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操縱股價的操縱股價的手段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曾生動精闢地指出: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都滴著骯臟的血。他還形象地指出:為了牟取暴利,資本敢於藐視法律,敢於鋌而走險,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在證券市場中,利用資本,操縱股價的現象也是屢屢出現的。他們操縱股價的主要手段有10種:
1、挖空心思,炮製題材
對操縱市場者來說,所謂的題材就是他們事先設計的一場誘導中小投資者跟風上當的騙局和事先掘好的一口陷阱,是一朵絢麗多彩的罌栗花。而事實上,不明就裡的中小投資者經常落入操縱市場者的彀中,成為他們的犧牲品。
在1999年的「5.19」行情中,受美國NASDAQ網路股大幅上揚的刺激,國內的某些莊家在一些網路股中大舉建倉。2000年,我國股市出現回暖跡象,那些在「5.19」行情中被網路股套牢的莊家以及其他套牢莊家便開始緊急啟動網路經濟和新經濟這一法寶,將自己炒作的個股紛紛披上網路這一美麗動人的外衣,一些個股標榜自己進軍網路,介入新經濟,同時大幅拉升股價,有些也借納米概念、光谷概念哄抬股價。但是,時至今日,這些所謂的概念、題材最終兌現的能有幾家?真正能為上市公司帶來效益、為股東創造回報的又有幾家呢?
2、上市公司,傾力配合
欲話說:蒼蠅不盯沒縫的雞蛋。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相關的上市公司緊密配合,沒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員的別有用心,操縱市場者在二級市場上將寸步難行,一事無成。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與操縱市場者配合得天衣無縫,要利潤包裝利潤,要洗盤時製造利空,要出局時炮製題材,就是公司未來的經營能力不容樂觀也不遺餘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資本公積金轉贈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還拿出發行新股、配股或從銀行借貸的資金交給莊家們委託理財,而莊家們炒做的股票正是該家上市公司,於是上市公司與操縱市場者便結成了榮辱與共、休戚相關的命運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為莊家鞍前馬後,樂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3、內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謂的內幕交易就是內幕知情人士利用內幕消息在二級市場上賺取非法利潤的行為。而操縱市場者操縱股價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過內幕交易和黑箱操作來實現的。我們撇開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銷的新股和配股不說,僅僅以發生控制權,第一大股東移位的重組類公司為例來揭開操縱市場者利用內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縱股價,操縱市場的冰山一角。
一般來說,重組類公司的內幕人士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被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二是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三是財務顧問;四是所謂的二級市場炒做方,即所謂的莊家。
一般來說,收購方和二級市場的炒作者是合二為一的。如果二級市場無利可圖,收購方收購所謂殼資源公司的積極性將大打折扣。收購方和二級市場的炒作者合二為一便構成了完完全全的內幕交易。以億安科技(0008)為例。
億安科技的前身為深錦興,從K線圖可以看出,莊家開始進駐億安科技的時間為1998年10月下旬,完成建倉的時間為1999年1月。在1998年11月29日至1999年1月14日的55個交易日里,億安科技的累計成交量高達8191萬股,換手率高達232.12%。按此計算,主力莊家底位倉的成本為10元。1999年5月,第一大股東易主為廣東億安科技發展控股有限公司。這說明內幕人士和莊家至少在1998年10月後就得知了億安科技的重組內幕。
4、聯手操縱,翻雲覆雨
2001年2月5日的《粵港信息日報》轉載了肖進安的一篇文章,作者利用2000年深滬證券交易所公布的信息資料,通過實證分析揭露了莊家們(該文主要針對券商)是怎樣通過聯手操縱,在二級市場上翻雲覆雨的。該文將聯手操縱分為單一券商營業部之間的關聯關系、同城(地)券商之間的關聯關系和關聯關系中的異類三種。他發現某某證券公司在12隻股票中存在關聯關系、某某證券公司在26隻股票中存在關聯關系、其他一些證券公司也有不少類似的情況。
