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工程中投資方和建設單位是一致的吧
投資方與建設單位不一定完全一致。有的項目投資方把錢借給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在完成項目後把本錢和利息還給投資方。這樣,投資方從投資中得到回報,建設單位也通過這一流程,完成了資產的實現。大的項目,投資方往往不是一家,二建設單位是一家。這層關系是:投資方——建設單位——投入項目。一旦投資方不再提供金融資助,建設單位就會因資金鏈斷裂而陷入困境:既無法還投資方的債,又欠施工單位的款。
但一般中小型項目,投資方就是建設單位。
② 自己的項目掙來的利潤怎樣和投資人分配利潤
像你這個復問題,一般情制況下,你們兩個合作的時候,已經說好了利潤的分配方式,他不。分配方式等,關鍵是看誰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大一點。比如有一些投資人他投資50%,但主要工作全部是你乾的,所以你們提前就要說好看資金分配是按照50/500和50%的比例分配的,但是利潤分配可能你拿60%,他拿40%,或者是70%。
③ 一方出資一方出技術的合作利潤該如何分配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這種合作方式比較多,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利潤分配一般是雙方協商解決的,這主要看你上這個項目的技術含量來分配給對方利潤,一般有以下幾種分配方案供你參考:一,是以技術入股的方式,他和企業的發展聯系在一起的,盈--以股份佔有多少〈雙方協商佔有股份,技術一般占股份三—四層〉來分配,虧--也以股份來分擔。二,工資加技術股,每月定發工資,技術股參加年終盈利分配〈技術股應考慮定發工資,還應考慮你的投資多少,企業發展前景,風險的大小而定〉,這種佔有股份相對要少些。三,技術工資加年薪,技術工資以技術含量來定工資,年薪以企業發展而定,以逐年上升定年薪,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一般以第三年為最高,以後都以第三年為年薪。但這些都應該寫在合同里。盡供參考。
④ 怎樣和投資方分配利潤
你們要協商啊,投入多少錢,賺了多少錢,回報率多少只有你們自己清楚,這些我們都不知道怎麼建議呢?總之就是不要把人家當傻子,如果是人家沒投錢你們就做不起來的,那肯定要給人家多分點。原則就是要雙贏,才能良性循環
⑤ 投資收益及分成
先回答問題1:
高風險型的,比如私人借貸,給個體企業融資等等,當然要求對方出憑據,並且可要求抵押。每年可以有15~35%的合理回報。本金最大損失可能有100%。
中風險型的,比如投資金融外匯市場,股票市場,股票型基金,國際平均水準應有10%~25%的年回報率。本金最大損失可能有30%~60%。
低風險型的,比如定期存款,貨貨基金,國債,每年可有3%~10%的收益。本金無損失。
再回答第2個問題:
商業合作中,不出資的而有項目的一方與投資方的利潤分成一般是根據協議商定的。假定你是投資方,以下因素有利於你提高分成比例:A,項目風險很大;B,當時銀行借款很困難,銀根特別緊;C,你手頭的可投資項目很多。除此之外,當然還有與該項目相關的更多細節因素。
⑥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怎麼做分錄
1、決定分配利潤時: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股內東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容股東20%分紅所得稅)
2、支付時:
借:應付股利——股東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3、結轉利潤分配明細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6)工程投資方的利潤分成擴展閱讀:
利潤分配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階段:
(1) 以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加上從聯營單位分得的利潤,即企業全部所得額,以此為基數,在繳納所得稅和調節稅前,按規定對企業的聯營者、債權人和企業的免稅項目,採取扣減的方法進行初次分配。
(2) 以企業應稅所得額為基數,按規定的所得稅率和調節稅率計算應交納的稅額,在國家和企業之間進行再次分配。應稅所得額扣除應納稅額後的余額,即為企業留利。
(3) 以企業留利為基數,按規定比率將企業留利轉作各項專用基金。
⑦ 關於投資合作模式方法和利潤分配問題
融資和合作是兩抄個概念。
如果投資襲人與你是借貸關系,該項目或公司由你一手操作,投資人其它一概不管,所以投資人不存在分配利潤,你只要向投資人支付你們約定的利息,但利息不要超過銀行行息的4倍,否則不受法律的保護。
如果投資人與你是合作關系,那麼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至於如何共享,如何共擔,還要看你們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