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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分級基金的研究

發布時間:2021-05-11 17:00:22

Ⅰ 請介紹一下國外開放式基金的發展狀況。

最早的英國基金和初期的美國基金都是封閉式基金,最早的開放式基金是1924年3月21日由美國波士頓的馬薩諸塞金融服務公司設立的馬薩諸塞金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成立時只有5萬美元的資產,在第一年結束時資產膨脹至39.4萬美元,目前其資產已經超過10億美元),它的誕生,可看作是世界基金發展史上的一次重要革命。

1940年11月1日,美國《投資公司法》生效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管理投資公司分為「開放型」和「封閉型」,開始逐漸把「開放型」稱為共同投資公司,即後來的共同基金。以此為契機,開放式基金以規模大,運作透明度高,可大幅減少投資者的變現風險,增加投資的靈活性等特點,在1940年後逐步成為基金業的主流品種。有資料表明:1940年,美國開放式基金資產為44.7億美元,封閉式基金資產為61.3億美元,開放式基金資產與封閉式基金資產之比為0.73:1;到1993年,美國開放式基金資產為1.8萬億美元,封閉式基金資產僅為900億美元,開放式基金資產與封閉式基金資產之比達到20:1;到1996年,美國開放式基金資產為3.5392萬億美元,封閉式基金資產僅為1285億美元,開放式基金資產與封閉式基金資產之比達到27.54:1。至1999年底,美國共有開放式基金7791隻,資產6.85萬億美元,封閉式基金534隻,資產僅有1580億美元。

Ⅱ 為什麼美國沒有分級基金

因為美國有杠桿etf,相當於分級基金了。a股有漲跌幅限制,所以不能照搬,名字當然也不同。

Ⅲ 分級基金研究框架與體系具體有哪些

分級基金定義:分級基金是一種利用對資產的分解,達到A-B或多級收益風險的分離而達成不同收益風險的產品,或者形成A-B或多級對賭的結構化產品。

分級基金的要素:母基金,約定收益A,融資杠桿B。由以上三要素之間是否分離產生配對轉換,以及市場環境衍生出來各種套利機會。包括整體折溢價套利,高或低點折算套利等。

分級基金參與方式:
(一)場外場內認購之後分拆,
(二)二級市場買賣。

分級基金劃分種類:
(一):母基金資產屬性:債券型,股票型。
(二):產品生命周期:有期,永續。
(三):產品運作方式:開放式,封閉式。
(四):產品跟蹤:主動刑,被動型。

分級模式:
(一)完全融資型,國內大多數分級模式。
(二)多空對賭型,A-B之間對賭。
(三):類可轉債型,約定收益段根據母基金凈增情況獲取保本底線或額外回報。
(四):盈利分級型,階段杠桿。