該文還披露了一批券商聯手操縱行為。
5、控盤操作,虛擬價格
所謂的莊家,依照筆者的理解,是指高度控制上市公司二級市場流通籌碼的機構或大戶,這里的高度控制是指控制的流通籌碼至少佔流通股本的60%以上。截止1999年12月31日,億安科技(0008)的籌碼集中度達82.91%,中科創業(0048)的籌碼集中度達81.13%。
由於莊家們控制了某隻股票的流通籌碼,從而從根本上改變了該只股票的供求關系,其價格制定就不再取決於該股的經營業績和內在的投資價值,而是完全決定於莊家的操作計劃和資金實力,因此,扭曲了該只股票的價格定位,出現了虛幻的價格,從而放大了股市的泡沫。2000年超過1000倍市盈率的個股,多達30隻。
6、多開帳戶,逃避監管
為了隱蔽操作,逃避監管,莊家們通過在多家營業部利用多個個人帳戶分散籌碼,這已成為公開的秘密。例如被中國證監會查處的信達信託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億元資金,利用101個個人股東帳戶及2個法人股帳戶,通過其下屬的北京、成都、長沙、鄭州、南京、太原等營業部,大量買入「陝國投A」 股票。持倉量從4月8日的81萬股,占總本的0.5%,到最高時的8月24日的4,389萬股,占總股本的25%。但是,信達信託對上述事實未向陝西省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書面報告並公告。
7、空穴來風,虛假造市
要達到誘騙中小投資者跟風炒做的目的,操縱市場者除為炒做的股票編織無數美麗的題材外,還必須向外擴散這些題材。在資訊時代十分發達的今天,操縱市場者要達到這一目的確實不費吹灰之力,於是我們便看到大量的網上傳聞。此外,操縱市場者還利用所謂股評家和咨詢機構的市場影響力,拚命推薦即將出貨的股票,於是我們便看到了大量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試想一想,這些投資價值分析報告為什麼在股票的底部沒有出籠而在股票的頂部卻連篇累牘地奉獻給投資者了呢?我們再看看中科創業的操縱者是怎樣利用輿論蒙騙投資者的。
在2000年12月25日之前,關於中科創業的好評如潮,有記者認為中科創業正在進行二次創業,前景輝煌;有股評家認為,中科創業是大市下跌的避風港。1999年8月31日《中國××報》發表了一篇有關康達爾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報告稱新入主的股東將通過大規模的資產重組,將康達爾打造成介入金融+農業、生物醫葯、網路信息設備、網路電信服務、高技術產業投資等多個新興產業領域,通過項目投資和股權投資等多種投資方式以及其它資本運作手段,康達爾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將有望發展成為「中國的伯克希爾·哈撒韋」。
然而事實上,中科創業的現實情況卻給了這些抬轎者一記有力的耳光。
8、大膽逼空,小心誘多
操縱市場者為了達到充分吸籌,拉高出貨的目的,近年來紛紛採取了大膽逼空,小心誘多的操作手法,以海虹控股(0503)為例。
從海虹控股2000年的日K線圖,我們可以看出,主力莊家在1月4日至1月18日吸籌完畢後,採取了期貨式的逼空手法,1月18日至2月22日,連續拉出了17個漲停,2月24日至3月1日又連續拉出了5個漲停。莊家一邊拉漲停,一邊又在悄悄出貨,而等一些頭腦簡單的投資者在最後的漲停板被打開「勇敢」地殺進的時候,那便是世紀之套。
9、漲也對倒,跌也對倒
關於莊家的對倒行為,2000年第十期發表的《基金黑幕》一文多有披露,本文不再贅述。根據筆者的觀察和莊家一般的操作手法,不論是拉抬,還是洗盤,不論是做開盤價,還是做收市價均存在嚴重的對倒行為。試想一想,莊家的資金實力總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將所有的籌碼全裝進口袋,而且莊家最終出貨才能將帳面利潤實現實際利潤。要用有限的資金推動股價,必須通過對倒才能完成。
10、打老鼠倉,送大禮包
所謂的「老鼠倉」,排除內幕人士在莊家的成本區建倉的籌碼外,還有很重要的一條途徑就是莊家為了達到某一目的,在開盤、盤中或收盤時打出的比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便宜的多(有的甚至就是跌停板)的籌碼,而當老鼠倉打出後,該股在未來的幾個交易日後便開始瘋漲。因此,一般來說,老鼠倉就是將巨額利潤送給某些重要人物的重要手段。
Ⅱ 什麼是操縱股價
就是莊家利用資金優勢多買進籌碼,從而可以在賣出或買進時影響到股票變化,甚至可以讓股價怎麼走就怎麼走,,親
Ⅲ 機構操縱股價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股票會跌嗎
一般是會下跌。
首先,在投資者看來,如果一隻股票的價格是被機構操控的,那麼它股價上下波動就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風險增加,那麼願意持股的人就少了。
第二,針對股價被操縱,那麼從理論上來說,這只股票目前的價格是不真實的,很有可能是虛高的,這就引發估值問題了,股價隨之下跌可能大增。
