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投資人怎樣賠償
該罪犯如將其款項揮霍,還真不好辦。如該款項仍存在並足額,法院會判決連本帶息償還。錢不夠足額,只能按比例能還多少是多少。
B. p2p非吸案單憑投資人指控就能定罪嗎
一般都需要有有電子合同的吧,合同是有法律效應的,反正我所知道的投寶理財是有合同的,所以稍微比較放心一點。
C. 非吸罪個人合法資產會被追究嗎
職要是你是犯了非吸的罪,你還欠有別人的外債和欠款。在法律上就要承擔償還的責任。你的所有的合法資產都會被追究的。你的被追究的合法資產會用來償還欠債人的錢款。
D. 2019年12月p2p理財公司立案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投資人的錢能追回來嗎
你要有確鑿證據的話,你馬上到公安局的。網警處報案,請求他們幫忙吃一回來投資的錢。
E.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簡要案情:我朋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500多萬元,請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最高刑判多久?它和集資詐騙罪哪個罪名要重些?兩個罪有什麼區別?為你辯護網解答: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最高刑可判十年,而集資詐騙罪最高刑可到無期,因此集資詐騙罪要重些。《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犯罪的主觀故意不同,集資詐騙罪是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意圖永久非法佔有社會不特定公眾的資金,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行為人只是臨時佔用投資人的資金,行為人承諾而且也意圖還本付息。 1.從籌集資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用於生產經營,並且實際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資金也是用於生產經營,則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用於個人揮霍,或者用於償還個人債務,或者用於單位或個人拆東牆補西牆,則定集資詐騙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從單位的經濟能力和經營狀況來看,如果單位有正常業務,經濟能力較強,在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時具有償還能力,則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單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經資不抵債,沒有正常穩定的業務,則定集資詐騙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3.從造成的後果來看,如果非法籌集的資金在案發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沒有歸還,造成投資人重大經濟損失,則定集資詐騙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籌集的資金在案發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經歸還,則定集資詐騙罪的餘地就非常小,一般應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F.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後資金還返還給投資者嗎
立法上要求非法集資者不能具有將集資款據為已有的目的,否則可能構成詐騙犯罪。
G.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投資人損失如何賠償
等待公安機關把案子偵查,檢察院起訴,法院審理完畢.
清理財產,然後再把錢向投資人退還。至於能退多少,看最後剩下多少。
H. 非法集資罪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非抄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
2.主觀故意不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行為人只是臨時佔用投資人的資金,行為人承諾而且也意圖還本付息。非法集資罪是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意圖永久非法佔有社會不特定公眾的資金,具有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
3.造成的後果不同:非法籌集的資金在案發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沒有歸還,造成投資人重大經濟損失,則定非法集資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籌集的資金在案發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經歸還,則定集資詐騙罪的餘地就非常小,一般應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4.案發後歸還能力不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發後行為人具有歸還能力,並且積極籌集資金實際歸還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非法集資罪案發後行為人沒有歸還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沒有實際歸還。
I.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投資者可拿回本金嗎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把贓款揮霍,警方能夠把錢追回來,受害人就可以拿回本金。如果犯罪嫌疑人將錢揮霍、投資失敗、發放高利貸等,受害人就很難全額拿回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