分級基金優勢:
在一個產品身上,衍生出長期低風險A級與高風險B級,以及母基金為指數的中風險C級。加上衍生出的各種套利機會。有效滿足各類風險偏好者參與。

Ⅳ 分級基金的發展歷程

2007年,第一支主動投資型分級基金國投瑞銀瑞福分級基金(老瑞福分級)上市。由於當時沒有股指期貨、融資融券,帶杠桿的投資工具權證又被要求停止發行而逐漸淡出證券市場。因其稀缺性,造成帶杠桿的封閉期五年的老瑞福進取在上市初期溢價交易。但是老瑞福分級的分級結構極其復雜,普通投資者對於其份額凈值的計算難以理解。2009年,長盛基金推出了長盛同慶可分離交易股票基金(老同慶分級),封閉期三年,按照4:6比例拆分為同慶A(150006)和同慶B(150007),同慶A每年獲得5.6%的約定收益率,同慶B獲取1.67倍的份額杠桿。其分級方式開創了融資型分級基金的先河。同年國投瑞銀發行了開放式的瑞和滬深300指數分級基金,成為第一支可以子母基金配對轉換的LOF指數型盈利分級模式分級基金,每年10月12日定期折算。相比主動投資型分級基金,其優點跟蹤指數,各份額凈值可以通過參照滬深300指數的漲跌幅計算出來,又可以通過配對轉換進行套利。在此期間也有基金公司創新了其他模式。如興全合潤分級基金可稱為類可轉債模式、申萬深成指分級基金可稱為類優先股模式。 復雜模式分級基金 子基金名 母基金閾值點 母基金凈值≤下閾值 下閾值≤母基金≤上閾值 母基金凈值≥上閾值 瑞銀瑞和分級
161207 瑞和小康
150008 1 1.1 瑞和小康為指數基金,凈值與母基金相同 瑞和小康為份額杠桿1.6倍的階段杠桿基金 瑞和小康為份額杠桿0.4倍的杠桿基金 瑞和遠見150009 瑞和遠見為指數基金,凈值與母基金相同 瑞和遠見為份額杠桿0.4倍的階段杠桿基金 瑞和遠見為份額杠桿1.6倍的杠桿基金 興全合潤分級
163406 合潤A
150016 0.5 1.21 合潤A折算為凈值1元的母基金,再4:6拆分為合潤A和B 合潤A類似於一個三年零利率的可轉債 合潤A凈值=母基金凈值×100/121 合潤B
150017 合潤B折算為凈值1元的母基金,再4:6拆分為合潤A和B 合潤B為3年期份額杠桿1.67倍的階段杠桿基金 合潤B凈值=母基金凈值×135/121 申萬深成分級
163109 申萬收益
150022 (1.1+約定收益率×累計天數÷365)÷2,即約0.55~0.58區間 申萬收益為指數基金,名義凈值約為母基金凈值的182%,承擔母基金總資產91%的盈虧,名義上每年單利計息,只能與申萬進取配對為母基金才能贖回 申萬收益類似於優先股,每年第一個交易日獲得約定收益及之前凈值<1元所欠n年約定收益(單利) 申萬進取150023 申萬進取為指數基金,名義凈值約為母基金凈值的18%,承擔母基金總資產9%的盈虧,類似權證具有配對博弈價值 申萬進取凈值大於0.1元時為份額杠桿2倍的杠桿基金 2010年,國聯安基金公司在借鑒了老同慶分級的融資分級模式的簡潔和瑞和滬深300指數分級的LOF型可套利的優點,推出了跟蹤中證100指數的國聯安雙禧分級基金。並且第一個提出了杠桿份額凈值0.15元向下折算保證約定收益份額的收益的概念。但因為其仍按照老同慶分級的4:6拆分的模式,雙禧B的份額杠桿仍為1.67倍。雙禧分級每三年定折一次,雙禧A單利計息。銀華基金又在雙禧分級的基礎上改進,推出深證100指數分級基金,AB份額比值改為5:5,並且A份額設為每年定折一次,B份額凈值小於0.25元或母基金凈值大於2元進行不定期折算,但是取消了B份額的定期折算。銀華深證100指數分級基金大受歡迎,銀華基金逐漸取代了長盛基金融資型分級基金霸主地位。此後的融資型分級基金都基本遵循這一模式進行5:5或4:6拆分。2012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出台《分級基金產品審核指引》,規定了分級基金為融資型分級基金。股票型分級基金初始份額杠桿不超過2倍,凈值杠桿最大不超過6倍;債券型分級基金初始份額杠桿不超過3.333倍,凈值杠桿不超過8倍。但此指引錯誤地規定合並募集的分級基金認購額不低於5萬元,限制了場內規模的做大,遭到基金公司強烈反對,後放寬場外申購合並募集的母基金門檻至100元,但即使如此也對資產小於5萬元的散戶分拆套利製造了障礙,使得他們必須場外申購再轉入場內分拆,延長了至少2個交易日的套利時間。9月銀華等權90分級基金成為第一個觸發向下不定期折算的基金。人們發現不定期折算相當於母基金1元的時候下跌37.5%就發生下折,而上漲100%才能上折,母基金凈值上漲杠桿份額的凈值杠桿會減小接近於1倍失去吸引力,對於杠桿份額顯得不公平。2013年信誠滬深300基金通過修改合同,把觸發向上不定期折算時的母基金凈值設置為1.5元,使得母基金凈值1元時只需上漲50%,B份額即可上折,此後新申報的分級指數基金上折都設置為母基金凈值1.5元。而國泰基金公司在借鑒高約定收益會使A份額溢價而將房地產A、國泰醫葯A約定收益率設為一年定存利率+4%,從而使得分級基金容易整體溢價,並通過降低申購費為1%,申購費封頂1000元的門檻從500萬元降低為100萬元,以吸引申購套利資金源源不斷流入。同時,基金公司在申報行業指數分級基金上下功夫,申報了金融(證券)、信息多媒體技術(TMT)、軍工、食品等指數分級基金。 2013年,在借鑒廣發證券的多空分級集合理財產品的基礎上,基金公司設計出了多空分級基金。多空分級基金有兩類,一類母基金為指數型基金,每3份母基金可以按照1:2的比例拆分為1份1倍空份額和2份2倍多份額,或者每4份母基金拆分為1份2倍空份額和3份2倍多份額的子基金;另一類母基金為貨幣基金,它是將貨幣基金拆分為等份額的2倍多份額和2倍空份額,或者每3份母基金拆分為2份1倍空份額和1份2倍多份額以跟蹤目標指數漲跌幅進行對賭,可以視為一個杠桿較低的迷你股指期貨。
多空分級基金的多空份額的 份額杠桿=約定系數(如2倍、-1倍、-2倍等)母基金為指數型的多空分級基金:多空份額凈值= 1 + (指數型母基金凈值 - 1) X 份額杠桿凈值杠桿=(母基金凈值/B份額凈值)×份額杠桿價格杠桿=(母基金凈值/B份額價格)×份額杠桿
母基金為貨幣型的多空分級基金:多空份額凈值= 貨幣型母基金凈值×(1 + 區間跟蹤指數漲跌幅%×份額杠桿) (區間可為3個月、6個月、1年)凈值杠桿=(份額杠桿-1)/(1 + 區間跟蹤指數漲跌幅%×份額杠桿)+1價格杠桿=[(母基金凈值×(1 + 區間跟蹤指數漲跌幅%)/子份額價格)]×份額杠桿
與融資分級基金相比,指數型多空分級的多空杠桿份額的凈值杠桿、價格杠桿計算公式與融資型分級基金相同,因此風險也與融資分級的杠桿份額風險相同,但是做多杠桿份額和做空杠桿份額都不需要支付融資成本。並且可以通過同時持有一定比例的多空份額可以達到對沖風險、套保的作用。基金公司申報的多為跟蹤滬深300指數、中證500指數的多空分級基金。大成、嘉實基金更進一步,設計出了多空分級ETF,使得套利更高效。證監會基金部在年末出台的《多空分級基金產品注冊指引》中,規定了「多份額」與「空份額」的初始份額杠桿絕對值不超過2倍,最大凈值杠桿絕對值不超過6倍。定期折算周期不能小於3個月。但是規定了參與門檻50萬元,進行套利的拆分合並的門檻50萬份,又規定了不定期折算後得到的母基金自動贖回而不是自動拆分。多空分級基金的風險不比傳統融資型分級基金風險大,設立如此高門檻,不利於散戶參與做空,與股指期貨、融資融券相比毫無競爭優勢,與市場普遍期待的「為散戶提供做空投資工具」存在巨大落差,因此引起較大爭議。

