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運用ppp模式加快智慧城市創新發展 資金來源如何解決心得
智慧城市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其涉及到城管、醫療、交通等眾多應用領域,智慧城市項目的投資金額大,工期長,不確定因素多,相應的風險也大,由公共部門或私人部門任何一方單獨承擔,都不利於項目的成功實施。因此,設計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讓建設和運維風險在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間進行合理分擔,是十分有必要的。
在我國基礎設施建設中常引進和應用PPP模式。基於創新的PPP模式,通過與其他行業優秀企業合作,優勢互補形成合力,打造智慧城市樣板工程,做大智慧城市蛋糕,推動智慧城市全方位、可持續發展,最終實現政府部門、社會資本和公眾多方共贏。
一、PPP運營模式
PPP項目運作方式的選擇主要由項目類型、融資方式、改建擴建需求、收費定價機制和期滿處置等因素決定,如下圖所示:
當前,我國PPP項目較為常用的運作方式有:BOT、BOO、TOT和ROT。
二、現存問題
推廣PPP模式是創新投融資體制、拓寬投融資渠道、推動資本融合、實現政企「合作雙贏」的重要路徑,但在實踐中也遇到一些問題:
1.缺乏專門機構負責,鮮有成功案例
在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某些PPP項目因缺乏專門機構對其建設、運營和監管進行系統性、全面性指導,導致PPP模式在實際應用中雷聲大、雨點小,鮮有成功的案例。
2.工作質量層次不齊,建設質量打折
在前期工作中,設計者可能對於城市的戰略定位、相關政策、城市特色、資源條件、人口構成、產業等缺乏深入分析和研究,未制定出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整體性的頂層設計和可行性方案,導致各個城市的智慧城市千篇一律,無法達到智慧城市建設的前瞻性、先進性和實用性等要求。
3.數據開放程度不高,獲取難度大
大數據的基礎是政務數據,而政務數據需要將各機構獨立的數據資源進行整合。經授權的項目公司雖有強大的技術能力能夠實現數據採集、處理、整合,但是若沒有相關政府部門負責協調,項目公司獲取數據難度較大。
4.安全問題突出,存在安全隱患
智慧城市的數據資源中,包含海量的用戶信息、政府的涉密及非涉密信息。若項目公司技術水平不夠、安全體系不健全,很有可能在數據的收集、存儲、管理與使用等方面出現問題,造成隱私泄露,甚至政務泄密。
三、思考與建議
為破解上述問題,編者提出一些思考與建議:
1.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保障順利實施
一要成立運營服務監管中心。項目前期,由政府牽頭,投資方、實施機構及運營企業參與,成立智慧城市PPP運營服務監管中心,負責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二是支持技術單位積極介入。技術研發單位能為智慧城市PPP項目提供專業化服務,其將業務系統按照統一業務與技術標准整合、升級、研發,有利於實現智慧城市建設「三融五跨」大協同。
2.科學制定項目方案,做好前期工作
一要編制全局性基礎性的頂層設計。針對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設,從全局的視角出發,進行整體架構的設計。二要編制高水平高質量的項目實施方案。加強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把握好關鍵要素及其他因素,編制一份詳細、完備、可行的項目實施方案。三要認真制定項目推進工作方案。項目實施機構結合項目特點、要求及有關政策規定,制訂推進路線圖,列出責任清單,進行掛圖作戰、定期考核督辦。
3.提高協調參與力度,提供行政支持
一要完善政務大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建議成立一個具備較強技術能力的實施機構,明確信息資源管理的總體統籌責任,實現對數據資源交換進行統一管理。二要建立政務大數據政策法規。出台一系列與新階段適應的政策法規,以加快數據共享和智慧城市建設步伐。
4.建立安全管理體系,降低泄露隱患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信息安全制度。嚴格執行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分級保護制度和信息安全審查制度,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體系,完善的安全運行管理機制,保障智慧城市的正常運行。二要採用安全可控的信息技術。自主可控是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在項目實施時,應用安全可控的信息技術,並兼容國產CPU/OS、資料庫裝機環境,為信息安全築牢防線。
金鵬信息新型智慧城市解決方案
2. 智慧城市的春天來了 PPP投資人准備好了嗎
金鵬信息智慧城市專家建議智慧城市的建設可以採取政府主導、全民參與、企業加入的模式。隨著互聯網+產業規模的日益龐大,中國要使其效益最大化,並在戰略的高度服務國家或具體的城市,也可採取這一模式。
智慧城市 · 政府主導
