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基金分為幾種都有什麼不同
私募基金,與共同基金相對,是指通過非公開的方式向特定投資者、機構與個人募
集資金,按投資方和管理方協商回報進行投資理財的基金產品。
私募基金的分類
根據不同的標准,私募基金有多種分類方法。在此,我們將僅以常用的投資對象進
行劃分。從國際經驗來看,現行私募基金的投資對象是非常廣泛的。以美、英兩國為例,其私募基金的投資對象包括了股票、債券、期貨、期權、認股權證、外匯、黃金白銀、房地產、信息軟體產業以及中小企業風險創業投資等,投資范圍從貨幣市場到資本市場再到高科技市場、從現貨市場到期貨市場、從國內市場到國際市場的一切有投資機會的領域。
根據上述對象可以將其分為三類:
1、證券投資私募基金:顧名思義,這是以投資證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為主的基金,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美洲豹基金等對沖基金即為典型代表。這類基金基本上由管理人自行設計投資策略,發起設立為開放式私募基金,可以根據投資人的要求結合市場的發展態勢適時調整投資組合和轉換投資理念,投資者可按基金凈值贖回。它的優點是可以根據投資人的要求量體裁衣,資金較為集中,投資管理過程簡單,能夠大量採用財務杠桿和各種形式進行投資,收益率比較高等。
2、產業私募基金:該類基金以投資產業為主。由於基金管理者對某些特定行業如信息產業、新材料等有深入的了解和廣泛的人脈關系,他可以有限合夥制形式發起設立產業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只是象徵性支出少量資金,絕大部分由募集而來。管理人在獲得較大投資收益的同時,亦需承擔無限責任。這類基金一般有7-9年的封閉期,期滿時一次性結算。
3、風險私募基金:它的投資對象主要是那些處於創業期、成長期的中小高科技企業權益,以分享它們高速成長帶來的高收益。特點是投資回收周期長、高收益、高風險。
Ⅱ 什麼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就是非公開發行以特定投資者對象作為目標的來進行發行的基金,簡單來說就是以特定投資對象來進行發行募集資金的基金就叫私募基金,它不公開發行。
私募基金的特點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面:第一個方面就是私募基金它的門檻相對來說比較高一些。第二個方面就是私募基金它的流動性一般來說會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三個方面就是私募基金因為它是對特定投資者來發售的,因此它的信息披露相對來說少一些。另外一個就是私募基金一般來說它是追求正的收益,而且私募基金一般來說都是有發展前景的,盈利能力相對來說有好的投資對象能有好的獲得利,所以說一般來說跟利益相關者然後來進行發售。
私募基金的成立從國際上來看大概有這樣三種方式:一種就是公司制,另外一種就是信託制,還有一種就是有限合夥制。由於信託制它要求一般來說比較高,起點資金等等方面規模要求比較高,所以說一般不太採用。而另外公司制基金由於各種限制條件比較多一些,所以說現在採用的也相對少一些,基本上沒有了。另外現在大多數就是有限合夥制,因為有限合夥制對資金等等方面沒有限制,相對來說比較靈活一些,所以說現在大多數採取有限合夥制這樣的一種方式。
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有這樣的幾種情況:一種就是風險投資基金,那麼風險投資基金主要選擇一些有前景的,但是風險比較高的這樣的一些投資項目。另外一種是產業投資基金,相對來說投資在這方面收益相對來說比較穩定一些。另外一種就是並購型投資基金,那麼主要就是選擇有發展前景的這些公司,然後進行並購,並購過來以後將來盈利了,那麼這樣可以再把它賣掉或者是獲取分紅。
Ⅲ 什麼叫私募,私募基金又是怎麼回事。求解。謝謝!
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有何要求?名稱是否必須含有「私募」相關字樣?
