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跟政府簽合同做工程已經投資下去後來政府換了領導不做了這種案例有沒有
應該是有的,你可以具體在網上進行查詢。
『貳』 政府部門弄虛作假騙取國家投資該向哪裡舉報
到網上查查國家紀檢部門的舉報電話,或者舉報網站,可以直接舉報。
『叄』 如何全面整改地方政府違規舉借融資行為
一、嚴禁直接或間接吸收公眾資金違規集資
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要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依法懲處非法集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7〕34號)等有關規定,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間接吸收公眾資金進行公益性項目建設,不得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其他個人進行攤派集資或組織購買理財、信託產品,不得公開宣傳、引導社會公眾參與融資平台公司項目融資。
二、切實規范地方政府以回購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行為
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不得以委託單位建設並承擔逐年回購(BT)責任等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對符合法律或國務院規定可以舉借政府性債務的公共租賃住房、公路等項目,確需採取代建制建設並由財政性資金逐年回購(BT)的,必須根據項目建設規劃、償債能力等,合理確定建設規模,落實分年資金償還計劃。
三、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注資行為管理
地方政府對融資平台公司注資必須合法合規,不得將政府辦公樓、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地方政府將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必須經過法定的出讓或劃撥程序。以出讓方式注入土地的,融資平台公司必須及時足額繳納土地出讓收入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以劃撥方式注入土地的,必須經過有關部門依法批准並嚴格用於指定用途。融資平台公司經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開發建設或轉讓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土地價款。地方各級政府不得將儲備土地作為資產注入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台公司償債資金來源。
四、進一步規范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
地方各級政府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土地儲備機構管理和土地融資行為,不得授權融資平台公司承擔土地儲備職能和進行土地儲備融資,不得將土地儲備貸款用於城市建設以及其他與土地儲備業務無關的項目。符合條件的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共租賃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需要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借款,不得通過金融機構中的財務公司、信託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直接或間接融資。
五、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繼續嚴格按照《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具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直接或變相擔保協議,不得以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國有資產為其他單位或企業融資進行抵押或質押,不得為其他單位或企業融資承諾承擔償債責任,不得為其他單位或企業的回購(BT)協議提供擔保,不得從事其他違法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地方各級政府要從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制止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切實擔負起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的責任,規范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融資平台公司行為。要對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融資平台公司違法違規融資或擔保承諾行為進行清理整改。對限期不改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肆』 虛假新聞案例
例如2008年9月11日,《京華時報》刊載題為《招行投資永隆浮虧百億港元》的消息,由於該報記者對香港永隆銀行的股價數據採集有誤,得出招商銀行浮虧逾百億港元的錯誤結論,造成報道嚴重失實。該報道成為招商銀行當日股價暴跌的誘因之一,並帶動銀行股板塊整體下跌,當日招行A股流通市值損失127.5億元,H股下跌5.16%。
年初網上盛傳「我艦隊逼出跟蹤潛艇」,說我海軍赴亞丁灣護航艦隊如何圍堵不明潛艇迫其遁走的故事,好一通活靈活現、繪聲繪色的描述。後來軍方證實,從未發生此事,一個火曝新聞立即被判了死刑。一查,原來是某都市報記者根據一次軍事演習的記實文學作品改編的新聞特寫,作為付費稿件提供給某早報。早報上網,天下皆知,我網上一片歡呼,而南亞某國卻藉此反炒辱我軍威。個別不倫記者的「妙手」之作,大大開了億萬網民一個玩笑。
同期還有「瀏陽政府燃放五十萬響鞭炮」、「上海市政府發放公務員住房補貼」等假消息出籠,惹得廣大網民蜂湧跟帖,民意極大發酵,結果一次一次被假消息製造者涮慘。
還有2007年7月8日北京電視台《透明度》欄目播出的《紙餡包子》的節目即是典型。此類假新聞沒有絲毫事實根據,經不起實際的考證,其制假手段極其卑劣。
『伍』 中國都有哪些著名的風投失敗的案例
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簡稱是VC在我國是一個約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內涵的概念,其實把它翻譯成創業投資更為妥當。廣義的風險投資泛指一切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投資;狹義的風險投資是指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具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一種權益資本。想了解風險投資的相關知識,可以看一下《中國風險投資雜志》、《風險投資在中國》、《風投大敗局》等,介紹了中國風險投資失敗的案例,可以從最基礎的知識入手,看一下這方面的案例。
『陸』 政府行為造成投資損失怎麼辦
如果因為確信政府行為而導致損失的,可以依據信賴保護提起賠償。
『柒』 政府為了掩蓋自己的監管失職,強行把投資公司的業務員推上被告席,業務員且是最大受害者。當地公檢法商量
朋友 記住現在提倡法治社會 去高一級的 最直接就是上訪 誰都怕
『捌』 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處罰案例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第六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三)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准;
(五)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第九條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國家有關投資建設項目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騙取的國家建設資金,沒收違法所得,核減或者停止撥付工程投資。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公務員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截留、挪用國家建設資金;
(二)以虛報、冒領、關聯交易等手段騙取國家建設資金;
(三)違反規定超概算投資;
(四)虛列投資完成額;
(五)其他違反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有關規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