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的高鐵建設資金主要從哪來
到2017年底,中國高鐵里程達到2.5萬公里,占據世界高鐵總里程的70%。中國的高鐵技術,包括鐵道建設技術、動車技術已經全面領先全球。中國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高鐵強國。中國作為高鐵後發國家,在高鐵技術方面已經遠遠把日本、法國、德國、美國甩斷了身後。
2016年負債增加4196億元,2016年增加6200億元,2017年增加2725億元,光這三年,中國鐵路總公司的負債就增加了1.3萬億元。這1.3萬億,大部分投向了鐵路建設,尤其是高鐵網路建設。這幾年來,中國每年新增的高鐵通車里程都在2000公里以上。到2020年,中國高鐵通車里程將超過3萬公里。
2. 601006大秦鐵路是社保重倉股嗎
你好,大秦鐵路是基金增倉,社保新進和增倉,
鐵路運輸、山西板塊、上證50、上證180、中證100、滬深300、大盤、基金增倉、低市凈率、明星基金、融資融券、轉融通、
3. 用於鐵路建設的基金屬於什麼基金,屬於非生產性基本建設基金還是擴大再生產基金。
專用基金,是財政撥款專用鐵路建設的基金
4. 哪些貨運免收鐵路建設基金,是有文件規定的,求大神告知
運輸整車()免收鐵路建設基金。
A.化肥
B.農葯
C.塑料
D.土鹼
5. 鐵路建設基金收支是什麼收支科目
第一條 鐵路建設基金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徵收的專門用於鐵路建設的政府性基金。
第二條 鐵路建設基金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收取,未經國務院批准,不準任意調整。
第三條 鐵路建設基金由鐵路運輸企業在核收鐵路貨物運費時一並核收,在運費收款憑證中應註明鐵路建設基金的徵收標准和徵收金額,並納入鐵路運輸企業運輸收入中單獨核算。
第四條 鐵路建設基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專款專用,年終結余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
第五條 鐵路建設基金由各運輸企業按鐵道部的規定及時匯交鐵道部,由鐵道部直接向財政部申報徵收情況,填制一般繳款書,以財政部指定的預算科目於每月月中、月末分兩次將各企業匯交的鐵路建設基金收入繳入中央國庫。繳入國庫的鐵路建設基金由鐵道部按照經國家批準的使用計劃向財政部申請撥款,財政部根據該項基金的入庫情況及時辦理撥款手續。鐵道部收到財政部的撥款後應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及時撥付到項目建設單位和用款單位。
有關匯交和下撥基金的開戶銀行和帳號的設置,由鐵道部商財政部確定。
第六條 貨物托運單位繳納的鐵路建設基金隨同鐵路運費一並在成本或費用中列支。
第七條 鐵路建設基金(扣除按規定允許作為費用列支的部分)作為鐵路建設基金使用單位的國家資本金投入。
第八條 鐵路建設基金實行財政預、決算審批制度。鐵道部應於每年12月10日前按照國家規定編制下年度鐵路建設基金收支計劃,報經財政部批准後實施。屬於基本建設用途的,由財政部按計劃部門批準的項目計劃安排支出。年度終了後3個月之內,編制上年度鐵路建設基金收支決算,並報財政部審批。鐵路建設基金徵收使用情況的預決算報表格式及編制辦法由財政部商鐵道部另行制定。
第九條 鐵路建設基金應主要用於國家計劃內的大中型鐵路建設項目以及與建設有關的支出,主要包括:鐵路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購置鐵路機車車輛;與建設有關的還本付息;建設項目的鋪底資金;鐵路勘測設計前期工作費用;合資鐵路的注冊資本金;建設項目的周轉資金以及經財政部批準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鐵路建設基金建設項目的投資安排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管理的規定和程序辦理。
第十一條 鐵路建設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應接受財政、審計和稅務等部門的監督;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辦事機構就地負責日常監督。凡未經國務院、財政部批准,將鐵路建設基金挪作他用的,一律按違反財經紀律論處。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1997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原發布的〔91〕財工字第226號、第587號文相應廢止。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6. 運輸發票中鐵路建設基金記入什麼會計科目
鐵路記賬記入:收入科目 運費收入 建設基金
企業記賬記入:成本支出科目 運費費用
7. 鐵路建設基金的介紹
從鐵路貨物運輸費用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部分資金專款專用,
8. 鐵路建設和高速公路建設和建築業交的稅一樣嗎交營業稅3%及附加費嗎
對:
鐵路和高速公路建設屬於建築業稅目的「其他工程作業」品目,屬於建築業大類,因此執行建築安裝業稅目相關的稅收政策,營業稅稅率為3%,其他附加稅費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及水利建設基金(各地開征的名稱不一樣,有名河道工程維護費)。
9. 鐵路建設基金是否徵收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540號)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三條規定:「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二)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三)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