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介紹
《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2014年5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1號發布。該《辦法》分總則、項目申請報告的內容及編制、核准程序、核准內容及效力、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附則6章38條,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9號令)予以廢止。
B. 《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發改產業2208號不公開嗎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有關咨詢機構、行業協會、中央企業:
經國務院同意,我委印發了《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發改產業[2014]2208號,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對今後一個時期的石化產業布局進行了總體部署,旨在通過科學合理規劃,優化調整布局,從源頭上破解產業發展的「鄰避困境」,提高發展質量,促進民生改善,推動石化產業綠色、安全、高效發展。與此同時,國務院出台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等文件。為做好《方案》及相關文件的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近年來,國內陸續發生多起因PX等項目建設引起的群體性事件,不僅嚴重損傷了政府公信力,而且損害了石化產業聲譽,對產業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了負面影響。今年4月6日古雷石化基地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PX裝置發生爆炸燃燒事故,再次引起了民眾和媒體對石化產業發展的關注。這些事件的發生,既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鬆懈、地方監管缺失密不可分,也與民眾對PX等石化產品認知不足、輿論宣傳引導不夠密切相關。為此,各有關方面要加強石化知識的科普,提高民眾認知水平;要重視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凝聚社會正能量,為《方案》實施及重大項目建設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地方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作用,分級分類做好專題宣傳、公益廣告和形象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加強信息公開,保障公眾知情權,及時發布產業發展動態,積極回應輿情熱點和公眾合理關切。咨詢機構、行業協會要積極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組織有關專家、專業機構、公益組織等第三方力量為公眾參與決策提供咨詢指導,及時解疑釋惑。相關企業要定期開展社區走訪、專欄宣傳、專題講座、公眾開放日等活動,邀請公眾代表、公益組織實地考察。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工作,進一步提高公眾對產業的認知認可度。
二、維護區域社會穩定
做好區域社會穩定工作是石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前提。地方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區域社會穩定風險防控工作,進一步完善項目評估程序,強化運作規范,全面分析論證;決策前採取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充分聽取社會公眾意見,特別是注重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和建議;加強項目各環節的信息公開,實行項目核准、備案和審核上報前公示制度,保障社會公眾及時、充分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對出現的輿情熱點高度重視,分類甄別,妥善處理,及時消除隱患。探索建立貫穿於規劃、建設、運行全過程的風險防控機制,形成早預見、早發現、早處置的風險化解機制,進一步完善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同時,防止少數人蠱惑煽動民眾鬧事,對無理取鬧、別有用心借機打砸搶燒的不法分子,堅決依法懲處,確保社會穩定。
項目單位要增強責任意識,深化「責任關懷」理念,形成產業發展與民生改善相得益彰、和諧共榮的格局。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完善產品營銷策略,積極參與民生工程建設,使當地民眾及時享受產業發展成果,形成利益共同體,消除對立情緒。不得以項目建設為名,在國家政策之外向地方索取經濟利益。加強行業自律,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強化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防控,築牢科學管理的安全防線,防範各類事故發生。
三、簡化項目審批程序
統一項目審批方式。根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方案》內煉油擴建、新建乙烯、新建對二甲苯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為統一《方案》內項目審批方式,根據《行政許可法》及相關文件精神,現將《方案》內的煤制烯烴項目(見附件)、新建煉油項目委託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核准。考慮到《方案》並不涉及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項目布局,MDI項目由省級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各地要按照《方案》確定的規劃布局和新建項目(基地)相關指標要求(見附件),依法依規辦理項目核准手續。
精簡前置審批事項。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精簡審批事項規范中介服務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並聯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59號)、《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一律不得將企業經營自主權事項作為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前置條件的通知》(發改投資[2014]2999號)規定和要求,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一律不得將企業經營自主權事項作為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前置條件。清理、確認和修法工作結束後,只保留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用海預審)以及重特大項目的環評(海洋環評)作為項目核准前置審批事項,其他審批事項實行並聯審批。
四、強化項目全程監管
地方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保證法律法規和《方案》得到貫徹落實。按照項目核准(備案)程序和規定,指導企業及時辦理項目開工前的各項手續。強化對項目建設過程的監督檢查,確保項目按照核准(備案)等文件以及有關標準的要求建設實施,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重大變更,要及時指導項目單位辦理變更手續,保障項目建設規范有序進行。加強項目竣工驗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設計要求組織開展驗收工作。採取日常檢查、異地巡檢、專項治理等多種方式,加大項目生產運行監管力度,對不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企業要依法採取停產整頓等措施,及時消除安全環保隱患。
