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sT股票是什麼意思
意即「特別處理來」。該政策源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就是給市場一個警示,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麼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希望警惕的意思,具體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證監會交的財務報表,連續3年虧損,就有退市的風險。
㈡ 什麼是st股票
1998年4月22日,滬深來交易所自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treatment),並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㈢ st股是什麼意思
*ST---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預警。
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里。
S*ST--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預警+還沒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經營連續二年虧損,特別處里+還沒有完成股改。
S-----還沒有完成股改。
滬深證券交易所2006年10月9日起一次性調整有關A股股票的證券簡稱。其中,1014家G公司取消「G」標記,恢復股改方案實施前的股票簡稱;其餘276家未進行股改或已進行股改但尚未實施的公司,其簡稱前被冠以「S」標記,以提示投資者。
*ST 是企業虧損滿三年的股票,如果在規定期限不能扭虧,就有退市的風險還有,雖然不滿三年,但財務狀況惡劣的也可以是*ST,總之就是有退市風險的股票。
滬深證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據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由於「特別處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縮寫是「ST」),因此這些股票就簡稱為ST股。
s:未股改
st:虧損
*st:虧損三年以上,面臨摘盤
如果前面加s就是未股改的
㈣ 股市術語ST 股是什麼意思*ST股又是什麼意思
ST股和PT股
ST股
滬深證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據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由於「特別處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縮寫是「ST」),因此這些股票就簡稱為ST股。上述財務狀況或 其它狀況出現異常主要是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遼物資」;(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
PT股
「PT」的英語 Particular Transfer(意為特別轉讓)的縮寫。這是旨在為暫停上
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對於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 。
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第一批這類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點區別:(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一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與ST股票的日漲跌幅相同。(3)撮合方式不同,特別轉讓是交易所於收市後一次性對該股票當天所有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式進行撮合,產生唯一的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成交條件的委託盤均按此價格成交。(4)交易性質不同。特別轉讓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這類股票不計入指數計算,成交數不計入市場統計,其轉讓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顯示,只由指定報刊設專欄在次日公告。
推出「特別轉讓服務」,是依據《公司法》中關於「股份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轉讓」的規定而設計的。它的實行,既可為暫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場所,又可以提示投資風險,有利於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㈤ 股票被掛上st代表什麼意思
ST是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的縮寫,中文意思是特別處理。股票被掛上ST代表的意思是這該股公回司財務狀況和其他財答務狀況異常,股票交易被特別處理。
*ST意思是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退市風險警示。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 就是給市場一個警示,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麼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希望警惕的意思,具體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證監會交的財務報表,連續3年虧損,就有退市的風險。

(5)st股投資者說擴展閱讀:
ST股票的交易規則:
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
ST股票的風險要比一般的股票大得多,建議普通投資者謹慎投資,如果真的要選擇ST股票,也要嚴加篩選,考慮風險因素。
㈥ 股民說st是什麼意思
ST就是 特別處理的股票,是英語Special Treatment 兩個單詞第一個單詞的縮寫,ST股票每日漲跌幅限制是5% 。ST股一般業績都比較差,不怎麼受股民關注,所以對於有重組傾向的ST股常會成為股市中的黑馬。
㈦ 關於ST股票的問題
13.1.1 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導致其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或者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其投資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本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
13.1.2 本章所稱特別處理分為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以下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特別處理。
13.1.3 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措施包括:
(一) 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
(二) 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恢復上市首日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不受前項有關5%的限制。
13.1.4 其他特別處理的處理措施包括:
(一) 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
(二) 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第二節 退市風險警示
13.2.1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一) 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二)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三)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四)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五) 出現可能導致公司解散的情形或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可能依法宣告公司破產;
(六) 本所認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風險的情形。
13.2.2 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之前一個交易日發布公告。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股票的種類、簡稱、證券代碼以及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起始日;
(二)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主要原因;
(三)公司董事會關於爭取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意見及具體措施;
(四)股票可能被暫停或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
(五)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期間公司接受投資者咨詢的主要方式;
