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引入戰略投資人
引進戰略投資者, 不光可以引進其雄厚的資金, 更重要的是 可以引進其先內進技術、先進管理、容營銷策略,使公司自身發展壯 大,增強整體創利能力;同時,可增強抗拒風險能力,分散自身 經營風險;另外,即使有些投資者沒有實際投資,但也能夠提升 公司知名度與信譽度,提升公司的潛在價值。 二、遵循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防止國有資 產流失, 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2、嚴格審批程序。應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 提出引進戰略 投資者的實施方案, 包括產權(股權) 轉讓比例以及對戰略投資 者的具體要求和選擇條件, 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實施方案。 3、應發布招募戰略投資者的信息, 廣泛徵集戰略投資者。
② 引入戰略投資者和並購重組一樣嗎
,滿足市場需求,同時還將採取措施化解澳柯瑪集團面臨的困難,其中,選擇、引入能夠持續發揮澳柯瑪品牌效應
③ 如何引入戰略投資者
引進戰略投資者, 不光可以引進其雄厚的資金, 更重要的是 可以引進其先進技術、先進管理、營銷策略,使公司自身發展壯 大,增強整體創利能力;同時,可增強抗拒風險能力,分散自身 經營風險;另外,即使有些投資者沒有實際投資,但也能夠提升 公司知名度與信譽度,提升公司的潛在價值。 二、遵循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防止國有資 產流失, 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2、嚴格審批程序。應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 提出引進戰略 投資者的實施方案, 包括產權(股權) 轉讓比例以及對戰略投資 者的具體要求和選擇條件, 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實施方案。 3、應發布招募戰略投資者的信息, 廣泛徵集戰略投資者。
④ 華為 為什麼不上市
華為為什麼不上市?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是有一句老話叫做「鑒古知今」,如果我們仔細分析一下華為歷史上唯一一次吵著嚷著要上市的經過,也許就會對這個問題有了全新的認識。話說2001年,華為在內部專門成立了一個上市籌備小組,並且確定了「先私募引入戰略投資者,再整體上市」的總體思路。隨後,華為與IBM、摩托羅拉、英特爾、馬可尼、NEC等國際大公司進行了廣泛的接觸,邀請他們入股。其中,華為與「老師」IBM的接觸最為深入。2001年5月,華為董事長孫亞芳和具體負責引資工作的高級副總裁徐文偉曾經專程飛赴美國會見當時IBM的首席財務官約翰?喬依斯(John R. Joyce)。隨後,喬依斯指派了亞太區企業發展部總監黎廣強前往深圳華為總部商談細節。華為打算通過增發30%新股的方式引入戰略投資者,也就是說老股東不會套現,而是會將私募得來的資金留在華為來發展,這符合任正非看重長遠發展的性格。但是,任正非開出的其他條件卻非常奇怪:華為總共出讓不到30%的股份,卻要同時引入五六家戰略投資者,每家戰略投資者的股份比例不超過5%!這種條件顯然是IBM不能接受的,其他大佬同樣也都無法接受,他們又不是VC,占這么小的股份沒有什麼意義,他們大多希望能夠獨家入股,或者能夠和華為組建合資公司。這個私募談判的過程一直持續了將近一年,來來往往的戰略投資者也談過了五六家,最後卻是無果而終。有關華為上市的細節大家可以看看吳建國和我合著的《華為的世界》。任正非又不是不懂資本運作:更早的時候萬科發行股票賣不出去的時候華為還曾經友情贊助了一把並大獲其利,這些年來賣華為電器、賣華為3Com,無不顯示出他對資本市場的精通和對投資時機的良好把握。那麼,既然知道這種條件根本不可能引來IBM這樣的「金鳳凰」,他又為什麼要一直堅持到底呢?這個問題我和華為內部人也探討過好多次,最後還是他恍然大悟,送給我八個字。是哪八個字呢?望梅止渴、畫餅充飢。讓我們看看2001年的華為都發生了哪些大事:2000年8月任正非開始在華為推動「內部創業」,他的本意是清楚冗員,卻不料包括李一男、黃耀旭在內的一班精兵強將紛紛出走,一下子動搖了華為的人心。