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基金投資 > 星瑪基金處置周期慢

星瑪基金處置周期慢

發布時間:2021-05-08 12:04:17

㈠ 資產管理公司是如何處理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的

第一種模式資產管理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從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具體實踐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買斷,銀行將不良資產打包後,批量轉讓 給資產管理公司,根據資產包的規模,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性買斷或分期買斷的方式,分期買斷的方式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減輕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壓力。

第二種模式是合作處置。

在政策性接收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階段,資產管理公司對債務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並不能深入產業,現階段可以聯合同行業優質企業,對不良資產進行重組,最終實現利益共享。

第三種模式是反委託處置。

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賣給信託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資產的所有權仍歸屬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同時資產管理公司繼續負責不良資產的處置。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可將資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資本佔用,而風險則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第四種模式是不良資產證券化。

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買斷不良資產包後,通過測算現金流,採取折價的方式,以信託計劃作為SPV,然後發行重整資產支持證券,向投資者出售。至於不良資產後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託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在2006年到2008年期間,我國曾有過4單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實踐,發行金額總計約134億元,但是2008年以後,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此項業務也被叫停。2015年,重啟資產資產證券化的呼聲漸高,預計不久之後該類業務將放行。
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處置范圍僅限於本省。除了傳統的處置手段以外,已經有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逐步創新處置模式。

(1)輸血性重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對一些能夠起死回生的項目進行輸血,幫助企業走入正 軌,實現溢價然後退出。

(2)以物抵債。對於一些優質的抵押資產,盡量不走漫長的訴訟途徑,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實現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企業的雙贏。

