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非稅收入
一、是指除稅收和政府債務收入以外的財政收入,是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准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性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主要包括:
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在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不納入非稅收入管理。
三、將非稅收入統一為一個部門征管有利於降低企業負擔。通過統一為一個部門征管,一方面降低了企業的遵從成本,即企業再也不用跑七八個部門去交費,而只用跑一個部門,大量減少企業的跑路成本;
另一方面,由於是一個部門征管,再也不會多部門檢查,大量減少企業常年被多部門檢查的可能性。

(1)水利基金什麼時候開始為非稅收入擴展閱讀:
稅收收入與法律密不可分,有稅必有法,無法不成稅。國家的一切稅收活動,均以法定方式表現出來,非稅收入也應參照稅收收入,盡快結束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無法可依的局面。
健全非稅收入法規制度,以法規來明確收費項目的審批、收費項目的制定、收費票據的使用、收費資金的徵收分配、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如《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和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原則上不得收取費用,以往所說的「工本費」將成為歷史。
如果收費徵收管理行為的每個環節都處於法律法規的嚴密約束之下,則會形成依法收費和依法治費的法制化管理局面。
統一審批管理許可權,集中管理
取消不合法的項目,嚴格新增項目審批,將一部分具備稅收特徵且便於稅收征管的收費,納入稅收征管體系。政府性收費項目和標准制定,應當結合財政預算內資金的供給情況,考慮社會經濟的承受能力等。公告行政審批項目,接受社會監督。
如2004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行政許可法》,以國務院令的形式公布了500項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及其實施細節。頒布這一法律的核心意義是界定政府的行政許可權,打造一個適應市場經濟的有限政府。
對於這部凝聚著眾多立法者多年心血的法律,社會各界給予了很高的評價,認為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為此,力求盡快與它「接軌」。
B. 請問水利建設基金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
水利建設基金申報期限為次月15日內進行繳納,如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C. 水利建設基金一般在什麼時間申報,是不是一年只需申報繳納一次。服務性企業一般按什麼計算水利建設基金
申報時間及次數各個地方不一致,到當地相關單位咨詢吧。服務性企業一般按營業額計算水利建設基金
D. 非稅收入通用申報,水利基金季度申報,工會經費月報時如何分開申報
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通用申報表打開,將三項附加前面的勾選上,點擊右下角的刪行,再申報水利基金和工會經
費即可。
E. 水利建設基金從何時開始徵收
2011年7月1日, 詳細的你可以看一下這個政策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1]20號)
F. 一般納稅人,水利建設基金按營業收入徵收,請問,營業收入是當年的,還是上年的
水利建設基金是按銷售收入徵收的,就是按每月銷售或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一計算繳納。
與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一起申報繳納。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當地上年工資總額的平均數為基數計算依據。
G. 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含稅收入還是不含稅收入
1、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不含稅收入。
2、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來計提和交納。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來計提和交納。浙江省是0.01%。
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的水利建設基金。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定:「一、將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因此,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可以免徵水利建設基金。

(7)水利基金什麼時候開始為非稅收入擴展閱讀:
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由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納稅期限按月或按季徵收。繳款義務人應當按生產、經營收入的0.6‰徵收,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其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
其中,省電力公司及其所屬統一核算單位在其總公司所在地繳納;繳款義務人在省內取得的建築安裝勞務收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收入,銷售、出租不動產收入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分別向建築安裝勞務發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自應當申報繳納之日起超過6個月沒有申報繳納的,由其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補征。
免繳范圍:
1、未達到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2、國家規定免徵增值稅、營業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3、駐湘軍工企業(不含已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軍轉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徵情形。
H.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從什麼時候開始收費的
做2011年的稅務費自查時就得開始交了
I. 一般納稅人水利建設基金納稅申報期限為半年,半年的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60萬可以免徵水利建設基金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定:「一、將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因此,一般納稅人水利建設基金納稅申報期限為半年,半年的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60萬可以免徵水利建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