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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有限合夥制風險投資公司

發布時間:2021-05-25 09:37:44

⑴ 通常有限合夥制風險投資企業由什麼和什麼組成

管理人和投資人。就是我們常說的GP(普通合夥人)和LP(有限合夥人)。

⑵ 風險投資:信託制,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各自的優缺點是什麼

信託制,你信任就可以託付他 你承擔風險和收益,對方得一部分手續費,就如現在的各類開放基金。公司制從法律上說可能是50人以上的有限股份責任公司,你承擔風險和收益安股承擔風險和享受收益,若你的股份少你沒有參與決策的權利,可能有經營管理的許可權。
有限責任合夥是50人以內的按股份承擔風險和收益,這一點和公司制一樣。公司制必須有法人入股,可以面向社會入股。有限合夥可以全是自然人但范圍很窄僅限熟悉的人,我就知道這些了

⑶ 什麼叫做有限合夥制

1、有限合夥是一種類似於普通合夥的合夥企業,只是除了"普通合夥人"之外有限合夥還可以包括"有限合夥人"。
2、有限合夥與有限責任合夥性質不同,有限責任合夥里所有合夥人都是有限責任。
3、有限合夥制度源於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共同組成的合夥組織,在經濟活動中發揮著靈活高效的作用。中國在發展高新科技企業、風險投資領域的發展急需引入類似制度。
4、有限合夥中至少有一名普通合夥人和至少有一名有限合夥人共同組成,二者缺一不可。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應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⑷ 什麼叫有限合夥企業

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占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⑸ 有限合夥制為什麼是風險投資的主流組織模式

你的問題可以理解為有限合夥企業相對有限公司的優點,有限合夥的主要優點有:
1.有限合夥中的有限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有利於極大調動投資者的投資熱情。
在有限合夥中,普通合夥人既享有對合夥事務的管理權,又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這就為普通合夥人殫精竭慮、提高有限合夥的經營績效提供了巨大的動力和壓力,從而避免或者降低了普通合夥人的道德風險。此外,由於有限合夥人對合夥債務負有限責任,有限合夥人之間不必相互信任,這就有助於有限合夥企業吸引較多的有限合夥人入伙,從而籌集更多的資本。
2.有限合夥有利於實現投資者與投知者的最佳組合。
為實現投資者與投知者的緊密結合,建立他們之間互相信賴的機制,立法者允許甚至要求他們之間預先達成一種利益安排:投資者對合夥債務負有限責任,但作為交換條件,放棄合夥事務管理權;投知者扮演普通合夥人,提供合夥企業的管理服務,享有合夥事務管理權,雖然出資較少,但按照數倍於出資比例的標准分取投資回報,但作為交換條件,對合夥債務負無限責任。如此一來,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各得其所,這是普通合夥制度與公司制度都無法提供的一套獨特游戲規則。
3.從為投資者節約納稅的角度著眼,投資者採取有限合夥有利於避免雙層征稅。
美國、德國等國家的稅法均對公司和股東分別征稅,而對有限合夥本身不征稅,僅對從有限合夥取得投資回報的合夥人徵收個人所得稅。在德國,以公眾有限合夥企業形式開展的特定經營活動還享有其他免稅優惠。我國也取消了對合夥企業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做法,這對有限合夥的健康快速發展無疑是一大推動。
4.有限合夥的經營活動比公司的經營活動更具有保密性。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企業應當遵守的信息披露要求要比公司寬松得多,而且此種要求僅以滿足合夥企業債權人和政府監管機構為限。在採用有限合夥的西方市場經濟國家,關注有限合夥經營業績的潛在投資者要比上市公司的潛在投資者少得多。有限合夥的這種保密性,對於有限合夥中的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當然具有吸引力。

由上可知,有限合夥是一種優於公司制,並能使一般合夥人更關注企業投資效益的創業投資組織形式。從風險投資發展的經驗來看,投資者往往更樂意採取這種組織形式。有限合夥允許投資者的投入資本實行認繳制,當企業沒有好的投資項目時,其認繳資本可以暫時不到位,而在企業選到好的投資項目時,又可以集中投入資金,既有利於充分發揮資本集合的效應,又能避免資金閑置浪費的風險。
有限合夥企業的投資收益在作必要扣除後完全分配給投資者,能使有限合夥人獲得比在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更高的投資收益,同時由於他們在這種合夥中只承擔有限責任,其責任程度與在有限責任公司中所負責任相等,但收益卻要高於有限責任公司。與此同時,無限責任合夥人承擔的無限責任和他們在尋找高回報投資項目的能力、管理經驗上的魅力和專業背景,能使其他投資者放心地把錢交給他們管理,從而能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創業投資,進而促進科學技術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
有限合夥有限合夥制度對我國發展在瓶頸階段的風險投資提供了十分必要的環境,有限合夥制的上述特點,可以激勵管理者全力創業,降低決策管理成本,提高投資收益,又使資金投入機構在承擔與公司制企業同樣責任的前提下,可能獲得更高的收益。