(3)公開徵集重組方或者投資人。在擔任不良資產一級批發商角色的基礎上,吸引更多專業的社會投資人參與不良資產的投資,共享行業的利潤。

(4)聯合地方政府成立不良資產處置基金或子公司。充分利用當地政府的資源,深化不良資產的處置,幫助地方政府剝離不良資產。

㈡ 資產管理公司是如何處理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的

一、資產管理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從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具體實踐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買斷,銀行將不良資產打包後,批量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根據資產包的規模,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性買斷或分期買斷的方式,分期買斷的方式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減輕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壓力。
第二種模式是合作處置。在政策性接收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階段,資產管理公司對債務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並不能深入產業,現階段可以聯合同行業優質企業,對不良資產進行重組,最終實現利益共享。
第三種模式是反委託處置。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賣給信託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資產的所有權仍歸屬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同時資產管理公司繼續負責不良資產的處置。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可將資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資本佔用,而風險則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第四種是不良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買斷不良資產包後,通過測算現金流,採取折價的方式,以信託計劃作為SPV,然後發行重整資產支持證券,向投資者出售。至於不良資產後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託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在2006年到2008年期間,我國曾有過4單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實踐,發行金額總計約134億元,但是2008年以後,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此項業務也被叫停。2015年,重啟資產資產證券化的呼聲漸高,預計不久之後該類業務將放行。
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處置范圍僅限於本省。除了傳統的處置手段以外,已經有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逐步創新處置模式。
(1)輸血性重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對一些能夠起死回生的項目進行輸血,幫助企業走入正軌,實現溢價然後退出。
(2)以物抵債。對於一些優質的抵押資產,盡量不走漫長的訴訟途徑,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實現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企業的雙贏。
(3)公開徵集重組方或者投資人。在擔任不良資產一級批發商角色的基礎上,吸引更多專業的社會投資人參與不良資產的投資,共享行業的利潤。
(4)聯合地方政府成立不良資產處置基金或子公司。充分利用當地政府的資源,深化不良資產的處置,幫助地方政府剝離不良資產。
需要指出的是,在不良資產快速增加的背景下,雖然資產管理公司面臨無限商機,但是受限於資產管理公司的框架和機制,也面臨較大的「去化」壓力。對於交易到手的不良資產,資產管理公司應通過分類管理,以獲取更大的利潤空間。對於債權類不良資產,基於「冰棍效應」,由於本金部分並不會發生變化,收益來源是利息或罰息,利潤空間比較有限,因此應該迅速化解;而對於物權類不良資產,基於「根雕理論」,資產管理公司可以選擇長期持有及精雕細琢,以時間換空間獲取更高的收益。
二、銀行相關業務模式
目前國內銀行更多是通過債務清收、內部分賬經營、壞賬核銷、發放貸款增量稀釋、債務延期或重整、招標拍賣、債權轉股權、實物資產再利用等多種傳統的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受制於處置效率,在不良資產急劇增加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創新處置方式。
在嚴格的考核壓力下,不少銀行在季末或年末等關鍵時間節點利用同業資金或者理財資金對接不良資產,實現不良資產出表,以降低不良率。亦因此,不良出表的定價一般由銀行當年的核銷額度來確定。具體而言,不良出表有以下幾種操作模式:
(1)資產管理公司代持模式。銀行為資產管理公司提供授信,或者認購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債券,將資金注入資產管理公司,然後資產管理公司利用從銀行獲取的資金接收銀行的不良資產,達到銀行出表的目的,同時銀行承諾未來回購資產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資產。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扮演的是通道的角色。
(2)銀銀互持模式。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賣給信託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再由銀行與銀行之間通過同業授信或利用理財資金對接。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或券商資管同為通道角色。
(3)銀行與外部機構共同出資成立子公司,直接收購母公司的不良資產,進一步開展不良資產的處置工作,處置收益由合作各方分成。
需要指出的是,代持和互持兩種模式實質上是銀行利用時間換空間的操作,雖然均實現了銀行不良資產的階段性的出表,但風險仍然保留在銀行體系內。一方面,階段性的出表為銀行贏得了一定的空間,不良資產不用很快處置完,而是可以分散在未來的幾年內慢慢消化;但另一方面,銀行在付出資金成本的同時仍然要負責不良的處置,而在此後幾年處置收回的現金可能還不足以覆蓋資金成本以及人員運營費用,最終不得不降價再做一次買斷式的出售,導致延誤了最佳的出售時間,可能會得不償失。
三、信託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1、以通道業務為主的資本中介
信託公司長期以來跟銀行合作較多,可以跟一些城商行,尤其是偏遠地區的城商行合作,因為這些銀行所在地的不良率很高,不敢投資自己區域內的資產,但是非常願意投資安全區域內信用較好的大銀行的資產,信託公司可以扮演資本中介的角色,實現中小銀行的資金和大型銀行的不良資產之間的對接。
2、與資產服務機構合作,把不良資產產品化
在資產端,銀信合作業務為信託公司積累了銀行的資源,可以保證不良資產的供應。從信託公司的傳統業務來看,雖然不良資產並不是信託擅長的領域,但是信託公司一直擅長房地產、基礎設施、政府平台以及資本市場等各領域資產的產品化。由於資產服務機構本身具備資產處置的能力,信託公司可以聯合專門的資產服務機構成立基金,通過結構化的分層設計以及增信措施,對應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這一模式可以使信託公司不斷向資產證券化靠攏,同時培育信託公司的主動管理能力。
3、大投行模式:SPV+不良資產批發商
通過開展通道業務,信託公司培育對不良資產價值的識別和判斷能力,在此基礎上信託公司可以獲取大量的不良資產包,並將不良資產的處置及管理工作委託給專業的資產服務機構,實現共贏。在這一模式中,信託公司是一種「大投行」的角色,既可做中間的SPV,又可做不良資產的批發商。
四、保險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從大類資產配置的角度看,保險資金體量較大,對不良資產亦存在配置的需求。目前已經有保險公司參股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實踐。具體而言,保險公司通過發行保險資產管理計劃,以明股實債的方式參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並簽訂回購協議,由於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具備國資委背景,所以風險較低。但在這一模式下,業務機會比較有限,不足以支撐保險資金長期配置的需求。
另外,在保監會政策放開的條件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與具有不良資產處置能力的機構合作,成立有限合夥基金,並作為基金的有限合夥人(LP),深度參與不良資產市場的業務。
保險資金甚至可以作為單一LP介入具體的優質項目,然後以基金份額作為基礎資產,發行項目資產支持計劃,進一步對接保險公司體系內受託管理的資金。這一模式中,保險公司可實現以基金份額作為杠桿,撬動整個險資體系。
五、非持牌機構相關業務模式
1、細分領域的不良項目投資
在房地產和小微貸等細分領域,市場上已經有一些比較專業的投資機構。例如有些民間資本或外資設立的房地產並購基金,專注投資具有違約風險的地產項目,通過對地段的選取、項目的精算等專業能力,獲取違約盤整及對標的項目的改造及運營提升所帶來的收益。還有民間投資機構專注於個人和小微企業以不動產做抵押的不良資產處置,由於標的較多,大大分散了個體的風險,而且個人和小微企業的抗辯能力較差,投資機構在司法上處於相對強勢的一方,處置起來相對容易,因而平均處置周期能控制在兩年左右,也能獲得較高回報。
2、不良資產產品化運作模式
目前已有資產服務機構通過設立不良債權投資基金,投資者主要是高凈值客戶。由於不良資產的處置周期一般在兩年以上,因此資產服務機構需要加強流動性管理,甚至用自用資金提供流動性支持。在產品設計方面,可以直接設計期限為兩年的產品,也可以設置不同期限的產品對接不同需求的投資者。