還是在2001年,納斯達克股市暴跌,網路泡沫破滅,任正非發出了「華為的冬天已經來臨」的呼喊。2001年,華為完成營業額255億元,年增長率從80%下滑到13.7%,第二年更是出現了歷史上的首次負增長。因此,在這樣的一種大形勢下,大張旗鼓地啟動上市,更多地是為了鼓舞士氣和穩定人心。到了當年10月,當華為把旗下從事通信電源業務的華為電器以7.5億美元的高價賣出去之後,任正非果然不再提上市的事情了。前面啰啰嗦嗦說了那麼多,說到底華為到底上不上市,關鍵還是要看任正非。那麼,任正非又是如何看待上市的呢?我想,很多企業的創始人的心中都會有一個不能說出來的秘密,那就是企業絕對不能脫離自己的控制。這種想法不只是任正非獨有的,其實每一家成功的民營企業創始人都有類似的想法,像好利來的創始人羅紅也一直堅持不上市,就是因為怕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有人說我把股權設計得更復雜一些,或者我是大股東,不就沒問題了嗎?其實那也沒法完全保證,因為你要上市就必須引進新的投資人,就必須答應他們的一些條件,沒准因為哪個不經意的條款,作為創始人的你可能就失去了實際的控制權。你可能還是名義上的大股東,但是你實際上已經不管事了,我想很多人都明白我說的道理。其實,即使是在歐美也有很多這樣的企業家,他們在某個細分市場做得很牛,但是為了不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死活就是不上市,我們把這類公司稱作「小巨人」。即使是像福特這樣的上市公司,其控制權也一直掌握在福特家族的手中,福特公司的創始人亨利福特直到去世前兩年才離開管理者的崗位。也正是為了保證對公司的控制,任正非曾經在華為發動了很多運動,從早期的市場部集體辭職到引入IPD、ISC,這些運動當然能夠提升華為的整體管理水平,但是同時也能幫助任正非鞏固對華為的控制權。一位華為人和我聊起IPD的時候就突然冒出來一句,「IPD就是權力再分配」,它把原來掌握在李一男手中、能夠對華為的未來產生致命影響的技術決策權收回到了任正非的手中。因此,要保證對華為的實際控制權,整體上市對於任正非來說就不是一個好主意,這是因為華為實行的是全員持股,股權非常分散,據說任正非在華為的股權比例也只有1.1%,剩下98.9%的股份則屬於華為員工持股會。如果不上市的話,任正非就能夠通過某種制度安排,以員工持股會的方式對華為進行控制。而要上市的話,就必須對這個員工持股會進行徹底的梳理和披露,他就有失去控制權的可能。理解了這一點,大家也就能夠理解海爾為什麼不上市了。有人會說你糊塗呀,海爾不是早就在上交所上市了嗎,海爾不是還在有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海爾電器嗎?可是我要反過來問你,這兩家上市公司就能夠代表整個海爾集團嗎?你把這兩家上市公司的營收加起來,能夠得出海爾集團2008年1220億元的全球營業額嗎?海爾集團是什麼企業?集體企業,這是概念最為模糊的一種企業類型,他的股東不是青島國資委,也不是張瑞敏,而是「集體」。因此,在這個「集體」問題沒有解決之前,估計海爾集團是不會整體上市的。相反,股權已經明晰到個人,而且能夠保證創始人對公司控制權的公司往往急吼吼地爭著整體上市,比如東軟集團。對於企業來說,創始人的這種控制欲到底好還是不好?我覺得關鍵還是要看創始人本身的能力。如果這位創始人能夠像任正非這樣,到了60多歲還能夠保持清醒的頭腦,還能夠發出「讓聽到炮聲的人呼喚炮火!讓一線直接決策!」的吶喊,那麼對於這家企業來說就是幸事。
⑤ 為什麼公司在上市前要引入戰略投資者
一般上市的公司對如何運作企業上市都不太熟悉,引進戰略投資者是多重需要版。
1,股本結構變化能起到合理權包裝和宣傳廣告作用。
2,一般機構投資者都常年進行股權投資,了解和熟悉企業上市要走的流程。擁有非常廣的人脈。
3,投資風險和利益共享。( 一般風險投資都是不會冒很大風險的,是追求投資高收益的有選擇投的)。
4,投資雙方上市收益最大化。
⑥ 引進戰略投資者應該考慮哪些關鍵因素
首先,戰略投資者必須具有較好的資質條件,擁有比較雄厚的資金、核心的技術、先進專的管理等,有較好的實業基礎屬和較強的投融資能力。其次,戰略投資者不僅要能帶來大量資金,更要能帶來先進技術和管理,能促進產品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並致力於長期投資合作,謀求長遠利益回報。第三,引進戰略投資者,要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省市縣應各有不同,不要僅認為國際500強、國家500強才是戰略投資者,對有資金、有技術、有市場,能夠增強企業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形成產業集群的,都是戰略投資者。
