業的主導方向。2001年華安創新投資基金作為第一隻開放式基金,成為中國基金業發展的又一個階段性標志。與此同時,對原有投資基金清理、改制和擴募的工作也在不斷進行之中,其中部分已達到規范化的要求,重新掛牌為新的證券投資基金。截至2002年11月底,共有17家正式成立的規范化運作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54隻契約型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和17隻開放式基金,其中封閉式基金發行規模達到817億元,市值約773億元,歷年合計分紅超過200億元,開放式基金管理規模564億元,並出現多種投資風格類型。與此同時,《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實施准則、《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也為證券投資基金的規范化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截止到2007年6月底,我國基金管理公司的數量達到了58家,證券投資基金的數量已有330隻,投資者人數接近2000萬,資產規模達到了1.8萬億,在資產規模上已逼近保險業。中國基金業的發展已從量變走向質變,其在中國資本市場中的作用和影響力越來越大。

E. 私募基金的監管歷程,應實行怎樣的監管模式

我國已經出台證券投資基金法對證券投資基金進行規范,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投資實現行業特點都不相同,決定了他們在資金募集方式、投資理念、運作方式、治理結構、激勵機制和風險控制等方面也完全不同。特別是因為這兩類基金產生的社會風險方式不同,政府的監管理念和手段也應該不同,所以說對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應該分開立法分開監管。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監管歷程:
第一階段:多頭管理。2003年商務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對內資私募基金來講,主要是2005年國家發改委等十部委,包括人民銀行、證監會,工商局,稅務局,財政部等聯合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3年《證券投資基金法》頒布,明確了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證券投資基金實施監督管理。其實在那個時點上,證監會真正更多監管的是公募基金,不是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第二階段:統一監管。2012年,中央編辦發布了《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通知更改了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監管體系,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監管部門從發改委變到了證監會。2013年,國辦發107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107號文把各種類型的私募投資基金都歸口到證監會管理。兩個文件的發布改變了多頭監管的情況,把對私募投資基金的監管部門統一歸口到中國證監會。
第三階段,行政監管和自律規范相結合的常態化監管。2014年1月,協會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監會的授權頒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2014年8月,證監會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5年下半年開始,協會出台了大量自律監管規定,包括針對私募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辦法》,《內部控制指引》,《登記事項公告》)以及具體實施的法律意見書指引。證監會通過行政監管和協會自律規范將私募投資基金正式納入了一種常規化的監管狀態。

F. 金融監管發展歷史

新中國成立以抄來,我國金融監管隨經濟襲金融形勢的變化而不斷發展,金融監管在規范和促進我國金融業,實現金融對經濟強有力的支持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隨著我國加入WTO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斷發展,我國金融監管面臨著一些新課題.如何有效地解決這些課題,如何通過創新與發展來實現金融監管對金融業的支持,成為擺在金融監管當局面前的一個重要任務.