————點金人轉載

上海星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上海星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12月24日,立足於上海。星瑪基金是一家長期專注於中國市場不良資產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與長城、信達、華融、東方等多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公司核心管理團隊擁有10年以上不良資產類管理經驗,秉承穩健的風險管理理念,綜合經營實力穩居行業領先地位,在業內享有極好的聲譽
法定代表人:王珍珍
成立時間:2014-12-24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115002534716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行南路880號1幢219室

㈣ 理財公司怎麼處置銀行不良資產

從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具體實踐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買斷,銀行將不良資產打包後,批量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根據資產包的規模,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性買斷或分期買斷的方式,分期買斷的方式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減輕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壓力。
第二種模式是合作處置。在政策性接收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階段,資產管理公司對債務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並不能深入產業,現階段可以聯合同行業優質企業,對不良資產進行重組,最終實現利益共享。
第三種模式是反委託處置。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賣給信託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資產的所有權仍歸屬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同時資產管理公司繼續負責不良資產的處置。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可將資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資本佔用,而風險則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第四種是不良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買斷不良資產包後,通過測算現金流,採取折價的方式,以信託計劃作為SPV,然後發行重整資產支持證券,向投資者出售。至於不良資產後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託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在2006年到2008年期間,我國曾有過4單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實踐,發行金額總計約134億元,但是2008年以後,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此項業務也被叫停。2015年,重啟資產資產證券化的呼聲漸高,預計不久之後該類業務將放行。
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處置范圍僅限於本省。除了傳統的處置手段以外,已經有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逐步創新處置模式。
(1)輸血性重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對一些能夠起死回生的項目進行輸血,幫助企業走入正軌,實現溢價然後退出。
(2)以物抵債。對於一些優質的抵押資產,盡量不走漫長的訴訟途徑,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實現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企業的雙贏。
(3)公開徵集重組方或者投資人。在擔任不良資產一級批發商角色的基礎上,吸引更多專業的社會投資人參與不良資產的投資,共享行業的利潤。
(4)聯合地方政府成立不良資產處置基金或子公司。充分利用當地政府的資源,深化不良資產的處置,幫助地方政府剝離不良資產。
需要指出的是,在不良資產快速增加的背景下,雖然資產管理公司面臨無限商機,但是受限於資產管理公司的框架和機制,也面臨較大的「去化」壓力。對於交易到手的不良資產,資產管理公司應通過分類管理,以獲取更大的利潤空間。對於債權類不良資產,基於「冰棍效應」,由於本金部分並不會發生變化,收益來源是利息或罰息,利潤空間比較有限,因此應該迅速化解;而對於物權類不良資產,基於「根雕理論」,資產管理公司可以選擇長期持有及精雕細琢,以時間換空間獲取更高的收益。
二、銀行相關業務模式