項目單位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增強法制意識和自律意識,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項目建設管理程序,及時通報項目進展、投資完成等信息,自覺接受相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管。項目開工前必須依法履行各項手續,項目建設中要嚴格按照批准文件及相關標准建設實施,項目建成後必須通過安全環保等部門審查驗收方可投入試生產,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竣工驗收工作。生產過程中要健全管理機制、完善規章制度、加強職工教育、定期自查自糾,建立並完善安全環保事故應對預案和救援體系。
C. 投資項目核准制的核准許可權
核准許可權視項目情況而定:目錄中規定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核准,其中重要項目報國務院核准。目錄規定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行業主管部門核准。省級政府可根據當地情況和項目性質,具體劃分各級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許可權,但目錄明確規定「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其核准許可權不得下放。《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定期進行調整,目前執行的是2014年版本。
D. 河北省政府利用外資新建項目有哪些
1 藁城市人民政府 台灣客商黃泉 森、周華隆 建設年產15.6億只一次性可降解PMP 綠色環保餐具/容器及可生物分解的 清潔環保節能容器項目。 輕工 台灣 10003 4000 藁城市
2 鹿泉市人民政府 康師傅飲品投 資(中國)有 限公司 建設年產5000萬箱飲料項目。 輕工 台灣 3600 3600 鹿泉市
3 河北天瑞皮革有限公 司 中富行有限公 司 生產加工箱包、沙發、服裝等皮革制 品。 輕工 香港 10000 3000 無極縣
4 中航通飛華北飛機工 業有限公司 美國塞斯納飛 機公司 年產渦漿和活塞通用飛機30架。 機械 美國 6000 1200 欒城縣
5 行唐縣人民政府 法國派麗集團 建設年產1萬噸牆體裝飾材料項目。 建材 法國 1000 1000 行唐縣 承德市
6 承德天大釩業有限責 任公司 德國西鈦工程 公司、德國科 特納公司 引進德國先進技術,生產新型建材鋁 鈦合金,年產高品質中間合金3400噸。 冶金 德國 6000 4100 高新區 秦皇島市
7 山海關臨港經濟開發 區管委會 正大食品投資 有限公司 建設食品加工項目,包括油炸面點車 間、罐頭盒雞湯車間等主要生產工序。 食品 泰國 29460 9820 山海關
8 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 區管委會 美港實業有限 公司 增資建設高密度多層線路板、柔性 線路板與封裝載板項目。 電子 香港 9900 3300 開發區 唐山市
9 唐山市路北區人民政 府 中國航天萬源 國際(集團) 有限公司 建設石墨烯、石墨烯負極材料產業 化項目,生產汽車儲能、太陽儲能 及風能儲能等電池新材料,建成石 墨烯研發生產基地項目。 新材料 香港 8730 8730 路北區
10 開灤(集團)有限公 司 香港協鑫集團 建設古冶煤矸石2×30萬千瓦坑口 電廠項目,新建2×30萬單抽空冷汽 輪發電機組,配兩台1065t/h 亞臨 界循環流化床鍋爐。 能源 香港 49450 7390 古冶區
11 唐山市高新區管委會 日本勝帶技研 株式會社 生產輕軌車輛車輪軸承板、馬達加 強板、車體加強板和建築工程機械 精密加工部件等,年加工鋼板6萬 噸,生產各類建工機械零部件50萬 台(套)。 機械 日本 5000 3000 高新區 廊坊市
12 永清工業園區管委會 南玻集團 建設高鋁玻璃及電子玻璃研發中心 項目,年產6300噸高鋁玻璃。 輕工 香港 19320 19320 永清縣
13 三河工業新區管委會 德國萊尼集團 建設以為北京賓士等高端汽車為主 的汽車線束生產線項目。 工業 德國 5000 5000 三河市
14 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 管委會 波森管理有限 公司 建設年產30萬套汽車工業用排氣凈 化系統項目。 機械 德國 4700 4700 開發區
15 大廠工業園區管委會 韓國株式會社 西亞斯 建設年產1萬噸調味品項目,主要生 產調味汁,沙拉醬,調味濃縮汁, 調味醬,調味料等。 食品 韓國 1000 1000 大廠縣
16 廣陽產業聚集區管委 會 加拿大沃森實 業公司 建設科研生產中心和全球測控技術 研發中心,年產1.1萬台高精度工控 分析儀表。 電子 加拿大 4000 4000 廣陽區 保定市
17 河北宏潤新型面料有 限公司 香港華綸工業 (集團)有限 公司 建設年產1萬台紡織染色及整理設 備項目。 紡織 香港 18700 8064 保定市
18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美國風騰集團 建設麥斯太克溫控及通風系統項目 及羅傑斯技術公司製造項目,建設 配套生產基地,生產原創技術公司 需要的零部件。 機械 美國 5800 5800 高碑店 市
19 保定來福汽車照明有 限公司 台灣台一工業 有限公司 建設年產15000萬只汽車燈泡項目。 輕工 台灣 5618 3786 容城縣 滄州市
20 河北南風汽車設備集 團有限公司 德國偉博思通 公司 建設生產加熱器、散熱器、汽車空 調、除霜器、散熱片項目。 機械 德國 13000 9100 南皮縣
E. 河北省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證年審表從哪下載
政府官方網站沒有嗎?實在不行就去建設部網上下載。
F. 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全文
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
一、農業水利農業:涉及開荒的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水庫:在跨界河流、跨省(區、市)河流上建設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中庫容10億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萬人及以上的項目由國務院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核准。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區、市)水資源配置調整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核准。二、能源水電站:在跨界河流、跨省(區、市)河流上建設的單站總裝機容量50萬千瓦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中單站總裝機容量300萬千瓦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萬人及以上的項目由國務院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核准。抽水蓄能電站:由省級政府核准。火電站:由省級政府核准,其中燃煤火電項目應在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建設規劃內核准。熱電站:由地方政府核准,其中抽凝式燃煤熱電項目由省級政府在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建設規劃內核准。風電站:由地方政府在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建設規劃及年度開發指導規模內核准。核電站:由國務院核准。電網工程:跨境、跨省(區、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跨境、跨省(區、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和1000千伏交流項目報國務院備案;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項目和1000千伏交流項目應按照國家制定的規劃核准。