政府可以制定規劃大綱,也可調集各種資源,理應成為提供智慧城市的倡導者和主導者。在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智慧城市建設時,要注意與市民的需求相匹配,並考慮城市的長遠發展。
一、 應學習和借鑒國內大城市建設互聯網+環境的經驗,採取各種方式方法,靈活有效地提高市民的全面素質,特別是網路素質,並組織相關活動,為互聯網+生活環境的建設奠定群眾基礎。實際上,國內大城市建設互聯網+環境的經驗也不是太充足,相關部門可參考國外城市的做法。這當然不能死搬硬套,要與中國的國情相結合。
二、 構建互聯網+環境的同時,應促進面對面的傳播。在提升全民網路技能和面對面的基礎上,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各地區的實際,制定智慧城市規劃。
智慧城市 · 全民參與
智慧城市建設中,解決城市問題,需要全體市民的參與。在當今城市,各類經濟文化活動能否順利展開,相當程度取決於構成經濟主體的城市的互聯網軟實力。針對特殊群體的智慧城市,如對有「語言障礙」群體的服務,個人或企業參與的積極性可能不太高,這就需要政府發力,把其作為一項能使特殊人群獲得無障礙通道、平等享受城市建設成果的一項事業來執行。同時,政府應該引導市民積極參與開源大都市的建設。開源軟體和數據為建設智慧城市創造了無限的可能,其中也包括智慧城市。上文所提及的掌上公交APP和公共自行車系統缺乏外文版本等問題,可發動市民添加,再由專家把關。
智慧城市 · 企業加入
毫無疑問,大范圍智慧城市的提供,還得藉助於企業的力量。具體來說,城市智慧城市體系可以採用商業公司出技術、政府投資的方式來實現;也可以採用政府政策引導、商業公司獨立投資運作、政府進行管理的方式來實現;還能以PPP的方式實現。
大力發展智慧城市產業,促進城市之間合作。第三產業在城市經濟中所佔的比重,是衡量一座城市經濟發展水平的一項重要指標。但由於大城市人力、土地等成本攀升,不少總部位於沿海一線城市的公司紛紛將智慧城市智能部門設在了二三線城市。
金鵬信息網格化軟體
3. 「智慧城市+PPP」究竟是不是大忽悠
伴隨著新型城鎮化和「互聯網+」雙引擎驅動而來的,是全國范圍內的智慧城市建設熱潮。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已經有超過500個城市在進行智慧城市試點,計劃投資規模超過萬億元。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提升城鎮規劃建設水平,發展智慧城市。可以預見,智慧城市在我國必將迎來日益廣闊的發展前景。
實際上,從引入智慧城市的理念,到今天遍布全國各地的試點城市,前後不過5年時間。5年來,我國各地的智慧城市建設在探索中成長,逐步從理念走向實踐、從無序變為有序、從注重形式到追求實效、從封閉單一走向合作共贏。具體來看,我國智慧城市建設日益呈現出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和趨勢:
一、提供整體性的解決方案
早期的智慧城市建設普遍存在設計分散、各自運營的特點,比如公安部門負責建設智能監控系統,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優化網上行政審批系統、衛生部門負責智慧醫療等等,系統與系統之間由於標准、技術、體制機制等一系列問題,很難成為協同高效的整體,這就讓智慧城市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大打折扣,從而降低了運營效率。一些新試點的智慧城市在建設時開始注意規避這類問題,從頂層架構設計、數據共享與服務平台建設,到咨詢規劃、運營服務等各個環節交由專業化機構提供一攬子解決方案,統一進行建設、布局和維護。比如鄭州的智慧城市建設走到了全國前列,就是採用了金鵬信息公司提供的整體解決方案,從頂層設計入手,結合銀川的區域優勢,全面規劃了10大系統13個模塊,不像其他項目只做交通或政務等一個或兩個模塊,從而實現了城市整體而不僅僅是單個部門的數據共享,大幅度提高了智慧城市的運營效率。
二、採用多元化的運營模式
智慧城市的建設和運營主體究竟應該是誰,在這個問題的認識上很多試點城市走過一段彎路。建設初期,由於盲目跟風,很多城市沒有經過認真論證,全部由政府主導、地方財政出錢,這就造成一些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智慧交通等投入資金量比較大的領域,由於地方財政資金難以持續地承擔項目建設和後續運維費用而中途擱置或者不能正常發揮功效。實踐證明,在資金、技術、人才、服務、基礎設施等諸多要素都受到制約的前提下,要想確保智慧城市的建設運營具有可持續性,就必須摒棄政府部門大包大攬的傳統觀念,引進更多的社會力量一起參與、共同推進,採用聯合建設運營的多元化發展模式。觀念的轉變帶來的是模式創新,其中比較典型的是PPP商業運營模式,由政府購買服務,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委託專業公司運營,可以有效地解決建設和運營維護中的一系列難題。
三、建設開放式的信息平台
