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經理注冊登記規則的《規則》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對基金經理的自律管理,提高基金經理的專業素質,增強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聘任、解聘基金經理,應當按照本規則及時辦理基金經理的任職注冊(以下簡稱注冊)、變更注冊(以下簡稱變更)和離職注銷(以下簡稱注銷)等手續。
未按照本規則完成注冊、變更或注銷的人員,公司不得聘任其擔任基金經理或進行基金經理任職變更。
第三條 基金經理應當樹立長期、穩健、對基金份額持有人負責的理念,勤勉盡責,執業行為應當符合基金合同中關於基金管理人義務的約定以及法律法規對基金投資管理人員的相關要求。
第四條 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負責基金經理的注冊、變更和注銷等工作。
第五條 公司負責報送辦理基金經理注冊、變更和注銷等手續所需的申請材料,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申請注冊、變更或注銷的人員,應當保證向所任職公司提供的個人信息真實、准確和完整。 第六條 申請基金經理注冊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二)具有3年以上證券投資管理經歷;
(三)沒有《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基金從業人員的情形;
(四)具備良好的誠信記錄及職業操守,且最近3年沒有受到證券、銀行、保險等行業的監管部門以及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
(五)通過協會組織的基金經理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公司擬聘任基金經理的,應當在做出擬聘任基金經理決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送下列注冊申請材料:
(一)注冊申請報告;
(二)擬聘任基金經理的基本情況登記表;
(三)擬聘任基金經理的相關決議或決定;
(四)擬聘任基金經理具有3年以上證券投資管理經歷的證明;
(五)最近3年任職單位出具的鑒定意見;
(六)公司對擬聘任基金經理的考察意見;
(七)擬聘任基金經理的身份、學歷、學位證明復印件;
(八)擬聘任基金經理近1年參加合規培訓和業務培訓的情況說明;
(九)擬聘任基金經理對申請材料的真實、准確和完整以及執業態度的個人承諾;
(十)協會要求報送的其他申請材料。
第八條 協會接收公司報送的注冊申請材料後向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等機構徵求意見,在1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將審查結果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告知公司。符合本規則規定條件的,注冊為基金經理。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注冊為基金經理:
(一)不符合本規則第六條規定條件的;
(二)被監管機構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尚處於市場禁入期內的;
(三)被監管機構採取重大行政監管措施未滿2年的;
(四)違反投資管理人員基本行為規范及公司對投資管理人員的有關規定,對市場造成較大影響的;
(五)無特殊情況管理基金未滿1年主動離職,且離職時間未滿1年的;
(六)短期內頻繁變換任職單位的;
(七)尚處於法律法規規定及勞動合同約定的競業禁止期內的;
(八)違反協會自律規則被協會採取紀律處分未滿2年的;
(九)按照協會有關規定,未通過證券從業人員執業年檢的;
(十)最近1年接受合規培訓和業務培訓的時間少於中國證監會和協會要求的;
(十一)注冊申請材料存在虛假信息、隱瞞重大事項的;
(十二)按照法律法規和協會的規定以及審慎性原則,不得注冊為基金經理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公司應在對外公告聘任基金經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送對外公告的信息。協會在收到公告信息後3個工作日內在其網站上公告。 第十一條 本規則所稱變更包括以下情形:
(一)基金經理在公司內部增加或者減少管理基金的只數;
(二)基金經理在公司內部由管理一隻基金變更為管理另一隻基金;
(三)協會規定的其他變更情形。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做出變更基金經理決議或決定後3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備案,報送以下備案材料:
(一)變更備案報告;
(二)相關的決議或決定;
(三)公司對基金經理管理基金期間的工作評價及變更原因的說明;
(四)協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協會在收到備案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基金經理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 無特殊情況,基金經理管理現有基金未滿1年即不再管理現有基金的,不予辦理變更手續。
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公司應向協會提出變更申請,並報送變更申請報告、公司及基金經理本人做出的變更原因說明及本規則第十二條第(二)、(三)、(四)項所列的材料。協會在收到變更申請後向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徵求意見,並在自接受申請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告知公司是否同意變更申請的意見,同意申請的辦理基金經理變更手續。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在對外公告基金經理變更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送對外公告的信息。協會在收到公告信息後3個工作日內在其網站上公告。 第十六條 基金經理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離職的,公司應當在做出擬解聘基金經理決議或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協會辦理注銷手續,報送下列注銷申請材料:
(一)注銷申請報告;
(二)相關的決議或決定;
(三)公司關於調整基金經理的原因或者基金經理個人關於離職原因、離職去向的說明;
(四)協會要求報送的其他申請材料。
基金經理轉任公司其他工作崗位的,按照本規則第三章的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如該基金經理2年內重新管理基金,無需重新注冊,但仍需辦理變更手續;超過2年沒有再管理基金的,協會注銷其基金經理注冊。