煤礦:國家規劃礦區內新增年生產能力120萬噸及以上煤炭開發項目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准,其中新增年生產能力500萬噸及以上的項目報國務院備案,國家規劃礦區內的其餘煤炭開發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其餘一般煤炭開發項目由地方政府核准。國家規定禁止新建的煤與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開發項目,不得核准。煤制燃料:年產超過20億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氣項目,年產超過100萬噸的煤制油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液化石油氣接收、存儲設施(不含油氣田、煉油廠的配套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儲運設施:新建(含異地擴建)項目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准,其中新建接收儲運能力300萬噸及以上的項目報國務院備案。其餘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輸油管網(不含油田集輸管網):跨境、跨省(區、市)干線管網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中跨境項目報國務院備案。其餘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輸氣管網(不含油氣田集輸管網):跨境、跨省(區、市)干線管網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中跨境項目報國務院備案。其餘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煉油:新建煉油及擴建一次煉油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中列入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能源發展規劃、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的擴建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變性燃料乙醇:由省級政府核准。三、交通運輸新建(含增建)鐵路:跨省(區、市)項目和國家鐵路網中的干線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國家鐵路網中的其餘項目由中國鐵路總公司自行決定並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其餘地方鐵路項目由省級政府按照國家批準的規劃核准。公路:國家高速公路網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普通國道網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項目由省級政府按照規劃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核准。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道:跨境、跨10萬噸級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現狀或規劃為一級及以上通航段)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中跨境項目報國務院備案;國家鐵路網中的其餘項目由中國鐵路總公司自行決定並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核准。煤炭、礦石、油氣專用泊位:在沿海(含長江南京及以下)新建年吞吐能力1000萬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集裝箱專用碼頭:在沿海(含長江南京及以下)建設的年吞吐能力100萬標准箱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內河航運:跨省(區、市)高等級航道的千噸級及以上航電樞紐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核准。民航:新建運輸機場項目由國務院核准,新建通用機場項目、擴建軍民合用機場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四、信息產業電信:國際通信基礎設施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國內干線傳輸網(含廣播電視網)以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電信基礎設施項目,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准。五、原材料稀土、鐵礦、有色礦山開發:稀土礦山開發項目,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石化:新建乙烯項目由省級政府按照國務院批準的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核准。化工:年產超過50萬噸的煤經甲醇制烯烴項目、年產超過100萬噸的煤制甲醇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新建對二甲苯(PX)項目、新建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項目由省級政府按照國務院批準的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核准。稀土:冶煉分離項目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准,稀土深加工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黃金:采選礦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六、機械製造汽車:按照國務院批準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執行。七、輕工煙草:卷煙、煙用二醋酸纖維素及絲束項目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准。八、高新技術民用航空航天:干線支線飛機、6噸/9座及以上通用飛機和3噸及以上直升機製造、民用衛星製造、民用遙感衛星地面站建設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6噸/9座以下通用飛機和3噸以下直升機製造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九、城建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由省級政府按照國家批準的規劃核准。城市道路橋梁、隧道:跨10萬噸級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現狀或規劃為一級及以上通航段)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城建項目:由地方政府自行確定實行核准或者備案。十、社會事業主題公園:特大型項目由國務院核准,大型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中小型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旅遊: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自然保護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內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旅遊開發和資源保護項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區內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其他社會事業項目:除國務院已明確改為備案管理的項目外,按照隸屬關系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地方政府自行確定實行核准或者備案。