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金公司董事總經理和執行董事的區別
這么專業來的問題,還是我來源吧。董事,顧名思義是股東選出來監督管理公司的代表,董事組成董事會。董事分為名義,執行,獨立等董事。執行董事就是在公司擔任具體管理或技術崗位的董事,它是個類稱。董事總經理這個稱呼很少見,看名字應該是董事出出任總經理這一職位吧,用的更多的是董事長兼總經理或總裁,或ceo
⑵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團隊
孟凡利先生,董事長,博士,教授;曾先後任山東經濟學院財務會計系副主任、回主任,山東省答財政廳副廳長,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現任山東省魯信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兼山東省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董事長
葛航先生,總經理。大學本科,經濟師。歷任山東省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資金信託部業務經理;山東省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租賃信託部副經理、經理。現任山東省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自營業務部經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吳勝光先生,督察長,碩士,高級經濟師;曾任南京大學城市與資源系副主任、江蘇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投資銀行部業務二部經理、信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
桑維英女士,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碩士;2002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歷了公司的籌建及成立,歷任監察稽核部負責人兼營銷策劃部負責人、行政總監、第一屆暨第二屆監事會職工監事、總經理助理。
韓波先生,副總經理,學士學位;2002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歷了公司的籌建及成立,歷任公司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助理。

⑶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叫什麼,姓范
這是網路的最新資料:
法定名稱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文名稱 ICBC Credit Suisse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組織形式 有限公司 公司屬性 中外合資
成立日期 2005-06-21 注冊資本 20000(萬元)
法人代表:李曉鵬
總經理:郭特華
⑷ 信用記錄會不會影響擔任私募基金公司總經理資格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背景下,各類投資項目層出不窮,導致風險不斷被放大。為了改變此前行業部門對基金業的事中與事後監管所積累的弊端,2016年2月5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下稱「公告」),公告顯著提高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條件,其中特別要求申請機構應當提交由中國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我們,上海信石律師事務所將通過本文對公告要求的法律意見書進行解讀並對相關事項進行歸納與梳理。
一、公告出台的源起
近年以來,在私募基金行業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各種問題和風險也不斷凸顯,在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時,未進行實質性審查,導致濫竽充數,對私募基金行業的形象和聲譽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危及了私募行業的長遠發展和全局利益。
為此,中國基金業協會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登記時提交法律意見書,引入法律中介機構的盡職調查,是對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規范私募基金行業守法合規經營,防止登記申請機構的道德風險外溢。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注意的事項
1、需要法律意見書的情形
在2016年2月5日後新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
在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記但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在首次備案私募基金產品時。
在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記且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基金業協會可視情況要求補交。
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重大事項變更的(如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
2、高管的從業資格
法律意見書中需要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崗位設置是否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要求發表意見。因此,私募基金管理人需確保其高管人員在申請備案前取得必要的從業資格。如尚未取得的,需妥善安排和考慮高管參加相關從業資格考試的時間與備案時間的關系。高管的從業資格可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科目二);
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科目一;
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科目一。
三、法律意見書內容要求
根據基金業協會提供的指引,法律意見書應當覆蓋管理人的諸多事項,包括對下列內容逐項發表法律意見:
(一)申請機構是否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並有效存續。
(二)申請機構的工商登記文件所記載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業務屬性密切相關字樣;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中是否含有「私募」相關字樣。
(三)申請機構是否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說明申請機構主營業務是否為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申請機構的工商經營范圍或實際經營業務中,是否兼營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其他非金融業務。
(四)申請機構股東的股權結構情況。申請機構是否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若有,請說明穿透後其境外股東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規定。
(五)申請機構是否具有實際控制人;若有,請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冊信息,以及實際控制人與申請機構的控制關系,並說明實際控制人能夠對機構起到的實際支配作用。
(六)申請機構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業、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業)、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若有,請說明情況及其子公司、關聯方是否已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七)申請機構是否按規定具有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
(八)申請機構是否已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經根據其擬申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類型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包括(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幕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
(九)申請機構是否與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並說明其外包服務協議情況,是否存在潛在風險。
(十)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崗位設置是否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要求。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和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十一)申請機構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申請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是否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是否在資本市場誠信資料庫中存在負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否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是否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等。
(十二)申請機構最近三年涉訴或仲裁的情況。
(十三)申請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准確、完整。
(十四)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⑸ 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致辭
推動共同基金理財觀念在當代中國社會的深入,是銀華基金作為一個專業資產管理人的使內命。容
時至今日,我們所從事的事業已關系著萬千民眾的福祉。承載著眾多持有人的財富夢想,銀華深知責任之重。我們將一如既往、誠信經營、睿智博弈,做價值投資理念的堅定追隨者,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注重控制投資風險,以細水長流的方式積蓄力量,追求長期持續的穩健回報。
身處今時的中國,無論是作為一個專業資產管理者,還是普通的投資人,我們都是幸運的。在未來,銀華將繼續以促進基金理財事業的發展為使命,通過投資去幫助更多的民眾,投資改變生活!

⑹ 哪裡去查關於基金公司,基金經理,這些資料
找開基金公司的網頁,可以到公司簡介中去看。另一個途徑,就是從基金的的招募說明書或者業績報表裡面看,基金公司、基金經理都有介紹。
⑺ 已經是一家基金公司的法人了,還能擔任另一家基金公司風控經理嗎
一家基金公司的法人可以同時擔任另一家基金的公司風控經理。
⑻ 中基協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必須是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么
中基協並未做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必須是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但公司法是這樣要求的。
⑼ 有招聘基金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的嗎
哈哈!我覺得我的才能也應該能進國務院!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