Ⅳ 誰有分級基金相關方面的外文參考文獻

Pict分級基金相關方面的外文參考文獻這東西著急不得慢慢寫。

Ⅵ 國外有哪些分級基金

所謂基金分級模式是將封閉式基金產品分成優先順序份額與普通級份額。優先順序份額的目標投資者是風險收益偏好較低的投資者。而普通級份額則定位於那些期望通過融資增加其投資資本額,進而獲得超額收益,有較高風險收益偏好的投資者。

優先順序份額享有優先分配權,分級基金可以為優先順序份額提供多種收益分配及本金保護機制。但基金收益分配滿足優先順序份額收益分配後的大部分將分配給普通級份額。支付給優先份額的優先收益分配,對於普通份額而言相當於借貸成本。

普通級份額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優先順序份額則可通過場外的其他方式提供進入或退出的安排。

從結果來看,優先順序份額的收益現金流將呈現相對穩定、持續的特點,其風險收益特徵與低等級債券相似。普通級份額則通過對優先順序份額基準收益優先分配權的讓渡,獲取較高比例的超額收益分配權。

據專家分析,在牛市環境中,普通級份額上市後的交易折價可得到極大的抑制,並極可能出現溢價交易。這是因為分級結構中的普通級份額包含了看漲期權。不過,如果市場看跌,普通級份額也容易出現折價現象。

國內首隻分級型基金發行

據新華社上7月5日消息,記者從國投瑞銀基金管理公司獲悉,國內首隻分級型基金將於2007年7月9日正式開始募集。根據公司發行負責人介紹,本次發行方案將分三個部分進行。
第一部分為瑞福優先(認購代碼為121007)的發售。發售期自2007年7月9日至7月20日,發售機構為中國工商銀行及國投瑞銀直銷中心,募集份額上限為30億份。通過中國工商銀行認購瑞福優先的首次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5000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000元;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瑞福優先的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1000萬元。
第二部分為瑞福進取(認購代碼為150001)的網下發售。發售期自2007年7月10日至7月20日,發售的單筆最低認購份額為1000萬份,發售規模上限為6億份。網下發售的辦理機構為中國銀河證券、中信建投、中信證券、申銀萬國、國泰君安、海通證券、中銀國際、興業證券、湘財證券、華泰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廣發證券、平安證券、聯合證券、中信金通。
第三部分為瑞福進取(認購代碼為150001)的網上發售。2007年7月11日起開始瑞福進取的網上發售,網上發售規模上限為24億份,瑞福進取的網上發售的單筆認購份額必須是1000份或其整數倍,且最高不得超過99999000份。網上發售的辦理機構為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
據悉,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實際募集情況對網上、網下的規模上限配比進行適當調整。募集期內,在當日瑞福優先、瑞福進取網下、網上的有效認購經確認後,其相應發售規模達到或超過募集份額上限時,基金管理人將於次日在公司網站和指定媒體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相應認購業務。

Ⅶ 有大神了解國外分級基金的情況沒

國外的股票基本上都是織布機樣子,機構們直接用軟體高拋低吸,股價一直不動。然後有利空或利好時瞬間下跌或上漲一段,然後又是織布機。國外股市基本消滅了散戶。國內是玩不過國外的,就像中國官員去國外當官一樣都是扯談。在6000點跌回1600點的那波熊市裡,不少機構去了外國股市,結果虧損比在國內還多,而且國外股市還沒a股這么跌幅。不得不說,a股制度其實是保護了中小投資者的,雖然大家都罵他。

Ⅷ 請問從那裡可以得到《美國基金會研究》這本書

中國非營利組織:定義、發展與政策建議

王 名 賈西津

一、非營利組織的定義與分類

討論「非營利組織」問題,首先面對的是對這一詞彙的定義及相關的分類問題。這兩個方面又都容易引起歧義,故這里首先分別作較詳細的闡釋。

1.非營利組織的定義

非營利組織是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的中譯,一般認為現代意義上的非營利組織出現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1]。與非營利組織類似的詞彙還有「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公民社會組織」(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第三部門」(third sector)等。1998年國務院將設於民政部的原社會團體管理局改為民間組織管理局,「民間組織」一詞從此作為「非營利組織」的中國官方用語開始被正式使用[2]。這些詞彙的含義大同小異,這里不作深入探討,本文所稱「非營利組織」,在一定意義上和上述詞彙是相通的,可互換使用。

