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發改委比較有實權的司局有哪些
運行局、投資司、基礎司、產業司、價格司、農經司、環資司這些都是有審批權的司局
㈡ 中國投資協會外資投資委員會,是騙子公司嗎
中國投資協會外資投資委員會不是騙子公司,屬於中國投資協會設立的合法機構。
中國投資協會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注冊,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中國投資建設領域權威性、綜合性社團組織,其主管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國家發改委外資投資司廖勝擴展閱讀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近日對中國投資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通報批評。經查,中國投資協會於2018年3月13日作出《關於成立中國投資協會外資委國際區塊鏈投資發展中心的批復》,在其外資投資專業委員會下籌備設立國際區塊鏈發展中心。
通報稱,該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關於「社會團體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定,是十分錯誤的。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發現後,立即對中國投資協會進行行政約談,要求進行整改。中國投資協會承認對專委會工作審查監管不嚴,對問題的出現負有重要的管理責任。
中國投資協會承諾立即進行整改糾正,並於2018年3月23日在協會網站發布《關於撤銷「關於成立中國投資協會外資委國際區塊鏈投資發展中心的批復」的公告》,向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㈢ 現任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所長是誰
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長羅雲毅
㈣ 國家發改委外資司投資辦副主任是什麼級別
如果投資辦屬於外資司直接下屬機構,應為副處級。
若不是,應看投資辦是否為委里的直屬機構。
㈤ 遼寧省發改委經濟貿易和外資處處長是誰
國家發改委--外資司--投資辦
正部級--正廳(局)--正處級
㈥ 發改委有那些下屬機構.直屬單位
發改委的職能部門有政策研究室、發展規劃司、國民經濟綜合司等,具體說明如下:
1、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
2、發展規劃司: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
3、國民經濟綜合司:監測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和國際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
4、經濟運行調節局: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5、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
6、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
(6)國家發改委外資投資司廖勝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
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國家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
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國家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准,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㈦ 國家發改委各司局有哪些
根據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28個職能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一)
1.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
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際經濟的重大問題;
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
2.發展規劃司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3.國民經濟綜合司
監測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和國際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
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開展宏觀調控政策評估;
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
提出國家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建議,擬訂並協調國家重要物資儲備計劃;
組織研究和提出國家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政策建議。
4.經濟運行調節局
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國家物資儲備的建議。
5.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
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參與研究和銜接委內司局及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七)
6.固定資產投資司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
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
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
安排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核重大建設項目;
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7.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司
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
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
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重大備選項目;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8.地區經濟司
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
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
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
指導地區經濟協作;
編制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劃和以工代賑計劃;
協調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推進中部地區內外協調合作和相關機制建設。
9.西部開發司
組織擬訂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提出西部地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等建議並協調實施。
10.東北振興司
組織擬訂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提出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重大項目布局等建議並協調實施。
11.農村經濟司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12.基礎產業司
統籌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綜合分析能源和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13.產業協調司
綜合分析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
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
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14.高技術產業司
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做好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
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15.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
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
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承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節能減排方面的具體工作。
16.應對氣候變化司
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牽頭承擔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牽頭組織參加氣候變化國際談判;
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和能力建設;
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承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具體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十八)
17.社會發展司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
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18.就業和收入分配司
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
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19.經濟貿易司
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
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劃調整建議;
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國家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
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20.財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
研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
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
21.價格司
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政策和價格改革的建議;
組織起草有關價格、收費方面的政策和法規草案;
提出政府價格管理的范圍、原則、辦法和修訂政府定價目錄的建議;
組織擬訂重要商品價格、收費政策和調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及收費標准;
組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
22.價格監督檢查司
起草有關價格監督檢查法規草案和規章;
指導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價格檢查,依法查處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國家機關收費中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
按規定受理價格處罰的復議案件和申訴案件。
23.法規司
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
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
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
24.外事司
承擔與相關國際組織、外國政府部門及機構合作的有關事宜;
協助有關司推進重大涉外項目;
開展國際經濟調研;承擔機關日常外事工作。
25.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
26.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26.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對違規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26.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委管國家局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7.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28.國家物資儲備局
負責擬訂國家戰略物資儲備的戰略和規劃,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日常管理。
㈧ 請問國家發改委外資司投資辦主任是什麼級別
國家發改委--外資司--投資辦
正部級--正廳(局)--正處級
㈨ 發改委外資司和投資司哪個好,請高手指點迷津,不勝感激。
發改委外資司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國際資本的動態,監測分析我國利用外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戰略,研究協調有關重大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利用外資規劃,提出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貸款備選項目;商有關部門擬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核准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重大項目;提出對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結構、用匯的規劃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具體職責:
(一)研究國際資本的動態,監測分析我國利用外資的狀況,提出我國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目標,擬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以及修訂工作;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重大政策,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議。
(三)起草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有關行政法規和規章,參與有關對外開放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起草。
(四)負責我國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研究提出防範外債風險措施。
(五)負責組織編制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規劃,提出相關備選項目;參與審核利用國外貸款重大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資金的使用。
(六)參與審核外商投資重大項目;負責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
(七)審核重大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擬訂境外投資用匯規劃。
(八)組織協調多雙邊投資合作工作。
(九)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固定資產投資司
固定資產投資司的主要職責是: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安排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具體職責:(一)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國家財政性投資(包括預算內投資、國債投資和各類專項建設基金,下同)的規模和投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固定資產貸款的使用方向;參與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
(二)研究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起草投資法規和規章,並組織實施。
(三)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參與編制行業發展建設規劃,參與規劃國家重大項目布局;研究提出綜合性行業投資政策,提出國家財政性投資配置意見。
(四)編制固定資產投資年度指導性計劃;提出年度國家財政性投資分行業、分部門、分地區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見;安排重大項目的國家財政性投資。
(五)負責組織核定和調整國家財政性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的概算;委託咨詢評估評審機構對國家財政性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進行評估、評審;參與提出企業債券的發行總量和資金投向;組織固定資產投資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六)會同有關方面編制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項目發展建設規劃;審核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安排國家對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的補助投資;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房地產投資調控政策,編制全國經濟適用房建設指導計劃。
(七)負責國務院各部門、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包括民主黨派)、中直系統、高檢、高法機關建設和事業發展項目的審核和投資安排;安排公檢法司設施、國家安全設施建設投資;會同有關方面審核和安排需綜合平衡預算內投資的特殊事項。
外資司和投資司沒有具體的好壞之分,只是工作職責不一樣,分管的具體工作不同,外資主要是針對我國利用外資的狀況,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利用外資規劃,提出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貸款備選項目等等情況來說。而投資司主要是針對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國家財政性投資等等情況來說的。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