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長期股權投資 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個別報表和合並報表確認的投資收益要調整什麼(cpa,會計)
長期股權投資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在個別報表剩餘的投資追溯調整為權益法下的賬面價值。在合並報表層剩餘投資調整到公允價值。
個別財務報表:剩餘持股比例視同取得投資時點即採用權益法核算。分為兩部分收益,包括處置部分的投資收益和剩餘部分的投資收益。
1.處置部分(也就是失去部分):收到的對價與處置部分的長投之間的差額為投資收益
2.剩餘部分追溯調整。即視同一開始就採用權益法核算(假設取得投資是2016年1月1日)。此處的投資收益為2016年1月1日至處置日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變動 X 剩餘持股比例。 但這個凈損益不包括已經發放或者已經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
合並財務報表(也分2部分):
1.剩餘股權:首先按照處置日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處置部分取得的對價和剩餘股權公允價值之和 -(減號)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子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份額與商譽之和 所得的差額,計入喪失控制權當期的 投資收益。
2.與子公司股權投資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也應當在喪失控制權日轉入投資收益。
總結:個別報表很好理解。合並報表部分視為將長期股權投資全部出售,在把剩餘部分按照公允價值買回來。
❷ 在合並報表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怎麼做
只有控制才使用成本法,其他情況一律是權益法。成本法是對於已經有控制權的企業使用,視為自有業務處理,權益法對無控制權企業使用,視為投資企業處理。
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對不同情況的子公司,需要採用同一口徑,減少利潤操縱空間。而國際慣例都是採用權益法,因為通過成本法核算,顯示在財務報表中的利潤低於權益法(若子公司的盈利程度較高的話),所以一直以來都是要求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規定,企業股權收購時,收購方取得的股權(即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即意味著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初始確認時與其計稅基礎不存在差異,
在合並財務報表層面,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實際上代表了子公司的各項資產、負債,也即意味著子公司的各項資產、負債在合並財務報表層面在稅收上實際是按公允價值確定計稅基礎的,與會計上相同,不存在暫時性差異。
因此,母公司在合並財務報表層面不需要對子公司該項固定資產及其折舊確認遞延所得稅影響或所得稅影響。

(2)合並報表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擴展閱讀: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
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金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二、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一般應當保持不變。
(二)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❸ 關於長期股權投資的權益法和合並會計報表的問題
1.不管是股份公司還是有限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有重大影響能力時,應採用權益法.
2.是算母公司,一定要做合並報表
❹ 長期股權投資個別報表用成本法為什麼在合並時用權益法
很簡單,因為母公司個別報表對子公司的投資核算採用成本法,對子公司的利潤不計提,因此其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
與
子公司報表的權益類金額是無法對上的,但在合並財務報表中,這兩邊必須要抵平,因此要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調整後就能對上抵平了.