答: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問題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應當包含「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相關字樣。此外,從專業化經營和防範利益沖突角度出發,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可能存在沖突的業務、與買方「投資管理」業務無關的賣方業務以及其他非金融業務。
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協會鼓勵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稱中增加「私募」相關字樣,但目前暫不做強制性要求。
2、目前一些地區對投資類企業的工商注冊及經營范圍、名稱等變更採取了相關的限制性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和名稱不符合協會相關自律要求,但客觀上又無法完成工商信息變更的,如何處理?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范圍和名稱的整改工作需要事先完成相關工商信息變更。考慮到近期各地相關工商注冊政策處於調整期,為不影響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展業務,需提交相關法律意見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其經營范圍和名稱不符合協會相關自律要求,同時確出於客觀原因無法進行相關工商變更的,申請機構應書面承諾不開展與本機構所從事的具體私募基金業務類型無關的其他業務,並承諾待相關工商變更手續可正常辦理後,將及時完成經營范圍和名稱變更,並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中按要求及時更新變更後的工商信息。上述承諾情況應如實告知相關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律師,有私募基金產品的,應如實告知其投資者。
若申請機構具有《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七)》明確禁止的經營范圍,應進行整改並完成相關工商信息變更後才能再次提交申請,此類情形包括:私募機構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及實際經營業務包含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如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注冊資本/認繳資本、實收資本/實繳資本、實收/實繳比例等有何要求?
答:《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並未要求申請機構應當具備特定金額以上的資本金才可登記。但作為必要合理的機構運營條件,申請機構應根據自身運營情況和業務發展方向,確保有足夠的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相關資本金應覆蓋一段時間內機構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運營開支。律師事務所應當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備從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資本金、資本條件等進行盡職調查並出具專業法律意見。
針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實收資本/實繳資本不足100萬元或實收/實繳比例未達到注冊資本/認繳資本的25%的情況,協會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別提示,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類公示中予以公示。
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時機構需要制定哪些基本制度?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參照協會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等規定製定並上傳相關制度,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部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
此外,法律意見書中律師事務所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制度是否具備有效執行的現實基礎和條件出具意見。例如,相關制度的建立是否與機構現有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相匹配,是否滿足機構運營的實際需求等。若私募基金管理人現有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難以完全自主有效執行相關制度,該機構可考慮采購外包服務機構的服務,包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的專業服務。協會鼓勵私募基金管理人結合自身經營實際情況,通過選擇在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外包服務機構的專業外包服務,實現本機構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目標,降低運營成本,提升核心競爭力。若存在上述情況,請在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時,同時提交外包服務協議或外包服務協議意向書。
5、申請機構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是否影響登記備案?
答:申請機構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個行政區域的,不影響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但申請機構應對有關事項如實填報,律師事務所則需做好相關事實性陳述,說明管理人的經營地、注冊地分別所在地點,是否確實在實際經營地經營等事項。
私募基金備案
1、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的備案流程有哪些?
答: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要求,《公告》發布之前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之前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待提交的法律意見書辦理通過後,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備案。
2、怎麼判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人標准?
答: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3條有關規定,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一)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3、私募基金募集規模證明、實繳出資證明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私募基金募集規模證明、實繳出資證明應為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證明,包括基金託管人開具的資金到賬證明、驗資證明、銀行回單、包含實繳信息的工商登記調檔材料等出資證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資金不允許代付代繳。
4、無託管的私募基金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除基金合同或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若私募基金沒有託管,請補充提交所有投資者簽署的無託管確認書(「無託管確認書」中說明「本基金無託管」),或在「管理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里說明,合同中明確約定本產品無託管且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的相關章節。
5、私募基金投資者中涉及有限合夥企業的,需要穿透嗎?
答: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請核實其是否在協會備案。如果已備案,請在「投資者明細」中填寫產品編碼;如果沒有備案,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並在「投資者明細」中單獨列表填報該合夥企業、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出資情況。
6、私募基金投資者包含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3條第(三)項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資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應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其他問題文件描述上傳」中上傳加蓋私募基金管理人簽章的員工在職證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員工簽署的勞務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為員工繳納社保等相關證明勞務關系的文件。
7、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從業資格沒有滿足《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還可以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嗎?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相關規定,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逾期未取得資格的,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及其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如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高管人員(含法定代表人)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不影響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
法律意見書
1、同時進行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變更的,能否出具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
答:若同時變更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或變更事項相互關聯的,可以出具一份專項法律意見書,但法律意見書中應說明相互關聯的情況,並分別就提請變更的各類事項逐項發表意見。
2、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補充提交法律意見書的,是否要根據整改後的實際情況發表意見?若依據機構整改後的情況發表意見,出現與協會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如何處理?
