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加強資金安全管理
摘要:作為管理者,既要從會計制度上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又要在實際操作中把握好幾個關鍵環節。這既是現階段生存、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財務管理部門或人員的責任與義務。
關鍵詞:貨幣資金;會計制度;安全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F27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1
對於資金的定義有很多,其共性就是資金是流通中價值的一種貨幣表現。本文所指的資金主要是指貨幣資金。貨幣資金主要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是企業生存的基礎,是企業最重要的一項資產。隨著市場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企業收支規模越來越大,面對如此巨額的資金,在合理使用的基礎上,加強資金安全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不僅是企業管理的一條重要生命線,也是促進企業發展的根本保證。
一、資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資金安全意識不強
有些企業的管理人員對財務管理了解得很少,沒有認識到資金管理的重要性。資金安全的風險意識淡薄就容易導致管理行為上的疏忽、內部管理上的鬆懈,給資金的安全帶來風險和隱患。在工作中,主要表現在不按制度規定及時對賬、不按規定設置和保管支付系統密碼等。
(二)內控制度不嚴密,執行不到位
一方面,盡管各企業都制定了相
Ⅱ 財政支農資金投入和使用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財政支農資金是農業基礎地位政策的體現和農業投入的具體實現形式,它為促進和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改善農業發展環境,提高農業綜合實力,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同時,財政支農資金在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在某些環節上已制約了財政支農資金作用的正常發揮,影響了國家農業政策的切實貫徹落實。主要表現在以下七個方面:
一是財政支農資金的投入總量不足,投資結構不合理。近幾年,財政用於「三農」的投入數量不斷增加,但年度間不均衡,財政支農支出占財政總收入或總支出的比重一直在一個比較低的水平徘徊(相對農村人口佔全國總人口比重)。盡管,這幾年為了保證財政支農投入的不斷增加,中央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規定,財政用於農業的總投入增長幅度要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新增教育、衛生、文化支出主要用於農村;開辟新的支農資金渠道,國有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比重不得少於15%;運用各種手段調動和鼓勵其他社會各方面資金投入農業農村等,但實際沒有得到很好地執行。特別是一些地方財政支農投入不足,城鄉財政資源配置不對稱的狀況沒有徹底改觀。表現為縣級政府對農業資金投入絕對量呈現出不斷增長的趨勢,但相對規模卻下降;縣級政府缺乏投入增長機制,財政支農資金投入增長幅度低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同時財政支農資金分配結構也存在一些問題,表現在對生產性投入低而對非生產性投入高,即用於農業主管部門的人員經費投入多,對農業基礎設施、農業科技、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缺乏必要的資金投入。在農業基礎設施、農業科技、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中,農業基礎設施投資的份額較高,農林水等部門科技三項費用占農業支出的比重持續下降,有的縣甚至未能安排。
二是財政支農資金使用分散且交叉重復並存,影響資金使用效果。集中體現在用於農業方面的資金,包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農業科技支出、支持農業生產支出、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都存在使用上的分散和交叉重復並存的現象。分析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農業的多功能性和農業發展政策的多目標性。農業的多功能性決定農業發展既要考慮到實現食物供給、生產資料供給、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環境效應,又要考慮到農民增收、農村穩定,因此,一段時間內或每年的農業發展政策必須同時確定多個目標,即使2004年中央1號文件以農民增收為主題,但政策目標仍呈多元化。具體到每個農口職能部門,當年的工作目標也是發散的。這必然導致國家財政支農資金要針對每項政策目標設立、分配。第二,體制轉軌的不完全性。我國現行的財政支農政策都是從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延續下來,支農資金的科目分類、管理體制都是以部門塊塊為主。由於財政支農資金分屬多個部門管理,各部門對政策的具體理解、執行和資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政策之間缺乏有機的協調,各個部門在貫徹中央「三農」政策時都會在資金安排分配面面俱到。目前最突出的是發展改革委、科技、財政和農口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內部機構之間分配管理的財政支農資金在分配上還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協調機制,基本上是各自為陣,資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復現象比較嚴重。如在某縣(區)審計調查發現,財政和國債資金1182萬元,被投放到167個項目中,平均每個項目資金投入7萬元,並且項目還分散在這兩縣區所有的二十七個鄉鎮(街道)和十多個農口事業單位,致使數額可觀的資金投向過於分散且無重點,致使扶貧資金的整體規模效益不明顯。
三是財政管理體制不科學導致的財政支農財力支解,平均分配資金,影響到了財政支農資金的政策支持效果。由於財政分配撥付制度存在缺陷,制約了支農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表現為縣級財政雙軌運行,上解基數過高,留用財力減少;縣級政府預決算安排財政支農資金的比重均呈下滑趨勢,支農支出佔一般預算支出的比例低;在一般預算支出中存在虛列支農資金的現象,年終結存資金不實或無資金結轉,滯留、佔用支農資金問題;另外由於支農資金來源分散,不利於監督管理,尤其是上級農業等主管部門直接撥入資金,脫離財政部門的監管,造成資金使用失控。
四是受地方財力限制,農業項目配套資金難以落實,影響支農效果。現行財政體制規定,中央、省級農業綜合開發項、國債項目、扶貧項目的資金安排,均需要地方財政及企業配套資金共同完成。為得到上級財政資金的支持,多數市、縣(區)政府在地方財力不堪重負的情況下,仍承諾對涉農項目進行資金配套,致使多數項目配套資金無法足額、及時撥付到位,嚴重影響了中央、省級農業項目工程的進度和質量。調查表明近年來,除少數發達地區外,我國縣鄉本級財政的支農能力有名無實,甚至是極其虛弱,財政支農主要依賴中央和省級財政。特別是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和糧食主產區,縣鄉財政困難的問題日益普遍和嚴重化,縣鄉政府支農的實際能力已經普遍弱化,這不僅妨礙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還嚴重製約著農業和農村的穩定運行。
五是支農資金項目管理模式落後,資金安排不科學。目前,支農項目投資的隨意性和被動性很強,投資也不科學、不合理。這種投資方式不能給農民以穩定的心態從事農業產業,造成很大投機心理,缺少長期和長遠的心理准備。目前,支農資金項目管理基本上是延續計劃經濟時期高度集中的模式,即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的管理方式,這種管理方式的弊端是使行政權力直接介入工程項目的實施,缺乏有效的監督,致使部分項目施工單位採用高套單價、多計工程量、偷工減料以及夾帶未實施工程等手段虛報冒領工程款;工程建設單位缺少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監管機構造成工程監管不到位;以及工程監理不作為或胡作為等,造成部分項目存在高估冒算,據對某市土地整理項目進行審計發現,項目工程高估冒算資金占工程概算達23%,使工程質量得不到保證,造成資源極大浪費,也易滋生腐敗現象。
六是支農項目資金監管水平低下。首先是監管職能缺位,我國支農資金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等部門的監管,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多頭監管,責權劃分不明確,部門配合不協調,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現象。支農資金透明度低,缺乏完善的舉報系統,社會公眾輿論沒有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其次是事前監管嚴重缺乏,主要表現有對項目立項過程監管、工程開工前執行「招投標、監理、合同管理、項目法人制」情況的監管、項目開工前對法人代表及項目單位財務人員上崗資質及業務情況的管理等事前監督工作淡化、甚至缺位。有些支農項目沒有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如財政部門負責的支農項目)實行「四制」管理,即:項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標制、項目監理制、財務報帳制,以致出現擠占挪用項目資金、工程不能按計劃通過驗收等問題。