第十七條 協會在收到公司報送的注銷申請材料後向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徵求意見,並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八條 公司解聘基金經理的,應當在對外公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送對外公告的信息。協會在收到公告信息後3個工作日內在其網站上公告。
第十九條 公司應當自解聘基金經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送關於離職基金經理的離任審查報告。
第二十條 已注冊基金經理不再符合注冊條件的,協會建議公司解聘該基金經理,公司應在解聘該基金經理後按照本規則第十六條的規定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一條 被注銷的人員擬任基金經理的,公司應當重新向協會報送新的基金經理注冊申請。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與協會的聯系,及時報送基金經理注冊、變更、注銷等申報材料。
第二十三條 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報新產品的同時,應當按照本規則向協會申請辦理擬任職基金經理的注冊或變更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當按照《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的規定和協會的相關要求,建立基金經理後續職業培訓制度,並於每年1月20日前向協會報送在職基金經理上一年度參加合規培訓和業務培訓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 協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基金經理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培訓、注冊、變更、注銷等事宜,建立健全基金經理檔案管理制度和資料庫,確保基金經理注冊管理系統高效、平穩運行。
第二十六條 協會保持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公司的密切溝通聯系,對基金經理的誠信狀況、執業行為、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持續關注。
第二十七條 協會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經理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注冊、變更、注銷等情況,並建立基金經理注冊、變更、注銷等情況的公開查詢系統。
第二十八條 公司或個人違反本規則,協會將有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視情節輕重採取自律談話、警告、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受理有關申請等處罰措施。違反法律法規的,移交中國證監會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規則由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規則自2009年4月1日起實施。

㈡ 我參加了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通過了入門資格考試,現在想考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考試成績永久有效,只要,不從業(證券公司未給你注冊執業證書編號,說白了沒進證券類單位)就不需要在每年年底來進行證書的審驗 。
㈢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的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管理,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督察長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基金託管銀行基金託管部門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或者改任,應當報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審核。
未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不得選任或者改任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規定決定代為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人員。
第四條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業規范,恪守誠信,審慎勤勉,忠實盡責,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中國證監會依法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制定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基金經理等人員管理的具體規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和基金經理的任免,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第二章任職條件和審核程序
第六條申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二)通過中國證監會或者其授權機構組織的高級管理人員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
(三)具有3年以上基金、證券、銀行等金融相關領域的工作經歷及與擬任職務相適應的管理經歷,督察長還應當具有法律、會計、監察、稽核等工作經歷;
(四)沒有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基金從業人員的情形;
(五)最近3年沒有受到證券、銀行、工商和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
第七條申請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當由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申請材料:
(一)對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擬任人)任職資格進行審核的申請及任職資格申請表;
(二)相關會議的決議;
(三)前條第(三)項規定的從業經歷證明;
(四)最近3年工作單位出具的離任審計報告、離任審查報告或者鑒定意見;
(五)對擬任人的考察意見;
(六)擬任人身份、學歷、學位證明復印件;
(七)擬任人基金從業資格證明復印件;
(八)擬任人高級管理人員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合格證明復印件;