目前國內銀行更多是通過債務清收、內部分賬經營、壞賬核銷、發放貸款增量稀釋、債務延期或重整、招標拍賣、債權轉股權、實物資產再利用等多種傳統的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受制於處置效率,在不良資產急劇增加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創新處置方式。
在嚴格的考核壓力下,不少銀行在季末或年末等關鍵時間節點利用同業資金或者理財資金對接不良資產,實現不良資產出表,以降低不良率。亦因此,不良出表的定價一般由銀行當年的核銷額度來確定。具體而言,不良出表有以下幾種操作模式:
(1)資產管理公司代持模式。銀行為資產管理公司提供授信,或者認購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債券,將資金注入資產管理公司,然後資產管理公司利用從銀行獲取的資金接收銀行的不良資產,達到銀行出表的目的,同時銀行承諾未來回購資產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資產。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扮演的是通道的角色。
(2)銀銀互持模式。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賣給信託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再由銀行與銀行之間通過同業授信或利用理財資金對接。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或券商資管同為通道角色。
(3)銀行與外部機構共同出資成立子公司,直接收購母公司的不良資產,進一步開展不良資產的處置工作,處置收益由合作各方分成。
需要指出的是,代持和互持兩種模式實質上是銀行利用時間換空間的操作,雖然均實現了銀行不良資產的階段性的出表,但風險仍然保留在銀行體系內。一方面,階段性的出表為銀行贏得了一定的空間,不良資產不用很快處置完,而是可以分散在未來的幾年內慢慢消化;但另一方面,銀行在付出資金成本的同時仍然要負責不良的處置,而在此後幾年處置收回的現金可能還不足以覆蓋資金成本以及人員運營費用,最終不得不降價再做一次買斷式的出售,導致延誤了最佳的出售時間,可能會得不償失。
三、信託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1、以通道業務為主的資本中介
信託公司長期以來跟銀行合作較多,可以跟一些城商行,尤其是偏遠地區的城商行合作,因為這些銀行所在地的不良率很高,不敢投資自己區域內的資產,但是非常願意投資安全區域內信用較好的大銀行的資產,信託公司可以扮演資本中介的角色,實現中小銀行的資金和大型銀行的不良資產之間的對接。
2、與資產服務機構合作,把不良資產產品化
在資產端,銀信合作業務為信託公司積累了銀行的資源,可以保證不良資產的供應。從信託公司的傳統業務來看,雖然不良資產並不是信託擅長的領域,但是信託公司一直擅長房地產、基礎設施、政府平台以及資本市場等各領域資產的產品化。由於資產服務機構本身具備資產處置的能力,信託公司可以聯合專門的資產服務機構成立基金,通過結構化的分層設計以及增信措施,對應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這一模式可以使信託公司不斷向資產證券化靠攏,同時培育信託公司的主動管理能力。
3、大投行模式:SPV+不良資產批發商
通過開展通道業務,信託公司培育對不良資產價值的識別和判斷能力,在此基礎上信託公司可以獲取大量的不良資產包,並將不良資產的處置及管理工作委託給專業的資產服務機構,實現共贏。在這一模式中,信託公司是一種「大投行」的角色,既可做中間的SPV,又可做不良資產的批發商。
四、保險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從大類資產配置的角度看,保險資金體量較大,對不良資產亦存在配置的需求。目前已經有保險公司參股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實踐。具體而言,保險公司通過發行保險資產管理計劃,以明股實債的方式參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並簽訂回購協議,由於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具備國資委背景,所以風險較低。但在這一模式下,業務機會比較有限,不足以支撐保險資金長期配置的需求。
另外,在保監會政策放開的條件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與具有不良資產處置能力的機構合作,成立有限合夥基金,並作為基金的有限合夥人(LP),深度參與不良資產市場的業務。
保險資金甚至可以作為單一LP介入具體的優質項目,然後以基金份額作為基礎資產,發行項目資產支持計劃,進一步對接保險公司體系內受託管理的資金。這一模式中,保險公司可實現以基金份額作為杠桿,撬動整個險資體系。
五、非持牌機構相關業務模式
1、細分領域的不良項目投資
在房地產和小微貸等細分領域,市場上已經有一些比較專業的投資機構。例如有些民間資本或外資設立的房地產並購基金,專注投資具有違約風險的地產項目,通過對地段的選取、項目的精算等專業能力,獲取違約盤整及對標的項目的改造及運營提升所帶來的收益。還有民間投資機構專注於個人和小微企業以不動產做抵押的不良資產處置,由於標的較多,大大分散了個體的風險,而且個人和小微企業的抗辯能力較差,投資機構在司法上處於相對強勢的一方,處置起來相對容易,因而平均處置周期能控制在兩年左右,也能獲得較高回報。
2、不良資產產品化運作模式
目前已有資產服務機構通過設立不良債權投資基金,投資者主要是高凈值客戶。由於不良資產的處置周期一般在兩年以上,因此資產服務機構需要加強流動性管理,甚至用自用資金提供流動性支持。在產品設計方面,可以直接設計期限為兩年的產品,也可以設置不同期限的產品對接不同需求的投資者。