七是財政支農資金效益有待提高。主要表現為:一是財政部門滯留支農資金。有的單位將支農資金列支後,轉入「暫存款」科目,於次年陸續撥付。還有的單位將預算列支的支農資金轉入農財部門,未及時撥付。二是農口部門在管理和使用支農資金時,輕視效益。有的農口單位年底結余(包括往年結余)竟然占當年度財政撥款的50%。三是缺乏科學論證盲目立項,造成支農資金的浪費損失。四是資金投向失准,超出財政管理范圍,造成財政支農資金的流失。有的主管部門將農業專項資金投入下屬自負盈虧的獨立實體,導致支農資金流人私人囊中。五是財政支農資金投入分散,各農口主管部門缺少拉動地方農業大發展的重點工程和龍頭產業,影響支農資金整體效益的發揮,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政府對農業投向的指導作用,不利於加快農業發展政策的貫徹執行。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深入開展和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的出台,各級政府對「三農」的投入不斷增加,有力地促進了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但在支農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支農資金的整體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應的發揮。在為新農村建設提供「真金白銀」的同時,如何加強支農資金管理,真正做到「管水到田」,切實提高財政支農效益,是值得各級財政部門進一步研究和加以改進的大課題。
一、財政支農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投入少。從支農資金的結構和投入能力方面看,目前農業投入中央財政仍是領頭羊,地方財政特別是基層財政對農業投入顯得「有心無力」。近些年來,縣鄉(鎮)兩級財政可以說是我國五級財政體系中最困難的兩級財政。尤其是農村稅費改革後,許多縣鄉財政更是捉襟見肘,運作十分困難,用於解決工作人員工資,維持吃飯財政的現狀一時難以改變,地方農業建設資金高度依賴上級政府,實際投入支農的預算資金比例小。
(二)管理部門多。以縣市為例,粗略統計下來,直接管理和分配支農資金的有發改委、財政、科技、水務、林業、國土、農業、交通、民政等十多個農口部門和涉農單位。管理部門多必然造成統籌協調難,主要表現為項目申報各自為政,多頭申報;項目資金管理方式方法多樣,政出多門;計劃下達形式各異,既有發改委或財政直接下達的,也有發改委或財政先下達到行業主管部門,然後由行業主管部門下達到地方的,還有由發改委、財政與有關部門聯合下達的或由行業主管部門直接下達的。由於資金管理部門較多,各自為戰,缺乏溝通,管理層次和撥付環節煩瑣,導致支農投資盲目投放、重復支持、資金到位難、辦事效率低等現象屢屢發生。
(三)地方配套難。中央下達許多支農投資項目,規定省、市、縣都要資金配套;省下達的支農投資項目,也大部分規定市、縣、鄉鎮要資金配套。這種方法對調動各級政府投資農業的積極性、多方籌集資金增加農業投資有積極的作用。但是,目前地方尤其是相當部分市、縣和鄉鎮財政困難,無法承受太多的資金配套要求。一些地方為爭取國家更多的投入搞配套空頭承諾、搞「釣魚」工程的現象時有發生。項目開工後,上級的錢拿來用,本級的拿不出來,造成資金缺口大,許多建設項目成了「半拉子」工程。
(四)資金使用散。由於「資」出多門,「條條」管理,支農投資安排時往往發生撒「胡椒面」現象,顧及方方面面。此外,少數領導個人支配使用的隨意性大,搞「人情項目」、「關系項目」。造成支農資金使用分散,農業項目點多面廣,單個項目投資額小。如一個需投資幾十萬元的項目只安排三、五萬元甚至一、二萬元,根本無法完成該項目建設,也極易導致「豆腐渣」工程。農業資金的整體效益得不到應有的發揮。
(五)投資效益低。由於管理部門多,各部門之間存在職能交叉重疊的現象,致使同一類型支農項目存在多個部門重復立項、交叉投入的情況,如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在農業開發和水利兩個部門存在重復;水土保持項目在水利、林業兩個部門均有安排;扶貧開發中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以工代賑及公路建設項目有相同的建設內容等等。給政府支農投資造成了極大的浪費,給資金和項目管理帶來了很大的困難,資金使用效益也必然大打折扣。
(六)監督力度弱。重項目輕管理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支農資金監督檢查力度不夠,資金在使用過程中,被截留、擠占、挪用的現象較多。國家審計署在 2004年6月發布2號審計公告,對全國50個縣2001年2002年財政支農資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調查後,發現部分地區財政支農資金不到位以及被擠占挪用情況令人擔憂。50個縣擠占挪用財政支農資金4.95億元,主要用於平衡財政預算、彌補經費、出借、經營、建房買車等,占財政支農資金投入總額的10%。
二、加強支農資金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加大資金投入,建立支農資金的穩定增長機制。
資金投入是黨和政府關於「三農」政策得以貫徹執行的基礎。在推進經濟發展,增強財政實力的同時,要進一步調整和優化財政收入結構,將財政資金的分配更多地向「三農」傾斜,提高支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
1、保證財政對「三農」投入的法定增長。農村稅費改革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同時,短期內不可避免地對縣鄉造成較大的沖擊,地方財政收入大幅下降,負債運轉較為普遍,基本保障能力下降。因此必須進一步明確中央、省級財政在欠發達地區財政支農的主體地位,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家財力的增加,不斷加大財政支農力度,確保財政支農支出的增長速度超過財政支出的增長速度,同時,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完善財稅體制,增強地方政府特別是縣級政府的財力。形成以中央和省級財政為主、以市縣鄉為輔的財政支農投入保障機制。
2、調整存量與調整增量並舉,以調整增量為主。在存量調整方面,重點是深化機構改革,壓縮行政事業經費和人員經費,增加現有財政資金中用於農業發展的比重;在增量調整方面,逐步提高新增支出中用於農業農村的比重,逐步提高國債資金用於農業農村的比重。
3、開辟新的資金來源渠道。主要是落實好中央關於新增耕地佔用稅主要用於「三農」、部分土地出讓金收益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等有關政策規定。除了直接投入外,要重視發揮財政支農資金的引導功能,靈活運用貼息、擔保、優惠政策等方式,吸引信貸資金、外資、工商資本投入農業,以進一步拓寬農業投資渠道。
(二)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在努力擴大資金供應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現有的資金資源是當前財政支農工作的重要課題,重點是如何整合財政資源,提高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
1、合理界定政府支農投資方向,奠定資金整合基礎。支農資金的使用要體現代表最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要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立公共財政的總體要求,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理念,嚴格把握政府支農投資使用方向,將支農資金集中用於廣大農民普遍受益的農林水利和農村水、電、路、氣、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以及農業科技推廣等。
2、強化地方政府責任,下放資金分配權。上級在確定農業建設項目時,應充分考慮項目的數量、規模以及地方財政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地方財政配套比例。針對農業和農村建設項目點多面廣、涉及千家萬戶、投資規模相對較小、監管難度較大等特點,可考慮減少上級主管部門資金分配權,明確規定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范圍、比例,將農業建設項目的決定權、資金分配權下放給縣級人民政府,避免脫離實際、盲目立項的現象,有利於因地制宜、統籌安排,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同時,地方政府要量財力辦實事,在規劃上報投資項目時,更應根據本級財力狀況選擇急需建設的項目,切忌為爭取得到上級資金而把項目報多、報大,把可行性報告搞成可騙性報告。
3、明確支農資金整合范圍,適當歸並資金分類。由於整合支農資金涉及到相關農口部門的利益,工作中必然出現一些難度和阻力,縣(市)區的財政部門在推進支農資金整合時,必須從明確支農資金整合的范圍、對象入手,加強對整合支農資金的政策宣傳、強化對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的指導意見》,當前支農資金整合的范圍是:除救災資金和特殊用途資金外,包括財政部門管理分配的支農資金以及農口部門預算中用於農業項目的支出。同時,根據財政支農目標和重點,按照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和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要求,重新確定支農投資分類,逐步改變過去財政支農資金渠道多,分類不合理的狀況。從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長遠考慮,可以逐步將現有各項支農資金按性質歸並為五大類:農業生產類、管理服務類、災害救助類、生態環境類、農村生活類和農民收入類。對現有的支農資金進行科學的分類後,屬於相同性質的資金都可以進行整合,歸並為一項資金。不過,特大防汛抗旱資金、突發動植物疫病防控等救災資金不宜整合。但是災情事前防禦和災後重建中適合項目管理的資金也可納入資金的整合范圍。