第三,針對監管,如果被查出是事實的話,機構就會遭到處罰,牽涉到的股票也會有相應的處置 ,這都是由很大的不確定性,所以願意持股的人就又減少。
第四,就是被機構操縱的話,這是一個丑聞,面對丑聞,公司就很難獲得市場的青睞,股價也隨之受到影響。
綜上,下跌的可能性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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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大戶怎樣操縱股票
在股市中,機構大戶操縱股價的常用手段有以下幾種:
壟斷。機構大戶為了宰割散戶,常以龐大的資金收購某種股票,使其在市面上流通的數量減少,然後放出謠言,引誘散戶跟進,使市場形成一種利多氣氛,哄托市價,待股價達到相當高度時,再不聲不響地將股票悉數拋出,從中牟利。而由於機構大戶持有的股票數量較多,一旦沽出,必定導致股價的急劇下跌,造成散戶的套牢。另一種方式就是機構大戶先賣出大量股票,增加市面股票籌碼,同時放出利空消息,造成散戶的恐慌心理,跟著大戶拋售,形成跌勢,此時大戶再暗中吸納,高出促進,獲取利潤。
聯手。兩個以上的機構大戶在私下竄通,同時買賣同一種股票,來製造股票的虛假供求關系,以影響股票價格的波動。
聯手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聯手的大戶同時拿出大量的資金購入某種股票或同時拋出某種股票以使價格上漲或下跌;另一種方式就是以拉鋸方式進行交易,即幾個大戶輪流向上拉抬價格或向下打壓價格。如大戶A先以10元價格買進,大戶B再以11元的價格買進,然後大戶A再以12元的價格買進,將價格輪流往上拉。
對敲。兩個機構大戶在同一支股票上作反向操作,一方賣,另一方買,從而控制股價向自己有利的方向發展,當股價到達其預定的目標時,再大量買進或拋出,以牟取暴利。
轉帳。一個機構大戶同時在多個券商處設立帳戶,一個帳戶賣,另一個帳戶就買。通過互相對倒的方法進行虛假的股票交易,製造虛假的股市供求關系,從而提高股票價格予以出售或降低股票價格以便買進。
Ⅳ 惡意操控股價的定義是什麼那些莊家機構是怎麼操作股票的又不違法
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巨額盈利,通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操縱股價不一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公司內部管理人員、大股東、隱形股東、個人等,只要集中資金優勢、內部信息優勢、管理優勢等,其他投資不具備的特殊條件,達到使股票價格可持續的改變,為自己獲得不正當的巨額利潤的行為均屬於操縱股價。
操縱手段
1、上市公司,傾力配合
欲話說:蒼蠅不盯沒縫的雞蛋。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相關的上市公司緊密配合,沒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員的別有用心,操縱市場者在二級市場上將寸步難行,一事無成。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與操縱市場者配合得天衣無縫,要利潤包裝利潤,要洗盤時製造利空,要出局時炮製題材,就是公司未來的經營能力不容樂觀也不遺餘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資本公積金轉贈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還拿出發行新股、配股或從銀行借貸的資金交給莊家們委託理財,而莊家們炒做的股票正是該家上市公司,於是上市公司與操縱市場者便結成了榮辱與共、休戚相關的命運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為莊家鞍前馬後,樂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2、內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謂的內幕交易就是內幕知情人士利用內幕消息在二級市場上賺取非法利潤的行為。而操縱市場者操縱股價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過內幕交易和黑箱操作來實現的。我們撇開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銷的新股和配股不說,僅僅以發生控制權,第一大股東移位的重組類公司為例來揭開操縱市場者利用內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縱股價,操縱市場的冰山一角。