G. 我國商業銀行基金投資業務的發展歷史

商業銀行只是代銷基金,與基金投資發展歷史關系不大.下面的資料可參考:
在1997年11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頒布以前,中國人民銀行系統和其他機構陸續批准設立了一批投資基金。1991年7月,發行規模達6930萬元的珠信基金成立,是國內法行時間最早的基金。1991年10月,分別由人行武漢分行和深圳市南山區政府批准發行了「武漢證券投資基金」和「深圳南山風險投資基金」,成為中國第一批投資基金。1993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特區分行批准發行了天冀投資基金、藍天基金,成為首批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同年8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淄博鄉鎮企業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標志著全國性投資基金市場的誕生。截止1997年10月,我國共有投資基金72隻,全部為封閉式基金。
起步階段的中國基金業存在著諸多問題:⑴基金的設立、管理和託管等環節缺乏明確有效的監管機構和監管規則。⑵一些基金投資運作不規范,投資者權益缺乏足夠的保障。⑶資產流動性低,大量資產投資於房地產、建設項目和法人股等流動性較低的資產。⑷收益率相差懸殊,如1997年收益率最高的天驥基金達67%,而最低的龍江基金僅有2.4%。
1997年11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後,由中國證監會代替中國中國人民銀行作為投資基金的主管機關,並於同年12月頒布了一系列實施細則,標志著中國證券基金投資業進入了嶄新的規范發展新階段。規模迅速擴大,並逐步走向成熟,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了解和參與基金投資的公眾越來越多,基金投資者隊伍迅速壯大,個人投資者逐漸代替機構投資者
成為基金的主要持有者,基金市場出現了空前繁榮的景象。
2.基金資產規模迅速增長,基金業資產總規模、各家基金公司資產規模和單只基金資產規模都出現了
爆炸性增長局面。
3.自1998年3月我國第一批基金公司「國泰基金管理公司」和「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同時獲得批准,分別在上海和深圳注冊成立後, 基金公司如雨後春筍般迅速增加,當年又成立了華夏、華安、博時、鵬華等4家基金公司。截止2010年底,我國(不含港、澳、台地區,下同)已有61家基金管理公司。
4.基金產品不斷創新,在原有封閉式基金的基礎上推出了開放式基金;在股票型基礎上推出了混合型基金、債券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國際市場上出現不久的新品種例如保本基金、ETF基金、LOF基金和分級也相繼推出。目前我國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基金產品線,能夠滿足不同投資者的需要。
5.開放式基金逐步成為基金業的支柱。2001年9月華安基金公司推出我國第一隻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受到投資者的青睞,很多投資者在開始募集前一兩天就去銷售網點排隊領號,在13個發行城市中,很多城市半天就結束了發行,成為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史上首次比例配售的基金。
6.自2002年12月27日首家荷蘭資金入股30%的中外合資基金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以來,截止2010年底已有 家中外合資基金公司。合資基金公司的不斷增多及其影響力的日益擴大,將對我國基金業的競爭格局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
在基金業發展壯大的同時,難免出現一些不正常現象。2000年《財經》雜志發表了《基金黑幕的調查報告》,揭露了基金運作中的大量違規、擾亂市場秩序、侵犯投資者利益的惡劣行徑,激起了社會的強烈反響。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對負有責任的基金公司及其相關人員進行了嚴肅查處。
為了用法律規范基金業的運作和發展,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次會議通過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法》,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成為基金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的里程碑。監管層在隨後不長的時間內陸續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規章制度,如2004年7月1日起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資基金信息批露辦法》,2004年10月1日起實施的《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等。著名經濟學家、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成思危認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法》對證券市場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意義:「一個就是會增加大量的專家理財,投資會比較理性。專家理財總體上來說,賺的時候可能比一般散戶賺得多一些,賠的時候會一般散戶賠得少一些。有助於證券市場的投資更加理性,減少過度投機現象。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意義,就是能吸引更多的群眾到資本市場,把股市從少數人投機的場所變成一個由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的場所。對今後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然而,樹欲靜而風不止,監管制度最完善也難以杜絕少數基金公司的從業人員為了個人私利而不惜違規運作,損害投資者利益。有「中國開放式基金第一人」之稱的原華安基金公司總經理韓方河因個人違規而受到查處。2007年出現了所謂「老鼠倉」事件,即基金經理個人首先買入某隻股票,然後利用基金資產大量買入該股票,促使股價大幅度上漲後賣出自己持有的股票,從而使投資者被套牢。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原基金經理唐建作為「老鼠倉」事件第一人,受到市場終身禁入的處理。2009年8月,深圳證監局對轄區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的執業行為進行了突擊檢查。檢查發現,景順長城基金公司基金經理塗強,長城基金公司基金經理韓剛、劉海涉嫌利用非公開信息買賣股票,涉嫌賬戶金額從幾十萬元至幾百萬元不等。同年9月16日,在案件基本事實清晰後,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塗強、韓剛和劉海涉嫌利用非公開信息買賣股票進行立案稽查。隨後又有幾家基金公司原基金經理受到嚴肅查處,表明了監管層對規范基金從業人員行為和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高度重視。2010年09月06日《證券時報網 》報道,「在今日下午舉行的媒體見面會上,證監會通報了塗強、劉海和韓剛三名基金經理違法違規處理情況。塗強被取消基金從業資格,除沒收違法所得外,另罰款兩百萬元,並終身禁入市場。劉海被取消基金從業資格,沒收違法所得外罰款五十萬元。並罰三年禁入市場。證監會已將韓剛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按照2009年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七)》,對《刑法》第一百八十條增加了一款,規定「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也將被認定為刑事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金」。刑法的這一規定和監管機構對基金公司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徑進行堅決查處,必將對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起到重大作用,也將對我國證券基金投資業的發展起到重大的促進作用,受到廣大基金投資者的竭誠擁護和歡迎。
綜觀我國基金的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自1991年第一隻投資基金誕生至1997年11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頒布為起步階段。自1997年11月至2004年6月《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法》實施為迅速發展階段。自《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法》實施至今為進一步規范化發展階段。在黨和政府的重視和關懷下,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正沿著規范、健康的發展軌道向前邁進。