那麼,如何理解非營利組織呢?國際社會對這種社會組織的關注大致始於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有學者關注中國的類似組織。關於非營利組織的定義,較為流行的是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萊斯特 · 薩拉蒙(Lester Salamon)教授提出的所謂五特徵法,即將具有以下5個特徵的組織界定為非營利組織:(1)組織性;(2)非政府性;(3)非營利性;(4)自治性;(5)志願性。這一定義被用於薩拉蒙教授主持的對全球42個國家非營利組織開展的國際比較研究項目,後來常為人們所引用。在這一定義的5個特性中,非政府性和非營利性被公認為是非營利組織的基本特徵,組織性被視為一個不言而喻的前提,但對非營利組織的其他特徵,有人針對不同國家、地區的情況提出了修正。

日本的重富真一提出結合亞洲國家的國情,可將上述定義修正為如下6個條件:(1)非政府性;(2)非營利性;(3)自發性;(4)持續性/形式性;(5)利他性;(6)慈善性[3]。他強調亞洲的多數國家屬發展中國家,從經濟上和社會上救助弱勢群體是非營利組織存在和發展的特殊背景,因而應將利他性作為一個重要指標,以區別那些以相互扶助為目的的社區非營利組織;進一步來看,具有利他目的的非營利組織,其開展活動的主要資金不能來自受益者,而應主要來源於社會捐贈和受益者之外的其他主體,換言之,是否非政府組織的另一個重要標准,是看其資金是否來自向受益者收費之外的其他來源,即慈善性。重富真一的標准比流行的非營利組織定義嚴格,突出了發展中國家非營利組織扶助救濟的重要屬性。

在我國,完全符合西方標準的非營利組織幾乎不存在。但又確實存在一些從行為和運作機制上不同於政府又不同於企業的社會組織,因而中國學者大多更傾向於從推動和促進非營利部門的發展的角度出發,不將定義限製得過於嚴格。比如康曉光認為,只要是依法注冊的正式組織,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滿足志願性和公益性要求,具有不同程度的獨立性和自治性,即可稱為「中國的非政府組織」。[4]

無論在中國還是在國際上,非營利組織都並非是一個具有明確內涵和外延的術語,各個國家和地區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有不同的側重,但這一概念總體上強調的是類似的屬性,即指獨立於政府和企業之外的社會組織,從這個意義上非政府組織被稱之為區別於政府與企業的「第三部門」。

基於上述認識,我們提出,在觀察中國的非政府組織時需要注意如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法律地位與實際屬性不完全對等。在中國,與薩拉蒙的定義最為接近的法律實體,是在各級民政部門登記注冊、並為《民法通則》所承認的社會團體,以及按照有關行政法規所定義的民辦非企業單位。[5]但它們並不代表中國非營利組織的全部,也稱不上是典型。這主要與中國民間組織在雙重管理體制下的登記困境和稅收法律體系不完善造成的公益不足相關。如一些從事非營利公益活動的組織不得不以企業法人的身份存在,而一些營利性的培訓機構等也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名義上成為非營利組織。同時,社會團體大多缺乏「獨立性」和「自治性」,而許多未經注冊的組織卻在不同程度上合乎非營利組織的定義。在國外,非營利組織的法律地位一般依據稅收情況確定,如美國非營利機構在國稅局申請,大量基層組織並未經過國稅局登記而存在,雖不享有免稅待遇但具有合法地位;日本除正式登記為NPO法人之外,存在大量的任意團體;我國台灣地區也存在許多合法的「非法人」非營利組織。

第二,處於轉型中的事業單位可以被納入觀察視野。由於計劃經濟下的政企合一、政社合一,中國在改革開放前不僅缺乏獨立於政府運作的民間組織,甚至連真正意義上的企業也不存在,有的只是國家概念下的「單位」。[6]隨著市場經濟的發育,這些「單位」逐漸分化成為市場體系中不同運作機制的部門。事業單位正處在轉型的時期,一部分已經相對獨立出來,成為具有一定自治性的實體,更多的還在轉化的過程中。而從發展的角度看,事業單位今後必將趨於分化,除少量重要者由國家財政支持成為國立的非營利機構,大量的事業單位或者轉化為市場經濟中獨立運作的經濟實體,即企業,或者成為社會中自治性的非政府組織。如目前醫院的非營利、非營利性分類管理已經實施,體現了衛生事業單位轉型的思路。

第三,政治性自治組織屬於廣義的非政府組織概念。薩拉蒙在其早期研究中,對非政府組織的界定還有「非政治性」和「非宗教性」的限制,但後來特意去掉了這兩個條件,擴大了非政府組織的范圍。有人認為在中國村民自治過程中產生的村民自治組織(村委會)以及社區建設中出現的社區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也應被包括在非政府組織的概念中[7]。我們認為,在廣義上,村委會和居民委員會也合乎非政府組織的屬性,但其產生背景較特殊,且是一個數量眾多的同質群體,因此在研究時需要將其與一般意義上的非營利組織區分開來。