一般來說,重組類公司的內幕人士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被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二是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三是財務顧問;四是所謂的二級市場炒做方,即所謂的莊家。
3、多開帳戶,逃避監管
為了隱蔽操作,逃避監管,莊家們通過在多家營業部利用多個個人帳戶分散籌碼,這已成為公開的秘密。例如被中國證監會查處的信達信託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億元資金,利用101個個人股東帳戶及2個法人股帳戶,通過其下屬的北京、成都、長沙、鄭州、南京、太原等營業部,大量買入"陝國投A" 股票。持倉量從4月8日的81萬股,占總本的0.5%,到最高時的8月24日的4,389萬股,占總股本的25%。但是,信達信託對上述事實未向陝西省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書面報告並公告。
Ⅵ 機構操縱股價合法嗎
機構操縱股市交易、股市價格有違證券法。
我國《證券法》對市場操縱認定的規定,主要集中在《證券法》第71條中。該條主要採取列舉式對操縱行為的類型作了規定,同時也預設了一些認定市場操縱的條件。
由於我國是成文法國家,行政和司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審裁斷案,不允許超越或篡改法律,因此對《證券法》市場操縱規范的解讀實際上就關繫到我國司法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對市場操縱的具體認定,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證券法》對市場操縱主體的規定
證券法第71條禁止「任何人」以操縱市場的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轉嫁風險。這里的「任何人」不能狹隘地理解為自然人,應該是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內的法律意義的「人」。其解釋依據有2點:
首先,從法理上說,法律意義上的「人」實際上是一個「主體」的概念,這樣的理解,在經濟學里也存在,經濟學里的「經濟人」也是一種「經濟主體」的概念。因此不能簡單地將證券法的「任何人」理解為自然人,應該理解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律主體的概念。
其次,從實踐角度分析,實踐中許多法人、組織利用「麻袋賬戶」進行市場操縱行為,從證券交易的名義參加者來看,雖然是以自然人名義進行的交易,但實際上控制這些賬戶的大多是法人和其他組織。從證監會既往查處的市場操縱案例來看,有不少就是法人、組織利用自然人賬戶甚至與自然人聯手進行市場操縱的。其典型案例如1996年6月查處的「北京金昌投資咨詢服務公司、李石聯手操縱鄭百文股票案件」○1。
《證券法》對市場操縱主觀要件的規定
主觀要件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主觀犯意,二是動機或目的。
關於主觀犯意,《證券法》雖沒有確切規定,但依據各國立法例和我國實踐,不存在過失操縱市場的情形。因此,市場操縱主觀上只能以故意進行,而且多表現為行為人希望某一結果發生,並製造條件促使這一結果發生。
關於動機或目的是否應作為市場操縱構成要件,各國立法例和學界存在爭議。我國《證券法》明文規定「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的主觀目的或動機,應作何理解,一直是執法和解釋過程中的一大難題。
我國證券法關於相互委託的規定集中體現在第71條第3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在這種交易中,對手方之間的交易行為並未導致任一方利益的實際變化。這樣就使市場上的投資者產生誤解,認為可能會有更大的交易行為發生,而實際上並非如此。這種方式是交易雙方通過事先約定在某一價格上同時從事大量的賣出和買入行為,從而製造交易量虛增的效果來誤導投資者。
一、「自買自賣」的認定
自買自賣認定的關鍵在於必須認定買賣賬戶處於同一控制下。實踐中,這種調查主要是通過開戶資料、交易記錄、資金流水等資料的分析查證來實現的。由於賬戶實名制的實施,以一個主體名義注冊兩個以上賬戶的作法已不可行,自買自賣所動用的賬戶多為「麻袋賬戶」或「代理賬戶」。
判斷賬戶是否處於同一控制下,可以從三條主線入手:一是委託代理主體,如果涉嫌賬戶的委託代理人是同一人,且被代理人也為同一人,則可能處於同一控制下;二是資金來源,如果交易賬戶的資金來源相同,可以初步認定賬戶之間存在著共同的資金鏈;三是交易利潤歸屬,如果從事對手交易的賬戶利潤都歸聚到同一主體身上,則可以確證賬戶處於同一控制下。
上述線索的確證,可以作為認定構成「自買自賣」的初步線索,判斷「自買自賣」的另一重要舉證步驟,就是要查證賬戶之間的交易是否互為對手方,這一點可以參考前述關於「相互委託」的論述。否則,即使賬戶處於同一控制下,但未有作為對手方的交易成交,也不能構成《證券法》要規制的自買自賣。
二、對倒是行為犯還是結果犯?