⑹ 有限合夥投資公司 是什麼

有限合夥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夥人與一名以上有限合夥人所組成的合夥。雖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體程序與做法上,它是介於合夥與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一種企業形式,但必須強調的是,在本質上它是合夥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

⑺ 什麼是有限合夥創投企業

創投公司 :創投是創業投資的簡稱。創業投資是指專業投資人員(創業投資家)為以高科技為基礎的新創公司提供融資的活動。與一般的投資家不同,創業投資家不僅投入資金,而且用他們長期積累的經驗、知識和信息網路幫助企業管理人員更好地經營企業。所以,創業投資機構就是從事為以高科技為基礎的新創公司提供融資的活動的機構。
所謂「創投」概念是指主板市場中涉足風險創業投資,有望在創業板上市中大獲其利的上市公司或者自身具有「分拆」上市概念的個股。深市創業板市場將分步推進,中小企業板的設立為創業板的設立拉開了序幕。
目前國內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信息產業與生命產業。具有創投概念的個股中,以投資創業科技園的居多,包括投資參股各著名大學的創業科技園。如龍頭股份、大眾公用、東北高速、全興股份、常山股份、中海海盛等。
創投概念的上市公司,一般屬於高風險、高收益行業,投資者千萬不可盲動,應以波段炒作為宜,因為其題材概念炒作成分偏重,風險較大,不屬於市場價值投資的主流。

⑻ 有限合夥制風險投資基金

有限合夥是一種較為古老的企業組織形態。其前身為11世紀晚期在義大利、英格蘭和歐洲其他地方被使用的一種新型商業經營方式 -康孟達。而康孟達從其產生開始便是為了適應高風險的投資需要。因為中世紀的海上貿易尤其是遠洋貿易是當時風險最大但同時也是利潤豐厚的貿易 ,有足夠資本的投資者希望進行投資來獲取高額利潤 , 但是他們又不願意承擔高風險帶來的無限責任 , 船主則往往苦
於缺乏足夠的資金來造船、購貨 , 於是船主企業家和投資者各取所需 , 訂立康孟達契約 , 由船方承擔無限責任以獲取資金 , 而投資者只承擔有限責任 , 並可以取得利潤。盛行於海上貿易的康孟達後來在陸上貿易中實行 , 發展成為了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與現代意義風險投資的結合始於 20世紀 60年末的美國。當時美國股市急劇直下 , 使得以個人為主要籌資對象的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 ARD 、小型企業投資公司 SBIC 等風險投資公司處境艱難 , 在此環境下 , 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風險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尋找到了新的組織形式 -有限合夥。這種風險投資機構一般由風險投資家發起 , 出資 1%左右 , 成為普通合夥人 , 其餘 99%左右吸
收企業或保險機構等投資者出資 , 成為有限合夥人 , 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夥人的責任有三: 一是以其人才全面負責資金的使用、經營和管理; 二是從每年的經營收入中提取相當於資金總額的 2%左右的管理費; 三是項目成功而收益倍增時 , 普通合夥人可以從收益中分得 20%左右 , 而其他合夥人可以分得 80%左右。據統計 , 目前 , 在美國風險投資機構中採取有限合夥制的占 80%, 其餘則為企業或金融機構所屬的風險投資公司和政府支持的小型企業投資公司 SBIC 。受美國風險投資熱潮的影響 , 長期以來在法律上不承認有限合夥制的日本 , 從 1998年 11月開始也在立法上正式承認了風險投資機構的有限合夥形態 , 從而為有限合夥制風險投資機構的發展提供了法律基礎。

⑼ 風險投資公司是什麼

一、風險投資的定義

風險投資是指由職業金融家將風險資本投向新興的迅速成長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未上市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擔很大風險的基礎上為融資人提供長期股權資本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後通過上市、並購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並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
投資對象:新興、快速成長、有巨大競爭潛力
資本屬性:權益資本(中長期投資)
投資目的:追求高額回報(財務性投資)

二、風險投資的基本特徵

1、是一種權益投資
風險投資不是一種借貸資本,而是一種權益資本;其著眼點不在於投資對象當前的盈虧,而在於他們的發展前景和資產的增值,以便通過上市或出售達到蛻資並取得高額回報的目的。所以,產權關系清晰是風險資本介入的必要前提。

2、是一種無擔保、有高風險的投資
風險投資主要用於支持剛剛起步或尚未起步的高技術企業或高技術產品,一方面沒有固定資產或資金作為貸款的抵押和擔保,因此無法從傳統融資渠道獲取資金,只能開辟新的渠道;另一方面,技術、管理、市場、政策等風險都非常大,即使在發達國家高技術企業的成功率也只有20%~30%,但由於成功的項目回報率很高,故仍能吸引一批投資人進行投機。