答: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要求,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在相應時間內進行整改,並將需要變更的事項通過提交重大事項變更申請或年度變更申請完成。法律意見書應對公司整改並完成變更後的實際情況發表意見,應與協會公示信息保持一致。若律師事務所的盡職調查結果出現與協會公示信息不一致的,應在法律意見書中披露不一致原因並詳盡說明情況。
3、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見書通過率較低,且對退回理由不太理解,能否給予詳細解釋?
答:《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發布後,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首隻基金備案補提法律意見書申請通過機構數量較少,主要原因在於:一是申請機構未遵循專業化管理和防範利益沖突原則,兼營非金融業務、信貸業務,未設置相應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擬同時從事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業務,或者同時開展其他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二是法律意見書未認真核實申請機構從業人員、資本金、住所、設施等情況,未有效確認機構實繳資金信息,不能確認有足夠資本金保證機構有效運轉。三是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與申請機構真實業務不符,甚至簡單抄襲模板,相關制度不具備有效執行的現實基礎和條件。近期隨著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律師事務所對《公告》相關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請通過情況已逐步改善,並趨於正常化。北京專業代辦,不懂請追問
Ⅳ 如何看出私募股權基金的騙局
要想看出私募股權基金的騙局就要先了解私募股權基金的風險。
首先是分為兩類:商業風險和違規風險
商業風險是指在私募股權基金進入公司後公司運營產生虧損或因其他原因產生的到期無法兌付的情況,這種風險是可控的且合理存在的,與收益相伴而生,商業風險轉變為損失時,由投資人自行承擔。要想規避商業風險就要選擇信譽較好的基金公司的產品,詳細了解基金投向和風控措施,慎重選擇,該種風險談不上騙局,屬於正常市場風險。
違規風險又分為事前的違規風險和事後的違規風險,其中事後的違規風險主要表現為企業在獲得資金後挪用或轉移,這時主要考驗基金公司的監管運營能力,要想規避最好的方式是選擇信譽較好的基金公司。
事前的違規風險可以說是基金公司參與的違規騙局,主要體現為超額募集或者改變投向等。這種騙局主要靠高回報和客戶服務作為誘餌,要想甄別需謹記羊毛出在羊身上,目前實體經濟能承受的財務成本大都不超過12%年化,扣除基金公司的運營成本、客戶服務成本和較高的銷售提成、項目提成,能留給投資者的利潤空間不會太大,萬萬不可貪圖利息丟了本。所以說到底,抵制高利潤誘惑和選擇有信譽的基金公司是規避私募股權基金騙局的最重要因素。
Ⅳ 什麼是私募基金
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在發行證券時,可以選擇不同的投資者作為內發行對象,由此,可以將容證券發行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形式。在中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Ⅵ 私募基金的發展前景有哪些
可以說,目前私募股權基金行業已成紅海,即將進入洗牌階段。那麼未來行業將會怎麼走?