㈤ 什麼是基金風險大嗎

不同的基金風險是不同的,比如貨幣基金、債券基金屬於低風險,混合基金屬於內中高風險,因此不能一容概而論說基金風險,必須要針對基金的種類說風險。但不管是什麼基金,風險都是存在的,只不過低風險虧損的概率比較小,而中高風險、高風險就有可能會虧損。

㈥ 基金的風險是項目資質堪憂

1、項目風險管理
項目風險管理是為了最好地達到項目的目標,識別、分配、應對項目生命周期內風險的科學與藝術,是一種綜合性的管理活動,其理論和實踐涉及到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系統科學、管理科學等多種學科。項目風險管理的目標可以被認為是使潛在機會或回報最大化、使潛在風險最小化。
風險識別、風險估計和風險評價是項目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但是,僅僅完成這部分工作還不能做到以最少的成本保證安全可靠地實現項目的總目標。還必須在此基礎上對風險實行有效的控制,妥善地處理風險事件造成的不利後果。所謂控制,就是隨時監視項目的進展,注視風險的動態,一旦有新情況,馬上對新出現的風險進行識別、估計和評價,並採取必要的行動。這就是項目風險管理的全過程。
1.1 風險分析
風險分析的第一步是風險識別,其目的是減少項目的結構不確定性。風險識別首先要弄清項目的組成、各變數的性質和相互間的關系、項目與環境之間的關系等。在此基礎上利用系統的、有章可循的步驟和方法查明對項目可能形成風險的諸多事項。
風險估計就是估計風險的性質、估算風險事件發生概率及其後果的大小,以減少項目的計量不確定性。風險估計有主觀和客觀的兩種。客觀的風險估計以歷史和資料為依據。主觀的風險估計無歷史數據和資料可參照,靠的是人的經驗和判斷。
風險評價就是對各風險事件後果進行評價,並確定其嚴重程度順序。評價時還要確定對風險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應對措施。風險評價方法有定量和定性的兩種。進行風險評價時,還要提出防止、減少、轉移或消除風險損失的初步辦法,並將其列入風險管理階段要進一步考慮的各種方法之中。
1.2 狹義的風險管理
狹義的風險管理就是在風險分析之後,針對風險做出決策。一般有規劃、控制和監督三階段。
規劃階段有兩個方面。第一,決策者針對項目面對的形式選定行動方案。一經選定,就要制定執行這一行動方案的計劃。為了使計劃切實可行,常常還需要進行再分析,特別是要檢查計劃是否與其他已做出的或將要做出的決策沖突,為以後留出餘地。第二,選擇適合於已選定行動路線的風險規避策略。選定的風險規避策略要寫入風險管理和風險規避策略計劃中。
風險控制就是實施風險規避策略的控制計劃。該計劃的內容就是在必要時向項目提供必要的資源。有時還要修改項目計劃,隨時對項目的費用和進度重新進行估算,並採取相應的糾正步驟。風險控制的關鍵是採取果斷的行動。風險監督是在決策付諸實施之後進行的。
2、建設工程項目中存在的主要風險因素
在建設工程項目的開發實施過程中, 對開發商而言, 項目各個階段都存在著風險, 而風險的大小,發生與否,發生造成的損失如何都與項目本身有關。由於在建設工程項目中各方所遇到的風險各不相同,以下僅列舉項目管理過程中常遇到的主要風險因素來分析。其主要風險有:
預測風險。在項目的前期策劃階段,開發商都會對項目進行經濟效益預測,選定不同的指標體系將會有不同的指標結果,如動態指標的凈現值、內部收益率,靜態指標的投資收益率等,而指標的確定又是通過預測的財務報表確定的。
決策風險。開發商根據自身的條件、項目的設計方案、預測的結果對項目是否實施、按照什麼方案實施、實施時間等進行決策。這其中的可變因素很多,決策者稍有不慎,就會造成決策失誤。
高層戰略風險。在城市總體規劃不變的前提下,開發商面臨的主要風險是項目開發權的競爭,而項目開發權的取得是以土地開發權的獲得為標志的。土地開發權的獲得可通過劃撥、招投標、拍賣等方式,而不同的獲得方式造成的地價風險不同,如開發者的指導方針、戰略思想錯誤則會造成項目目標設計錯誤,給自身造成損失。
技術設計風險。主要包括勘察設計風險和施工技術風險。在初步設計階段,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其設計委託書過於簡單,設計時間緊迫,設計單位與開發商就設計任務未進行細致反復溝通,設計人員業務不熟練,致使設計施工圖的設計深度不夠。同時由於採取邊設計邊施工的方式,其設計的進度過於緩慢,造成施工進度受阻,延誤工期,最終造成經濟損失。
計劃風險。計劃是對工程實施過程進行各種策劃、安排的總稱,是對項目實施過程的設計,是為保證實現總目標而做的各種安排。目標是計劃的靈魂,計劃必須符合總目標的要求,受總目標的控制。為此要求計劃必須符合環境條件,必須反映項目本身的客觀規律性,反映工程各參與者的實際情況,同時必須滿足項目的經濟性要求,否則將會導致計劃的失誤, 造成經濟損失,形成計劃風險。