(九)任職條件、任職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和公司章程的法律意見書;
(十)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基金託管部門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當由基金託管銀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前款除第(二)項、第(九)項以外的申請材料。
上述申請材料應當是中文文本,一式3份。原件是外文的,應當附中文譯本。
第八條中國證監會依法對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和審查。
中國證監會可以通過考察、談話等方式對擬任人進行審查。考察、談話應當由兩名工作人員進行,談話應當作出記錄並經考察人和擬任人簽字。
第九條申報機構應當自收到中國證監會核准文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機構的章程等規定作出選任或者改任的決定,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自取得任職資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擬任人未按照擬任機構的規定履行擬任職務的,除有正當理由的外,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高級管理人員離任的,其任職資格自離任之日起自動失效。
第十一條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任免董事和基金經理,基金託管銀行免去基金託管部門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報送任職、免職報告材料。
第十二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六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條件。
獨立董事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財務的工作經歷;
(二)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時間;
(三)最近3年沒有在擬任職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東單位、與擬任職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業務聯系或者利益關系的機構任職;
(四)與擬任職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董事、監事、基金經理、財務負責人沒有利害關系;
(五)直系親屬不在擬任職的基金管理公司任職。
第十三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任職報告材料應當包括:
(一)董事任職報告和任職登記表;
(二)相關會議的決議;
(三)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至第(六)項、第(九)項所列材料。
獨立董事任職報告材料還應當包括獨立董事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財務工作經歷的證明,以及獨立董事作出的本人符合前條第二款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書面承諾。
第十四條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應當具有3年以上證券投資管理經歷,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
第十五條基金經理任職報告材料應當包括:
(一)基金經理任職報告和任職登記表;
(二)相關會議的決議;
(三)具有3年以上證券投資管理經歷的證明;
(四)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至第(七)項所列材料。
第十六條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級管理人員、董事職務,基金託管銀行免去基金託管部門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免職報告材料:
(一)免職報告;
(二)相關會議的決議;
(三)免職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和公司章程等規定的法律意見書。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基金經理職務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前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免職報告材料。
第十七條中國證監會依法對高級管理人員免職報告材料進行審查。免職程序不符合規定的,中國證監會責令其任職機構改正。
第十八條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經理的任職和免職報告材料進行審查。
董事、基金經理不符合法定任職條件的,中國證監會責令其任職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規定予以更換。任免程序不符合規定的,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
第三章基本行為規范
第十九條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應當維護所管理基金的合法利益,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的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當堅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
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不得從事或者配合他人從事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活動,不得從事與所服務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基金託管銀行的合法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第二十條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勤勉盡責,切實履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規定的職責,不得濫用職權,不得違反規定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職務,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未經規定程序不得離職。