(六)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13.2.3 上市公司出現13.2.1條第(一)、(二)項情形的,應當自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或財務報告更正公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 並提交董事會的書面意見。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於年度報告或財務報告更正公告披露當日停牌一天。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於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本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13.2.4 上市公司出現13.2.1條第(三)、(四)項情形的,本所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兩個月期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復牌,同時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期間,公司應當至少發布三次風險提示公告。
13.2.5 上市公司出現13.2.1條第(五)項情形的,應當於當日立即向本所報告並於次一交易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於本所知悉該情形之日起停牌。
本所自公司披露相關破產受理公告或可能被解散的公告及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告的次一交易日起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復牌,同時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公司在其股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期間,除應按照11.8.5條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外,每月還應至少披露一次公司破產程序或解散事宜的進展情況,提示破產或解散風險。
13.2.6 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13.2.1條第(一)、(二)項情形已消除的,公司應當自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同時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13.2.7 上市公司股票因13.2.1條第(三)、(四)項情形被本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兩個月內上述情形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13.2.8 上市公司股票因13.2.1條第(五)項情形被本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認為13.2.1條第(五)項情形已消除,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13.2.9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後,應當於次一交易日披露相關公告。
本所收到公司提交的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後,決定是否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13.2.10 本所決定撤消退市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銷退市風險警示之前一個交易日作出公告。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本所對公司股票交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13.2.11 本所決定不予撤消退市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所有關書面通知的次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不公告的,本所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公告披露當日上午開市時起停牌一小時,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
第三節 其他特別處理
13.3.1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其他特別處理:
(一)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為負值;
(二)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 按照13.2.6條申請並獲准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主營業務未正常運營,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四) 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
(五) 公司主要銀行帳號被凍結;
(六) 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
(七)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第七十一條,要求本所對公司的股票交易實行特別提示;
(八) 中國證監會或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3.3.2 上市公司出現13.3.1條第(一)至(三)項情形的,應當自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提交董事會書面意見。
13.3.3 上市公司出現13.3.1條第(四)至(六)項情形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及時向本所報告。
13.3.4 上市公司出現13.3.1條第(七)項情形的,本所根據中國證監會要求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其他特別處理;出現該條其他各項情形的,本所決定是否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行其他特別處理。
13.3.5 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所的要求在其股票交易被實行其他特別處理之前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告內容參照13.2.2條的規定。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本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其他特別處理。
13.3.6 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狀況恢復正常,審計結果表明13.3.1條第(一)、(二)項情形已消除,並且滿足以下條件的,公司應當自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同時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一) 主營業務正常運營;
(二)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
13.3.7 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13.3.1條第(三)項情形已消除的,公司應當自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同時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13.3.8 上市公司認為13.3.1條第(四)至(六)項情形已消除,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13.3.9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後,應當於次一交易日披露相關公告。
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撤銷其他特別處理申請後,決定是否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公司股票交易因第13.3.1條第(七)項規定被實行其他特別處理的,本所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要求,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13.3.10 本所決定撤消其他特別處理的,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銷其他特別處理之前一個交易日作出公告。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本所對公司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13.3.11 本所決定不予以撤消其他特別處理的,上市公司應當收到本所有關書面通知的次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不公告的,本所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披露當日上午開市時起停牌一小時,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
本所就13.3.1條第(一)至(三)項情形作出不予撤銷特別處理的,上市公司在報送下一個年度報告時方可按照13.3.6條和13.3.7條的規定向本所再次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特別處理。
㈧ 股市裡ST股怎麼解釋啊
ST股一般指ST股票,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加上st,就是給股民一個警告,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麼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希望警惕的意思,具體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證監會交的財務報表,連續3年虧損,就有退市的風險,一般5月沒有被退市的股票可以參與一下,收益和風險是成正相關的。每種類別的股票都有自己的特性,ST也不例外,所以,投資者投注ST一定要遵守ST的規律,順風行駛,方是正道。
㈨ 新股民01:ST股對投資者最大的危險是什麼
ST股就是虧損股,通常指效益不佳的股票。但此時還涉及不到退市,只有連續虧損三年才能退市。順序是ST--*ST--退市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