4、改革支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機制,實現支農資金整合。在適當歸並資金分類的基礎上,對現有財政支農資金進行整合。整合不是簡單的調整和歸並,也不是單純地將某一部分資金劃歸一個部門或機構管理,而是要形成分類科學、分工明確、管理規范、運轉有序的資金使用管理的有效機制,提高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近期可通過打造「項目」或「產業」平台,構建整合載體,實現農業資金整合。在不調整原有管理體制、不改變資金原有性質的前提下,有機捆綁、相互銜接、匹配投入、各司其職、項目共建、資源共享、利益均沾和政績共現。要著重尋找資金整合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努力構建資金整合的載體。比如,可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作為一個整合載體,把農業基建投資、農業綜合開發、水利建設基金、農村小型公益設施、農村基礎教育、醫療衛生和文化等方面的資金,按照統一的規劃投入到重點區域,統籌安排使用;長遠打算應通過調整機構和職能實現農業資金整合。按照「減少交叉、權責一致、強化協調、增強服務」的原則,切實改變目前支農投資多頭管理的局面。重點是理順投資主管部門和財政主管部門在政府財政性建設資金分配管理方面的職能定位,改變單個部門既要管項目又管資金的格局,建立兩部門間合理分工、共同協商、相互制衡和有效監督的機制,從源頭上改變投資渠道多、使用分散的狀況。
(三)健全落實支農資金管理制度,規范資金使用行為。
1、進一步健全財政支農項目的立項制度。對符合財政支持范圍的農業項目,要組織可行性研究和專家評估論證,嚴格項目立項條件,提高財政支農項目選擇的科學性、預見性、准確性。
2、實行重點項目資金財政直撥,縣級報帳制度。對投資規模較大、建設期限要求較嚴的重點項目,資金按項目的隸屬級次,由本級財政部門按工程建設進度,直接撥至項目承建單位。縣級以下的重點項目,實行縣級報帳。即把各級財政投入項目的資金(包括鄉鎮應負擔的資金)匯入縣財政專戶,縣財政落實專人負責,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將資金撥至承建單位,整個工程的會計帳務在縣財政核算,工程竣工驗收後,縣財政即把項目完工形成的資產移交給有關單位使用和管理。
3、落實項目建設責任制。要實行項目從申報至竣工專人負責的制度,負責者可以是建設單位法人代表,也可以是單位委派的專職人員,總之要明確誰是該建設項目的直接責任人,並明確責任人的權利和職責。有關主管部門要組織和監督工程的招投標工作,並行使相應管理職能,加強項目建設過程的跟蹤檢查。
4、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要認真執行新《會計法》,項目建設要配備財務核算機構和合格的財會人員。根據工程的建設特點,採取適用的會計核算方法,完整、准確、及時地反映工程支出,杜絕糊塗帳。要做好會計核算資料的整理、保管及移接交工作,使支農資金的整個使用過程來路清、去向明,投資形成的資產帳務全、管理嚴。
5、建立實施支農項目績效評價制度。制定剛性的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實行嚴格的項目績效評價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上級主管部門和縣級財政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通過開展支農資金績效評價、支農資金使用情況分析,強化支農資金管理,提高財政支農項目建設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
Ⅲ (簡答題)簡述我國企業融資結構及存在的問題。
回答這道題我覺得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1.國有企業
2.非國有企業
我國國有企業融資結構中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有:上市公司偏愛股權融資而相對忽視債務融資;未上市公司偏好發行股票並上市;普遍缺少非國有資本的注入
在非國有企業融資結構中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有:親友借貸、職工內部集資以及民間借貸等非正規金融在中小企業融資中佔了很大一部分;普遍缺乏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信貸普遍較少(這與國家,銀行的政策有關)
Ⅳ 如何加強資金管理
加強資金管理:
【1】指定專門的機構或部門負責資金管理;
【2】資金收入及時入賬;
【3】資金支出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
【4】制定資金預算並按預算進行管理;
【5】定期報告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
以下是某公司的資金管理制度,供參考。
《資金管理辦法》實例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系統內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潤率,保證資金安全,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管理機構
1.公司設立資金管理部,在財務總監領導下,辦理各二級公司以及公司內部獨立單位的結算、貸款、外匯調劑和資金管理工作。
2.結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與下屬公司在資金管理工作中是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接受管理的關系,在結算業務中是服務與被服務的客戶關系。
第三條 存款管理
公司內各二級公司除在附近銀行保留一個存款戶,辦理小額零星結算外,必須在資金部開設存款賬戶,辦理各種結算業務,在資金部的結算量和旬、月末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10萬元以上的大額款項支付必須在資金管理部辦理,特殊情況需專題報告,經批准同意後,方可保留其他銀行結算業務。
第四條 借款和擔保業務管理
1.借款和擔保限額。集團內各二級公司應在每年年初根據董事會下達的利潤任務編制資金計劃,報資金管理部,資金管理部根據公司的年度任務,經營發展規劃,資金來源以及各二級公司的資金效益狀況進行綜合平衡後,編制總公司及二級公司定額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額以及為二級公司信用擔保的最高限額,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年度中,資金管理部將嚴格按照限額計劃控制各二級公司借款規模,如因經營發展,貸款或擔保超限額的,應專題報告說明資金超限額的原因,以及新增資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經資金管理部審查核實後,提出意見,報財委、董事會審批追加。
2.集團內借款的審批。凡集團內借款金額在300萬元(含300萬元,外幣按記賬匯率折算,下同)以內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同意後,報財務總監審批;借款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由資金管理部審查,財務總監加簽同意後報董事長審批。
3.擔保的審批。各二級公司向銀行借款需要總公司擔保時,擔保額在300萬元以下的由財務總監審批,擔保額在300--21000萬萬元的,由財務總監核准,董事長審批。擔保額在21000萬元以上的,一律由財務總監加簽後報董事長審批,並經董事長辦公會議通過。借款擔保審批後,由資金部辦理具體手續。對外擔保,由資金部審核,財務總監和總裁加簽後報董事長審批。
第五條 其他業務的審批
1.領用空白支票。在資金部辦理結算業務的企業,可以向資金部領用空白支票,每次領用張數不超5張,每張空白支票限額不超過5萬元,由資金部辦理,領用空白支票時,必須在資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2.外匯調劑。集團內各二級公司的外匯調劑由資金部統一辦理,特殊情況需自行調劑的,一律報財務審批,審批同意後,方可自行辦理。
3.利息的減免。凡需要減免集團內借款利息,金額在5.1萬元以內的,由資金部審查同意,報財委審批,金額超過5.1萬元,必須落實彌補渠道,並經分管副總經理加簽後,報財委審批。
第六條 資金管理和檢查
查情況,定期向財委、總經理、董事長作專題報告。
1.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現金庫存狀況;
2.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的資金部的結算情況;
3.定期檢查各二級公司在銀行存款和在資金部存款的對賬工作;
4.對二級公司在資金部匯出的____萬元以上大額款項進行跟蹤檢查或抽查。
第七條 統計報表
各二級公司必須在旬後一日內向資金部報送旬末在銀行存款、借款、結算業務統計表,資金部匯總後於旬後兩日內報財委、總經理、董事長。資金部要及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並且每兩天向財務總監及副總監報一次存款余額表。
Ⅳ 我國擔保貸款存在的風險及對策
一、潛在風險
(一)對保證人保證資格、實力、手續審查不嚴,從而使保證流於形式,造成貸款風險。一是忽視對保證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未按《擔保法》有關規定,把不能作為保證人的如鄉鎮資產經營公司辦公室、村民委員會等行政職能部門或未經授權的企業分支機構充當保證人。由於保證人主體資格不合法,形成無效保證。二是忽視對保證人是否具有代為清償能力,即保證人是否具有經濟實力的審查,由於保證人沒有經濟保證能力,從而形成擔而不保。
(二)機械類動產抵押貸款存在「兩高一小」,從而使貸款存在潛在風險。所謂「兩高一小」,即指抵押物評估價值高,貸款抵押率確定高,抵押物實際抵償價值小。一是機械類動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時,由於借款人不能提供購買時原始價值發票,作為動產抵押物價值依據,而信用社沒有較專業或懂行的評估人員,一般由抵押人委託注冊的評估部門進行評估。由於評估部門按照評估價值的金額大小收取評估費用,造成人為地對抵押物的高估,評估價值遠遠脫離市場價值。二是在確定貸款抵押率時,未按信貸管理工作的要求,對抵押物進行選擇性設定,並區別專用設備與通用設備,甚至把棋具也一並作為抵押物,抵押率過高確定在評估價值的70%以上,且年復一年長期周轉連續抵押,未隨著折舊做到逐年壓縮,造成抵押貸款潛在風險。三是未把借款者的私人房產同時抵押,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企業,在其經營發生風險導致企業關停後,由於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信用社通過法律程序處理機械類動產抵押物還貸,由於在操作中存在「兩高」現象,造成對動產拍賣或處理中抵償價值小,貸款損失大。