「自買自賣」的成功認定,只是認定行為的存在,但能否僅以此判斷對倒的成立,並依據《證券法》追究行為人違法責任呢?從《證券法》的規定來看,僅僅依據行為本身是不能對行為人施予制裁的,因為證券法還規定了明確的結果要件「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因此,我國《證券法》規定的對倒是結果犯而非行為犯。
三、對倒行為和結果間的因果關系
對倒結果犯的性質給監管機構的查證造成一定的困難,監管機構除要證明自買自賣行為存在外,還必須證明損害結果的存在,此外最困難的是要舉證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這些因素的判定,需要參考對倒日期市場的總成交量、買進賣出數量、對倒數量、對倒數量占總成交量的比重、買進均價、賣出均價、價格波動情況、當日持股余額占流通股比例等交易指標,還要考慮是否存在開盤申報、尾市掛單等影響證券交易價格的行為,此外,還要考慮是否存在大單申報、頻繁撤單等阻卻其他投資者交易、影響交易量的行為。
因果關系的判定,法學邏輯上存在三種模式:
第一種是必要條件規則,其基本方式是「要是……沒有……」。如果沒有行為或事件的出現,就不會有損害事實的發生。行為或事件是損害發生的必要條件,凡屬於損害事實發生的必要條件的行為或事件均系事實因果關系中的原因。
第二種規則是實質要素規則,即某種行為或事件雖然不是損害發生的必要條件,但卻是足以引起損害發生的充分條件,就構成事實上的因果關系。該認定規則不是對必要條件規則的排斥和修正,而是對它的補充,彌補了必要規則的不足。
第三種是因果關系的推定規則。在某些情況下,運用通常的規則無法證實事實因果關系,法律規定了特殊的認定規則,這里包括因果關系的推定規則。該規則要求責任人舉證證明應當由其承擔責任的行為或事件不是造成損害結果發生的原因,如果不能舉證的,則認定有事實上的因果關系。
其中,第一種是常用的邏輯推演規則,第二、三種出現在適用第一種規則難以證明因果關系存在或是法律對某類行為施予特別制裁的情況下。由於運用後兩種規則減輕了檢控方的舉證責任或是加重了違法行為人的舉證負擔,因而在「信息不對稱」的證券市場上得到廣泛運用。
此外,由於證券市場上價格和交易量變化結果的發生可能存在多種原因,即可能出現「一果多因」的情況,因此執法者的主觀裁量可能在因果關系的判定上起重要作用。對於一果多因的情況,執法者可以根據相關事實自由裁量對倒行為是否是構成影響的實質性因素,進而判定其是否構成證券法所要規制的市場操縱行為。
Ⅶ 18家涉嫌股價操縱公司有哪幾家
18家涉嫌股價操縱公司是:中科雲網、百圓褲業、興民鋼圈、山東如意、湖南發展、鐵嶺新城、寶泰隆、寶鼎重工、元力股份、東江環保、中興商業、山東威達、寧波聯合、遠東傳動、科泰電源、新海股份、九鼎新材、珠江啤酒
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巨額盈利,通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操縱股價不一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公司內部管理人員、大股東、隱形股東、個人等,只要集中資金優勢、內部信息優勢、管理優勢等,其他投資不具備的特殊條件,達到使股票價格可持續的改變,為自己獲得不正當的巨額利潤的行為均屬於操縱股價。
操縱股價的目的就是獲得不正當利益。通過顯性或隱形的方式,避開監管機構,甚至是利用法律的漏洞,達到對股票價格的可持續控制。其他投資獲得錯誤的信息之後,判斷出錯誤的走勢,使股票價格方向操縱者的預期發展,為自己謀得巨額利潤。操縱股票可能是一隻股票,也可能是某個題材,某個行業,甚至是股市市場的未來一段時間的走勢。
