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
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有:
1.開放式基金信息披露;
2.招募說明書;
3.公開說明書;
4.基金年度報告;
5.基金中期報告;
6.基金資產總值;
7.基金資產凈值;
8.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9.基金累計凈值
Ⅱ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內容包括哪些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披露內容:
根據《披露辦法》第九條,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向投資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 基金合同; (二) 招募說明書等宣傳推介文件; (三) 基金銷售協議中的主要權利義務條款(如有); (四) 基金的投資情況; (五) 基金的資產負債情況; (六) 基金的投資收益分配情況; (七) 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安排; (八) 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九)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 (十) 中國證監會以及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報告包括月度報告、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月度報告應當在每月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季度報告應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年度報告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完成,每年6月30日前發布上一年度報告。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披露內容:
在信息披露的時間和頻度上,《指引》規定,半年度報告應在當年9月底之前完成,年度報告應在次年6月底之前完成。信息披露義務人可自願選擇報送季度報告(含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季度報告應在每季度結束後30個工作日以內完成。
意思就是說,股權和創投私募要披露年報、半年報,但季度報告採取自願原則。這和證券私募的披露頻率要求很不一樣。
首先是半年度報告,需要披露基金基本情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基金投資運作情況、基金費用明細等,其中基金投資者情況、基金持有項目特別情況說明、管理人報告等都是選填項目。
其次是年度報告,需要披露:一是基金產品情況,包含基金基本情況、基金產品說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基金投資者情況(選填)、外包機構情況;二是基金運營情況,包含累計運營情況、持有項目說明表;三是主要財務指標、基金費用及利潤分配情況,包含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基金費用明細、過去三年基金的利潤分配情況;四是基金投資者變動情況;五是管理人報告;六是託管人報告;七是審計報告。
最後是季度報告,是可以自願選擇披露的。需要披露基金基本情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基金投資運作情況、基金費用明細等,其中基金投資者情況、基金持有項目特別情況說明、管理人報告等都是選填項目。
Ⅲ 基金季報和年報披露,一般在什麼時候
一般是在每個季度結束後的一個月之內要求每個基金公司公布業績,但是每個公司公布的的時間不是統一的。
比方說一季報是要求在3月31號-4月31號之間公布,那麼有的基金公司會在4月1號,有的會在4月15號。半年報是在6月30號之後7月31號之前,年報是在12月31號之後1月31號之前。
1、基金季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
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並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2、基金半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六十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並將半年度報告正文登載在網站上,將半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3、基金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九十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並將年度報告正文登載於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審計。
(3)基金公司信息批露報告擴展閱讀
基金季報和年報披露值得關注的有四個內容:
1、主要財務指標和基金凈值表現:說得簡單點,就是「這個基金賺錢了嗎」,主要包括本期已實現收益、期末可分配利潤;基金過去三個月、半年、一年、成立以來的凈值表現;過去三年基金利潤分配(分紅)情況。
2、管理人報告:表現了這只基金的運作和展望。其中包括了基金投資策略和業績表現說明、對後市簡要展望、報告期內利潤分配情況等。
3、投資組合報告:這里是各類圖表的組合區,基本上以數據為主,展現的是「這只基金買了什麼」。一般來說季報只披露前十大重倉股,而年報和半年報中則披露全部持股情況,這也是市場參與者們最關心的一個內容。
4、開放式基金份額變動:就主要表現了這只基金的受歡迎程度,其中有報告期總申購份額、總贖回份額、期末基金份額總額。
Ⅳ 基金公司季報里一般都會披露哪些信息
1、個人認為重點是基金目前投資股票前十名的信息。
2、基金大的投資方向,例如股票、債券等投資方向。
3、還有機構持有情況等。
Ⅳ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第二章 基金信息披露一般規定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說明書;
(二) 基金合同;
(三) 基金託管協議;
(四)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五)基金募集情況;
(六)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
(八)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
(九)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十)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十一)臨時報告;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十三)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基金託管部門的重大人事變動;
(十四)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訴訟;
(十五)澄清公告;
(十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公開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三)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四)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五)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六)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6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網站上,將更新後的招募說明書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並就有關更新內容提供書面說明。
Ⅵ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第四章 基金運作信息披露
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後,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回人應當至少答每周公告1次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後1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前款規定的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90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並將年度報告正文登載於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年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審計。 基金定期報告應當在公開披露的第2個工作日,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和基金管理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報備應當採用電子文本和書面報告2種方式。
Ⅶ 事務所如何寫基金信息披露報告的復核
基金信息披露的分類
信息披露可分為:基金募集信息披露、運作信息披露和臨時信息披露。
(一)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可分為首次募集信息披露和存續期募集信息披露。
首次募集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份額發售前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間進行信息披露。
存續期募集信息披露主要指開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後每6個月披露一次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二)基金運作信息披露
基金運作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基金資產凈值和份額凈值報告、基金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其中,基金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又合稱基金定期報告。
(三)基金臨時信息披露
基金臨時信息披露是不定期的披露,對重大影響事件進行披露。
Ⅷ 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
基金信息披露應滿足以下要求:
1.全面性:這是對基金信息披露范圍的要求。完整披露 (FuUDisclosule)要求信息披露當事人依法充分完整地公開所有法定項目的信息,不得有遺漏和短缺。要充分披露可能對基金持有人權益或基金單位的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不得有任何隱瞞或重大遺漏。
2.真實性:信息披露的核心是信息的真實性。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應當真實、准確,不得有虛假記載或誤導性陳述。
3.時效性:這是對信息披露操作的時間要求。即時披露 (TlmelyDisclosure)要求信息披露當事人毫不拖延地依法披露有關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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