❺ 請教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轉權益法在個別報表和合並報表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的規定,在合並工作底稿中可以將對S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投資企業在採用權益法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的份額時,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後確認。在本例中,P公司在編制20×8年合並財務報表時,應當首先根據P公司備查簿中記錄的S公司可辨認資產、負債在購買日(20×8年1月1日)的公允價值的資料(見表20-2),調整S公司的凈利潤。按照P公司備查簿中的記錄,在購買日,S公司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存在差異僅有一項,即甲辦公樓,
公允價值高於賬面價值的差額為l 000 000元(7 000 000-6 000 000),
按年限平均法每年應補計提的折舊額為50 000元(1 000 000÷20)。
假定甲辦公樓用於S公司的總部管理。在合並工作底稿中應作的調整分錄如下:借:固定資產 1 000 000
貸:資本公積 1 000 000
借:管理費用 50 000
貸: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50 000
註:《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規定,企業股權收購時,收購方取得的股權(即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即意味著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初始確認時與其計稅基礎不存在差異,在合並財務報表層面,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實際上代表了子公司的各項資產、負債,也即意味著子公司的各項資產、負債在合並財務報表層面在稅收上實際是按公允價值確定計稅基礎的,與會計上相同,不存在暫時性差異。因此,母公司在合並財務報表層面不需要對子公司該項固定資產及其折舊確認遞延所得稅影響或所得稅影響。
據此,以S公司20×8年1月1日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抵銷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後,重新確定的20×8年凈利潤為:
10 000 000-(10 000 000-8 000 000)-(3 000 000-2 700 000)+100 000+(1 300 000-1 200 000)-10 000-50 000=10 000 000-2 000 000-300 000+100 000+100 000-10 000-50 000=7 840 000(元)
有關調整分錄如下:確認P公司在20×8年S公司實現凈利潤7 840 000元中所享有的份額6 272 000元(7 840 000×80%)。
借:長期股權投資——S公司 6 272 000
貸:投資收益——S公司 6 272 000
確認P公司收到S公司20×8年分派的現金股利,同時抵銷原按成本法確認的投資收益4 800 000元。
借:投資收益——S公司 4 8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S公司 4 800 000
確認P公司在20×8年S公司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中所享有的份額600 000元(資本公積的增加額750 000×80%)。
借:長期股權投資——S公司 600 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S公司 600 000
合並調整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S公司 2 072 000
貸:投資收益——S公司 l 472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S公司 600 000
經過上述調整,P公司對S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經調整後的20×8年12月31日金額為32 072 000元(投資成本30 000 000元+權益法調整增加的長期股權投資2 072 000元),S公司經調整的20×8年12月31日股東權益總額為38 590 000元,具體調整如下:
股東權益賬面余額39 750 000元-調整前未分配利潤3 000 000元+(調整後凈利潤7 840 000元-分配的現金股利6 000 000元-按調整前計提的盈餘公積1 000 000元)+甲辦公樓購買日公允價值高於賬面價值的差額l 000 000元=36 750 000+840 000+1 000 000=38 590 000(元)S公司股東權益中20%的部分,即7 718 000元(股東權益調整後余額38 590 000元×20%)屬於少數股東權益,在抵銷處理時應作為少數股東權益處理。在合並工作底稿中抵銷分錄如下:借:股本 20 000 000
資本公積——年初 l6 000 000
——本年 750 000
盈餘公積——年初 0
——本年 l 000 000
未分配利潤——年末 840 000
商譽 l 2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2 072 000
少數股東權益 7 718 000
註:商譽金額應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的規定確定,本例中商譽1 200 000元=P公司購買日(20×8年1月1日)支付的合並成本30 000 000元-(購買日S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總額35 000 000元+S公司固定資產公允價值增加額1 000 000元)×80%。
❻ 在合並報表中,為什麼把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轉為權益法核算
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平常用成本法核算,採用成本法核算意味著不反映子公司在被收購以後所有者權益的變動,所以母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不能反應資產負債表日子公司所有者權益情況,也就是母公司的長投與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不匹配了,難以將母公司的長投與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抵消。
如果把對子公司的長投改為權益法核算,母公司的長投就反應了子公司所有者權益的變化,子的所有者權益轉到了母公司。母公司長投與子公司的權益匹配,合並抵消的時候,把母公司的長投與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抵消即可。
❼ 求助:長期股權投資和合並財務報表的關系
(1)如果A公司沒有子公司,則沒有合並財務報表,只有個別財務報表,對嗎?在這種情況下,長期股權投資是怎麼記錄在財務報表中的?