Ⅷ 公募基金有沒有操縱股價
證監會對華泰證券(601688,咨詢)、海通證券(600837,咨詢)、廣發證券(000776,咨詢)、方正證券(601901,咨詢)等四家券商課以重罰,累計罰沒2.4億元,也被市場解讀為「動了真格」。
與此同時,因涉嫌操縱暴風科技(300431,咨詢)與全通教育(300359,咨詢)等股票的股價,中國證監會也擬對馬信琪與孫國棟作出行政處罰。近段時間監管部門連出重手整飭市場,值得點贊。
根據證監會的通報,兩位個人之所以遭到處罰,與馬信琪涉嫌操縱「暴風科技」股票價格和孫國棟涉嫌操縱「全通教育」、「中科金財(002657,咨詢)」、「如意集團(000626,咨詢)」等13隻股票價格有關。
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擬沒收馬信琪違法所得441169.11元,並處以1323507.33元罰款;擬沒收孫國棟違法所得11298908.14元,並處以33896724.42元罰款。違規違法意味著要付出代價,嚴懲違規者,亦是一個正常市場的應有之義。
兩位個人涉嫌操縱的股票,像暴風科技、全通教育等,無疑都是今年上半年牛市行情中的明星股。
如暴風科技掛牌後曾連續29個交易日漲停,也刷新了新股連續漲停的紀錄;全通教育則是首家刷新了當年中國船舶(600150,咨詢)300元股價紀錄的上市公司,其最高價曾上摸467元以上的高位,並且在今年五月份頻頻與安碩信息(300380,咨詢)爭奪兩市「第一高價股」的「寶座」,因而也受到市場的極大關注。
馬信琪操縱暴風科技只獲利44餘萬元,孫國棟操縱13隻股票,平均每隻獲利不到87萬元,兩位個人投資者操縱股票平均獲利其實都不算多。
問題是,像暴風科技與全通教育這樣的大牛股,其股價不可能由兩位個人投資者炒起來。除了兩位個人涉嫌操縱其股票價格外,是否還有漏網之魚呢?
筆者以為,如果個中還存在其他操縱股價者,而唯獨只有這兩人最終被處罰,不僅某些違規者沒有受到應有的懲處,相對而言,對被懲處者也是不公平的。
其實,今年上半年全通教育、安碩信息等個股異常耀眼,以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也因之頻頻受到市場的質疑與詬病。
這些個股由於總股本較小,基本上都屬於「袖珍股」,就像一條小河容不下一條鯨魚一樣,規模龐大的基金「投資」這些「袖珍股」,無疑會激起巨大的浪花。問題是,眾多基金爆炒全通教育、安碩信息等股票,是否也屬於操縱股價?
或許全通教育能夠為我們提供某種「參考」。全通教育去年1月份在創業板掛牌,剛開始表現得不溫不火,藉助於大牛市的東風,藉助於公募基金的助力,更藉助於該上市公司的多次並購重組的消息,今年1月份復牌後,一隻特大牛股開始慢慢誕生了。
而資料顯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通教育的前十大流通股東全部為公募基金(其中一隻為社保基金),其持股占總流通股的比例高達38.59%,持有該股的公募基金達35隻。
到了今年3月底,前十大流通股東除了增加兩家限售股解禁的發起人股東外,其餘八家也是公募基金,持有該股的基金總數雖然下降為17隻,但股價卻是上漲的。
而截至今年6月底,基金數量再次出現增加,為50隻,在此期間,全通教育股價創出高點,基金在其中的作用功不可沒。
事實上,今年創業板個股異常火爆,公募基金在其中扮演了並不光彩的角色。在其爆炒創業板個股、強拉個股股價的背後,本質上是眾多基金利用制度漏洞,聯合坐莊操縱股價。個人操縱股價受罰,如果公募基金聯合坐莊操縱股價,難道不應該付出代價嗎?
