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暴風集團黯然退市,它是如何從神話走至隕落的
s 九號由暴雪集團發布公告,至2020年11月9日已交易30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結束,在其退市整理期滿後四十五個交易日內由全國中小企業轉讓系統進行轉賣,據其負責人稱早在2020年9月21日進入了退市整理期,11月10號也成功由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二者一代神話是如何隕落的呢?
暴風集團的退市對於投資者來說是一個非常遺憾的事情,不僅僅是少了一個可投資的對象,也提醒了我們這些想投資的人,當出現一些新的事件時,要及時去調整投資計劃,不能像暴雪公司一樣,一旦發生重大人事變故就完全無法應對,以至於全盤崩潰。
『貳』 從巔峰到退市,暴風集團經歷了什麼故事呢

暴風集團終止上市的前一年,還有逾6萬股東。投機者血本無歸,但暴風集團內部人員卻大都套現離場,拿到了實實在在的金錢。據不完整統計,2016年來,暴風集團的原始股東累計套現超13億元。除馮鑫外,公司高管走得一干二凈。
也許,這些套現離場者,有不少曾是胸懷熱血的少年,但最終敗給了現實。因為錢來得太容易了。在暴風集團的巔峰時刻,市盈率高達千倍以上。也就是說,假設暴風集團每年利潤增長率為0,則需要千年以後,才對得起這被炒上天的股價。
千年太久,發財只爭朝夕。類似於暴風集團這樣的科技泡沫,對整個科技行業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因為它會讓投資者產生偏見,使得一些很有潛力的科技公司,被當成騙子,拿不到融資,早早夭折。也使得許多屠龍少年,最終選擇了另外一個方向。
『叄』 暴風集團馮鑫被批捕,深交所為何更關注的是該行為是否與公司有關
馮鑫是暴風集團的現任董事長兼CEO,就相當於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負責主持公司的重大事務,展開決策。你想呀,現任董事被批准逮捕,深交所肯定會關注該是否與公司有關。如果與公司有關,那麼這件事情的影響力就會變大,後面就會牽涉到更多的利益鏈條。

你看,被逮捕的這么多名人員都和暴風集團有著或多或少的聯系,馮鑫雖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但是在MPS並購過程中,馮鑫一個人的決策並不能實際決定公司後面真正的決策,這么一起重大的並購案,怎麼能沒有公司內部高層的一致同意呢?所以深交所關注馮鑫行賄的行為與公司有沒有一定的關系確實是有道理的。
『肆』 暴風集團明日摘牌,從此要成為歷史了嗎
根據相關的新聞報道,明日暴風影音即將摘牌,以前的暴風影音公司將會從此畫上句號,成為一個重要的歷史。從暴風影音的成立,到現在暴風影音由於經營不善,面臨摘牌,暴風影音一步步的走來,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影音服務。
在我們互聯網開始發展的時候,那時候我們的計算機軟體市場缺少大量的影音軟體,在當時的軟體市場里我們能夠看到的絕大多數是一些外國公司的軟體,外國的軟體雖然能夠滿足我們平時的需要,但是由於我們的一些文化和外國的文化,存在很大的區別,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們迫切需要一款符合國人的操作習慣,能夠滿足滿足自己需要的影音軟體。
現在,雖然暴風影音軟體馬上就要跟我們說再見,但是它所給我們帶來的娛樂感受是值得點贊的,同時,我們也希望它能夠在更多的領域取得成功。
『伍』 深交所公開譴責暴風集團和馮鑫,暴風集團是否要垮了
2019年9月17號,暴風集團法人馮鑫等人被公開處理譴責處分。其實這件事情還要追溯到2019年的2月份和3月份的那份回購協議。那麼,深交所公開譴責暴風集團和馮鑫,暴風集團是否要垮了?

暴風集團沒在規定的18個月內完成對MP s65%股權的收購,已經造成了很大的損失,而且損失由暴風集團來承擔。而且暴風集團沒有及時履行相關程序和義務,也受到了深監會的公開譴責,之後的損失不可估量。
又因為檢察院已經批准了對暴風集團責任人馮鑫行賄罪、職務侵佔罪准以逮捕。更是把暴風集團逼近了死角。所以,一個企業想要樹立一個好的口碑很不容易,但是在一夜之間口碑下滑,之後會帶來牆倒眾人推的現狀,面臨破產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
『陸』 什麼是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是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系或合作意向和潛力並願意按照發行人配售要求與發行人簽署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系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柒』 暴風集團會不會被收購
沒點突出的東西。估計沒人看得上暴風,
『捌』 暴風集團法人被批捕,作為股民該如何拯救自己的權益
股市有風險,入股需謹慎。這是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句話,但是有時候企業也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使得公司的股票大跌,讓股民的財產受損失。那麼這個時候,股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呢?小編建議,如果這類股票一直會有下跌的趨勢,就趕緊拋出,千萬別固執己見讓自己的損失更大。

股民能用法律武器拿回自己的財產的機會一般不是很多。所以入股的時候千萬要謹慎,千萬不要入黑五類的股票,如果一定要買股票,那麼小編建議買一些大型公司的股票,像蒙牛公司等等,每天還能拿到數額不小的分紅。
『玖』 暴風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查,買了暴風股票的股民應該如何維權
2019年7月28日晚間,暴風集團公告,公司於近日獲悉,公司實際控制人馮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根據《公司法》第151條、第152條的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前述行為時,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