(三)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存在保險脫保,未逐年壓縮抵押貸款額度,造成貸款風險。對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一般都要求對抵押物辦理強制保險手續,並約定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但由於保險到期前未及時督促抵押人辦理續保手續,存在脫保現象,增加了信貸潛在風險。二是交通類動產其價值受國家產業政策影響較大,且其折舊年限短、速度快,由於未採取逐年壓縮的信貸策略,產生抵押貸款額度未隨抵押物價值的減少而降低,造成貸款風險。三是抵押人到外地非法出售抵押物逃債,使信用社貸款失去抵押物,加大了貸款風險。
(四)不動產抵押貸款存在操作不當、調查失實、農村房產抵償處理難,而使抵押貸款產生風險。一是對劃撥土地使用權作貸款抵押物的,未按有關法律規定扣除40%的土地出讓金後計算抵押物的價值,增加貸款風險。二是對房產抵押貸款其房產的共有人情況調查失實,出現辦理貸款時無共有人,而在依法處理房產時共有人「復活」現象,使抵押貸款埋下風險隱患。三是僅憑借款人帶來的第三人房產證書和私章,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手續,在貸款依法訴訟時,由於抵押人否認抵押事宜,法院判決抵押無效而造成貸款損失。四是農村房產抵償處理難,由於農村情況的特殊性和受「有錢不買疙瘩產」的思想影響,信用社依法抵償的農村房產處理難度較大,造成貸款風險。
(五)以存單等權利質押貸款時,存在質押人未簽名,未辦理核押手續,使質押貸款存在貸款風險。一是在辦理第三人質押存單貸款手續時,僅憑借款人帶來的第三人私章和存單辦理,沒有對質押人加以核實並當場簽字,在貸款不能按期歸還處理質押存單時,質押人否認存單質押事宜,使質押貸款合同喪失法律保障。二是對質押的存單,未向簽發行社辦理質物核押登記止付手續,結果被提前掛失支取,使質押存單成為廢紙,造成質押貸款風險。
二、防範建議
(一)重新完善擔保手續,減少存量貸款風險。首先要摸清家底。信用社要組織力量對存量擔保貸款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根據借款人行業、貸款方式、貸款手續情況,對存量貸款的風險程度進行如實認定,以真實地反映現有信貸資產的風險狀況,為制定切實可行的存量風險貸款化解措施打下基礎。其次要積極採取措施,加以完善和補辦。根據認定的貸款風險,按照先易後難,制定化解落實計劃逐步進行完善。對擔保操作手續不規范的貸款,要限期做好補辦工作;對保證人主體資格不合法、無經濟保證實力的存量貸款,要採取積極的措施,收回或置換成有效資產抵押方式;對動產抵押率偏高、抵押物不足值的貸款,要採取壓縮或逐步增加其它擔保的方式,進行有效落實和化解。對存量動產風險貸款的化解,可根據實際情況適度提高城區商品房地和質押貸款的抵(質)押率,以減少動產抵押貸款額度。再次要落實存量風險貸款責任,加大考核力度。對存量風險貸款,要逐戶逐筆把化解責任落實到人,聯社要加大對信用社、信貸責任人的存量風險貸款化解進度和質量的檢查考核,實行任務完成的好壞與個人收入直接掛鉤的激勵機制,從而充分調動信貸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將存量貸款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二)規范貸款操作,堵住新增貸款風險。首先要完善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聯社要根據信用社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擔保貸款管理制度,從而堵塞擔保貸款管理中出現的漏洞,進一步增強風險防範能力,在制度上確保貸款資產安全。其次要嚴格執行擔保貸款管理制度,規范日常貸款業務操作。信用社要加強對擔保貸款的合法性、抵押物價值的足值性、質押物的真實性和擔保手續的有效性的審查,從而使發生的每筆貸款業務合法合規。對保證貸款要嚴格審查保證人有無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董事會同意保證意見書》的簽訂,要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簽名達到法定董事人數,確保保證人簽章的真實性;對機械類動產抵押貸款要根據動產凈值並結合市場現值,區別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對抵押物進行選擇性抵押,通用設備抵押率控制在50%以下,專用設備抵押控制在30%以下;對交通類動產抵押貸款要及時督促抵押人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約定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並要結合抵押物的折舊情況和報廢年限採取逐年壓縮;對房產抵押貸款要嚴格審查房屋產權歸屬和共有人情況;對質押貸款要辦妥質押物核押手續,確保質押人簽章真實並確認質押事宜。
(三)落實有效防範措施,規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潛在風險。按照現行《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在信貸管理實踐中,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發生風險導致企業關停倒閉後,由於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從而使我們無法追索企業法定代表人貸款責任,出現企業虧損,法定代表人致富,貸款無法落實的情況。據調查有限責任公司貸款已佔全部貸款的50%以上,因此應有效規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潛在風險,盡最大限度減少貸款風險損失。可採取的措施有:(1)實行雙重擔保制度。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的全部貸款或部分風險貸款,在辦理有效抵押保證手續的基礎上,另行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股東個人對貸款進行全額保證或部分保證,從而變有限責任為無限責任。(2)置換借款人主體。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貸款,以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股東為借款人主體,即把公司貸款置換為自然人貸款,通過置換借款人主體,從而變有限責任為無限責任,延伸貸款追索。(3)落實私房抵押。對有限責任公司發放貸款,首先要落實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股東的私房作為貸款抵押,然後再考慮其它貸款方式,從而增強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股東的經營責任,有效減少信用社債權少受損失。
(四)加強培訓教育,實行競聘上崗。信用社信貸工作做得好壞,關鍵取決於信貸員的工作責任和各方面素質。因此這是降低和防範擔保貸款風險的最有效的途徑。一方面信用社要提高信貸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加強信貸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以及風險意識教育,使信貸員真正有危機感、責任感、使命感,提高信貸員執行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另一方面,聯社要加強信貸員的業務培訓和輔導,重點是讓信貸員熟悉《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熟練掌握貸款規范化操作程序,並運用到貸款管理的實踐中去,從而提高信貸管理工作水平。再一方面,對信貸員崗位實行競聘制度。在堅持持證上崗,定期考核等管理的基礎上,實行競聘上崗,從而迫使信貸員勤動腦筋,多想辦法,竭盡所能把工作做好,努力降低貸款風險。營造一種外有壓力,內有動力,充滿生機活力的信貸員管理機制。
Ⅵ 加拿大留學資金擔保問題要求
首先讓我們看看加拿大官方列出的資金證明要求:
1.至少十二個月資金累積歷史的證明。最近兩個月內的顯示現有可用資金的存款證明原件;存單原件及/或存摺原件。資金一直都存在銀行,已經存滿12個月;存款的金額,一般需要保證能支付學生在加期間所有的學費和生活費用。
2..來源的書面說明。一般情況下,資金的來源存在以下幾種情況:如果是資金一直存在銀行的,那麼擔保人一般都是有定期存款的習慣,可以追溯更早以前的定期存款記錄,找到資金累積的歷史,會更有說服力,向簽證官說明,這筆資金是為學生留學而專門存下來的。如果找不到十二個月之前的歷史記錄,那麼,可以解釋為資金由擔保人的收入所得,並務必要保證金額與收入相匹配。如果是從股票基金賬戶轉賬或者固定資產買賣所得,那麼需要提供相關的交易憑證,而股票或基金賬戶則需要提供過去12個月或更久的交易記錄。如果擔保人是公司股東,資金由股東分紅而來,則需要提供分紅轉帳記錄,以及公司的各項材料。如果是固定資產買賣所得則需要提供商業交易文件及房地產交易文件。若無法提供文件證明,申請人也可以提供一份書面說明。在所有的資金材料中,最中心的就是現金存款,而其他材料無非就是圍繞這個存款來說明,這筆錢是「合理」的收入,不可能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得,也不是借來充數的。
其次讓我們看看加拿大官方對收入及僱傭證明的要求:
1.申請人父/母各自的現任僱主出具的僱傭證明信原件,包含父/母各自僱主的全稱、地
址和電話;父/母在該處就業年限、職務、最近兩年的收入、有無任何獎金和額外收入。如果申請人由父母以外的人士資助,請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應信息;及/或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十二個月中父/母各自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繳稅單原件,包含繳稅人姓名及其名下所繳納的金額。請注意,這里寫明是申請人父母,並未提及其他人作為擔保人,那麼留學簽證的擔保人必須為父母(監護人非父母和自己擔保的除外),除非有強有力的理由證明擔保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擔保人由此能得到某項回報),否則簽過的幾率不大。至於收入及僱傭證明這項材料,金額必須要與擔保金所匹配。比如一個有40萬存款的家庭,父母兩個人的月平均工資只有5千,這顯然是不合理的。為了證明收入及僱傭證明的真實性,使使館還要求提供稅單,此外,父母的工作名片和工資卡的記錄等材料,也是可以作為輔助文件提供的。
