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都有什麼機構或公司可以發行債券
政府、企業、銀行、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債券。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1)投資企業債的機構有哪些擴展閱讀:
債券優點
1、資本成本低
債券的利息可以稅前列支,具有抵稅作用;另外債券投資人比股票投資人的投資風險低,因此其要求的報酬率也較低。
2、所籌集資金屬於長期資金
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一般屬於長期資金,可供企業在1年以上的時間內使用,這為企業安排投資項目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
債券缺點
1、財務風險大
債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和固定的利息支出,當企業資金周轉出現困難時,易使企業陷入財務困境,甚至破產清算。因此籌資企業在發行債券來籌資時,必須考慮利用債券籌資方式所籌集的資金進行的投資項目的未來收益的穩定性和增長性的問題。
2、限制性條款多,資金使用缺乏靈活性
因為債權人沒有參與企業管理的權利,為了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安全,通常會在債券合同中包括各種限制性條款。這些限制性條款會影響企業資金使用的靈活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債券
B. 如何投資債券種類有哪些
不同債券投資方法不同。債券各類有:
一、按發行主體劃分
1.政府債券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國債。國債因其信譽好、利率優、風險小而又被稱為「金邊債券」。除了政府部門直接發行的債券外,有些國家把政府擔保的債券也劃歸為政府債券體系,稱為政府保證債券。這種債券由一些與政府有直接關系的公司或金融機構發行,並由政府提供擔保。
2.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我國金融債券主要由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機構一般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信用度較高,因此金融債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譽。
3.公司(企業)債券
在國外,沒有企業債和公司債的劃分,統稱為公司債。在我國,企業債券是按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發行與交易、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監督管理的債券,在實際中,其發債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政府信用。公司債券管理機構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債主體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人,在實踐中,其發行主體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發債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和持續贏利能力等。公司債券在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統一登記託管,可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風險一般高於企業債券。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進一步促進了企業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行,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成為我國商業銀行越來越重要的投資對象。
二、按財產擔保劃分
1.抵押債券
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託抵押債券。以不動產如房屋等作為擔保品,稱為不動產抵押債券;以動產如適銷商品等作為提供品的,稱為動產抵押債券;以有價證券如股票及其他債券作為擔保品的,稱為證券信託債券。一旦債券發行人違約,信託人就可將擔保品變賣處置,以保證債權人的優先求償權。
2.信用債券
信用債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財產作為擔保,完全憑信用發行的債券。政府債券屬於此類債券。這種債券由於其發行人的絕對信用而具有堅實的可靠性。除此之外,一些公司也可發行這種債券,即信用公司債。與抵押債券相比,信用債券的持有人承擔的風險較大,因而往往要求較高的利率。為了保護投資人的利益,發行這種債券的公司往往受到種種限制、只有那些信譽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資格發行。除此以外在債券契約中都要加入保護性條款,如不能將資產抵押其他債權人、不能兼並其他企業、未經債權人同意不能出售資產、不能發行其他長期債券等。
三、按債券形態分類
1.實物債券(無記名債券)
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它與無實物票卷相對應,簡單地說就是發給你的債券是紙質的而非電腦里的數字。
在其券面上,一般印製了債券面額、債券利率、債券期限、債券發行人全稱、還本付息方式等各種債券票面要素。其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實物債券是一般意義上的債券,很多國家通過法律或者法規對實物債券的格式予以明確規定。實物債券由於其發行成本較高,將會被逐步取消。
2.憑證式債券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我國從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可記名、可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與儲蓄類似,但利息比儲蓄高。
3.記帳式債券
記帳式債券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以電腦記帳方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我國通過滬、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的記賬式國債就是這方面的實例。如果投資者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就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所以,記賬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
四、按是否可轉換劃分
1.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指在特定時期內可以按某一固定的比例轉換成普通股的債券,它具有債務與權益雙重屬性,屬於一種混合性籌資方式。由於可轉換債券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於不可轉換債券。若將來轉換成功,在轉換前發行企業達到了低成本籌資的目的,轉換後又可節省股票的發行成本。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可轉換債券應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發行公司應同時具備發行公司債券和發行股票的條件。
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轉換債券是指能夠轉換成股票的企業債券,兼有股票和普通債券雙重特徵。一個重要特徵就是有轉股價格。在約定的期限後,投資者可以隨時將所持的可轉券按股價轉換成股票。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年均利息對票面金額的比率,一般要比普通企業債券的利率低,通常發行時以票面價發行。轉換價格是轉換發行的股票每一股所要求的公司債券票面金額。
2.不可轉換債券
不可轉換債券是指不能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又稱為普通債券。由於其沒有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於可轉換債券。
五、按付息的方式劃分
1.零息債券
零息債券,也叫貼現債券,是指債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規定利率,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以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債券。從利息支付方式來看,貼現國債以低於面額的價格發行,可以看作是利息預付,因而又可稱為利息預付債券、貼水債券。是期限比較短的折現債券。
2.定息債券
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並按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該利率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調整,因而固定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緊縮風險。
3.浮息債券
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因為浮動利率債券的利率同當前市場利率掛鉤,而當前市場利率又考慮到了通貨膨脹率的影響,所以浮動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膨脹風險。其利率通常根據市場基準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來確定。浮動利率債券往往是中長期債券。
C. 債券市場參與主體有哪些
(一)參與者包括哪些「人」
下列機構可成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從事債券交易業務:
1.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
2.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3.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
金融機構可直接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也可委託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非金融機構應委託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
結算代理人系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代理其他參與者辦理債券交易、結算等業務的金融機構。