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信息和數據在智慧城市的建設和運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智慧城市在運營過程中,數據量會呈現爆發式增長,比如城市交通數據、環境監測數據、行業數據、人口數據等等,這些數據的應用和分析水平,直接決定了智慧城市的運營效率。但是,目前我們很多城市的數據都是相對孤立和封閉的,往往不向外界開放,這一現象也被稱之為「信息孤島」。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出於信息安全的考慮,另一方面也是城市本身管理體制的問題。大數據是智慧城市運營的基礎,沒有開放共享的數據支撐就談不上真正的智慧城市。目前,美歐等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相應的數據開放計劃,不斷擴大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廣度。對我國的智慧城市建設來講,運用開放式的信息服務平台,實現數據共享是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
四、注重實用性的建設理念
不管智慧城市的建設和運營涉及多少領域和部門、由誰來參與完成,它最終的目標還是要方便城市管理,為老百姓提供更為便捷的生活。因此,新一輪智慧城市建設越來越注重以民生為導向,重點關注老百姓急需的智慧民生領域,比如智慧醫療、智慧社保、智慧交通、智慧防災、智慧社區、智慧校園等。2014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七部委發布的《關於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以人為本,務實推進」的基本原則,強調智慧城市建設要突出為民、便民、惠民。實用性的要求決定了在智慧城市的建設過程中,必須要因地制宜、量體裁衣,充分考慮城市的實際需求,發揮城市的優勢資源和個性特點,避免由於照搬照抄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五、推進融合化的發展路徑
智慧城市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促進產業升級,一方面建設智慧城市可以有效帶動電子信息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等領域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智慧園區」「智慧企業」的建設可以有效改善企業發展環境、提升企業運行效率。當前,越來越多的智慧城市建設商和運營商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並將其作為頂層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金鵬信息公司提出的「智慧城市2.0」,就強調與城市整體的產業規劃結合起來,比如推進國家重大戰略政策落地,建設跨境電商、電子口岸的園區,推進產業升級,以大數據運營的思路來落實信息惠民、拉動信息消費等等。未來的智慧城市建設一定是走一條與城市產業融合發展的道路,以智慧城市建設帶動產業升級,通過產業升級促進智慧城市建設向更高層次邁進。
金鵬信息智慧城市解決方案
4. 國外PPP模式對我國智慧城市建設有何啟示
智慧城市是實現新型城鎮化的新路徑,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動力,是經濟新常態下的新增長點。為推動我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發展,金鵬信息智慧城市小組專家認為今後應向十大要素發力。
一、目標融合
智慧城市體現在城市現代化,是城市發展模式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新特徵。因此,智慧城市的發展方向和目標要與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新型城鎮化、2020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目標高度融合。不僅戰略方向要融合,重點任務更要融合,不能僅從智慧城市的概念出發而形成自成一體的目標、方向和重點。
二、功能完善
國內外的實踐經驗都表明,智慧城市的推進,要落實到城市功能的完善上,要落實到解決相應城市發展的關鍵問題上。成功的做法都是根據市情,把解決出行難、看病難、居家養老難等百姓最關心的問題,和解決環境保護、市政管理、社會安全、教育資源均衡、政府辦事等公共服務問題,放在智慧城市建設的優先位置上。
三、同城一體
城市群和同城化是國內外城市發展的共同趨勢。智慧城市發展要適應這一變化,切實為解決異地同城化帶來的一系列新問題,特別在交通、醫療、教育、環保、保險等方面做好規劃。
四、是基礎設施
城市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是基礎設施現代化,融入智慧城市的城市基礎設施是工業化和信息化高度融合的產物。凡是能夠把打造一流的、並與工業時代基礎設施高度融合的城市信息基礎設施放在特別重要位置來建設的城市,等於下了發展智慧城市的先手棋。
五、雲計算
智慧城市的發展對計算資源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基於不同部門、領域各自為政的計算資源不能適應智慧城市發展的需要。構造以雲計算為核心的城市計算資源新架構,提高效率、節省成本、保障安全是智慧城市發展最重要的技術構件。
六、大數據
深度集成的智慧城市應用,需要越來越多的信息支撐。隨著智慧城市發展,將積累越來越多的信息;信息的數量、質量成為智慧城市發展的又一個技術關鍵。應該切實圍繞智慧城市發展的重點和總體規劃,建設和利用好大數據。
七、是評價體系
