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性基金與行政性事業收費有什麼區別
兩個不同的概念。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版共中央、國務院權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
行政性收費是指國家機關、司法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機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以上財政部門的規定行使其管理職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的費用。
基金的特點是專款專用,專門支持某項事業發展,如:價格調節基金,教育費附加等。
行政事業性收費一般為機關履行職能時提供了一定的服務而收取的款用,如:發票工本費等。
Ⅱ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什麼意思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國家通過向社會徵收以及出讓土地、發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政府性基金徵收制度主要包括徵收主體和徵收程序兩個方面。使用制度是財政支出層面的制度,應當重點關注使用原則、使用范圍和使用主體問題。
會計制度和國庫制度是實現政府性展金日常管理的輔助性制度,可以納入政府性基金徵收使用制度的范疇加以研究。政府性基金監督制度應當主要指向與政府性基金日常管理相關的行政行為或行政過程。

(2)地方政府性基金擴展閱讀:
政府性基金設立程序的本質是立法程序,實現政府性基金設立的合法化,需要同時依據合法性原則對現有政府性基金項目進行清理,並規范現行的政府性基金申請審批程序。
政府性基金的設立範圍在形式層面上應當體現政府性基金與稅收等其他財政工具的功能界限,在實質層面上則應當體現政府與市場、社會的必要分工,現行政府性基金設立範圍有待予以相應完善。
Ⅲ 政府性基金都有哪些項目
征地抄管理費 國土部門
土地登記費 國土部門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 建設部門
工程定額測定費 建設部門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 建設部門
防空地下室易地工程建設費 人防部門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 水利部門
特種設備檢驗費 技術監督部門
Ⅳ 財政預算與政府性基金有什麼區別
財政預算包含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是財政收入的一個組成部分,政府性基金屬內於政府非稅收入,全容額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為支持某項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Ⅳ 政府性基金是什麼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回有關文件的規定,答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
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要求,從1996年起,將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鐵路建設基金、電力建設基金、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新菜地開發基金、公路建設基金、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農村教育費附加、郵電附加、港口建設費、市話初裝基金、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等13項數額較大的政府性基金(收費)(以下統稱「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為了做好政府性基金的預算管理工作,特製定本辦法。道路收費改革之後部分養路費已不再適用。
Ⅵ 什麼是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一般哪些屬於這兩種能...
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經省以上財政部門批准, 提供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包括檢測、計量、鑒定、勘察、設計、咨詢、培訓、學雜費等方面的收費。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
按收費科目分別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