H. 鵬華基金管理公司的發展簡史

【發展簡史】: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12月22日,業務范圍包括內基金設立、管理容基金業務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公司股東由國信證券有限公司、深圳市北融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原安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原浙江證券有限公司)、安徽國元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安徽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組成)。

I. 基金監管的監管體系

基金監管的法規體系是基金監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以《證券投資基金法》為核心,還有各類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配套的完善的基金監管法律法規體系。
這些法律規范的目的就是督促基金管理公司完善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防止利益輸送 內部人控制;加強基金投資運作監管,確保基金合規運作;完善和加強銷售監管;完善基金信息披露監管;加強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

J. 證券投資基金發展歷程概述

世界發展概況
證券投資基金作為社會化的理財工具,起源於英國的投資信託公司。產業革命極大地推動了英國生產力的發展,國民收入大幅增加,社會財富迅速增長。由於國內資金充裕,那些需要大量產業資本的國家在英國發行各種有價證券。另外,為謀求資本的最大增值,人們希望能夠投資海外,卻苦於資金量小,缺乏國際投資經驗,因此萌發了集合中國投資者的資金,委託專人經營和管理的想法。證券投資基金由此萌芽。
1886年,英國成立「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託基金」,金融史學家將之視為爭取投資基金的雛形。到1890年,運作中的英國投資信託基金超過100家,以公債為主要的投資對象,在類型上主要是封閉式基金。
20世紀以後,世界基金業的發展大舞台轉到美國。1924年3月31日,馬薩諸塞投資信託基金在美國波士頓成立,成為世界上第一隻公司型開放式基金。20世紀40年代以後,眾多發達國家的政府認識到證券投資基金的重要性,紛紛通過立法加強監管,完善對投資者的保護措施,為基金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截止2007年末,美國的共同基金資產規模達到12萬億美元基金占所有家庭資產的40%左右。
20世紀80年代以後,證券投資基金在世界范圍內得到普及發展,基金業的快速發展成為一種國際性現象。根據美國證券業的統計,截止2008年年末,全球共同基金資產規模達到18.97萬億美元。

中國發展概況
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業發展可以分為3個歷史階段:20世紀80年代至1997年11月14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頒布之前的早期探索階段,《暫行條例》頒布實施以後至2004年6月1日《證券投資法》實施前的試點發展階段與《證券投資基金法》實施後的快速發展階段。
一、早期探索階段
始於20世紀70年代末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在推動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引發了社會對資金的巨大需求。在這種背景下,基金作為一種籌資手段開始受到一些中國駐外金融機構的注意。
1987年中國新科技船業投資公司與灰分集團,渣打銀行在香港聯合設立了中國置業基金,首期籌資3900萬人民幣,直接投資於珠江三角洲為中心的鄉鎮企業,並隨即在香港聯交所上市。這標志者中資金融機構開始正式涉足投資基金業務。在境外中國概念基金與中國證券市場初步發展的影響下,中國境內第一家較為規范的投資基金——淄博鄉鎮企業投資基金於1992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宗漢批准正式設立。淄博基金的設立解開了投資基金在內地發展的序幕,並在1993年上半年引發了短暫的中國投資基金發展熱潮。1994年後,我國進入經濟金融治理整頓階段,基金發展過程中的不規范問題和累積的其他問題也逐步暴露,多數基金資產經營狀況惡化,中國基金業發展因此限於停頓狀態。截止1997年底,基金的數量為75隻,規模在58億人民幣左右。
二、試點發展階段
在對老基金發展過程加以反思之後,經過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997年11月14日頒布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這是我國首次頒布的規范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的行政法規,為我國基金業的發展地安靜了規制基礎。由此,我國基金業的發展進入了規范化的試點發展階段。
1998年3月27日,經過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形成離得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國泰基金管理公司分別發起設立了兩只規模均為20億人的封閉式基金——基金開元和基金金泰,由此拉開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試點的序幕。 封閉式基金試點成功的基礎上,2001年9月,我國第一隻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誕生,使我國基金業發展實現了從封閉式基金到開放式基金的歷史性跨越。此後開放式基金組建取代封閉式基金成為中國基金市場的發展方向。
三、快速發展階段
2004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法》,為我國基金業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礎,標志著我國基金業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2004年10月第一隻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南方積極配置基金,2004年年底推出國內手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華夏上證50(EFT)2006年,2007年2008年分別推出結構化基金,QDII基金,社會責任基金,層出不窮的基金產品創新極大地推動了我國基金業的發展。 2007年我國基金業的資產規模達到前所未有的3.28萬億人民幣,2008年受金融危機的影響,規模下降到了1.94億,2009年末基金資的規模得到了恢復,達到了2.68萬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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