⑦ 非上市公司能引入戰略投資者嗎
沒問題,企業發展處於良性階段,成長性極高,風投或者戰略投資商會注意到企業。
通常做法為股權融資 並購等金融手段
⑧ 引入戰略投資時需要注意什麼
首先,戰略投資者必須具有較好的資質條件,擁有比較雄厚的資金、核心的技術、專先進的管理等,有較好屬的實業基礎和較強的投融資能力。其次,戰略投資者不僅要能帶來大量資金,更要能帶來先進技術和管理,能促進產品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並致力於長期投資合作,謀求長遠利益回報。第三,引進戰略投資者,要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省市縣應各有不同,不要僅認為國際500強、國家500強才是戰略投資者,對有資金、有技術、有市場,能夠增強企業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形成產業集群的,都是戰略投資者。
⑨ 簡述企業引入戰略投資者的要求
首先,戰略投資者必須具有較好的資質條件,擁有比較雄厚的資金、核心的技術回、先進的管理答等,有較好的實業基礎和較強的投融資能力。其次,戰略投資者不僅要能帶來大量資金,更要能帶來先進技術和管理,能促進產品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並致力於長期投資合作,謀求長遠利益回報。第三,引進戰略投資者,要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省市縣應各有不同,不要僅認為國際500強、國家500強才是戰略投資者,對有資金、有技術、有市場,能夠增強企業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形成產業集群的,都是戰略投資者。
⑩ 戰略投資者的引進有什麼要求嗎
一、尋求意向投資者
在准備引入戰略投資者之前,首先要對境內外的風險投資公司有個整體性了解,即目前有哪些風險投資公司,公司設在什麼地區,資金實力如何,知名度如何,已投資了哪些項目,公司經營業績及投資范圍等。然後再根據本公司的需要尋求意向投資者。通常情況下,尋求意向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
1。通過網上查詢。目前有不少風險投資的專業網站,這些網站對本公司的投資方向、已投資項目和資金實力都有比較詳細的介紹。
2。查閱「風險投資公司大全」等專業資料,在這些書中常會有一些關於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方向和投資項目等信息。
3。通過各類創業投資協會等機構尋找,如北京、上海、深圳都成立了創業投資協會,這些協會經常組織新項目發布、投資洽談和創業沙龍等活動。
4。通過各種研究、咨詢等中介機構介紹,如各類投資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證券公司等機構,都會有很多項目和投資信息。
二、選擇鍾情投資者
在尋找到意向投資者之後,創業企業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眾多的意向投資者中選擇3-5家作為鍾情目標,然後再開始與他們接觸、面談。但在接觸之前,一定要認真了解一下這些投資者的基本情況,如資質情況、業績情況、提供的增值服務情況等等。在對意向投資者的了解中要注意考察以下幾個方面:
1。戰略投資者的基本情況。比如投資項目偏好,資金來源是否多渠道,是否可以確保以後的追加投資,在行業內是否有一定的聲譽和網路關系,公司的組織形式和決策機制是否高效科學等。
2。戰略投資者的業績情況。如戰略投資企業的項目情況、比較成功的案例和主要業績,包括投資收益率和對風險企業的支持能力,戰略投資家個人的特長和工作風格,與企業的合作方式等。
3。戰略投資者的資金規模和投資行業。判定其是否能夠滿足本企業的投資需求,並是否熟悉本企業所在行業情況等。
4。戰略投資者提供增值服務的情況。判定其是否能為企業在上市、吸引機構投資者,提升企業品牌的能力等。