實施控制風險。在項目實施控制階段, 開發商所面臨的風險更復雜,如合同未履行、合作夥伴爭執、責任不明確、產生索賠要求的合同風險,供應拖延、供應商不履行合同、運輸中損壞以及在工地上損失的供應風險,項目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的風險,由於分包層次太多,造成計劃執行和調整實施控制的困難和風險, 以及各種原因造成的管理人員管理水平低下造成管理失誤的風險等。
政策性風險。政策性風險是每個承包商必須考慮的問題,如通貨膨脹、原材料的臨時緊缺、施工當地的社會治安、地方保護主義等。作為承包商來講,雖然這些風險往往能夠得到一定量的補償,但由於目前國內的索賠制度尚不健全,施工項目的管理者應該認真考慮這一類風險。
3、風險的識別與方法
3.1 分解原則
就是將項目管理過程中復雜的難於理解的事物分解成比較簡單的容易被認識的事物,將大系統分解成小系統,這也是人們在分析問題時常用的方法(如項目工作分解結構)。
3.2 故障樹法
就是利用圖解的形式將大的風險分解成各種小的風險,或對各種引起風險的原因進行分解,這是風險識別的有利工具「該法是利用樹狀圖將項目風險由粗到細,由大到小,分層排列的方法,這樣容易找出所有的風險因素,關系明確」與故障樹相似的還有概率樹、決策樹等。
3.3 專家調查法
由於在風險識別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找出各種潛在的危險並作出對其後果的定性估量,不要求作定量的估計,又由於有些危險很難在短時間內用統計的方法。實驗分析的方法或因果關系論證得到證實(如市場需求的變化對項目經濟效益的影響,同類軟體開發商對本組織的競爭影響等)。該方法主要包括兩種:集思廣義法和德爾菲法,其中後者是美國著名咨詢機構蘭德公司於五十年代初發明的它主要依靠專家的直觀能力對風險進行識別,即通過調查意見逐步集中,直至在某種程度上達到一致,故又叫專家意見集中法。
4、風險化解策略
風險化解是對項目風險提出處置意見和辦法,通過對項目風險識別!估計和評估,把項目風險發生的概率。損失嚴重程度以及其它因素綜合起來考慮,估計項目發生各種風險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確定項目的風險等級,從而確定應採取的措施。風險化解策略包括減輕、預防、轉移、迴避、接受等措施。應根據不同項目的不同風險,採取相應的措施。
4.1 風險迴避策略
是指當項目風險潛在威脅發生可能性太大,不利後果也太嚴重,又無其它策略可用時,主動放棄項目或改變項目目標與行動方案,從而規避風險的一種策略。例如,企業目前正面對一項技術不太成熟的投資項目,如果通過風險評價發現項目的實施將面臨巨大的威脅,項目管理組織又沒有其它可用的措施控制風險,甚至保險公司也認為風險太大拒絕承保。這時就應當考慮放棄項目的實施,避免巨大的風險事故和財產損失。
4.2 轉移風險策略
是指將風險轉移至其他人或其它組織,其目的是借用合同或協議,在風險事故一旦發生時將損失的一部分轉移到有能力承受或控制項目風險的個人或組織。具體實施時可表現為財務性風險轉移(如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為項目風險負間接責任)。非財務性風險轉移(將項目有關的物業或項目轉移到第三方,或者以合同的形式把風險轉移到其他人或組織身上,同時也能夠保留會產生風險的物業或項目)。
4.3 減輕風險策略
減輕風險策略是通過緩和或預知等手段來減輕風險,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或減緩風險帶來的不利後果,以達到風險減少的目的。這是一種積極的風險處理手段。
4.4 接受風險策略
接受風險策略也是積極化解風險的策略之一,它是指項目組有意識地選擇自己承擔風險後果的策略。當採取其它風險規避方法的費用超過風險事件造成的損失時, 可採取接受風險的方法。接受風險可以是主動的,即在風險規劃階段已對一些風險有了准備,所以當風險事件發生時馬上執行應急計劃;被動接受風險是指項目管理組因為主觀或客觀原因,對風險的存在性和嚴重性認識不足,沒有對風險進行處理,而最終由項目管理組織人員自己承擔風險損失。在實施項目時,應盡量避免被動接受風險的情況,只有在風險規劃階段做好准備工作才能主動接受風險。
4.5 儲備風險策略
儲備風險策略是指根據項目風險規律事先制定應急措施和制定一個科學高效的項目風險計劃,一旦項目實際進展情況與計劃不同,就動用後備應急措施,項目風險應急措施主要有費用、進度和技術三種。預算應急費是一筆事先准備好的資金,用於補償差錯、疏漏及其它不確定性對項目費用估計精確性的影響。預算應急費在項目預算中要單獨列出,不能分散到具體費用項目下,否則,項目管理組織就會失去對支出的控制。
風險管理的最終目的是要對風險的相關因素採取措施,規避風險,化解和轉移風險,或權衡利弊分擔和降低風險損失的影響。工程項目投資對於一個企業是很重要的,項目能否成功關繫到企業的未來發展,企業應該加大項目投資方面的風險管理,做到盡量少失敗,這樣才能增強企業的競爭力,使企業立於不敗之地,長久發展。