概而言之,我們認為,定義中國非營利組織需要滿足的基本條件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且具有正式的組織形式、屬於非政府體系的社會組織,它們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願性、公益性或互益性,但並非面面俱到,需要客觀而動態地加以觀察和理解。在當前這樣一個處於轉型時期的歷史條件下,較寬泛的界定標准將有利於更好地推動相關社會組織的發展。當然,進行科學的分析、研究和管理,應當細致分類,以便針對各種類型的非營利組織按其特性區別對待。真正較嚴格地滿足上述組織性、非政府性、非營利性、自治性、志願性的組織,可理解為狹義的或典型的非營利組織。

2.中國非營利組織的分類體系

目前,中國尚沒有一個明確的非營利組織分類標准。現行法規體系中只將其劃分為「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這對於完善稅收與管理體系顯然不利。從長遠看,美國的做法值得借鑒。在美國,只為會員服務的互益型組織雖可享受免稅待遇,但接受捐贈時要計算所得稅;只有那些為公民服務的公益型組織不僅享受免稅待遇,且其接受捐贈時會得到優惠的扣稅待遇。參照這一思路,可將中國現階段的非營利組織大體上分為會員制互益型組織、會員制公益型組織、運作型組織和實體型社會服務機構等,其中各種類型下還可以再作細分。另外,人民團體、未登記或轉登記團體(如在工商部門登記的非營利性團體),都可依照其組成分別劃入這些組織形式中。值得一提的是國有事業單位,它們是使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各種非營利性活動的組織,其中包括各種國有的醫院、學校、劇團、養老院、研究所、中心、圖書館、美術館等等,這類事業單位在登記管理上屬中央編制辦。許多事業單位目前正處在一個轉型過程,部分也將逐漸分化成不同形式的非政府組織。圖1概括了中國現有的各種主要的非政府組織。

圖1 中國非營利組織基本分類

與現有法規框架下的分類標准相比,上述分類體系突出了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以公益性和互益性作為基本區分標准。「公益」是指社會上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或社會全體的利益),「互益」是指某一特定群體內的互助性利益。將單純互助性的社團與公益性社團區別開來有利於稅收政策的制定。這里側重說明一下互益型組織,它們存在於社會生活的各個不同方面,最主要有兩個方面,即經濟領域和社會領域。存在於經濟領域里的互益型組織,包括我們通常所說的行業協會、商會、職業團體、工會等,其共有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它們的活動和企業等營利組織密切聯系在一起,是市場經濟存在和發展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在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這類組織通常被稱之為「經濟團體」、「產業團體」、「勞工組織」等,而區別於通常所說的社團。我們稱之為經濟性團體,由於其與市場經濟結合最緊密,在運作機制、管理方法上都有別於其他類型的團體。互益型組織的另一類是社會性團體,如各種學會、同學會、聯誼會、興趣團體等,較為集中地體現了非營利組織的基本屬性。

第二,將基金會單獨列出。目前我國的法規體系中將基金會同其他會員制社團統一歸為社會團體,而實際上基金會與會員制社會團體的組織性質與運作模式均有很大不同,將會員制組織與運作型基金會區分是當今世界常見的做法,如我國台灣地區分別用公益社團法人和公益財團法人來規范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基金會又按照資金運營方式分為自行運營資金的「運作型基金會(Operating foundation)」和專門用於資助的「資助型基金會(Grant-making foundation)」。

第三,將實體型社會服務機構進一步細分。由於學校和醫院在滿足公益需求中的特殊性和專業屬性,一般均被單獨列出,並通過特別立法加以規范,如日本的「特殊法人」(學校法人和醫療法人)等。這類組織因其實體性和服務性的特點,通常不列入所謂狹義非營利組織的范疇。在我國,現行法規中只有1998年公布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能夠對這類組織加以規范,但即使按照上述條例等級確認以後,也因沒有明確的法人地位而在稅收上難以定性。因此,我們主張:將非營利醫院和非營利學校單獨列出實行特殊政策。

第四,給各種非營利組織以更大的法律生存空間。如「未登記或轉登記團體」,其中大量的是因找不到業務主管單位,無法去民政部注冊登記,它們採取多種變通的方式以便生存和活動,包括注冊為工商企業等。對於這類組織,不應一概視為「非法」而加以取締,應依照法律允許它們生存和開展必要的活動。

二、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與特徵

1.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機遇

截至2001年底,民政部登記的全國各類社會團體12.9萬個,重新登記確認的民辦非企業單位8.2萬家。[8]中國的非營利組織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得到了迅速的發展,這種狀況體現了非營利組織面臨的許多有利的發展機遇,主要包括如下6個方面:

第一,始於1978年的經濟體制改革為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帶來了生存空間。經濟體制改革釋放了蘊涵在中國社會各個層面的巨大的能量和多樣化的需求,原有的政治化、行政化、一體化的社會走向了開放化、市場化和多元化。20多年的經濟體制改革已經形成不可逆轉的歷史潮流,為整個社會走向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多元治理模式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二,逐步走向深入的政府改革將為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提供更為廣闊的空間。政府改革在90年代通過以「小政府、大社會」為目標的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為非營利組織的發展提供了很大的社會需求和相應的部分資源,政府改革的深化將會進一步觸動原有單位體制的核心,政府將從更多的直接控制的領域退出來,將更多更具體的職能轉移給包括非營利組織在內的社會中介組織,地方政府創新將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加速整個社會的民主化和多元化進程,這一切都將大力推動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

