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是哪個
1、什麼是私募來基金信息披自露備份平台?
基金業協會負責建設和維護的用於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和備份的平台,該平台的目的是更好的進行行業自律、監控行業系統性風險。
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有何作用和意義?
應當報送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除了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向投資者進行披露之外,還應當按照規定通過基金業協會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報送信息。
平台數據為准:私募基金管理人過往業績以及私募基金運行情況將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報送的數據為准。
投資者可查詢:投資者可以登錄基金業協會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進行信息查詢。
3、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何時推出?
基金業協會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起草說明中表示,由於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目前正在建設之中,關於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的具體實施安排將另行通知。
Ⅱ 1.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系統和2.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有何區別
2016年9月8日,中基協發布《關於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上線運行相關安排的說明》,「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正式上線運行。要求新的私募基金備案和信息更新必須在新的系統——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上進行。
一、登記備案新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步都是必須做的!
Asset Management Busniess Electronic Syste(簡稱Ambers)九步架構:
一、填寫機構基本信息
二、上傳相關制度文件(上傳不大於20M壓縮包或者pdf)
三、機構持牌及關聯方信息
四、最近三年合法合規及誠信情況
五、財務信息
六、出資人信息
七、實際控制人信息
八、高管人員信息
九、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二、新增項目
1)機構類型分為三類為:
①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
② 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
③其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
2)實收資本/實繳出資證明文件。實繳出資證明包括驗資證明、銀行對賬單等出資證明文件,以及工商登記調檔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證明。
3) 需要上傳機構所在寫字樓圖片及機構前台圖片
4)如果企業已掛牌/上市還需要提供:掛牌/上市證明文件、場所及股票代碼
5) 高管必須是「從業人員管理系統」中進行了從業資格注冊或個人信息登記的自然人。
信息填報負責人至少有一人擔任。
三、有關私募投資基金「業務類型/基金類型」和「產品類型」的說明
Ⅲ 基金信息披露的分類有哪些
基金信息披露的分復類
信息披露制可分為:基金募集信息披露、運作信息披露和臨時信息披露。
(一)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可分為首次募集信息披露和存續期募集信息披露。
首次募集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份額發售前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間進行信息披露。
存續期募集信息披露主要指開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後每6個月披露一次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二)基金運作信息披露
基金運作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基金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報告、基金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其中,基金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又合稱基金定期報告。
(三)基金臨時信息披露
基金臨時信息披露是不定期的披露,對重大影響事件進行披露。
Ⅳ 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
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有:
1.開放式基金信息披露;
2.招募說明書;
3.公開說明書;
4.基金年度報告;
5.基金中期報告;
6.基金資產總值;
7.基金資產凈值;
8.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9.基金累計凈值
Ⅳ 基金信息披露的實質性原則具體包括( )。
披露的原則分為實質性原則和形式性原則。所謂實質性原則又包括真實性原則、准確性原則、完整性原則、及時性原則和公平披露原則;形式性原則包括規范性原則、易解性原則和易得性原則。
一、實質性原則:
1、真實性原則:真實性原則是基金信息披露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則,它要求披露的信息應當是以客觀事實為基礎,以沒有扭曲和不加粉飾的方式反映真實狀態。
2、准確性原則:准確性原則要求用精確的語言披露信息,在內容和表達方式上不使人誤解,不得使用模稜兩可的語言。
3、完整性原則:所有的重要事項,都要進行披露。
4、及時性原則:在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2日內披露臨時報告。基金管理人每6個月更新一次招募說明書。
5、公平披露原則:公平披露原則要求將信息向市場上所有的投資者平等公開地披露,而不是僅向個別機構或投資者披露。
二、形式性原則:
1、規范性原則:規范性原則要求基金信息必須按照法定的內容和格式進行披露,以保證披露信息的可比性。
2、易解性原則:易解性原則是要求信息披露的表述應當簡明扼要、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冗長、技術性用語。
3、易得性原則:易得性原則要求公開披露的信息易為一般公眾投資者所獲取。除法規指定的披露報刊和網站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也可在其他公共媒體披露信息,但須注意其他媒體不得早於指定報刊和網站披露信息,且不同媒體上披露的同一信息應一致。

(5)基金信息披露網站擴展閱讀:
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
1、全面性:這是對基金信息披露范圍的要求。完整披露要求信息披露當事人依法充分完整地公開所有法定項目的信息,不得有遺漏和短缺。要充分披露可能對基金持有人權益或基金單位的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不得有任何隱瞞或重大遺漏。
2、真實性:信息披露的核心是信息的真實性。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應當真實、准確,不得有虛假記載或誤導性陳述。
3、時效性:這是對信息披露操作的時間要求。即時披露要求信息披露當事人毫不拖延地依法披露有關的重要信息。
Ⅵ 交易所網站可以查基金底牌嗎
基金所有內容包括基金經理的歷史業績,過往工作
基金產品的投資標的,發行資料及材料都是公開透明的
那麼您說的基金底牌還有什麼呢?