(二)參與者特徵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一個機構投資者市場,從建立開始,銀行間債券市場就一直堅持面向機構投資者的市場定位。經過10年的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已經成為一個以各類金融機構為主體、面向所有機構投資者開放的規范的場外債券市場。截至2006年12月底,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有6439家,包括商業銀行及其分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外資金融機構、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等境內主要金融機構,還包括大量企業法人機構,正是由於面向機構投資者並採用與此相適應的場外交易方式,切中了債券市場發展的關鍵,銀行間債券市場才能快速健康的發展,才能在較短時間內成為我國債券市場主體。
D. 企業發債的審批部門是由發改委和人民銀行下設的那些機構進行審批的
由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會同同級計劃主管部門審內批。容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必須按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擅自發行和變相發行企業債券。
中央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計劃委員會審批;地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會同同級計劃主管部門審批。

(4)投資企業債的機構有哪些擴展閱讀:
《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相關法條:
第二十條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應當按照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用於本企業的生產經營。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不得用於房地產買賣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應當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證券經營機構承銷企業債券,應當對發行債券的企業的發行章程和其他有關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
第二十二條 企業債券的轉讓,應當在經批準的可以進行債券交易的場所進行。非證券經營機構和個人不得經營企業債券的承銷和轉讓業務。
E. 山東省國有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債券投資機構有哪些
(一)政策性來銀行、源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義務適用本辦法。
摘自《融資擔保法律法規匯編》
F. 債券的承銷機構有哪些
1、金融債券
1)由具有發行資格的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構成發行人。
2)報審金融債券的發行額度、面額、發行條件、轉讓抵押、發售時間及方式、資金的運用。
3)發行債券前發布通告並詳細說明發行的目的、發行數額、發行辦法、債券期限、債券利率、認購對象、認購和繳款的地址等事項。
2、企業債券
1)由企業規模、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具有償債能力、經濟效益好且前3年連續盈利境內法人向其行業主管部門申請發行額度。其所籌資金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債券包銷或代銷協議。
3、公司債券
1)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上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籌集生產經營資金可以發行公司債券。
2)發行資格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且籌集的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尚未募足或已發行的債券及債務有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的不得再次發行公司債
3)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決議,或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及部門作出發行決定後。須上主管部門審批確定發行規模。
4)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債券包銷或代銷協議。公開發行的公司債面總值超過去人民幣5000萬時,由承銷團承銷。
4、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債)
1)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公司股份的可轉債採取記名式無紙化發行方式,最短期限為3年、最長5年。可轉換債券可以依法轉讓、質押和繼承。
2)發行資格
⑴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⑵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⑶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⑷籌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⑸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⑹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
3)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上述⑶⑷⑸⑹⑺項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⑴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的財務報告已經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⑵有明確、可行的企業改制和上市計劃;
⑶有可靠的償債能力;
⑷有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保證人的擔保
4)由省級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報送證監會審批
5)發行人必須公布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6)經向證監會提出上市申請,可轉債可在發行人股票上市或者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並在上市前5個工作日將上市公告書刊登
7)在發行結束後6個月後,持有人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隨時轉換股份。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該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後,持有人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隨時轉換股份
8)發行人應當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2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因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變動情況。轉換為股份累計達到公司發行在外普通股的10%時,發行人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予以公告。
9)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股份時,所持債券面額不足一股股份的部分,發行人應當以現金償還。法人因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份,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達到5%時,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作出書面報告,並向社會公告。
10)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期滿時仍未轉換為股份的,利息一次性支付,不計復利。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未轉換的,發行人應當按照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於期滿後5個工作日內償還本息。
G. 哪些金融機構有資格發行債券,哪些金融機構能夠吸收存款
以下哪些金融機抄構有資格發行債券襲(除信託外);哪些金融機構能夠吸收存款( 金融租賃和財務公司 )? 國家開發銀行 進出口銀行 農業發展銀行 保險公司 信託公司 經批準的金融租賃公司 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H. 公司債與企業債有什麼區別
公司債和企業債的區別:公司債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時期內(如10年或20年)為追加資本而發內行的借款憑證。對於持有人來容說,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貸款的證書,所反映的只是一種普通的債權債務關系。持有人雖無權參與股份公司的管理活動,但每年可根據票面的規定向公司收取固定的利息,且收息順序要先於股東分紅,股份公司破產清理時亦可優先收回本金。公司債券期限較長,一般在10年以上,債券一旦到期,股份公司必須償還本金,贖回債券。企業債是指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企業債一般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最終由國家發改委核准。
I. 有哪些機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政信投資集團如何
根據財政部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8月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月為214139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準的2019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240774.3億元)以內。
這些數據表明,雖然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壓力較大,但絕大多數地方振奮依然依法依規舉債融資,地方政府債券為地方政府供給公共服務和開展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資金來源。想降低風險最重要的方法,就是選擇一家可信賴和託付的專業金融機構。比如,政信投資集團就是業內最早專注於政信金融領域的金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