㈦ 不良資產處置方式有哪些

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1、訴訟追償
司法訴訟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維護國家金融債權的最後屏障,也是經濟活動中追索債務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業經營困難,但並不表明喪失完全的還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經營收入還有一定的償債來源,但一些企業無視信用,利用各種借口拖延歸還,利用各種手段逃債務。通過起訴追索債務,能加大對債務人履約的力度,同時也可以避開國有機構處置不良資產需要履行的煩瑣的報批手續。
2、資產重組
資產的重組包括債務重組,企業重組,資產轉換和並購等,其中債務重組包括以資抵債、債務更新、資產置換、商業性債轉股、折扣變現及協議轉讓等方式。其實質是對債務企業做出債務重新安排,有的在還款期限上延長,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應收利息上做出折讓,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適當折讓。對債務人進行資產和債務重組,是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資產處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種方式。
3、債權轉股權
債權轉股權,指經過資產管理公司的獨立評審和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將銀行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的對企業的債權轉為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的股權,由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階段性持股,並對所持股權進行經營管理。
4、多樣化出售
(1)公開拍賣
公開拍賣又稱公開競買,是一種通過特殊中介機構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和交易活動。不良資產採用公開拍賣處置方式,具有較高的市場透明度,符合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市場交易規則,能體現市場化原則,是當前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處置抵押資產中使用較多的方式。該處置方式主要適用於標的價值高、市場需求量大、通用性強的不良資產,如土地、房產、機械設備、車輛和材料物資等。
(2)協議轉讓
協議轉讓是指在通過市場公開詢價,經多渠道尋找買家,在無法找到兩個以上競買人,特別是在只有一個買主地情況下,通過雙方協商談判方式,確定不良資產轉讓價格進行轉讓地方式。它主要適用於:標的市場需求嚴重不足,合適地買主極少,沒有競爭對手,無法進行比較選擇地情況。
(3)招標轉讓
招標轉讓是指通過向社會公示轉讓信息和競投規則,投資者以密封投標方式,通過評標委員會在約定時間進行開標、評標,選擇出價最高、現金回收風險小的受讓者的處置方式。具體有公開招標轉讓和邀請招標轉讓兩種。該處置方式適用於標的價值大,通用性差,市場上具有競買實力的潛在客戶有限,但經一定渠道公開詢價後,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資者。
(4)競價轉讓
競價轉讓是指通過一定渠道公開發布轉讓信息,根據競買人意向報價確定底價,在交付一定數量保證金後,在約定時間和地點向轉讓人提交出價標書和銀行匯票,由轉讓人當眾拆封,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的處置方式。該處置方式適用於處置資產市場需求差,競買人很少,拍賣效果不佳或依法不能拍賣,又不適合招標轉讓的各類資產,包括債權、股權、抵債實物資產的轉讓出售。
(5)打包處置
打包處置是以市場需求為出發點,按照特定的標准(如地域、行業、集團等),將一定數量的債權、股權和實物等資產進行組合,形成具有某一特性的資產包,再將該資產包通過債務重組、轉讓、招標、拍賣、置換等手段進行處置的方式。它適用於難度大、處置周期長的資產。打包處置分為兩大類:一是債務重組類打包處置。二是公開市場類打包處置。
(6)分包
分包是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將其所擁有的部分資產,以簽訂分包合同的形式委託給承包人,由承包人負責經營或代為追償債務的一種行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資產的數額巨大,不良貸款客戶又分散在全國各地,以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難以對所有不良資產進行及時地處置。為了減少處置成本,加快對不良資產進行處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藉助社會的力量,採取分包手段來實施對不良資產快速有效的處置。
5、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指兩個市場主體之間為了各自的經營需要,在通過合法的評估程序對資產進行評估的基礎上,簽訂置換協議,從而實現雙方無形或有形資產的互換或以債權換取實物資產及股權的行為。目前資產置換大都發生在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之間,非上市公司通過與上市公司之間的資產置換,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並通過上市公司所具有的連續融資的渠道來實現自身的發展。
6、租賃
租賃是指在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出租者通過採取契約的形式所出租的財產按照一定的條件、期限交給承租者佔有、支配和使用承租者向出租者交納租金。租賃終止時,承租者將財產完整地返還給出租者。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最終目的是收回現金,但在實際處置過程中,經常會收回一些非現金資產,其中包括機器設備等生產要素,也會出現取得企業所有權的情況。
7、破產清償
破產清償是指債務人依法破產,將債務人的資產進行清算變賣後按照償付順序,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所得到的償付。企業破產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一些企業由於經營不善或不能適應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的需要,造成資不抵債,不能償付到期的債務,企業繼續經營無望,對這樣的企業進行破產有利於整個社會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然而對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說,採取破產清償的辦法是不得已的辦法。