私募股權基金行業未來5到10年的發展趨勢可以歸納為「四化」。
第一是規模化。目前國內基金管理規模在百億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數量只有185家,非常少。將來行業內的資源包括資金,一定會集中在優秀的機構身上,而且會越來越集中,從而帶來規模化效應。
第二是專業化。在一個基金裡面,其投資組合往往是多個領域的。但是不同領域的人做的事情並不一樣,因此逼著行業必須要專業化,基金團隊也必須要專業化,才能了解行業、把握行業趨勢,精準投資。
第三是長期化。目前行業內從投資到退出整個周期高於4年的佔比並不高,根據中基協數據顯示,大概在20%到30%之間。在中國已經過了浮躁時代、過了VC/PE普及知識的時代的當下,所有人都明白基金的退出周期會越來越長,所以要有足夠的耐心。此外,資金來源也應該趨向長期化。「我們呼籲更多長期資金,包括保險、養老金更多介入到股權投資中來。」
第四是全產業鏈化。所謂全產業鏈化就是在做法上,從早期到擴張期、到成熟期、到Pre-IPO甚至延伸到並購和二級市場上。
未來行業的結構創新,有兩個系統性的機會。首先是人民幣基金年限跟實際的周期不匹配的問題。他指出,國內目前的退出通道相比美國而言是不暢通的。之前國內的基金期限大部分是5+2,而大部分人民幣基金在近兩年已經到了7年的年限,但是還沒能實現完全退出,因此退出的問題受到了廣泛的關注。
在這種情況下,國內私募股權基金都有PE二級市場的需求。如果能將PE二級市場做活做好,這不僅是一個很好的投資機會,而且能將退出周期大大縮短。這方面的系統性創新,可能對行業形成健康的閉環以及給出資人更早進行現金分配,是非常有必要的。
其次,可以做一些一級市場跟二級市場混合的基金,這能解決現在行業內普遍存在的一些問題。他指出,目前行業內最大的問題就是缺乏流動性,但是對於保險公司、銀行等出資人而言,流動性是非常關鍵的,甚至直接關繫到這些出資人的考核、人事變動等問題。而單靠一級市場來產生現金流,從目前來看是比較難的。「如果能適當兼顧二級市場,通過某些機制解決兩個市場之間的平衡問題,將可以解決流動性差的問題。」
在實踐中,很多投資人在看投資標的的時候,對行業的研究不應該區分一二級市場,而且當下在局部領域和行業已經出現了一二級市場倒掛的問題。但與一級市場相比,二級市場的流動性顯然是好的,如果一個基金管理人固步自封,嚴格區分開兩個市場,可能會影響基金未來的發展。他直言,價值投資就是價值投資,好的標的就是好的標的,如果有創新的結構應該能一舉幾得,可以解決怎樣滿足真正的機構投資者對短期流動性包括分配的要求。在當下一級市場階段性形成泡沫、麵粉比麵包貴的情況下,要求基金必須買麵粉是有問題的。
未來我們可能需要呼籲整個行業做更多的創新,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濟體系下,由於VC/PE生存的環境不同,中國不能完全照搬美國的打法。我甚至在想,未來通過控股上市公司然後結合上市公司去做跟投,這樣也許更能突破基金周期、現金分配的障礙。
Ⅶ 十大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華夏基金、易方達基金、富國基金、博時回基金、匯添富基金答
1、華夏基金:華夏基金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成立的全國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其公司以專業、嚴謹、多元化、綜合性、全能化著稱。
4、博時基金:博時基金的投資理念是「做投資價值的發現者」,始終堅持價值投資理念,「買市場里便宜的東西,買價值低估的東西。」
5、匯添富基金:匯添富基金是一家高起點、國際化、充滿活力的基金公司,奉行「正直、激情、團隊、客戶第一、感恩」的公司文化,致力成為高質量的「快樂基金」。
Ⅷ 私募基金公司對中國經濟發展有哪些重大貢獻
第一、助力中國實體經濟的發展。私募股權基金是通過風投的形式為一些中小企業提供初始資金,為一些初具規模的中小企業的發展與擴張提供資金上的支持。另一方面,對那些財務陷入困境的企業提供資金上的幫助,幫助企業實現其經營目標與經營戰略。
第二、提升證券交易的質量,為企業創造巨額財富。證券類投資基金可以為客戶創造投資回報,讓中小投資者能夠通過基金投資的方式實現財富增長。
第三、促進資本定價的形成。流動性和定價機制是包括新三板在內的場外市場、櫃台市場產生有效交易和提高活躍度的重要前提,私募基金的滲透與發展對建立、完善場外市場和櫃台市場起到了推動與價格發現的重要作用。這對於市場來說,無疑是一針「強心劑。」
Ⅸ 私募基金的發展對金融業有什麼影響
經過多年的快速成長,全球私募基金已經具備了相當規模。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開放度的不斷提高和金融市場的逐步深化,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私募基金的重要目標市場,同時本土私募基金也顯示出了較大的發展潛力。私募基金在全球及我國境內的深入拓展對全球金融資源配置、金融安全、市場穩定和投資者收益都形成了較大影響。
從國際經驗看,傳統類型的私募基金以股權投資基金為主,證券投資基金為輔。但在私募基金的演化與國際化擴張進程中,私募基金經營范圍的綜合化趨勢愈加明顯,私募基金的投資范疇涵蓋了從股權投資到證券市場投資、甚至包括房地產投資等的全方位投資領域。我國私募基金產生於20世紀80年代末,其雛形是以政府為主導,主要為高科技企業融資的風險投資基金,真正意義上的私募基金發展相對滯後。