十一、外商投資《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總投資(含增資)10億美元及以上鼓勵類項目,總投資(含增資)1億美元及以上限制類(不含房地產)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中總投資(含增資)20億美元及以上項目報國務院備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限制類中的房地產項目和總投資(含增資)小於1億美元的其他限制類項目,由省級政府核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總投資(含增資)小於10億美元的鼓勵類項目,由地方政府核准。前款規定之外的屬於本目錄第一至十條所列項目,按照本目錄第一至十條的規定核准。十二、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前款規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業投資項目和地方企業投資3億美元及以上項目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G.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都需要報發改委批嗎
企業使用自有資金投資固定資產,應按照固定資產的種類辦理手續,如果只是買個機器設備,沒有必要報發改委,如果是修建房屋、購買土地,那麼都有相應的手續要辦理。
若是機關和事業單位,主要是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需要報發改委批,電腦、設備等固定資金需要按照政府采購流程辦理。
(7)河北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投資效益提高的制約因素
在社會生產活動中,固定資產投資占據了很大比例。如果投資沒有取得較好的收益,勢必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經濟的平穩運行。因此,從這個方面來說,統計出我國固定資產投資能夠帶來的宏觀經濟效益,通過指標來正確反映這一數值,成為了對經濟發展監測的重要方式。
2.1效益指標反映不全面
在實踐當中,投資效益的衡量指標重點放在我國的建設領域當中。這一衡量方式,僅僅能夠反映出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的進度如何,但是對於該固定資產的投資究竟帶來多少經濟效益,很難反應出來。
2.2效益評價指標過於靜態化
正如上文所述,投資效益是個動態化的發展過程。在實踐當中,我國採取的是每年度編制下年度的固定資產投資效益指標,這顯然是一種靜態型的指標,無法對投資起到促進作用,同時也不能准確反映效益情況。
2.3效益指標缺乏應變性
投資效益評價指標的制定缺乏應變能力,指的是我國制定的效益評價指標將關注的重點放在投資與經濟增長方面,重點討論的是資產的投資是否能夠幫助經濟增長。但是卻忽略了固定資產的投資,是否能夠引起經濟變數發生變化。
2.4評價結果片面化
目前,對於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評價僅僅從單方面討論,投資是否取得良好的效益,關繫到我國經濟能否穩步提升。換句話來說,如果想更加全面地監督目前的投資情況,全面分析投資的效益,對投資進行嚴格的管理,就需要採用定量的方式來分析投資中的各個要素,找到與投資效益密切相關的因素,展開重點研究。
H. 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出台背景
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的通知
國發〔2014〕53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切實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強和改進宏觀調控,現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准機關核准。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本目錄執行。原油、天然氣開發項目由具有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並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具有開采權的相關企業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堅持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資源,避免資源無序開采。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准入標准、用地政策、環保政策、信貸政策等是企業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核准機關和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環境保護部門應根據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對環境影響大、環境風險高的項目嚴格環評審批,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三、對於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各地方、各部門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項目,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海域)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並合力推進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各項工作。四、項目核准機關要改進完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行政效能,認真履行核准職責,嚴格按照規定許可權、程序和時限等要求進行審查。監管重心要與核准、備案許可權同步下移,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相應改進管理辦法,依法加強對投資活動的監管。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未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序核准或者備案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五、按照規定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由發展改革委審核後報國務院核准。按照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的項目,由發展改革委核准後報國務院備案。核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事前須徵求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由地方政府核準的項目,省級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具體劃分地方各級政府的核准許可權。由省級政府核準的項目,核准許可權不得下放。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專門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商務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進行審核或備案管理。七、本目錄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即行廢止。
國務院
2014年10月31日