㈧ 影響基金定投收益率的因素

定投與一次性投資不可比。投資收益主要取決於投資收益率與投入金額。對於投資收益率,短期投資在不同的市場形態下,定投和一次性投資的收益率各有高低,難以比較;從長期來看,建立在市場長期趨勢向上的假設下,投入的時間越早,成本低的概率越大,因此一次性投資的收益率可能好於定投。從投入金額上來看,個人的資產往往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增加,一次性投資在初始時點上投入的金額往往有限,因此定投可能由於總投入金額較高而投資總收益較高。總而言之,定投是適合於中長期投資的穩健理財方式,不是期待一夜暴富的投機行為。
定投時機:退出時機比進入時機更重要。定投並不意味著可以完全放棄時機的選擇,對於中線的定投,進入、退出的時點都比較重要;對於長線定投,進入時機相對不重要,較重要的是退出時機。具體從成本來看,對於超過一個市場周期的長期定投,平均成本最終將趨近於較穩定的水平,與開始定投的時點關聯較小;在一個市場周期以內,不同起點的定投成本差異較大,在震盪築底時開始定投的平均成本較低,在上漲市中開始定投的平均成本較高、波動較大。但無論是長期還是短期定投,由於市場本身存在波動,因此賣出時點均會對投資收益產生較大影響。
定投時間:長期定投盈利概率高。定投能夠獲利是建立在股市雖然短期存在周期波動,但長期趨勢向上的基礎上的,在一個市場周期以內就放棄定投往往不能達到很好的效果。假定投資者每月定投一次深證成指指數基金,從2000年1月到2012年6月任意定投一年、三年、五年和七年進行實證研究,可以看出定投基金時間越長風險越小,盈利概率越大。建議投資者定投最短時間應達到3~5年。
定投選基:應選擇業績良好、波動性高的基金。在基金波動性相近的情況下,通常定投業績良好的基金收益更高。在基金業績接近的情況下,通常定投凈值波動較劇烈的基金的效果更好。
定投收費模式:超過4年可選擇後端收費。後端收費通常在持有期延長後費率將遞減甚至免去,且後端收費能夠增加投入金額從而增加投資回報,在堅持長期定投的前提下,採取後端收費方式比較有利,但需要考慮具體基金的費率、費率打折問題。
定投分紅方式應視定投時間而定。長期定投假定市場長期趨勢向上,分紅再投資無疑可以通過增加投入金額從而獲得相同收益率下的更大回報;在中期定投中,選擇分紅定投,收益及時落袋為安,也可以適當降低中短期市場回調的損失。
智能定投是建立在傳統定投基礎上,進行模糊擇時操作的投資方式。它一方面保留了普通定投的機械化、降低主觀操作風險的優點,另一方面又通過數量分析方法進行模糊擇時,優化投資成本。從目前主流的智能定投來看,主要可以分為改變定投增量和改變存量兩種方式。改變定投增量模式對過去已投入的資金不再計較,只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判斷定投增量的高低,這種方式對於定投成本的改善是緩慢而穩健的。改變定投存量模式則是根據市場情況對已投入的資金進行統一的處置,這是一種介於定投和一次性投資之間的一種較積極擇時的投資方式,相對激進,風險也相對較大。

閱讀全文

與星瑪基金處置周期慢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融資對象分 瀏覽:728
凱裕金銀貴金屬 瀏覽:394
展博投資管理 瀏覽:980
壹理財下載 瀏覽:144
貴金屬看盤技術 瀏覽:930
外匯ea三角套利 瀏覽:389
寶盈轉型動力基金今日凈值查詢 瀏覽:311
abl外匯軟體 瀏覽:817
天使投資移動互聯網 瀏覽:315
中翌貴金屬老是系統維護 瀏覽:225
歷史期貨松綁 瀏覽:23
信託借款平台 瀏覽:214
吉林紙業股票 瀏覽:324
貴金屬元素分析儀 瀏覽:30
融資打爆倉 瀏覽:645
分級基金A還能玩嗎 瀏覽:289
網路貸款平台大全 瀏覽:358
13月房地產到位資金 瀏覽:744
姚江濤中航信託 瀏覽:518
coding融資 瀏覽: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