Ⅶ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方式有哪些
基金合同中應當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的內容、披露頻度、披露方式、披露責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項。
信息披露義務人可以採取信件、傳真、電子郵件、官方網站或第三方服務機構登錄查詢等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進行披露。並應按照規定通過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報送信息。投資者可以登錄中國基金業協會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進行信息查詢。
Ⅷ 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則
披露的原則分為:實質性原則和形式性原則。所謂實質性原則又包括真實性原則、准確性原則、完整性原則、及時性原則和公平披露原則;形式性原則包括規范性原則、易解性原則和易得性原則。
(一)實質性原則
1.真實性原則
真實性原則是基金信息披露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則,它要求披露的信息應當是以客觀事實為基礎,以沒有扭曲和不加粉飾的方式反映真實狀態。
2.准確性原則
准確性原則要求用精確的語言披露信息,在內容和表達方式上不使人誤解,不得使用模稜兩可的語言。
3.完整性原則
所有的重要事項,都要進行披露。
4.及時性原則
在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2日內披露臨時報告。基金管理人每6個月更新一次招募說明書。
5.公平披露原則
公平披露原則要求將信息向市場上所有的投資者平等公開地披露,而不是僅向個別機構或投資者披露。
(二)形式性原則
1.規范性原則
規范性原則要求基金信息必須按照法定的內容和格式進行披露,以保證披露信息的可比性。
2.易解性原則
易解性原則是要求信息披露的表述應當簡明扼要、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冗長、技術性用語。
3.易得性原則
易得性原則要求公開披露的信息易為一般公眾投資者所獲取。
除法規指定的披露報刊和網站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也可在其他公共媒體披露信息,但須注意其他媒體不得早於指定報刊和網站披露信息,且不同媒體上披露的同一信息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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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基金信息披露的含義與作用有哪些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場上的有關當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資運作等一系列環節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眾進行的信息披露。
依靠強制性信息披露,培育和完善市場運行機制,增強市場參與各方對市場的理解和 信心,是世界各國證券市場監管的普遍做法,基金市場作為證券市場的組成部分也不例外。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於投資者的價值判斷
在基金份額的募集過程中,基金招募說明書等募集信息披露文件向公眾投資者闡明了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及有關募集安排,投資者能據以選擇適合自己風險偏好和收益預期的基金產品。在基金運作過程中,通過充分披露基金投資組合、歷史業績和風險狀況等信息,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評價基金經理的管理水平,了解基金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的承諾,從而判定該基金產品是否值得繼續持有。與此同時,潛在投資者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和收益預期對基金價值進行理性分析,進而進行投資選擇。
(2)有利於防止利益沖突與利益輸送
資本市場的基礎是信息披露,監管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對信息披露的監管。相對於實質性審查制度,強制性信息披露的基本推論是投資者在公開信息的基礎上 「買者自慎」。它可以改變投資者的信息弱勢地位,增加資本市場的透明度,防止利益沖突與利益輸送,增加對基金運作的公眾監督,限制和阻止基金管理不當和欺詐行為的發生。
(3)有利於提高證券市場的效率
由於現實中證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投資者無法對基金進行有效甄別,也無法有效克服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高效率的基金無法吸引到足夠的資金進行投資,不能形成合理的資金配置機制。通過強制性信息披露,迫使隱藏的信息得以及時和充分的公開,從而消除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問題帶來的低效無序狀況,提高證券市場的有效性。
(4)有效防止信息濫用
如果法規不對基金信息披露進行規范,任由不充分、不及時、虛假的信息得以傳播,那麼市場上便會充斥著各種猜測,投資者可能會受這種市場「雜訊」的影響而作出錯誤的投資決策,甚至給基金運作帶來致命性打擊,這將不利於整個行業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