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的項目如果復不帶專制利性質,你就只能得到「乾股」,而「乾股」在中國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如果以後賺了錢,投資人會不會給你分股息完全取決於他的誠信和心情。
2、如果你的項目是帶專利的,可以以項目入股,股份持有比例按投資總額和項目的收效性、可行性及風險幾率來決定。
3、一般情況下,全資金投資人的股份佔有比例不會少於70%,幾乎所有情況最少不會低於51%,而資金數目越大,他所持有的比例也就越大。
4、如果你的項目還沒有運作,或者說沒有做出一些實際的東西給投資人看,他們一般不會選擇投資,在中國拿「天使投資」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5、如果你的投資額在10萬以下,你又對項目有信心,完全可以依靠親戚朋友支持,實在不行也可通過銀行無抵押小額創業貸款或農村信用社無抵押小額創業貸款,這些都是國家政策支持並有相關法律責權的。
❷ 投資比例與持股比例相同嗎比如公司成立的時候幾個股東的持股比例和投資比例是一樣的嗎
是一樣的,舉個例子吧,比如某股份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0萬,由甲乙丙丁四個股東出資構成,甲是100萬、乙是200萬、丙是300萬、丁是400萬。這1000萬分成200股,每股就是5萬,那麼甲乙丙丁所持有的股份數就是20股、40股、60股、80股.,他們所持有的股份數占總的股份比例各為:十分之一、五分之一、十分之三、五分之二;而他們所出的資金占總的資金比例也為: 十分之一、五分之一、十分之三、五分之二。所以持股比例和投資比例是一樣的。
❸ 股東出資如何計算出資比例
按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計算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需要依照相關法規估值,還要辦理相關財產權轉移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3)福建晉華股東投資比例擴展閱讀:
非貨幣出資相關要求:
1、原則限制
可以用貨幣估價,即可以用貨幣評估、計量並確定其價值,無法估量其價值的,如人的思想、智慧等不宜作為出資;可以依法轉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財產,如禁止轉讓的文物等,及根據其性能不可轉讓的財產,不得用於出資。
2、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股東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交付實物出資,屬於動產的,應當移交實物;屬於不動產的,應當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的登記手續;
股東以知識產權出資,應當向公司提交該項知識產權的技術文件資料和權屬文件;股東以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
❹ 注冊公司投資比例如何填寫問題。
注冊公司的投資比例,就是按照每個股東的投資額占注冊資金的比例。例如注冊資金為10萬,共有兩個股東,一個股東投資2萬,投資比例為20%,第二個股東投資8萬,投資比例為80%。
如果是貨幣投資比例問題,新的公司法取消對公司貨幣出資的比例限制。
本次修改刪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這意味著,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的一種或者幾種出資,出資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冊資本可以不用貨幣出資。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❺ 注冊資本金額及各股東投資比例是什麼意思
搜一下:注冊資本金額及各股東投資比例是什麼意思
❻ 新增股東之後,股份比例如何分配
實收資本不變與不變,那麼用股東的投資額除以實收資本,就看見投資比例了。
如果實收資本變成120萬元,則A佔50%,B佔16.67%,C佔33.33%。
❼ 福建東百集團的十大股東
名次 股東名稱 股份類型 持股數(股) 占總股本持股比例 增減(股) 變動比例 1 深圳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流通A股,流通受限股份 60,188,899 17.54% 不變 -- 2 福建豐琪投資有限公司 流通A股 16,596,605 4.84% 新進 -- 3 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紅-個險分紅 流通A股 16,435,677 4.79% 不變 -- 4 姚建華 流通A股 12,137,840 3.54% 不變 -- 5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證 流通A股 10,480,754 3.05% -1,252,346 -10.67% 6 薛偕清 流通A股 6,419,090 1.87% 新進 -- 7 祝曉虹 流通A股 6,055,800 1.76% 新進 -- 8 施友金 流通A股 5,247,642 1.53% 新進 -- 9 王雲 流通A股 4,840,328 1.41% 新進 -- 10 王世清 流通A股 4,808,105 1.40% 新進 -- 合計 -- 143,210,740 41.73% -- --
❽ 法定代表人和股東的投資比例可以是50:50嗎
蘭州股權律師為您解答:
我國公司法對股東的投資比例沒有限制,由雙方自由協商確定。但是為了在公司的經營決策中取得主導地位,一般公司章程中都會約定某一股東的比例超過50%。
希望對你有幫助,請採納,謝謝!
❾ 股東投資比例與董事的投資比例有要求嗎
沒有必然的關系。
一個公司中,如果設立董事會,是不設執行董事的。
公司的管理層面和投資層面是分開的。
投資層面為股東會。
管理層面為董事會及其附屬機構(例如:經理)。
股東會決定董事會的人選。在決定的時候,股東按照出資比例的大小選舉董事會人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一般更多的代表大股東的利益。
也就是說,公司先確定股東會。然後由股東會選舉出董事會人選和監事會中非職工監事人選。
在股東會中,如果一個股東持股比例很低,一般情況下,在選舉董事會人選的時候,可能不佔優勢,也就是其利益有可能被其他大股東侵犯掉。代表其利益的董事會人選有可能就沒有 被選舉出來。
所以,董事會成員一般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成員與股東會成員的持股比例無必然的關系。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