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上限。設限的是公司的發起人。
2、《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3、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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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 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2.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多少
有限責來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源人合性,以股東之間一定的信任為基礎,所以其股東數額不宜過多。我國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為2—50人。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額上下限均有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則只有下限規定,即只規定最低限額發起人,實際只規定股東最低法定人數,而對股東的上限則不作規定.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具有最大的廣泛性和相當的不確定性。
有限責任公司是在對無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者的優點兼收並蓄的基礎上產生的。它將人合性和資合性統一起來:
一方面,它的股東以出資為限,享受權利,承擔責任,具有資合的性質,與無限公司不同;
另一方面,因其不公開招股,股東之間關系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質,因而與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區別。股份有限公司是徹底的資合公司。其本身的組成和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與股東的個人人身性(信譽、地位、聲望)沒有聯系,股東個人也不得以個人信用和勞務投資,這種完全的資合性與無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均不同。
3. 多少人的企業算中型企業
中型企業一般指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的企業。
1、建築業為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40000萬元以下。
2、零售業為職工人數5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
拓展資料
一、中型企業特點
企業發展起來了,具備了一定的規模,各項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了,不再為「生存」而擔心.但是,場背景變了,「賣方」市場變成了「買方」市場,總量需求不足與結構性供應不足共生,使中小企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即由勞動密集型帶來的就業優勢將變為競爭劣勢。企業兩級分化,中小企業將首當其沖。穩定的大局下,提高中小企業的有機構成和科技含量,實現「二次創業」突破發展是當前中型企業發展中的重中之重。
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業務、規模發展了,人員素質及內部管理沒有跟上,造成管理混亂
2、家族式管理與人才戰略的矛盾
3、財務管理、財務人員素質、人力資源管理、激勵機制、營銷拓展都是困擾著中型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的瓶頸問題,可以說,這些問題不解決,中型企業不但不可能完成質的跨越,反而有可能因某一突出問題再「重頭再來」
4、創業時期的中、高層管理者的意識突破是企業發展的桎梏。
(資料來源:中型企業——網路)
4. 董事會一般需要多少人以上
我國法律分別對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數作出了規定。
《公司法》第44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3-13人。
《公司法》第50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
《公司法》第10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一律設立董事會,其成員為5-19人。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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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第4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3-13人。《公司法》第5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置董事會。
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當然,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包括職工的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也可以有職工代表(也可以沒有)。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有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5. 董事會成員人數是多少
我國法律分別對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數作出了規定。《公司法》第4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3-13人。《公司法》第5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公司法》第109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一律設立董事會,其成員為5-19人。
6. 如何知道一個公司的人數規模
1、先在電腦上或者手機上打開網路搜索功能。
7. 國內中型企業的規模.人數多少要詳細!
按照國際通行標准,公司大小一般按雇員人數來劃分。一般500人以下的公司都是小公司,中型公司為500——2000人,2000人以上的公司為大型公司。至於注冊資本的多少,其實與公司大小沒有太大關系,關鍵要看你所從事的業務有多大規模,還有,你的公司佔用非自有資本的能力如何。比如,豐田在中國投資建企業,除了固定資產投入以外,流動資金全部靠延遲付款,提前收取貨款,以及簽承兌匯票等方式解決。也就是說根本不用自有流動資金。因此,你所說的具體規模其實很難擬訂。至於國家出台什麼標准,那是社會主義國家政府喜歡乾的事情,就是什麼東西它都要定標准,市場經濟的好處就是一切市場說了算,政府出台再多的標准,人家也可以不執行,比如豐田這種企業,有能力不投入流動資金,別人為什麼要投呢。傻子才幹呢?錢放在帳上連毛都不長。你說是吧1
目前,只能告訴你新的公司法,規定,最少的注冊資本可以為3萬元,上不封頂。至於企業上市、發行債券等所需要的資本門檻,那是為了確保企業有足夠的資本抵禦風險,不能作為評價企業大小的標准。
不知道上述解答能否打消你的疑惑
500萬以下 小型
500-4000萬 中型
4000萬以上 大型
大中小型企業劃分還有人數,收入等的要求
不同行業也有不同
但200-300萬不算大公司
1988年,由國家經貿委牽頭六部委聯合制定的現行企業劃型標准,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按生產能力、固定資產原值等對企業進行劃分的,指標較散,也較低。新的劃型標准按照國際慣例,可能按企業的資產總額、銷售額、企業從業人數等指標重新對企業進行劃分。我國以前的劃型標准中的資產總額和銷售總額的額度比較低,新標准會高一些,據透露,國家經貿委新制定的劃型額度標準是:以5000萬元為限,資產總額和銷售總額都在5000萬元以下的,都是小企業,5000萬元到5億元的,為中型企業,5億元到50億元的,是大型企業,50億元以上的,是特大型企業。另外,企業所處的行業不同,其規模在劃型上差距也會很大,如紡織、化工、輕工企業和鋼鐵企業就差很多,新的劃型標准會根據行業不同,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