3、是一種流動性較小的中長期投資
風險投資往往是在風險企業初創時就投資入資金,一般需經3~8年才能通過蛻資取得收益,而且在此期間還要不斷地對有成功希望的企業進行增資。由於其流動性較小,因此有人稱之為「呆滯資金」。

4、是一種高專業化和程序化的組合投資
由於創業投資主要投向高新技術產業,加上投資風險較大,要求創業資本管理者具有很高的專業水準,在項目選擇上要求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精心組織、安排和挑選,盡可能地鎖定投資風險。
為了分散風險,風險投資通常投資於一個包含10個項目以上的項目群,利用成功項目所取得的高回報來彌補失敗項目的損失並獲得收益。

5、是一種投資人積極參與的投資
風險資金與高新技術兩要素構成推動風險投資事業前行的兩大車輪,二者缺一不可。風險投資家(公司)在向風險企業注入資金的同時,為降低投資風險,必然介入該企業的經營管理,提供咨詢,參與重大問題的決策,必要時甚 至解僱公司經理,親自接管公司,盡力幫助該企業取得成功。

6、是一種追求超額回報的財務性投資
風險投資是以追求超額利潤回報為主要目的的一種投資行為,投資人並不以在某個行業獲得強有力的競爭地位為最終目標,而是把它作為一種實現超額回報的手段,因此風險投資具有較強的財務性投資屬性。

三、風險投資的四大要素

1 風險資本
風險資本是指由專業投資人提供的投向快速成長並且具有很大升值潛力的新興公司的一種資本。在通常情況下,由於被投資企業的財務狀況不能滿足投資人於短期內抽回資金的需要,因此無法從傳統的融資渠道如銀行貸款獲得所需資金,這時風險資本便通過購買股權、提供貸款或既購買股權又提供貸款的方式進入這些企業。

美國 中國

年金 國外資金

保險公司 產業公司(主要為上市公司)

產業公司 風險投資公司(有較強的政府背景)

個人和家庭 個人和家庭

基金 非銀行金融機構

投資銀行

非銀行金融機構

國外資金

2、風險投資人
風險投資人是風險資本的運作者,它是風險投資流程的中心環節,其工作職能是:辨認、發現機會;篩選投資項目;決定投資;促進風險企業迅速成長、退出。資金經由風險投資公司的篩選,流向風險企業,取得收益後,再經風險投資公司迴流至投資者。

風險投資人大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第一類稱為風險資本家(adventure capitalists)。他們是向其它企業家投資的企業家,與其它風險投資人一樣,他們通過投資來獲得利潤。但不同的是風險資本家所投出的資本全部歸其自身所有,而不是受託管理的資本。

第二類是風險投資公司(Venture Capital Firm)。風險投資公司的種類有很多種,但是大部分公司通過風險投資基金來進行投資(風險投資公司除通過設立風險投資基金籌集風險資本外,同時也直接向投資人募集資本,公司本身也採用有限合夥制形式,投資人成為公司的有限合夥人,公司經理人員成為公司的一般合夥人),這些基金一般以有限合夥制為組織形式[雖然有限合夥制(LP)是主要組織形式,近年來美國稅法也允許選用有限責任合夥制(LLPs)和有限責任公司(LLCs)形式作為風險投資公司另一種可選組織形式]。

第三類是產業附屬投資公司(Corporate Venture Investors/direct Investors)。這類投資公司往往是一些非金融性實業公司下屬的獨立的風險投資機構,他們代表母公司的利益進行投資。和專業基金一樣,這類投資人通常主要將資金投向一些特定的行業。

第四類叫天使投資人(Angels)。這類投資人通常投資於非常年輕的公司以幫助這些公司迅速啟動。在風險投資領域,「天使」這個詞指的是企業家的第一批投資人,這些投資人在公司產品和業務成型之前就把資金投入進來。天使投資人通常是創業企業家的朋友、親戚或商業夥伴,由於他們對該企業家的能力和創意深信不疑,因而願意在業務遠未開展進來之前就向該企業家投入大筆資金。

3、風險企業
如果說風險投資家的職能是價值發現的話,風險企業的職能是價值創造。風險企業家是一個新技術、新發明、新思路的發明者或擁有者。他們在其發明、創新進行到一定程度時,由於缺乏後續資金而尋求風險投資家的幫助。除了缺乏資金外,他們往往缺乏管理的經驗和技能。這也是需要風險投資家提供幫助的。

4、資本市場
資本市場是風險投資實現增值變現的必經之路,沒有發達完善的資本市場,就不可能使風險投資獲得超額回報,從而使風險投資人喪失了進行風險投資的源動力。

⑽ 什麼是風險投資公司

金融投資公司是一個對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出資額為限依法內對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權容利和履行出資人義務,實現金融資產保值增值的投資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將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投資於眾多證券或其他資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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