I. 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規范政府對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行為,實現便利、高效服務和有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范圍和項目核准機關的核准許可權,由國務院頒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核准目錄》)確定。
前款所稱項目核准機關,是指《核准目錄》中規定具有項目核准許可權的行政機關。《核准目錄》所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是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目錄》規定由省級政府、地方政府核準的項目,其具體項目核准機關由省級政府確定。
項目核准機關對企業投資項目進行的核準是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行政許可所需經費應當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第三條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取得依法應當附具的有關文件後,按照規定報送項目核准機關。
第四條 項目核准機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應當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依法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並加強監督管理。
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項目核准機關不得干預企業的投資自主權。
第五條 項目核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擅自增減核准審查條件,不得超出辦理時限。
第六條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項目核准機關應當依法將核准過程、核准結果予以公開。
第七條 項目核准機關應當建立項目核准管理在線運行系統,實現核准過程和結果的可查詢、可監督。
第八條 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核准辦法另行制定,其他各類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建設的項目按本辦法執行。 第九條 項目單位應當向項目核准機關報送項目申請報告(一式5 份)。項目申請報告應當由項目單位自主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編制,其中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報告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甲級工程咨詢機構編制。
第十條 項目申請報告應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單位情況;
(二)擬建項目情況;
(三)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四)經濟和社會影響分析。
第十一條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編制並頒布項目申請報告通用文本、主要行業的項目申請報告示範文本、項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項目核准機關應當遵循便民、高效原則,制定並公開《服務指南》,列明項目核準的申報材料和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審查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等內容,提高工作透明度,為項目單位提供指導和服務。
第十二條 項目單位在報送項目申請報告時,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書(僅指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
(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準的建設用地范圍內進行改擴建的項目,可以不進行用地預審);
(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
(四)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
(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條 項目單位應當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四條 企業投資建設應當由地方政府核準的項目,應當按照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向相應的項目核准機關報送項目申請報告。
地方企業投資建設應當分別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應當由項目所在地省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行業管理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後,分別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報送項目申請報告。屬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許可權的項目,項目所在地省級政府規定由省級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初審的,應當由省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與其聯合報送。
國務院有關部門所屬單位、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投資建設應當分別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直接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分別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報送項目申請報告,並分別附項目所在地省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企業投資建設應當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後報國務院核准。
第十五條 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有關要求的,項目核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項目單位補正。
項目核准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報材料,都應當出具加蓋本機關專用印章並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對於受理的申報材料,書面憑證應註明編號,項目單位可以根據編號在線查詢、監督核准過程和結果。
第十六條 項目核准機關在正式受理申報材料後,如有必要,應在4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咨詢機構進行評估。編制項目申請報告的工程咨詢機構不得承擔同一項目的評估工作。工程咨詢機構與項目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或者負責人為同一人的,該工程咨詢機構不得承擔該項目單位的項目評估工作。接受委託的工程咨詢機構應當在項目核准機關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評估報告,並對評估結論承擔責任。
評估費用由委託評估的項目核准機關承擔,評估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收取項目單位的任何費用。
第十七條 對於涉及有關行業管理部門職能的項目,項目核准機關應當商請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審查意見。有關行業管理部門逾期沒有反饋書面審查意見的,視為同意。