第二十一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董事會會議、參加公司的活動,切實履行職責。
獨立董事應當審慎和客觀地發表獨立意見,切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應當認真執行董事會決議,有效執行公司制度,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率,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所管理的基金財產安全完整,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基金管理公司副總經理應當協助總經理工作,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三條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長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對公司各項制度、業務的合法合規性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察、稽核。
第二十四條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應當嚴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有關投資制度的規定,審慎勤勉,充分發揮專業判斷能力,不受他人干預,在授權范圍內獨立行使投資決策權。
第二十五條基金託管銀行基金託管部門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應當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各項業務制度和管理制度,確保本部門切實履行託管人職責,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保障基金財產的獨立與完整。
第二十六條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經理應當加強業務學習,跟蹤行業發展動態,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參加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能。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擬任人在高級管理人員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中作弊,或者提交虛假任職資格申請材料的,中國證監會3年內不受理其任職資格申請。
第二十八條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託管銀行應當建立高級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定期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考核,建立考核檔案。
中國證監會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高級管理人員考核檔案進行檢查,對高級管理人員守法合規情況等進行考核。
第二十九條中國證監會建立高級管理人員管理信息系統,記錄高級管理人員從事基金業務的相關情況。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託管銀行應當依法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情況予以披露。
第三十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兼任其他職務的,應當經董事會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經營性機構兼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不得擔任基金託管銀行或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任何職務。董事兼職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自其兼職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第三十一條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長應當在知悉該信息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一)因涉嫌違法違紀被有關機關調查或者處理;
(二)辭職、離職、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務;
(三)擬因私出境1個月以上或者出境逾期未歸;
(四)直系親屬擬移居境外或者已在境外定居;
(五)在非經營性機構兼職;
(六)其他可能影響高級管理人員正常履行職務的情形。
督察長發生以上情形時,公司總經理、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第三十二條基金管理公司被行業協會、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組織紀律處分,或者被工商、稅務和審計等行政管理部門立案調查、行政處罰的,公司應當自知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情況及負有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第三十三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或者督察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的,公司董事會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決定由符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條件的人員代為履行職務,並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報告。
董事會決定的人員不符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條件的,中國證監會責令董事會限期另行決定代為履行職務的人員。
代為履行職務的時間不得超過90日,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因故同時不能履行職務,董事會不能按照前條規定決定代為履行職務人員的,主要股東應當召開臨時股東會議,作出決定。
第三十五條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基金託管部門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依法對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出具警示函、進行監管談話:
(一)業務活動可能嚴重損害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制度或者基金託管銀行基金託管部門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力,導致出現或者可能出現重大隱患,可能影響其正常履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職責;
(三)違反誠信、審慎、勤勉、忠實義務;
(四)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建議任職機構暫停或者免除其職務:
(一)最近1年內中國證監會出具警示函、進行監管談話兩次以上,或者在收到警示函、被監管談話後不按照規定整改;
(二)最近1年內受到行業協會紀律處分、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兩次以上;
(三)擅離職守;
(四)向中國證監會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大事項,或者拒絕配合中國證監會履行監管職責;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中國證監會按照前條規定作出建議之前,應當事先告知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機構。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在3個工作日內向任職機構作出說明,任職機構對中國證監會擬作出的建議有異議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任職機構應當自收到中國證監會建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暫停或者免除相關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決定,並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託管銀行不得聘用被按照前款規定免職未滿兩年的人員擔任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十八條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和基金經理的離任制度,對離任審計、離任審查等事項作出規定。
基金託管銀行應當建立基金託管部門高級管理人員的離任制度,對離任審查等事項作出規定。
第三十九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離任的,公司應當立即聘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離任審計,並自離任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審計報告報送中國證監會。
審計報告應當附有被審計人的書面意見;被審計人員拒絕對審計報告發表意見的,應當註明。
第四十條基金管理公司副總經理、督察長、基金經理離任的,公司應當立即對其進行離任審查,並自離任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審查報告報送中國證監會。
基金託管部門高級管理人員離任的,基金託管銀行應當立即對其進行離任審查,並自離任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審查報告報送中國證監會。
審查報告應當附有被審查人的書面意見;被審查人員拒絕對審查報告發表意見的,應當註明。
第四十一條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離開任職機構的,應當配合原任職機構完成工作移交,並接受離任審計或者離任審查;在離任審計或者離任審查期間,不得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基金託管部門任職。
第四十二條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離開任職機構後,不得泄漏原任職機構的非公開信息,不得利用非公開信息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聘用離任未滿3個月的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從事證券投資業務。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或者基金經理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未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擅自選任或者改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基金管理公司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決定代為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人員的,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第四十五條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一)未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履行報告義務,或者報送的報告材料存在虛假內容;
(二)違反程序免去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或者任免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經理;
(三)對中國證監會作出的暫停或者免除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建議,未按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四)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聘用從事投資業務的人員;
(五)不按照本辦法規定對離任人員進行離任審計、離任審查。
第四十六條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違反本辦法的規定兼任其他職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第四十七條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情節嚴重的,依法暫停或者吊銷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情節嚴重的,依法暫停或者吊銷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暫行規定(證監發[1999]53號)》同時廢止。

㈣ 如何取得基金經理資格
申請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當由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申請材料:
(一)對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擬任人)任職資格進行審核的申請及任職資格申請表;
(二)相關會議的決議;
(三)前條第(三)項規定的從業經歷證明;
(四)最近3年工作單位出具的離任審計報告、離任審查報告或者鑒定意見;
(五)對擬任人的考察意見;
(六)擬任人身份、學歷、學位證明復印件;
(七)擬任人基金從業資格證明復印件;
(八)擬任人高級管理人員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合格證明復印件;
(九)任職條件、任職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和公司章程的法律意見書;
(十)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基金託管部門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當由基金託管銀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前款除第(二)項、第(九)項以外的申請材料。

(4)基金經理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擴展閱讀
工作內容
1、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投資戰略,在研究部門研究報告的支持下,結合對證券市場、上市公司、投資時機的分析,擬定所管理基金的具體投資計劃,包括:資產配置、行業配置、重倉個股投資方案;
2、根據基金契約規定向研究發展部提出研究需求;
3、走訪上市公司,進行進一步的調研,對股票基本面進行深入分析;
4、構建投資組合,並在授權范圍內可自主決策,不能自主決策的,要上報投資負責人和投資決策委員會批准後,再向中央交易室交易員下達交易指令。
㈤ 證券從業五門全過了,那個證券分析師,保薦代表人和證券投資顧問,這三個勝任能力考試需要工作經驗還是現
五門全過說明你參加的是舊版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舊版的證券從業考試,只要你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並且通過《證券投資分析》這一指定科目,那你在考試這一塊就已經達到了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資格。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細分就可以分為證券分析師和證券投資顧問。但這只是考試部門,還必須有學歷和工作經驗方面的要求,就是要有本科以上學歷,並且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滿兩年的時間。券商從事證券投資業務的是兩大條線,一條線主要是在營業部的客服人員,這一類一般是申請證券投資顧問資格;一條線主要是在券商總部的研發部門,比如研究所,從事研究工作的人員,這一類申請的是證券分析師資格。現實中,營業部客服的話本科學歷也許還能去應聘試試,研究所的話一個碩士是最起碼的了,一些大券商的研發部門門檻更高。也就是說,如果你不能進入券商工作,或者說進了券商但沒有從事和投資咨詢相關的業務,那你只是考試通過也沒用,無法成為注冊分析師或者注冊投顧。
保薦代表人在改革以前的考試門檻更高,現在新版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降低了保薦代表人的報名要求,通過證券入門資格兩科的從業人員均可報考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原有兩個考試科目(證券知識綜合考試和投資銀行業務專業考試)調整為一個考試科目(投資銀行業務考試)。你舊版五門全過已經等同於現在的入門資格兩科全過,可以直接參加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
㈥ 基金經理應該具備的證書有那些
1、金融風險管理師FRM:由美國GARP協會組織命題、考試並頒發證書,每年11月在全球100多個國家的城市舉行,全球考試通過率為50%左右。
2、注冊金融分析師CFA:作為投資行業的黃金標准,CFA持證人炙手可熱,其考試重點是國際最前沿的金融理論和技術,范圍包括投資分析、投資組合管理、財務報表分析、企業財務、經濟學、投資表現評估及專業道德操守。
3、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證:期貨從業准入性質的入門考試(看好是入門考試,跟高大上的薪酬待遇沒關系),是全國性的職業資格考試。考試由中國期貨業協會主辦,考務工作由ATA公司具體承辦。

(6)基金經理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擴展閱讀:
基金經理崗位職責:
1、從研究部門所提供的研究報告中,選擇適合的投資標的,定期拜訪有潛力或者已上市的公司,發掘獲利契機。
2、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投資戰略,在研究部門研究報告的支持下,結合對證券市場、上市公司、投資時機的分析,擬定所管理基金的具體投資計劃,包括資產配置、行業配置、重倉個股投資方案。
3、根據基金契約規定向研究發展部提出研究需求。
4、走訪上市公司,進行進一步的調研,對股票基本面進行深入分析。
5、構建投資組合,並在授權范圍內可自主決策,不能自主決策的,要上報投資負責人和投資決策委員會批准後,再向中央交易室交易員下達交易指令。
㈦ 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監管有哪些
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是指在公司負責基金投資、研究、交易的人員以及實際履行相應職責的人員
㈧ 怎樣才能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最近因為工作需要,決定要考基金從業資格證書,所以想問問已經通過基金從
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方法:
1、建議考法規+證券投資基礎知識,一是私募那科個人覺得難度稍稍大些,二是以後工作中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實用性可能要高一些。當然,也看個人及工作性質,畢竟每個人的情況還是多少有些差異,不過難度不會有太多的差異。
2、看書的時候盡量理解下公式的意義和用途就行,然後略過,有多餘的時間,想拿更高的分數,再回頭仔細看。但是對於簡單的很好記的公式建議就不要偷懶了,記下來。另外,有的計算題,還可能是習題冊原題。
一、教材反復看
教材是備考的根本,也是出題的重要依據。根據歷年的基金從業考試經驗,考生在看書的時候最好能看三遍,第一遍可以不用看的太細,粗略的看一下,先把教材的大致內容和基本框架了解一下,有些內容可能是看到了後面才能理解的更加透徹。
第二遍就要對教材精讀了,把第一遍沒能理解的地方重點攻克,做好課堂筆記,相應的習題多做一些。
第三遍看書時還是要精讀,只是這時要多和其他相關知識相關聯,多做一些綜合性的題目,把各章節的知識點結合起來學習。
二、真題反復做
基金從業考試做題非常重要,一定不能忽視。又因為基金從業考試周期很短,所以考點的重復率非常高。歷年真題是最好的習題資料,做題時注意的重點不是答案本身,而是深入分析這些題目的命題規律,解題思路,所涉及的知識點都有哪些等。要想熟練掌握這些,只做一篇肯定是不行的,一定要反復深入的研究。最好准備一個錯題本,把第一遍做錯的、蒙對的都記錄下來,每隔一段時間都要重新做一遍,總結一次。