第三,隨著現行法律法規的改善,一個法制化的外部環境正在逐步形成。對非營利組織來說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十多年來中國政府正在探索一條走向分類管理和逐步實現法制化的道路,1988年和 1989年,國務院先後發布了《基金會管理辦法》和《外國商會管理暫行規定》,1989年10月又發布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年10月,國務院在對原有條例作了大幅度修訂的基礎上頒布了新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同時發布《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1999年8月,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有關非營利組織的專門法案《公益事業捐贈法》出台。目前,重新修訂的有關基金會登記管理和海外駐華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規,也有望在近期內出台。同時,要求從法律上明確定位民間組織的修改民法或制定基本法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地方政府在這方面的創新之舉[9]則推動著整個法律政策環境的不斷改善。

第四,隨著市場經濟走向成熟,社會轉型和多元化的趨勢愈漸明朗。市場經濟的發展使社會趨向多元化,政府不再是社會公共事務的唯一主宰,單位制度在逐漸瓦解;以基層政權選舉為代表的政治民主化正在穩步推進。改革開放以來非營利組織的發展盡管起步較晚,但它們在環境保護、扶貧開發、社會服務等諸多領域,已經積極介入並在其中發揮有效的作用。隨著社會轉型的進一步展開,自上而下的改革探索和自下而上的參與沖動推動著中國非營利組織越來越多地介入到各種社會事務及其決策過程中,並在其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第五,加入世貿為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帶來機遇和挑戰。加入世貿對政府、企業和非營利組織有程度不同的影響。對非營利組織來說,主要的機遇是拓寬了國際視野並打開了爭取更多外部資源的可能性,同時政府職能轉變的步伐加快了非營利組織與政府之間走向聯合與合作的過程;中國非營利組織面臨的主要挑戰是:來自海外的競爭者出現了,對專業化能力的要求提高,必須適應國際慣例和參與國際競爭的轉型需要,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和走向彼此聯合與互律等等。

第六,在經濟市場化和社會多元化的進程中,公民參與的熱情越來越高,公民自由、自主、自治和志願服務的意識逐步培養和覺醒起來。中國自古有著社會自組織和自願結社的傳統,隨著經濟和社會的改革,隨著政府逐步退出許多社會控制領域,自上而下的人為的行政限制越來越少,公民通過各種形式參與經濟、社會乃至政治過程的機會越來越多、熱情越來越高,在這個過程中人們的自由權力得到認同,自主精神得到倡揚,自治機製得到培育,志願服務的社會風尚逐漸形成,推動著整個社會資本的建設,從而為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文化基礎。

總之,在轉型時期,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面對的經濟、社會、制度、文化、國際等各方面的環境都是富有挑戰性的,也充滿了機遇;反過來,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又將成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社會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助推器。

2.中國非營利組織發展的特徵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非營利組織發展所走過的道路,可以清晰地看到:隨著政府改革和市場經濟的推進,非營利組織越來越成為解決許多社會問題時必不可少的組織機制,無論政府也好,公眾也好,乃至企業等市場力量,都在推進以非營利組織為主體的公民社會的形成。

但是,分析一下就會發現,在改革開放以後發展起來的中國非營利組織中,有兩種來源不同的類型,一種是被稱為自上而下的非營利組織,它們與政府改革相關聯,在相當程度上是政府改革和政府職能社會化的產物,因此他們的主要的社會資源包括人、財、物、信息、管理和相應的組織資源等,主要來自黨和政府的相關機構等受權力控制的壟斷領域;另一種是被稱為自下而上的非營利組織,他們與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與之相關聯的經濟、社會民主化進程有關,是公民有組織地參與經濟過程、社會過程乃至政治過程的產物,所以他們主要的社會資源包括人、財、物、信息、管理和相應的組織資源等,主要來自市場、社會、海外等開放的競爭世界。這樣兩種截然不同的資源來源及其所形成的非營利組織,體現了轉型時期中國公民社會的兩條不同的發展道路。

第一條道路可稱之為「自上而下的自治化道路」,其基礎在於政府改革和由此帶來的政府職能的社會化,表現為:在政府周延出現一大批不以黨政面目出現的機構,它們通常登記為獨立的法人,往往行使著原由黨政機構承擔的職能。主要包括三種形式:一是補充形式,即在外交、農業、環保等一些政策領域,主要作為相關公共政策的補充形式發揮作用;二是協調形式,即在如冶金、紡織等一些行業管理領域,主要作為政府對相關行業進行管理的協調形式發揮作用;三是執行形式,即在如婦女、勞工、殘疾人等一些社會政策和福利領域,主要作為政府特定方針和政策的執行形式發揮作用。這條道路的基本特徵是:具有轉型時期典型的雙重屬性:一方面具有模擬政府的行政性或自上而下的官僚性,另一方面又具有逐步增強的自治性,以及基於不同利益形成的面向市場和社會的不斷增長的自我意識、自我利益維護、自我主張、自主決策的沖動。這樣雙重屬性形成兩種相互對立的力量:回歸政府的行政化傾向和走向民間的自治化傾向。前者表現為這類組織對於自上而下的各種資源,包括編制、預算、職能、地位等,有著依然強烈的執念,會在各種適當的場合努力靠近黨政機關並積極謀求來自上面的庇護和特權;後者則表現為隨著這類組織的成長,他們越來越感受到來自政府的干預過多及其嚴重的束縛,會積極謀求在資源配置上的自主權,並努力爭取來自政府之外的各種有利的資源。