科學衡量智慧城市發展的水平和質量,需要一個客觀公正的評價體系。建立一個科學的、操作性強的評價體系,能夠引導智慧城市的發展方向;發現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使之真正成為一把衡量智慧城市是否在科學軌道上前進的尺子。
八、市民參與
城市的主體是市民,全體市民共享智慧城市的發展成果是最主要的發展目標。要達到這一目標,就應該把提升市民的參與度和參與能力放在智慧城市發展的任務籃子中。
九、是市場機制
智慧城市的建設和運行維護不僅需要資金的投入,更需要一種可持續的機制,以實現穩定的運行,這個機制就是市場機制。通過市場機制發揮企業的作用,發揮企業家才智是智慧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即使是智慧城市任務中包含的政府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內容,也應該努力選擇PPP這樣的方式,減少直接由政府投資、運行、管理的模式。
十、深化改革
建設智慧或智能醫療、交通、教育、城管、環保、水務、電網、養老等每一個智慧城市的重要目標,都需要改變原來的管理體制、制度和運行模式,都含有改革的任務。因此,深化改革既是智慧城市發展的動力所在,也是智慧城市發展的必然要求。
智慧城市還處於發展的早期,創新發展模式、探索發展機制、攻克關鍵技術,需要我們在各個層面、各個領域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引導發展。
金鵬信息智慧城市解決方案
5. 「PPP模式」是智慧城市的最佳隊友嗎
「新型智慧城市」是以為民服務全程全時、城市治理高效有序、數據開放共融共享、經濟發展綠色開源、網路空間安全清朗為主要目標,通過體系規劃、信息主導、改革創新,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城市現代化深度融合、迭代演進,實現國家與城市協調發展的新生態。其本質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具體措施與體現。
一、應用PPP模式建設智慧城市的必要性
1、減輕財政壓力,開拓融資渠道。
智慧城市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根據《中國智慧城市建設發展前景與投資預測分析報告》預測顯示,未來10年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相關投資有望超過2萬億元,傳統的政府投資建設模式已經不能滿足需求,採用PPP模式建設智慧城市,可以憑借社會資本的專業化運營經驗、商業開發拓展能力,有效拓寬項目投融資渠道,減輕政府財政壓力。
2、利用先進技術,提高運營維護效率。
智慧城市建設屬於高新技術行業,項目的後期的運營維護對技術要求高。傳統模式下政府後期將面臨較大運營維護壓力。採用PPP模式將投資、融資、建設和運營維護統一打包,通過充分競爭的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有利於引導社會資本從項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統籌考慮建設和運營維護工作,利用其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項目建設和運營維護的效率與質量。
3、節約財政資金,避免重復建設。
傳統的信息化項目主要由政府直接投資,導致部門間各自為政,出現重復建設、重復開發、建設水平不高、處理能力不強等問題。而採用PPP模式,統一規劃、打包多個項目進行整體建設,不僅為政府節省了咨詢的時間,更重要的是節約了財政資金,避免了重復建設。
二、應用PPP模式建設智慧城市的可行性
1、政策環境的逐漸成熟,為採用PPP模式建設智慧城市提供了政策支持。
2013年8月8日,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提出在有條件的城市開展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建設。各試點城市要出台鼓勵市場化投融資、信息系統服務外包、信息資源社會化開發利用等政策。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共同參與智慧城市建設。
2014年8月27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鼓勵建設和運營模式創新,注重激發市場活力,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投資和運營,杜絕政府大包大攬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預。
2015年8月31日,國務院《關於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中提出,建立市場化的數據應用機制,在保障公平競爭的前提下,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建設。鼓勵政府與企業、社會機構開展合作,通過政府采購、服務外包、社會眾包等多種方式,依託專業企業開展政府大數據應用,降低社會管理成本。
通過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可以看出,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國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智慧城市項目的建設,依託專業企業開展智慧城市建設,以提高運營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廣泛的建設需求,為應用PPP模式建設智慧城市奠定了市場基礎。