三、考前上機模擬
基金從業考試是採取機考的形式,所以建議大家在考前幾天都練習上機做題,嚴格按照考試時間要求和題量做題。這樣做不是為了檢測自己能答多少分,而是能准確的找出自己的漏洞點在哪兒,及時補齊短板,還能習慣考試現場的環境,不至於到了考場過於緊張。

㈨ 如何取得基金經理從業資格
《任職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對基金經理的任職資格做了詳細的規定:
具有3年以上證券投資管理經歷;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通過中國證監會或者其授權機構組織的高級管理人員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沒有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基金從業人員的情形;最近3年沒有受到證券、銀行、工商和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
㈩ 如何成為一名基金經理,都需要學習哪些知識
第一,你必須從券商搞股票研究出生,而搞股票研究的門檻基本都是碩士博士
第二,搞研究的時候必須要有出色的業績來證明你的能力,這樣才會被基金公司看中
第三,進了基金公司也不是說你就是基金經理了,你還得從產品經理,助理做起,能力得到肯定了才有希望升為基金經理.
如果某王姓基金經理,你知道別的部門的人是怎麼稱呼的?王總! 告訴你,基金經理這個職位在基金公司裡面等級是很高的
想入這個行業,一開始走錯了後面就難了
1、非常遺憾,就象成為總統沒有固定的路程一樣,成為基金經理沒有固定的步驟。
但是,即便如此,仍需有個職業規劃。這個職業規劃也許就是你所謂的「步驟」吧。你的職業規劃就是成為一名基金經理吧。為此,就要提高自己的學歷(而且,更為重要的是提高學力)。
在太和顧問調研的十餘家基金公司的45個基金經理中,百分之百都是本科以上的學歷,其中碩士佔到73.3%,博士及以上11.1%。
至於學力,更是各行各業在聘用人才時關注的要點之一。美國 猶他州 瓦薩奇公司的總裁兼瓦薩奇小市值成長基金(Wasatch Small-Cap Growth)經理傑夫•卡登(Jeff Cardon) 當年說自己是猶他大學(University of Utah)的畢業生,在應聘到該公司時只有一個「平淡無奇的簡歷」。不過,他卻有著極其輝煌的業績:它的基金業績在過去十年內比92%的小市值成長型基金都出色——很多「聰明得多」的傢伙都很難做到這一點。
學歷固然重要,但是一名剛從哈佛商學院畢業的MBA,未必能得到基金公司的青睞,因為他的資歷可能很淺,工作經驗更談不上。
現在的基金經理在基金或投資行業的工作經驗也是一項非常寶貴的財富,一般,基金經理都有6-10年的證券或投資從業經驗。
2\、至於課程,相對,基金經理重要工作就是 分析企業財務報表,在紛繁的資產、權益、利潤和現金流量數據中發現公司的投資價值。圍繞這個工作,企業會計、金融數字、商務統計學、公司財務管理是基礎課程。
從事金融業,金融業的主幹課程也是基礎,貨幣銀行學、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國際金融、證券投資分析、金融法 、公司金融學、金融衍生產品概論等也必須掌握。
從這點看,你已經知道了從事本行業應該涉及的課程。可以說,相關的課程多涉獵些。而且,其他課程甚至也要涉獵一些,比如,你投資通信板塊,如 大唐電信和中國聯通 股票,就需要基本的通信知識,比如3G、TD-SCDMA、以及CDMA2000技術等等。投資生物制約板塊 的公司,就要了解一些生物方面的知識。 當然,重點應放在金融 類課程知識上。
3、證書方面:
我只簡單說一下:應具備證券行業從業資格證書(具體到「http://www.sac.net.cn/cn/detail/stddetail.jsp?id=1106213442100&type=CMS.STD&path=資格管理」 查看),
證券分析師資格(具體到證券業協會看「http://www.sac.net.cn/cn/homepage/index.html」 )
分析能力要強,有足夠知識與經驗,人脈資源也不能差(啊,符合這些條件做什麼都行了吧),人格要高尚並有責任心(o自己的想法,也要看你做哪類基金經理啦)。
一般這是很封閉的行業,要入行可以說很難,不會有太多公開招聘機會(分析員可能還有)。基本上基金經理都是從分析員做起的吧,可以上國內外的基金公司網頁看看相關要求。
基金經理為什麼老跳槽啊
從去年開始的牛市,讓基金從業人員一步邁入富裕人群。2006年底,基金普遍給骨幹員工派送了巨額紅包,但人才的緊缺狀況,讓基金經理難以保持忠誠。
春節之後,細心的投資者會在三大證券報發現,基金公司和證券公司的招聘廣告接連出現。一家上海基金公司的人士告訴記者,基金數目和規模的增加,迫使基金公司
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感覺到對研究員的渴望。如果在券商做一名研究員,年收入也就幾十萬元,但一旦被基金公司挖走成為基金經理,年薪就可能輕松突破百萬元。
去年股票方向基金資產凈值合計7353.37億元,較2005年幾乎漲了三倍。他們有足夠的管理費收入為吸引人才提供支持。
2007年以來,已有近50隻基金發生經理人變更,而每一個離職、跳槽的消息,都能使聽聞此消息的基金持有人感到「恐慌和壓抑」。(《北京晨報》3.26)
基金經理得慢慢來
「入門」條件基金經理(助理)參加競聘基金經理人員滿足以下條件:
大學本科以上教育背景;
具有從事證券投資或相關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從未受到過主管機關、行業協會以及所在單位的任何處罰;
具有鮮明的投資理念和操作風格,熟悉證券市場運作特點;
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敢於拼搏、積極進取的精神,有較好的風險防範能力,能對自己的投資行為負責;
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並從事過研究、金融工程、投資、交易等相關工作。
目前法律並沒有過多要求基金經理助理的條件 比如你大專如果其他方面都很優秀也是可以的
簡單點說~一切都順利的話~
先去考個證~證券從業資格證書(5本考其中的2本得到一個證書 5本都考下來就是四個證書 證券基礎知識+其他4本就是一個證書)
在證券公司干3年~然後再考一個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到基金去干3年~你就有資格去應聘基金經理助理了
如果你的業績好連續3年幫助基金經理盈利,那麼你就可以到基金管理公司(一般是銀行信託等成立的)去應聘真正的基金經理了
再或是你有3個億~跟另外幾個(最少一個有3個億以上的)人一起合夥向證券業協會申請,也可以成為基金經理。
考證——自己選擇.
第一步,用心讀基金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文件等;
第二步,用眼看基金實務操作的規則、流程、要點等;
第三步,用手做基金的營銷、簽約、操盤、客服等等。
總之,最有效的間接經驗+最有效的直接經驗。
另外,適當看看專家寫的基金著作。
最後,切記要讓那些欺名盜世的教材和偽劣書籍去見鬼,否則~~~~~~~~~~~~~~~~~~~~~~~~~~~~~~~。
祝好運:)
一般來說,應當是研究員,博士,起碼是碩士.收入則要看他所負責的基金的業績,就去年的行情,至少300萬以上吧.
金融相關專業加入證券投資行業,干幾年研究員,助理,最後才能成為基金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