第二條道路可稱之為「自下而上的自主化道路」,其基礎在於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所帶來的民主化和廣泛的公民參與,表現為:在黨政權力不及、政策失靈或者默許的邊緣地帶,往往依靠精英人物發起成立一定的組織(正式的或非正式的),他們動員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利用來自民間的各種資源,瞄準一定的社會問題開展積極的活動。具體形式體現為8個方面:(1)出現一批擁有廣泛群眾基礎的精英組織,如地球村、自然之友等;(2)出現如天則研究所、天恆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等獨立的思想庫;(3)出現一批依託城市社區的志願者組織;(4)出現一批依託大學、開展公益咨詢的專家組織;(5)出現一批主要面向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福利組織;(6)出現以大學為背景、面向社會的大學生組織;(7)出現市場經濟孕育的自發性行業組織;(8)出現深入農村基層的民眾組織。這條道路的基本特徵是:具有轉型時期典型的多樣性、自發性和隨意性,具體表現為:活動領域及方式的多樣性,組織管理及運作的自發性,制度設計及約束的隨意性。這些特徵制約著這類組織的發展,使其在組織的規模、績效、影響、社會公信度等許多方面受到限制。

上述兩種類型的組織和相應的兩條道路,其實襯托出中國非營利組織的艱難處境及其還處在發展起步階段的過渡性或轉型期的特徵:一方面,大量的非營利組織還很難真正成為獨立於政府的自治組織,尤其進入法律登記體系的非營利組織,許多還保留著政府或事業單位的色彩;而一些具有獨立性的社會自發組織,被排除在法律體系之外,生存空間受限。另一方面,管理和社會監督機制很不健全,存在較嚴重的非營利組織的營利行為,影響了非營利組織的社會公信度。

三、中國非營利組織發展困境的分析

盡管總的來看,非營利組織已經並正在成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就其能夠和應當發揮的作用而言,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和國外非營利組織的發展相比,和正在興起並日趨完善的市場經濟的發展相比,和改革開放中社會巨大變遷帶來的需求相比,我國的非營利組織顯得明顯的先天弱質、後天困難。它們在獲取和運用資源、協調關系、發揮作用等方面都不存在明顯的優勢。大多數非營利組織在政府規制和市場擠壓下艱難尋求生存和發展之路,難以展現像我們在國外非營利組織身上看到的勃勃生機。調查顯示,41.4%的非營利組織認為資金缺乏是他們面臨的首要問題,其他相關的重要問題依次是:缺乏活動場所和辦公設施 (11.7%),缺乏人才(9.9%),政府支持力度不夠 (8.5%),組織內部管理問題(7.5%)等。

具體來說,當前中國非營利組織存在的主要問題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資源不足。相當一部分非營利組織資金嚴重不足,無法開展正常的活動,其中有不少組織處在名存實亡的「休眠狀態」;也有一些組織為了維持生存發展,在通過各種渠道開展與其自身業務不相乾的經營性活動或者違法活動。在人力資源方面,絕大多數受到政府支持的自上而下的非營利組織中,基本的工作人員幾乎都來自政府機構,其中有許多是從第一線退下來的離退休人員;很多自下而上的非營利組織則沒有或幾乎沒有固定的人才渠道,定員和編制極為有限,主要依靠志願者開展活動,這導致了普遍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科學、家長制等問題。

第二,能力不足。資金、人才等資源不足之所以制約組織的發展,除了受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制度環境與社會文化方面的限制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於非營利組織自身的能力不足。這里所說的能力是綜合來看的,包括一個組織的活動能力、管理能力、創新能力、擴張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等。中國的非營利組織一般來說規模比較小,資金籌措能力比較低,動員社會資源的能力也就比較弱,加上組織管理不規范、不透明、不民主,又缺乏評估和社會監督,使得它們難以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和普遍的社會公信,不能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能力不足的背後是缺少具有創新能力的領導人。國內外無數成功的經驗表明,優秀的領導人是非營利組織發展中至關重要的一個條件,但我國現行組織人事制度限制了優秀人才進入非營利組織,使得其中難以產生具有企業家精神的優秀的領導人。

第三,缺乏自治。從前述非營利組織的五個特徵屬性看,無論非政府性、非營利性,還是自治性、志願性或組織性,在中國的非營利組織身上都表現得不鮮明。究其原因,最根本的還在於缺乏自治。中國有相當一部分非營利組織是通過獲取自上而下的資源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它們或者由各級黨政機構所直接創辦,或者本身就從黨政機構轉變過來,或者由原黨政官員及與黨政關系密切的知名人士所創辦。這些組織,不僅其主要的資源來源於黨政機關,且在觀念上、組織上、職能上、活動方式上、管理體制上等各個方面,都嚴重依賴於政府,甚至依然作為政府的附屬機構發揮作用。即使民間自發建立的非營利組織,由於要掛靠在業務主管單位上,也會受到政府各方面的限制和干涉。這種狀態隨著政府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不僅束縛了自身的手腳,也嚴重束縛了政府的手腳。解決這種政社不分的問題,需要實現體制的轉變和觀念上的革命,充分認識到非營利組織的性質、地位、作用,使其成為真正具有自主性的自治組織。