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為代表的非正規私募基金發展迅速,先期進行風險投資的公司也有相當部分轉為私募證券基金。據2005年人民銀行的一項調查,投資中國證券市場的私募基金總額在7000-9000億元人民幣之間。2006年以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趨向活躍。清科集團發布的2006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年度報告顯示,中國已成為當年亞洲最為活躍的私募股權基金市場。與國際實踐相比,中國私募基金市場在基金類型、基金資本構成、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等方面都有顯著不同,其主要特點概括如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緩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發展迅速;外資及中外合資基金占據私募股權基金市場的主要份額;傳統行業成為私募基金關注的焦點;外資私募基金對中國傳統國有企業和行業龍頭並購案例逐步增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存在方式、運作方式和操作策略較為靈活,但運作不規范的現象較多;私募基金對於擬上市企業項目的競爭十分激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主要退出通道為所投資企業公開發行上市,且以境外上市為主;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中國的投資回報率較高,普遍高於其他國家和地區;我國對私募基金的有效監管滯後。綜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國本土私募基金的發展路徑與國際實踐並不相符,大量的私募基金選擇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進入資本市場,偏重於投機套利等資本炒作行為,而對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等有助於國民經濟整體福利提升的產業支持不夠,這也直接導致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發達現象的發生。
更需要指出的是,曾經興盛一時的風險投資基金也有相當部分並沒有始終堅持其主業,而進入了"短、平、快"的證券市場來獲得短期收益。因此,中國私募基金市場仍是一個不對稱的畸形市場,市場上尚缺乏真正意義的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且由於法律真空使得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受到較大限制。但由於社會信用環境、法律環境已經趨好,證券市場日趨理性規范發展,中國私募基金市場的不對稱和不規范的色彩將逐步減輕。
私募股權基金通過對未上市企業的投資,為企業提供了新的股權融資渠道,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並提升企業整體形象。預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將會繼續提速,同時預計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也將逐步規范化發展。信託制和有限合夥制將成為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私募基金在基金市場分額的比重逐步提高,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將逐漸成為私募基金存在的重要方式,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將成為私募基金的重要投資對象,本土私募基金發展將逐步提速,政府資本和民間資本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對私募基金的監管將逐步規范化。
私募基金市場發展也為機構和個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資選擇,在某種意義上也填補了銀行信貸與證券市場的真空,推動了資本市場"脫媒化"的進程。在面臨挑戰的同時,商業銀行也迎來了業務拓展的新機遇。
首先,可以財務顧問業務為切入點,發展私募基金類中間業務。目前,財務顧問業務已成為各家銀行介入資本市場、開拓投資銀行業務的突破口。其次,開展私募基金託管業務。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私募基金投資者對於本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有更高的要求。在這種背景下,商業銀行作為第三方為私募基金提供基金託管業務,可以有效防止基金管理人違規交易、欺詐客戶及挪用基金資產等行為的發生,因此該項業務具有廣泛的發展空間。第三,商業銀行應在分業經營的政策框架內,借鑒國外模式研究發起成立獨資或者是控股投資公司的可行性方案。具體可與信譽較好且有全球化運作經驗的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共同出資成立投資公司,在國內先行開展私募基金業務。第四,防範商業銀行銀行貸款通過各種渠道流入私募基金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