《中國智慧城市建設發展前景與投資預測分析報告》預測未來10年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相關投資有望超過2萬億元,涵蓋智能交通、公共安全、數字城管、智慧醫療等解決方案市場。自2010年以來我國智慧城市建設投資保持年均14%左右的增速,並且《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也提出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可以預測未來智慧城市行業的建設投資仍將持續增加。
根據財政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中心的數據,截止至2017年1月31日,智慧城市類型的PPP項目共有97個,其中有18個項目已經在執行階段,14個項目正在采購階段。根據未來智慧城市的建設投資規模,未來還會有更多智慧城市的建設選擇應用PPP模式。
3、大量試點城市的推廣,為應用PPP模式建設智慧城市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推行新型城鎮化建設,住建部自2013年至2015年,公布了三批共290個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城市。據國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部級協調辦秘書處秘書長單志廣統計,發改委、住建部、工信部、交通部、科技部與國標委、國家旅遊局、國家測繪局等部門組織的智慧城市相關試點共597個。
為了推動智慧城市的健康發展,2016年11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國家標准委聯合發布《關於組織開展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務實推動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發展的通知》,同時下發《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2016年)》等相關附件。國家部委將依據該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地試點的智慧城市項目進行評價,到2018年底分類篩選100個國家示範性新型智慧城市。
由此可見,國家為了推動智慧城市的的健康發展,在開展大量的試點城市建設的基礎上,逐步對試點城市進行績效考核,為智慧城市建設採用PPP模式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金鵬信息智慧城市解決方案
6. PPP遇見智慧城市,怎麼了
智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金額大,工期長,不確定因素多,相應的風險也大,由公共部門或私人部門任何一方單獨承擔,都不利於項目的成功實施。因此,設計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讓建設和運維風險在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間進行合理分擔,是十分有必要的。
在我國基礎設施建設中常引進和應用PPP模式,積極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的建設,並將其按市場化模式運作,既能有效的減輕政府財政支出的壓力,以提高基礎設施投資與運營的效率,同時又不會產生公共產權問題。因此,PPP模式在我國有著廣泛的發展前景。
運作思路
模式分類
構建我國智慧城市基礎設施的PPP模式,可以從智慧城市基礎設施的四種不同類型出發,探索政府公共部門與民營部門合作的四條途徑。
表1政府公共部門與民營部門合作的四條途徑
1.已有基礎設施的合作模式
政府可以通過運營維護(O&M)、轉讓—運營—移交(TOT)等形式與民營企業合作,由政府向民營企業發放特許經營權證,讓民營企業進來參與智慧城市基礎設施的經營和管理。民營企業可以直接向使用者收費,也可以通過政府向使用者收費。
2.基礎設施維修擴建改造的合作模式
對於需要維修或需要擴建或改造的智慧城市基礎設施,政府可以通過租賃-建設-經營(LBO)、購買-建設-經營(BBO)等形式與民營企業開展合作。
3.正在建設基礎設施的合作模式
對於正在建設的智慧城市基礎設施,政府可以通過運營維護(O&M)、轉讓-運營-移交(TOT)等形式與民營企業開展合作。
4.新建基礎設施的合作模式
新建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已有的基礎設施已不可再用,需重新建設;二是根據業務和承載的需求,需要新建。對於新建的智慧城市基礎設施,政府可以採用建設-移交(BT)、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BOO)、建設-移交-運營(BTO)等形式與民營企業合作。
金鵬信息智慧城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