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所在的擔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我被公安局叫去做了詢問筆錄。我在公司是一名普通業務員。公安問
接下來公安會對我採取什麼措施?-------如果認為你也參與犯罪了,那就是:刑事拘留。
如果退提成,應該退多長時間?-------全退。
退多少或退多長時間他們會依據什麼為根據-------錢都在公司裡面,由警方自己去處理就行,沒有時間限制。
② 我兒子在一家投資公司上班!在拘留三十七天以後被逮捕!罪名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他只是個業務員剛去
按照刑法規定,這種情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他是從犯的話,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也可以爭取免除處罰。目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最終的結果至少可以爭取緩刑,不坐牢。
一、刑法第176條:
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3.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根據《非法集資解釋》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的起點是,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個人非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或者個人非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其他嚴重後果的情形。
③ 借款人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了6年,法院判決擔保人只需承擔總借款的三分之一!這樣判決合理嗎
擔保人是否要承擔責任分為不同的情況:
1、如果所擔保的主合同是有效的,而僅是擔保合同無效的:
(1)債權人對擔保合同無效無過錯的,則擔保人與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債權人、擔保人對擔保合同無效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2、如果擔保合同的無效是因為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的:
(1)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2)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3)陝西投資擔保非法吸收擴展閱讀
對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是否立案偵查,取決於有沒有涉嫌以下三種情形中的一種:
一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是從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戶數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
三是從造成的經濟損失上來看,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參考資料: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
④ 問題一:目前投資擔保公司的主要業務都有什麼 問題二:投資擔保公司是否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嫌疑
目前投資擔保的公司的主要業務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投資與資產管理。第二部分是非融資性擔保。投資擔保公司不可以採用任何形式直接吸收投資人的資金。一旦直接吸收就屬違法行為。但不吸收委託人的資金而是代為投資後的管理則不違法。上述所說以廣告形式吹噓高額回報向不特定群眾變相吸收存款肯定是違法行為。
⑤ 融資擔保公司老闆跑了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高管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要負法律責任嗎
當前,在中國民間融資市場上,從南國溫州、中原鄭州、到北方的鄂爾多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不斷上演。上海五色土抵押貸款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孫敦浩先生認為:中國刑法雖然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並未對什麼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並未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進行過司法解釋。孫敦浩先生提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何處罰,《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孫敦浩特別提到: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孫敦浩對上海五色土公司的定位非常清晰,為擁有閑置資金的個人和企業,提供不動產信託理財和抵押放貸的風險評級;為急需資金的個人和企業,提供不動產的快速貸款融資方案。孫敦浩先生對上海五色土的操作模式是:既不吸存也不放貸,既不代收也不代付。只負責盡職調查和風險評級。2011年11月18日,第九屆上海金融博覽會在上海展覽中心開幕,孫敦浩先生參加出席;「五色土」被評為上海最佳抵押借貸服務機構,成為九屆博覽會首次獲獎的民間借貸機構。孫敦浩先生認為:這次盛會的獲獎是對五色土品牌的高度認可。%D%A
⑥ 與投資公司簽訂合同但投資公司被認定非法吸收存款,那簽訂的合同還有效嗎
如果有這個行為的話,這個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為證據來處理。
⑦ 投資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老闆被抓,分公司經理有事不,現在已被取保候審
根據問題補充的描述,分公司經理屬於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因為分公司經理參與了犯罪。
但是,分公司經理會被判的輕一些。檢察院傳訊做筆錄屬於正常的法律程序,筆錄是核實案情。整個案件核實沒問題後,檢察院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刑。法院會根據具體情節確定量刑標准。
《刑法》規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⑧ 陝西省政府對非法集資案件怎樣處理
陝西省政府出台防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門意見
近期,一些地區和領域非法集資案件頻發,其中,不少涉案金額大、涉案人數多的非法集資還引發了不同程度的群體性事件。為進一步做好防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昨日,省政府通過門戶網站公布專門意見,對三大類非法集資模式進行了總結歸納,警醒人們加以識別。
犯罪分子往往簽合同偽裝「正常」
非法集資情況復雜,表現形式多樣。有的打著「支持地方經濟發展」「養老服務」等旗號進行,有的引用產權式返租、電子商務、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等新概念,「手段隱蔽,欺騙性很強」,意見總結出三大類顯著特徵:
一是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尤其是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如未經批准吸收社會資金;未經批准公開、非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出資人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的投資回報。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種苗等形式吸收資金,承諾以收購或包銷產品等方式支付回報;有的則以商品銷售的方式吸收資金,以承諾返租、回購、轉讓等方式給予回報。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目的。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受害者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將建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
「對於具備以上特徵的活動,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警惕。」意見要求,各地要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勢,由主要領導擔任第一責任人,通過建立健全防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及時的掌握行政區域內非法集資案件情況,協調處理非法集資案件在偵辦管轄、資產查封、資產追繳、資金清退等問題。
設立民間借貸服務中心或管理機構
要求各級政府建立健全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公開涉嫌非法集資舉報電話、信箱、地址,認真做好來信、來訪、來電的登記、梳理、通報、移送等工作。
對於非法集資高風險行業,登記機關要加大抽查力度,工商部門要加強對金融投資類廣告的日常監督及手續審查,確保廣告內容真實、准確、合法。其中,對以投資咨詢、投資理財、貸款中介、資金周轉、信用擔保等名義發布涉及信用貸款、低息或無息貸款內容的廣告資訊信息,以及以代客理財、委託理財名義發布涉及承諾保底、快速回報、無風險、高收益等內容的廣告資訊信息,及時介入查處。(記者趙蕾 實習生魏媛)
來源: 陝西傳媒網-三秦都市報 轉自:新華網
⑨ 集資詐騙犯罪案中,我朋友也投資了幾十萬,也介紹了其他人投資了,被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有擅長集資
集資詐騙犯罪案中,其中的少數受害人由於其參與了介紹他入投資而獲得傭金或提成,因此涉嫌犯罪,也是常有的。你朋友是否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需要根據相關證據判斷。北京刑事辯護律師馬奇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