答:是的,沒有子公司不需要編制合並報表。
由於A對B有30%的股權,形成重大影響,按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對於B公司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動的情況,A公司要按30%的份額相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如果由於B公司利潤增加引起變化,對應科目調整投資收益,否則對應科目調整資本公積。
(2)如果A公司有子公司,就要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對嗎?在這種情況下,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合並財務報表和個別財務報表上是如何記錄的。
答:如果A公司有子公司,要編制合並財務報表。
如果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在A公司個別報表中,該長期股權投資以成本法核算,即僅以投資時的成本反映該項長期股權投資。
在合並報表時,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要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後,與子公司B的所有者權益份額相抵銷,合並報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就不再含有對子公司投資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了,因為已經抵銷掉了。
如果A公司有其它子公司,而對B公司的投資仍為30%,且無其它因素導致控制,則對B公司的投資仍按照具有重大影響情況下的權益法核算,同(1)中的處理。
❽ 合並報表中,按照權益法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時候,要不要內部交易
需要。
在合並報表中需要調整權益法的情況是:同一控制下長期股權投資按成本法計量,在編制合並報表時需要按權益法調整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將合並日後,子公司實現的凈利潤和其他綜合收益等(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調整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投資收益
資本公積
其他綜合收益

調整凈利潤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調整投資日子公司資產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不同,導致的攤銷或者折舊、所得稅費用對凈利潤的影響;
(2)調整母子公司之間內部實物資產交易未實現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
(3)具體調整時,可以根據調整抵銷分錄中涉及的損益類科目進行調整,但是內部交易涉及的所得稅費用,債權債務、內部投資業務涉及的損益類科目不進行調整。
因為遞延所得稅本身與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沒有直接聯系,它是把合並報表當成一張普通報表,因為編制了抵銷調整分錄後,使這個報表上的資產的賬面價值發生了變動,而計稅基礎不變,因而產生了暫時性差異,確認遞延所得稅,它本身不是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所以調凈利潤時不需要考慮。此外,內部債權債務、投資業務不屬於實物資產交易,涉及的損益類科目也不調整凈利潤。
❾ 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為什麼卻要在合並財務報表時改用權益法
要想明白這個問題,我們先了解一下什麼是----
一、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特徵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有兩種觀點,由此產生確認投資損益的兩種方法。一種是在收到利潤或股利時確認收益。在這種觀點下,長期股權投資以初始成本計量,收到利潤或現金股利時確認為投資收益。這種確認損益的方法稱為「成本法」。在這種會計方法下,股權投資收益只能被動獲取,無法對被投資單位施加主動的影響。另一種觀點是,股權被認為是代表股東應享有或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的利益或損失,當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增加時,投資企業(在合並財務報表中為母公司)按照其在被投資企業(在合並財務報表中為子公司)所有者權益所擁有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同時相應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凈資產的減少,則要相應同比例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並確認投資損失計入當期損益,損失的確認以將長期投資減記至零為限。這種確認損益的方法,稱為「權益法」。
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平時採用成本法核算的原因
首先,對母公司來說,既然通過股權投資在外形成了子公司,對外提供財務信息時,一定是合並的財務報表而非個別報表。合並財務報表中已體現了對子公司投資計價的權益基礎,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為了簡化核算,個別報表中不再採用權益法計價。這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做法一致。
其次,由於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平時採用成本法核算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母公司要對子公司的投資增加報表利潤,就必須宣告分配現金股利。可見,改按成本法能提高投資方所確認的投資收益的質量,使投資方的業績更加真實,縮小財務報表操縱的空間,並避免上述「不良行為」。
三、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必須按照權益法進行轉換的原因
(一)採用成本法編制合並報表,母公司容易操縱利潤。由於母公司對子公司實施控制,母公司可根據自身的現金或利潤狀況,決定子公司股利分配,從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來報告收益。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經營發生虧損或蕭條的年份支付股利。
(二)採用成本法編制合並報表與採用權益法編制合並報表的一個最大差別在於:無法提供數據的驗證功能。我們知道,通過合並報表中的抵銷,合並凈利潤或期末留存收益應與母公司個別報表中的相關指標金額相等。通過這種數據關系,可自動驗證合並報表編制的正確性。而成本法不具備這一特徵。
(三)採用成本法編制合並報表,集團的凈利潤均大於母公司個別報表利潤,計算出的集團相關財務指標不真實,投資回報率也易被歪曲。
採用權益法編制合並報表,則可克服上述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