第十八條 對於可能會對公眾利益構成重大影響的項目,項目核准機關應當採取適當方式徵求公眾意見。對於特別重大的項目,可以實行專家評議制度。
第十九條 項目核准機關應當在正式受理申報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或向上級項目核准機關提出審核意見。20個工作日內不能做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項目單位。
項目核准機關需要委託評估和進行專家評議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項目核准機關應當將咨詢評估和專家評議所需時間書面告知項目單位。
第二十條 對於同意核準的項目,項目核准機關應當出具項目核准文件並依法將核准決定向社會公開;對於不同意核準的項目,項目核准機關應當出具不予核准決定書,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
屬於國務院核准許可權的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國務院的意見出具項目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決定書。
項目核准機關出具項目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決定書應當抄送同級行業管理、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節能審查等相關部門和下級項目核准、初審機關。
第二十一條 項目核准機關應當強化自我約束,制定並嚴格遵守內部《工作規則》,明確受理申請、要件審查、委託評估、徵求行業審查意見、內部會簽、限時辦結、信息公開等辦事規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核准工作效率。
第二十二條 項目單位對項目核准機關的核准決定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三條 項目核准機關主要根據以下條件對項目進行審查:
(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宏觀調控政策;
(二)符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准入標准;
(三)合理開發並有效利用了資源;
(四)不影響我國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生態安全;
(五)對公眾利益,特別是項目建設地的公眾利益不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第二十四條 項目單位依據項目核准文件,依法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項目核准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原項目核准機關申請延期,原項目核准機關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決定。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定向原項目核准機關申請延期的,原項目核准文件自動失效。
第二十六條 取得項目核准文件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單位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原項目核准機關提出調整申請。原項目核准機關應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出具書面確認意見或者要求其重新辦理核准手續。
(一)建設地點發生變更的;
(二)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發生較大變化的;
(三)項目變更可能對經濟、社會、環境等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
(四)需要對項目核准文件所規定的內容進行調整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項目核准機關應當會同行業管理、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金融監管、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的稽察和監管。
第二十八條 對於未按規定取得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評審批、節能審查意見的項目,各級項目核准機關不得予以核准。對於未按規定履行核准手續或者未取得項目核准文件的項目,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
第二十九條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會同行業管理、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金融監管、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加快完善信息系統,建立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准入標准、誠信記錄等信息的橫向互通制度,及時通報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實現行政審批和市場監管的信息共享。
第三十條 項目核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超越法定職權予以核準的;
(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予以核準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不予核準的;
(四)擅自增減核准審查條件的;
(五)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核准決定的;
(六)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三十一條 項目核准機關工作人員,在項目核准過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二條 工程咨詢評估機構及其人員、參與專家評議的專家,在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受項目核准機關委託開展評估或者參與專家評議過程中,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第三十三條 項目單位以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等不正當手段申請核準的,項目核准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已經取得項目核准文件的,項目核准機關應當依法撤銷該項目核准文件,已經開工建設的,依法責令其停止建設。相應的項目核准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將其納入不良信用記錄,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屬於實行核准制的范圍但未依法取得項目核准文件而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以及未按照項目核准文件的要求進行建設的項目,一經發現,相應的項目核准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將其納入不良信用記錄,依法責令其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整改,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具有項目核准許可權的省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核准目錄》規定實行核准制的項目,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9號令)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