5。戰略投資者與投資銀行的關系。判定其是否具有資本運作的能力,從而可以幫助企業安排後續融資、兼並收購、資產重組、企業託管等。
與戰略投資者接觸面談
當選擇到鍾情投資者之後,就需要與投資者進行接觸面談,在與戰略投資家接觸面談過程中,企業還要具有一種堅韌、頑強的精神,一旦基本條件吻合,就應採取一些有效的手段,如企業能得到某位令戰略投資者信任的律師、會計師或某位行業內的「權威」的推薦,他獲得風險投資公司信任的可能性就會提高許多。在與戰略投資者的接觸面談前,企業自身應准備好必要的文件資料。一般包括:
1。企業基本資料。如關於創業投資企業的管理者個人情況、利潤情況、戰略定位以及退出的簡要文件。
2。商業計劃書。關於公司情況的詳細文件,包括經營戰略、營銷計劃、競爭對手分析、財務文件等。
3。公司管理團隊情況。關於公司管理隊伍、專業計劃人員的詳細介紹。
4。營銷資料。一切直接或間接與公司的產品或服務有關的文件。
在所有這些文件中,最重要的是企業的商業計劃書。該計劃書除了要簡明扼要、表達准確、突出財務狀況並附有數據外,還應表現出管理者的能力和遠見。企業的商業計劃書應該由熟悉公司業務和投資業務的律師或會計師草擬,其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背景、所需金額及用途、公司組織機構、市場情況、產品情況、生產狀況、財務狀況、前景預測和風險因素等。 舉行正式談判
當戰略投資者經初步認定企業有投資價值後,他們就會與企業進行正式談判。這是整個引入投資者過程中最重要的一環。在多次談判過程中,將會一直圍繞企業的發展前景、新項目的想像空間、經營計劃和如何控制風險等重點問題進行。雙方一旦對上述問題達成初步共識後,就會涉及具體問題。
1。入股事宜
在投資者初步決定投資後,企業就會與其談到交易的價格問題,這是一個較易引起爭議的環節,企業要爭取主動,努力為自己的企業賣個好價。但也要注意,風險資本與其他資本不同,企業引入風險資本,要留出相應權益給戰略投資者,否則,戰略投資者是不會進入的。
企業在與戰略投資者達成一致後,雙方需就重大原則問題簽署正式協議,其內容包括投資項目、條件和承諾等。但一定要注意該協議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及政策規定,而且還要經過公證。
2。討價還價
由於企業和戰略投資者對投資前的公司價值的評價會有很大差異,在項目的評估過程常要經過雙方多次的交鋒,每一方都會試圖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去說服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
風險投資家在考慮每個投資項目的交易價格時,必須要考慮補償其他交易的損失,否則他就會再也籌集不到錢,也就不會再有資金提供給下一個企業家。根據經驗數據測算,由於投資初創企業的失敗率較高,風險投資家對投資初創企業所期望的回報率常常達到10:1,而對投資非初創企業所期望的回報率為5:1.
此外,在風險投資家心目中,僅有一個想法和幾個人的公司要比已具備了管理隊伍的公司價格低,而僅具備了管理人員的公司又要比已產生銷售額和利潤的公司價格低。隨著企業的成長和企業風險的降低,創業企業在風險投資者面前的價值也在不斷上升。顯然,創業企業的階段越早,其投資前的價值也越低,這時,風險投資進入的盈利潛力也越大。因此,在與戰略投資者討價還價時要掌握這一原則,把握好尺度。
簽定合作協議
談判階段完成後,如果風險投資家認為該項目前景看好,那麼便可進行投資合同簽定程序。
戰略投資者和企業雙方簽署有關文件標志著創業企業爭取投資過程的結束,同時也標志著雙方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系的開始。在投資合同書中,創業企業和風險投資者雙方必須明確下面兩個基本問題:一是雙方的出資數額與股份分配,其中包括對投資企業的技術開發設想和最初研究成果的股份評定;二是創建企業的人員構成和雙方各自擔任的職務。
簽定正式協議後,雙方即應履行協議。風險資本必須按時到位,資金按計劃使用,重大事件必須及時通報,每月或每季度必須將公司財務報表送交審查。戰略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也可能參加公司董事會或直接參與其管理,其目的是預測可能出現的問題和提供及時的決策信息來使損失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