2.如果父/母一方或雙方擁有或部分擁有某公司,請遞交:•營業登記證的公證件•近期的繳稅單據•公司上一個財務年度的財務審計報表和驗資報告關於父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使館要求提供營業執照的公證、公司稅單、財務報表及驗資報告。除營業執照外,其他材料一般都可以請公司財務出具。但是,我們發現有很多公司的財務報表沒有做審計,這里我們建議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將報表送會計事務所做審計。另外,父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還必須注意,公司的經營狀況必須與父母的收入相匹配,比如,持股人一年分紅40萬,而公司全年的凈利潤只有20萬,這顯然也是不合理的。另外,為了證明公司的經營和資產狀況,我們還可以提供公司賬戶的流水記錄,作為輔助文件。
可以致電(回答者)
Ⅶ 如何規避資金風險及防範措施
規避資金風險及防範措施:
(一)實行資金統一調度管理,拓寬籌資渠道
目前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地域分散,逐漸形成了資金的分層管理,由於各項目「肥瘦不均」,致使大量資金沉澱,而有的項目資金匱乏,造成了企業的資金周轉緩慢,再加之單一化籌資渠道,影響了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轉。為此建議採取以下對策: 1、統籌資金預算;年初局根據新上項目和施工生產的需要,統一編制資金預算計劃,指導和調節日常的資金管理工作。在資金預算編制的過程中,要堅持全局性、系統性的原則,機關管理預算與項目預算相結合的原則,編制的預算既能保證機關管理層正常經營的開支,又能滿足現場施工生產的需要。2、明確責任目標及獎懲辦法;與各項目部簽訂定期上交款目標責任狀,明確獎罰措施,確保資金在企業內部的良性運作,減少籌資風險的發生。3、設立資金結算中心,市場化運作;在資金運作上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配,充分發揮資金規模優勢,滿足發展需要。
(二)嚴把合同關,做到「五不簽」
為有效防範財務風險,把好合同簽訂關,企業需要做好兩方面的防範措施。
1、做到合同「五不簽」即: ①不合投標程序的合同不簽; ②未經審查的合同不簽;③不合法的合同不簽;④低於成本價的合同不簽;⑤顯失公平的合同不簽。
2、密切關注施工合同中的「補充協議」
在施工合同中,業主往往基於自身對工程建設管理的需要,對施工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補充的協議,與施工合同前述條款規定相比有優先適用的原則。特別是工程款的撥付、稅金繳納、大型主要材料款的支付等等要有明確規定。
(三)加強預算管理,推行責任成本核算
成本風險是施工企業的一個重要的財務風險。要採取以下對策來防範財務風險:
1、切實推行責任成本核算
對責任成本按照:指標分解——指標控制——指標考核三個環節進行分解,層層分解到隊部、班組、個人。責任成本分解的過程不僅是增收節支而且也是逐步逐級降低財務風險的過程。
2、加強社會保險意識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不僅要為特殊工種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而且要針對工程的特點參投工程保險,可有效地避免和降低不可預見費用的發生。
(四)及時辦理竣工結算,降低外欠款風險
建設工程竣工結算是施工企業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所規定的施工內容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後,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環節。要做到以下幾點:
1、施工企業一旦按照圖紙要求完成施工後,就要及時辦理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竣工決算,按照施工合同規定的時間辦理決算送審。對於設計變更部分或因業主原因導致的停工損失、場地原因而發生的材料倒運費等費用要及時進行現場簽證,追加合同價款辦理工程結算,確保取得足額結算收入,加速竣工工程款的回收。
2、根據施工合同做好工程的索賠工作。索賠是市場經濟活動中常見的社會現象,是一種以合同和法律為依據、合情合理的簽證認可行為,是目前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的事項。在施工企業,索賠工作應是全部竣工結算不可忽視的內容之一,施工企業應當重視索賠的實質和方法。當工程施工中出現合同內容之外的自然因素、社會因素引起工程發生事故或拖延工期等情況時,施工單位應及時收集相關證據,認真分析,提出索賠申請,追補損失。
3、在工程保修期內,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實際工程量,合理預計可能發生的維修費用,並制定保修計劃,以此作為保修費用的控制依據。根據實際情況,項目部可委派專人或由就近施工的人員代管,盡量節約開支,降低財務風險。
(五)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高財務人員財務風險意識
風險意識淡薄是產生財務風險的重要原因之一。財務風險存在於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任何環節的工作失誤都有可能會給企業帶來財務風險,所以應提高財務人員的自身業務素質,增強參與經濟決策和經濟活動分析的能力,能夠透過經濟活動現象看本質,及時准確捕捉財務風險的信號並向管理者進行反饋並積極採取措施進行防範和規避。
綜上所述,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企業從這五個方面入手就可以防範和化解財務風險,將發生財務風險的機率降到最低限度,從而達到規避資金風險的目的。
Ⅷ 基金問題
1.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指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國際經驗表明,基金對引導儲蓄資金轉化為投資、穩定和活躍證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的比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金融結構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歷程也表明,基金的發展與壯大,推動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和金融體系的健全完善,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證券投資基金的種類繁多,可按不同的方式進行分類。根據基金受益單位能否隨時認購或贖回及轉讓方式的不同,可分為開放型基金和封閉型基金;根據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與契約型基金;根據投資基金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貨幣基金、債券基金、股票基金等等。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開始於1998年3月,在較短的時間內就成功地實現了從封閉式基金到開放式基金、從資本市場到貨幣市場、從內資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從境內投資到境外理財的幾大歷史性的跨越,走過了發達國家幾十年上百年走過的歷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證券投資基金目前已經具有了相當規模,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的最重要機構投資力量和廣大投資者的最重要投資工具之一。
1999年底,中國基金業的資產規模只有577億元人民幣,到2006年底,基金資產已達到了6220億份、8564億元的規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包括53隻封閉式基金在內,我國已有53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321隻基金可供投資者選擇。開放式基金自2001年推出以來,取得了飛速的發展,截至2006年底,開放式基金佔全部基金資產凈值的比重已超過80%。從基金品種看,我國推出了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還迅速發展了ETF、LOF等品種,並且在嘗試QFII、QDII方面也邁出了很大的步子。
隨著中國基金業的快速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在中國資本市場中的地位與影響力不斷提高,其對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積極作用也正在逐步顯示出來。
2.開放式基金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發行總額不固定,基金單位總數隨時增減,投資者可以按基金的報價在國家規定的營業場所申購或者贖回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
3.封閉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指事先確定發行總額,在封閉期內基金單位總數不變,基金上市後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市場轉讓、買賣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