第四,發展不平衡。這表現在: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在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和不同領域之間,呈現巨大的差距。就區域不平衡來說,不僅東西相比西部發展嚴重不足,沿海和內地相比內地發展嚴重不足,而且同為東部和沿海,區域之間非營利組織的發展也有很大差距;就城鄉不平衡來說,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非營利組織發展得較快,開展的活動較為集中,社會對非營利組織的認知和公信度也較高,但是在中小城鎮特別是廣大的農村地區,除了扶貧開發的少數外來的非營利組織之外,真正當地的非營利組織很少,社會對這些組織的關注和支持也很少;就不同領域之間的不平衡來說,非營利組織在那些相對說來政策寬松、易於得到資源而進入門檻較低的領域已經開始出現低水平重復的現象,但那些存在大量社會問題、迫切需要公民參與的領域,包括一些重要的公共政策領域,如失業與就業、社會保障、勞工權益保護、國際區域沖突和外交等領域,卻因種種原因極少有非營利組織進入。這對於非營利組織整體部門的發展無疑是一個很大的欠缺。

以上簡要概括了中國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這些問題並不是孤立的,不完全是由非營利組織自身的管理和能力建設不足所造成的。在這些問題的背後,是處在轉型時期的整個中國社會。可以說,中國非營利組織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實際上是社會結構變遷的結果,反映了整個社會在轉型過程中價值觀念、治理模式與體制的根本轉變。

第一,社會轉型中基本價值與制度構建的雙重缺陷。中國正處於經濟體制轉軌和社會轉型的歷史時期,相比社會經濟的迅速變遷,制度和文化建設方面出現一定程度的空缺。對非營利組織的發展而言,首先面對的是來自現行法規和政策上的嚴格的制度限制。當前我國在民間組織管理上的基本特點是:門檻高、限制多、監管不力。現行的雙重管理體制[10]、分級管理原則[11]和非競爭性原則[12],都與傳統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相關,它們設置了一個對於普通公民來說高得難以逾越的門檻,在相當程度上限制了非營利組織通過登記注冊來獲得合法地位。但是另一方面,一個組織一旦登記成立,除了象徵性地接受財務管理方面的「年檢」之外,沒有任何日常性的評估和監督管理方面的制度約束,同時也難以落實有關公益事業的減免稅待遇。其結果,使得整個第三部門內部良莠皆存,實際上損害了真正的公益組織。近來頻頻出現的公益腐敗現象,包括挪用巨額善款進行非正常投資等問題,其根本原因也在於非營利組織管理上長期存在的制度缺陷。國外一般按照宗旨、收入分配及其開展的活動嚴格劃分營利和非營利兩種不同性質的組織,並對不同性質的非營利組織給以不同的稅制待遇和相應的管理辦法。國內則沒有這樣的區分和明確規定,比如把本來就包括營利和非營利兩種類型的民辦學校全部規定為非營利,對

Ⅸ 分級基金的特點及分類

你好,分級基金:將基金拆分成兩份份額A和B,被拆分的基金稱為母基金,拆分後的A份額約定固定的收益率,B份額將母基金的全部資金拿去投資,所得收益或虧損在分給A的固定收益後全部由B承擔。

分級基金特點

1、風險分級,收益分級:A份額風險低,收益低,B份額收益高,風險高。

2、資產合並運作:A和B份額放在一起投資,只是對A和B的收益分配方式不同。

【舉例】分級基金的母基金就相當於一個媽媽,媽媽有200萬要投資的資金,有兩個孩子,A一個不喜歡風險,B膽大想獲得較高的收益 。 於是媽媽對A說這樣吧 ,你的100萬借給B,你們約定一個固定的收益率,200萬放在我這里我來投資 ,如果今年我投資賺了錢 ,只分給你約定好的利率 ,多的盈利歸B; 如果虧了錢 , 全部由B承擔 ,並且B用拿他的本金給你發利息。

A和B都覺得不錯,於是分級基金成立了。
分級基金的分類
(1)按運作方式分為封閉式分級基金與開放式分級基金,封閉式分級基金有3-5年存續期,到期轉為LOF基金,開放式分級基金永久存續;
(2)按投資對象分為股票型、債券型、混合型分級基金;
(3)按投資風格分為主動投資型與被動投資型分級基金;
(4)按募集方式不同,可以分為合並募集和分開募集型分級基金;
(5)按收益分配方式不同,可以分為簡單融資型與復雜融資型分級基金;簡單融資分級相當於B級份額向A級份額借款而獲得杠桿,我國目前多為簡單融資型分級基金;
(6)按是否存在母基金分為存在母基金的分級基金和不存在母基金的分級基金:全部股票型份基金基金和少量債券型分級基金存在母基金;不存在母基金的分級基金存在特點:一是不然不採取份額配對轉換機制;二是披露的基礎份額凈值並不代表基金整體的投資收益情況,存在一定的失真;
(7)按是否具有折算條款分為具有折算條款分級基金和不具有折算條款分級基金、折算條款分為定期折算條款和不定期折算條款和不定期折算是指基金份額凈值觸發下閥值或上閥值時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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