自6月15日股市開始暴跌,創業板個股、中小板個股跌幅最大,也跌得最慘,其中就不乏基金曾經爆炒的「功勞」。
顯然,此輪暴跌,整個市場付出的代價是非常巨大的,也讓廣大中小投資者有不堪承受之重。
而公募基金聯合坐莊的類似一幕,已在市場中多次出現,也頻頻留下「一地雞毛」,如此格局在凸顯出制度建設存在缺陷的同時,相關部門是否也能有所作為呢?否則,類似現象還將會重演,而埋單的將無一不是中小投資者。
Ⅸ 操縱股價的什麼是操縱股價
操縱股價(Stock price manipulation)
的目的就是獲得不正當利益。通過顯性或隱形的方式,避開監管機構,甚專至是屬利用法律的漏洞,達到對股票價格的可持續控制。其他投資獲得錯誤的信息之後,判斷出錯誤的走勢,使股票價格方向操縱者的預期發展,為自己謀得巨額利潤。操縱股票可能是一隻股票,也可能是某個題材,某個行業,甚至是股市市場的未來一段時間的走勢。
Ⅹ 機構大戶操縱股價的手段有哪些
上市公司經營業績、股價與平均利潤率、股價與凈資產含量的關系都是股價變動的理性動因。因為這些動因,股民才會調動資金買入股票或拋售股票以追求更高的投資收益。但實際上,股票的漲跌是由於資金運動的結果,有了某些動因以後,才有人買進或者賣出,引起供求關系的變化,從而導致股價的漲跌。在股市上,有些機構大戶乾脆就利用自己雄厚的資金實力來拉抬或打壓股價,這就是股市的操縱。其主要作法是通過大批量的買進或拋出,引起某支股票資金供應量的變化,導致股價的急劇漲跌。
在股市上,只要股民擁有的資金或股票的數量達到一定的比例,就能令股價的走勢隨心所欲,從而控制住股價以從中漁利。如滬市的某上市公司曾經在一天之內將自己的股價炒高了一倍,而更有甚者,深市的一家券商在臨收市前的幾分鍾之內就將某支股票的價格拉高一倍多,所以股價是某時段內資金實力的體現,散戶股民對股市的這種操縱行為應多加提防,而不宜盲目跟風,以免吃虧上當。
機構大戶操縱股價的行為能以得逞,其原因就是中小散戶的直線思維,即看到股票價格上漲以後就認為它還會漲,而看到股價下跌時認為它還會跌。而機構大戶將股票炒到一定價位必然要拋,將股價打壓到一定程度後必然要買。
在股市中,機構大戶操縱股價的常用手段有以下幾種:
壟斷。機構大戶為了宰割散戶,常以龐大的資金收購某種股票,使其在市面上流通的數量減少,然後放出謠言,引誘散戶跟進,使市場形成一種利多氣氛,哄托市價,待股價達到相當高度時,再不聲不響地將股票悉數拋出,從中牟利。而由於機構大戶持有的股票數量較多,一旦沽出,必定導致股價的急劇下跌,造成散戶的套牢。另一種方式就是機構大戶先賣出大量股票,增加市面股票籌碼,同時放出利空消息,造成散戶的恐慌心理,跟著大戶拋售,形成跌勢,此時大戶再暗中吸納,高出促進,獲取利潤。
聯手。兩個以上的機構大戶在私下竄通,同時買賣同一種股票,來製造股票的虛假供求關系,以影響股票價格的波動。
聯手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聯手的大戶同時拿出大量的資金購入某種股票或同時拋出某種股票以使價格上漲或下跌;另一種方式就是以拉鋸方式進行交易,即幾個大戶輪流向上拉抬價格或向下打壓價格。如大戶A先以10元價格買進,大戶B再以11元的價格買進,然後大戶A再以12元的價格買進,將價格輪流往上拉。
對敲。兩個機構大戶在同一支股票上作反向操作,一方賣,另一方買,從而控制股價向自己有利的方向發展,當股價到達其預定的目標時,再大量買進或拋出,以牟取暴利。
轉帳。一個機構大戶同時在多個券商處設立帳戶,一個帳戶賣,另一個帳戶就買。通過互相對倒的方法進行虛假的股票交易,製造虛假的股市供求關系,從而提高股票價格予以出售或降低股票價格以便買進。
聲東擊西。機構大戶先選擇易炒作的股票使其上漲,帶動股市中大量的股票價格上升,從而對不易操作的股票施加影響,使其股價上漲。
套牢。機構大戶散布有利於股票價格上升的假消息,促使股票價格上漲,誘使眾多的股票散戶盲目跟進,而機構大戶在高價處退出,導致股票價格無力支持而下跌。反之,空頭大戶用套殺多頭的方法,又可使股票價格一再上漲。