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基抄金類型有不同的投資期限。
私募證券類基金一般都有6個月的封閉期,封閉期內不能贖回;為了鼓勵長期投資,會根據持有期限設置贖回費,持有小於1年的要收取至少1%的贖回費;持有超過1年的一般沒有贖回費。因此,私募證券類基金持有期限一般在1年以上;當然,部分固定收益策略的產品除外;
私募股權類的基金一般2年的投資期,3年的持有期,2年的退出期。不同的項目各不一樣。
㈡ 什麼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就是非公開發行以特定投資者對象作為目標的來進行發行的基金,簡單來說就是以特定投資對象來進行發行募集資金的基金就叫私募基金,它不公開發行。
私募基金的特點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面:第一個方面就是私募基金它的門檻相對來說比較高一些。第二個方面就是私募基金它的流動性一般來說會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三個方面就是私募基金因為它是對特定投資者來發售的,因此它的信息披露相對來說少一些。另外一個就是私募基金一般來說它是追求正的收益,而且私募基金一般來說都是有發展前景的,盈利能力相對來說有好的投資對象能有好的獲得利,所以說一般來說跟利益相關者然後來進行發售。
私募基金的成立從國際上來看大概有這樣三種方式:一種就是公司制,另外一種就是信託制,還有一種就是有限合夥制。由於信託制它要求一般來說比較高,起點資金等等方面規模要求比較高,所以說一般不太採用。而另外公司制基金由於各種限制條件比較多一些,所以說現在採用的也相對少一些,基本上沒有了。另外現在大多數就是有限合夥制,因為有限合夥制對資金等等方面沒有限制,相對來說比較靈活一些,所以說現在大多數採取有限合夥制這樣的一種方式。
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有這樣的幾種情況:一種就是風險投資基金,那麼風險投資基金主要選擇一些有前景的,但是風險比較高的這樣的一些投資項目。另外一種是產業投資基金,相對來說投資在這方面收益相對來說比較穩定一些。另外一種就是並購型投資基金,那麼主要就是選擇有發展前景的這些公司,然後進行並購,並購過來以後將來盈利了,那麼這樣可以再把它賣掉或者是獲取分紅。
㈢ 私募基金募集期限最長多少呢,投資者有什麼要求
從私募基金抄募集資金到進襲行投資的過程來看,經歷了三個期間:募集期、封閉期和正常申購贖回期,在這三個期間內投資者買賣基金份額的情況各不相同。
(一)是私募基金募集期,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個月,在此期間內私募投顧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投資者在這個階段只能買入,而不能賣出基金份額,買入的價格是份額凈值(1元)。
(二)募集期結束,就進入封閉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閉期一般是6個月到一年,這時,基金合同已經生效。但在封閉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資者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的請求,這段時間內投資者既不能買入也不能賣出基金份額。
(三)封閉期結束,基金可以同時接受申購與贖回,這就進入了正常申購贖回期,投資者可以根據基金的份額凈值進行基金的申購和贖回。而私募基金的申購與贖回時間則是完全由私募公司決定的,具體的還需要咨詢對應的私募公司。
另外,私募基金募集完畢之後,是可以繼續申購的,投資者可以根據該基金的開放日期進行申購。
㈣ 私募基金募集期限是多久
從私募基金募集資金到進行投資的過程來看,經歷了三個期間:募集期、封閉期和正常申購贖回期,在這三個期間內投資者買賣基金份額的情況各不相同。
(一)是私募基金募集期,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個月,在此期間內私募投顧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投資者在這個階段只能買入,而不能賣出基金份額,買入的價格是份額凈值(1元)。
(二)募集期結束,就進入封閉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閉期一般是6個月到一年,這時,基金合同已經生效。但在封閉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資者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的請求,這段時間內投資者既不能買入也不能賣出基金份額。
(三)封閉期結束,基金可以同時接受申購與贖回,這就進入了正常申購贖回期,投資者可以根據基金的份額凈值進行基金的申購和贖回。而私募基金的申購與贖回時間則是完全由私募公司決定的,具體的還需要咨詢對應的私募公司。
另外,私募基金募集完畢之後,是可以繼續申購的,投資者可以根據該基金的開放日期進行申購。
㈤ 私募基金募集資金過程中有哪些禁止行為
(一)募集主體適格
在中基協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可以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已成為中基協會員的機構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託募集私募基金。此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動,否則,即構成非法集資。
即,經中基協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募集;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已成為中基協會員,並取得相關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託的銷售機構,可以委託募集。
(二)責任區分
1、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基金銷售機構募集私募基金應當簽訂書面基金銷售協議,並且協議中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基金銷售機構權利義務劃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資者利益的部分應當作為基金合同的附件;
2、若基金銷售協議與作為基金合同附件的關於基金銷售的內容不一致的,以基金合同附件為准;
3、委託基金銷售機構募集私募基金的,不得因委託募集免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承擔的責任。
(三)從業資格
從事私募基金募集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包含原基金銷售資格),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基協的自律規則,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應當參加後續執業培訓。
(四)基本誠信原則
1、無論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還是受委託的基金銷售機構,在私募基金募集過程中應當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防範利益沖突,履行說明義務、反洗錢義務等相關義務,承擔特定對象確定、投資者適當性審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資者確認等相關責任;
2、募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從事侵佔基金財產和客戶資金、利用私募基金相關的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等違法活動;
3、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對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准確性負責。
(五)推介行為的禁止性規定
1、公開推介或者變相公開推介;
2、推介材料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最低收益,包括宣傳「預期收益」、「預計收益」、「預測投資業績」等相關內容;
4、誇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誤導投資人進行風險判斷的措辭;
5、使用「欲購從速」、「申購良機」等片面強調集中營銷時間限制的措辭;
6、推介或片面節選少於6個月的過往整體業績或過往基金產品業績;
7、登載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8、採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確性、權威性的數據來源和方法進行業績比較,任意使用「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相關措辭;
9、惡意貶低同行;