4.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是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是指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作為基金的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它是基於契約原理而組織起來的代理投資行為,沒有基金章程,也沒有公司董事會,而是通過基金企業來規范三方當事人的行為。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託管人作為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和處置,對基金管理人的運作實行監督。
5.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又叫做共同基金,指基金本身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受益憑證的方式來籌集資金,然後在由公司委託一家投資顧問公司進行投資。
6.成長型基金
成長型基金是這是基金中最常見的一種。該類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基金管理人通常將基金資產投資於信譽度較高的、又長期成長前景或長期盈餘的公司的股票。
7.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是主要投資於可帶來現金收入的有價證券,以獲取當期的最大收入為目的。收入型基金資產成長的潛力較小,損失本金的風險相對也較低,一般可分為固定收入型基金和權益收入型基金。
8.平衡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是其投資目標是既要獲得當期收入,又要追求長期增值,通常是把資金分散頭在於股票和債券,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贏利性。
9.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是指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例如目前國內證券市場上的封閉式基金屬於公募基金。
10.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11.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主要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這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並不是要求所有的資金買股票,也可以有少量資金投入到債券或其他的證券,我國有關法規規定,基金資產的不少於20%的資金必須投資國債。一個基金是不是股票基金,往往要根據基金契約中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去判斷。國內所有上市交易的封閉式基金及大部分的開放式基金都是股票基金。
12.債券基金
債券基金是指全部或大部分投資於債券市場的基金。假如全部投資於債券,可以稱其為純債券基金,例如華夏債券基金;假如大部分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少部分可以投資於股票,可以稱其為債券型基金,例如南方寶元債券型基金,其規定債券投資占基金資產45%—95%,股票投資的比例占基金資產0—35%,股市不好時,則可以不持有股票。
13.指數基金
指數基金是按指數化的方式進行投資的基金,簡單的說,就是選擇一定的市場的指數進行跟蹤,被動的投資於市場,使得基金的收益與這個市場指數的收益一致。
14.保本基金
保本基金是一種半封閉式的基金品種。基金在一定的投資期(如3年或5年)內為投資者提供一定固定比例(如100%、102%或更高)的本金回報保證,除此之外還通過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股票、衍生證券等)的投資保持了為投資者提供額外回報的潛力。投資者只要持有基金到期,就可以獲得本金回報的保證。在市場波動較大或市場整體低迷的情況之下,保本基金為風險承受能力較低,同時又期望獲取高於銀行存款利息回報,並且以中至長線投資為目標的投資者提供了一種低風險同時又保有升值潛力的投資工具。
15、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上市型開放式基金(LOF)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 Exchange-Traded Funds)指的是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的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從法律結構上說仍然屬於開放式基金,但它主要是在二級市場上以競價方式交易;並且通常不準許現金申購及贖回,而是以一籃子股票來創設和贖回基金單位。對一般投資者而言,交易所交易基金主要還是在二級市場上進行買賣。
LOF(Listed Open-end fund)是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也稱為"上市型開放式基金"。LOF的投資者既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託的銷售機構以基金凈值進行基金的申購、贖回,也可以通過交易所市場以交易系統撮合成交價進行基金的買入、賣出。
16.貨幣市場基金
貨幣市場基金是投資於銀行定期存款、商業本票、承兌匯票等風險低、流通性高的短期投資工具的基金品種,因此具有流通性好、低風險與收益較低的特性。
17.傘型基金
傘型基金也稱「傘子基金」或「傘子結構基金」,是基金的一種組織形式。在這一組織結構下,基金發起人根據一份總的基金招募書,設立多隻相互之間可以根據規定的程序及費率水平進行轉換的基金,這些基金稱為「子基金」或「成分基金」;而由這些子基金共同構成的這一基金體系被稱為「傘型基金」。
18.專向基金
專向基金(Specialty Funds)是指將資金專門投資與某一特定行業領域的股票基金產品。相對與一般股票基金而言,專項基金有效的縮小了投資范圍,在選擇投資對象方面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基金管理人可以把主要的研發精力集中於既定的行業領域,不僅提高了投資管理的專業化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成本。以美國的基金行業為例,較為常見的專向基金的投資領域包括了高科技、大眾傳媒、健康護理、金融、公用事業、自然資源、房地產等等。
19.償債基金
償債基金亦稱"減債基金"。國家或發行公司為償還未到期公債或公司債而設置的專項基金;很多發達國家都設立了償債基金制度。日本的償債基金制度,是在日本明治39年根據國債整理基金特別會計法確定的。償債基金是一般是在債券實行分期償還方式下才予設置。償債基金一般是每年從發行公司盈餘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每年按固定金額或已發行債券比例提取。
20.政府公債基金
政府公債基金指專門投資於直接或間接由政府擔保的有價證券的基金。技資對象包括國庫券、國庫本票、政府債券及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投資於這種基金的最大優點是安全性高。因為它有政府擔保,收益相對穩定,且流動性也大。
具體知識可以參考和訊的基金有關知識:http://funds.money.hexun.com/stepbystep/step1_01.aspx
具體查詢那一隻是什麼類型的參考:(這里還有收益的比較)
http://..com/question/36317320.html
Ⅸ 小企業融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世界各國的實踐表明,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瓶頸是融資難問題。因此,剖析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成因,回顧中小企業融資基本實踐,針對中小企業融資中的體制性、政策性及操作性障礙,研究提出緩解融資難的政策建議,對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與造成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2003年,我國GDP的56%、社會銷售額的59%、稅收的46%、出口額的62%和就業的75%均是由中小企業創造或提供的。然而,中小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卻是極不相稱的。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一是獲得信貸支持少;據統計,我國300萬戶私營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僅佔10%左右。2003年全國鄉鎮、個體私營、「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短期貸款的比重僅為14.4%。據調查,2001年浙江省民間投資中銀行貸款僅為20.1%。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人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即直接融資僅佔1.3%。
三是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據國際金融公司研究資料,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公司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足1%。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成因
一是金融資源分布與中小企業布局不匹配,政策力度不強。為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一律實施「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戰略,大規模撤並基層網點,上收貸款許可權,使那些與中小企業資金供應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有責無權、有心無力。同時,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銀行自身在機構設置、產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都難以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我國已經設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但每年只安排10多億元,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從1999—2004年5月,針對個人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全國也只發放18億元,相對於中小企業的巨大資金需求,只能是杯水車薪。
二是擔保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與企業信用能力提升的需求不適應。據調查,中小企業因無法落實擔保而拒貸的比例高達23.8%,因無法落實抵押而發生的拒貸比例高達32.3%,二者合計總拒貸率高達56.1%。但目前面向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業發展還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僅在籌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資金支持,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較大制約。另外,與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
三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尚未形成,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不協調。據有關數據表明,2003年前兩季度股市融資僅佔1.6%,前三季度股市融資佔2.2%。在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結構極不協調的前提下,證券市場還是以主板為主向大型企業傾斜。加之低門檻的創業板遲遲不開,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被紛紛取締,非正規融資缺乏法律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加劇。
四是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弱、信息不對稱,影響銀行的積極性。中小企業管理基礎薄弱,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加之關聯交易復雜,財務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低,資信度不高。中小企業借款的特點是「少、急、頻」,銀行常常因中小企業信用信息不對稱、貸款的交易和監控成本高且風險大而不願放款。2003年我國主要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平均不良率為32.1l%,比商業銀行貸款的平均不良率高出15.7個百分點,貸款質量較差也影響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
二、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所採取的措施
為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國家高度重視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
1998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並兩次調整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實行浮動利率,以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並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和引導各類商業銀行切實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具體措施。比如,中央銀行通過再貸款、再貼現和發行金融債券等形式對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予以支持;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許可權;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可以發放信用貸款,簡化審貸手續,完善授信制度,擴大信貸比例等。上述激勵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積極依託城市商業銀行網路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款業務,並對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試行再擔保。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努力實現金融理念、金融產品和服務功能的創新。廣東發展銀行決定三年內向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放貸1000億元,並為此精心打造了「民營100」專項金融服務方案。針對企業在「創業」、「成長」、「發展」三階段的不同融資需求,專門設計了八大套餐,以有效解決企業貸款難問題。據調查,目前城市商業銀行80%以上的客戶是中小企業,70%以上的信貸資金投向各類中小企業。
(二)採取多種融資方式,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近年來,各級政府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建立科技創新基金,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從1999年到2003年,國家共投入33億財政資金,支持了全國4946個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創業與發展。二是建立產權交易市場。目前,我國已經建立200多家不同程度、不同規模的產權交易市場,其中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的產權交易市場已具相當規模。2003年上海產權交易所的交易額已突破3000億元,為各類中小企業資產重組、產權多元提供了交易平台。三是充分發揮典當、融資租賃等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工具作用。到2003年底,我國典當行已發展到1000多家,資本金60多億元,為中小企業通過典當融資帶來便利;融資租賃規模也不斷擴大,2003年僅浙江一省的融資租賃業務就超過700億元。四是開通直接融資渠道。今年5月,深圳交易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塊,為優強中小企業迅速壯大提供了直接融資來源。據統計,目前已有34戶完成了公開發行,總規模為8.34億股,發行總融資額82.21億元,平均發行規模2452萬股,平均融資金額2.42億元,新股上市首日漲幅平均為83%。一批符合條件的成長性中小企業將獲得上市融資機會。
(三)構建多層次信用擔保體系,突出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
地方各級政府在借鑒發達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組織推動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通過幾年的實踐,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一體」指主體,模式強調「多元化資金、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績優者扶持」;「兩翼」指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作為必要補充;「四層」指中央一級,省(市、區)一級,地市一級、縣(市)一級。近年來出台了擔保的有關法律、政策和稅收優惠等,有力地促進了擔保業的形成和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3年6月底,全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966家,共籌集擔保資金287億元;累計受保企業約5萬戶,累計擔保總額約1180億元,受保企業新增銷售收入118億元,新增利稅102億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尋保難問題。
(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培育信用需求、規范信用市場、完善信用制度、營造信用環境,對於提升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抵禦信用風險,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外部的中小企業徵信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向銀行等機構提供企業信用信息,表彰守信用的中小企業,樹立信用典型,大力宣傳和推廣信用管理先進模式和經驗;另一方面,積極開展企業內部的信用制度建設和普及工作,加強企業內部的合約管理、營銷預警、商賬催收、財會管理和雇前調查等,對企業經營、管理、檢測等人員開展信用和專業技能培訓,培養信用調查分析、評價和監督等專業人才。目前,有關部門已在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等城市進行試點,通過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信用評級、企業信用制度等,不斷提升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