10、允許非本機構僱傭的人員進行私募基金推介;
11、推介非本機構設立或負責募集的私募基金;
12、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中基協禁止的其他行為。
(六)禁止推介的方式
1、公開出版資料;
2、面向社會公眾的宣傳單、布告、手冊、信函、傳真;
3、海報、戶外廣告;
4、電視、電影、電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傳播媒體;
5、公共、門戶網站鏈接廣告、博客等;
6、 未設置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募集機構官方網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聯網媒介;
7、未設置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講座、報告會、分析會;
8、未設置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電話、簡訊和電子郵件等通訊媒介;
9、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和中基協自律規則禁止的其他行為。
(七)合格投資者標准
根據證監會於2014年8月21日實施《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 100 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機構和個人:
1、凈資產不低於 1000 萬元的機構;
2、金融資產不低於 300 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 萬元的個 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對投資者的資產狀況或收入標准,募集機構應當要求投資者提供必要的資產證明文件或收入證明,並非投資者個人敘述或承諾即可。
(八)合格投資者認定程序
1、在不特定對象群體中,可以宣傳私募管理人的品牌、投資策略、管理團隊等信息,募集機構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對象確定程序,對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
2、投資者的評估結果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募集機構逾期再次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時,需重新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同一私募基金產品的投資者持有期間超過3年的,無需再次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
3、通過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調查篩選出特定對象作為潛在客戶,並針對特定對象推介與其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產品。揭示基金產品的風險,既保證私募性,又提示風險性;
4、各方在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後簽署私募基金合同。此時所簽署的私募基金合同,僅僅是合同成立,待經過冷靜期並完成確認制度後,該合同方才生效;
5、設置投資冷靜期(不少於二十四個小時),投資冷靜期內募集機構不得主動聯系投資者;
6、在冷靜期後,募集機構應當安排非募集人員,完成回訪確認制度,進一步確認投資者的身份和真實投資意願等;
7、基金合同應當約定,投資者在募集機構回訪確認成功前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募集機構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時退還投資者的全部認購款項;
8、未經回訪確認成功,投資者交納的認購基金款項不得由募集賬戶劃轉到基金財產賬戶或託管資金賬戶,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資運作投資者交納的認購基金款項。
(九)基金賬戶管理
1、募集機構或相關合同約定的責任主體應當開立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用於統一歸集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向投資者分配收益、給付贖回款項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等,確保資金原路返還;
2、募集機構應當與監督機構簽署賬戶監督協議,明確對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的控制權、責任劃分及保障資金劃轉安全的條款,監督機構須承擔保障投資者資金劃轉安全的連帶責任條款,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過程中同時作為募集機構與監督機構,豁免簽署賬戶監督協議;
3、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開立、使用的機構不得將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基金銷售支付機構或者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破產或者清算時,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
(十)特殊投資者規定
私募基金投資者屬於以下情形的,可以不適用私募辦法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至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2、依法設立並在中基協備案的私募基金產品;
3、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金融產品;
4、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5、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中基協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投資者為專業投資機構的,可不適用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㈥ 基金期限「5+2+1」是什麼意思
私募股權基金的期限較長,一般為5-8年。
私募股權基金的期限設置分為投資期、版退出期、延長期這權里5代表這只基金最低鎖定期時間,2是後續時間,1指延長期。
現在一般的私募基金是3+2年限,政府的私募基金5+2年限。
封閉式基金,發行時在協議中,都要約定基金期限。到期後結算,基金持有者拿回自己的收益。基金本身可以轉化為開放式基金。
開放式基金,就因為是開放的,所以在發行時的協議中,沒有基金期限的規定。沒有衰敗到基金「清倉」的條件規定,它就一直運營下去。
對基金「清倉」的條件是有文字規定的: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在開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後的存續期內,若連續60日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或者連續60日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達不到100人的,則基金管理人在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有權宣布該基金終止。若合同生效後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說明原因。
㈦ 私募基金募集期多長時間
是私募基金募集期,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個月,在此期間內私募投顧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募集期結束,就進入封閉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閉期一般是6個月到一年,這時,基金合同已經生效。但在封閉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資者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的請求,這段時間內投資者既不能買入也不能賣出基金份額。另外,私募基金募集完畢之後,是可以繼續申購的,投資者可以根據該基金的開放日期進行申購。
㈧ 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協會異常怎麼解除
是因為什麼原因異常的(如信息沒有及時披露等),我們可以幫你解決異常和提供基金後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