三、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政策建議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融資體制、信用環境、企業自身及融資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等諸多因素,需要綜合協調、配套解決。建議遵循三項原則:一是貫徹產業政策和就業優先原則;二是完善針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激勵原則;三是堅持獨立審貸、自主發行的市場運作原則。
具體政策建議如下:
(一)建立健全中小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允許新創設立或改建設立區域性股份制中小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設立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積極吸引非公有資本人股,進一步壯大和完善為城鎮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實力和機制。農村信用社應吸收農民、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人股,加快改善股權結構,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力度。
(二)鼓勵各類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通過稅收支持、擴大利率浮動幅度以及再貸款、再貼現等方式,鼓勵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合理確定中小企業貸款期限和額度,切實發揮銀行內設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的作用。要鼓勵政策性銀行依託地方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
(三)鼓勵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創新
要針對中小企業自身特點,改進對中小企業的資信評估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開展授信業務;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拓展公司理財和賬戶託管業務;放寬融資租賃公司的准人條件,支持開辦融資租賃;開展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試點。支持中小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投資和使用國外貸款。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方式和手段;進一步發揮典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積極作用。
(四)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繼續發揮主板市場作用;在完善現有中小企業板塊基礎上,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上市育成和輔導體系,適時啟動創業板市場;逐步擴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整合和規范現有產權交易市場,為非公有制企業股權轉讓提供服務;繼續推動中小企業企業境外上市工作。鼓勵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探索債權融資方式。通過稅收政策支持開展創業投資。推動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五)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鼓勵非公有制經濟設立商業性或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信用擔保的機構經核准可免徵營業稅。加快建立全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人、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建立擔保業自律性組織。
(六)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研究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評級、發布制度以及獎勵懲戒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資料庫,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檔案試點。對資信等級高的中小企業,應簡化工商年檢手續,逐步實行備案制。加強中小企業內部信用制度建設。
Ⅹ 勞動局小額擔保基金的具體操作
一、什麼是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
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重大決策,是為了解決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其開辦資金、流動資金出現暫時困難或短缺,由各級政府部門出資進行擔保、由指定商業銀行進行辦理的小數額、中短期貸款。
二、具備什麼條件的人,可以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
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本區(包括省市屬、中央屬駐泰山區)下崗失業人員(以下簡稱貸款擔保申請人),並已辦理《再就業優惠證》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就業工作的決定》(2002年11月28日)下發以後在工商行政部門注冊、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直接到泰安市泰山區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貸款擔保中心(以下簡稱擔保中心)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
三、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應提供那些材料?
貸款擔保申請人必須持《再就業優惠證》、工商部門注冊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身份證、戶口簿、養老保險手冊或繳費單據、社區證明、反擔保措施(需一名全額撥款單位在編人員或兩名勞動合同期內的在職職工擔保)、驗資報告書。由擔保中心經辦人員審核後,貸款擔保申請人可填寫《泰安市泰山區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審批表》。
四、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和期限有什麼規定?
個人小額擔保貸款額不超過兩萬元,對下崗失業人員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並安置下崗失業人員5人以上的,可適當擴大規模,但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兩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擔保中心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經辦銀行可以按規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並按銀行有關規定提供反擔保措施。
五、小額擔保貸款的利率是多少?是否還有其他優惠政策?
小額擔保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不得向上浮動。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由擔保中心在審定貸款時予以同時確定,按季匯總向區財政局推薦報批,待財政部門批准後給於貼補貸款利息。借款人按規定向經辦行交納後方可持經辦行開具的「貸款利息通知單」到擔保機構領取貼補息,展期不貼息。微利項目具體包括:家庭手工業、修理修配、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洗染縫補、復印打字、理發、小飯桌、小賣部、搬家、鍾點服務、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教育訓練和寄託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幼兒和學生接送服務。
六、擔保中心受理貸款擔保申請人申請後多少天內,辦理銀行貸款手續?
擔保中心受理貸款擔保申請人填寫的申請表後,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對其經營項目的可行性及資金、資產、還貸能力等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要及時給予答復,對符合貸款擔保條件的,在三天內將批准貸款數額、批准貸款期限和有關資料按時傳送到經辦銀行。
七、銀行在接到擔保中心審批表及相關資料後,多少天內給予辦理貸款?
在接到擔保中心審批表及相關資料後,經辦銀行按照借款的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貸中審查及企業調查,符合條件的在接到貸款審批表後三日內給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